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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同道中人2 ...

  •   沈墨却好像自尊心受打击一样,甩开我的手,“不了,你都已经背完了。我还没有开始。“ 说着就要起身。被我一把薅了回来。

      我有点无语,看着他起身,“犯什么病,你能跟我比吗?快闭眼睛睡觉。“

      沈墨背着我穿拖鞋,赌气说,“就是跟你比不上,才要努力。“

      我拉着他的衣角,“那我给你讲,你闭眼听着。这样也有帮助。“

      我一看,他动摇了。赶紧就把他拉回到床上。

      “三十二年前,有一个女孩在大学的第一天遇到了一个男孩。立刻就拜倒在了人家的牛仔裤下。暗暗喜欢了很久,结果却被另一个女孩抢先一步告白了。

      这女孩就特别气愤,跟那个女孩折腾了两年。后来打的两败俱伤。男孩自己去了美国。大学毕业了之后,两个女孩在另一个城市再次遇见。

      而这次是女孩抢了另一个女孩的同事。两人前仇家旧恨又大打出手。那个同事被吓跑了。两个女孩倒是心里平衡了,她抢她一次,她又抢了回来。

      算是平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两个女孩倒是成了好朋友。一起工作,一起相亲,一起恋爱,一起结婚,一起怀孕。而两个女孩都说好了,等两个孩子长大就让他们在一起。前提是两人都是男孩。因为她们都是腐,女,所以要支持b、l事业。

      可惜让两个女子失望了。因为女子早产,生出了个女孩。而另一个女子生得确实男孩。两个女子失望了,心想那怎么办?既然不能当亲家就住在一起当邻居吧。然后呢,女孩男孩一起长大。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我推了推我身旁的沈墨让他给点反应。结果人家睡着了。我看了他一眼,摸了摸自己的脸,再摸了摸人家的脸。得! 确实比我滑溜不少。

      我搂着沈墨,轻手轻脚的开开了大门。一旁试图喂大熊饼干和我妈妈打了好多年的林姨问我,“你要把我儿子买到哪里去?“

      我嘻嘻一笑,“买到我家当媳妇。“

      林姨点头同意,“去吧!“

      “妈,我把你闺女给带回来了,你倒是给我开门!”

      我妈妈围着围裙看着我,“你这孩子,怎么把沈墨抱回来了?真是,哎,慢点,别把人家摔着。”

      “放心,我怎么能忍心摔我媳妇。”

      我踹开我的门,把沈墨放在了我的床上。无视我妈的笑,我开始收拾我屋子。

      我原来不懂事,经常有沈墨是我妈给我养的童养夫的想法。记得刚上小学的时候,我每次都把沈念成沉。结果沈墨每次都委屈个小脸纠正我说,我叫沈墨,沈是s打头的。

      我就一脸痞子样,说你是我媳妇,我叫你什么,你就叫什么。然后沈墨就哭了,老师怎么哄都不好。问到底怎么回事,我无辜摇头。沈墨哭了好久,才憋出一句,“我不要当蓉蓉媳妇。”

      搞得老师一头黑线。到后来还是我用三块泡泡糖和姐姐的威严才把他给治好。

      当然,我和沈墨本来是大约差不多同一天出生。当时我妈和林姨还计划在同一天生,这样可以省下另一份蛋糕钱。可是我却早产了,本来沈墨应该是我哥哥,变成了我的弟弟。虽然只是两周,但是那也是姐姐。

      肯能是因为早产,我体弱多病,有的时候还不能吃饭。肠胃消化系统没有发育完全,经常吃了就吐。所以小时候的学前班,小学一年级什么都没有上。都是在家里由我妈喂养着。后来六七岁的时候病情严重恶化。当时医生都让我妈准备后事了。

      我妈反倒坚强了,也不哭不闹了。啥也不做了。既不吃药,也不打针。我爱吃啥吃啥,能吐啥吐啥。她撒手不管,破罐破摔了。我爸爸虽然不理解,但是怕我妈难受也就随着不管我。之后林姨管我管的比较多,但是我依旧没有起色。

      后来有一天我妈妈突然犯病,说有个神仙托梦给她。让她给我订一门娃娃亲。说是冲喜。然后林姨就把她儿子给了我。我们是在大人的眼中拜完了天地。然后我就活了下来。不到半年就开始上学。跟沈墨一个班,我妈妈还怕我跟不上。

      结果证明,老天还是公平的。虽然让我受了很多年的磨难,但是为了补偿,给了我一颗过目不忘的大脑。没过两周,我就是全班第一。我爸爸欣喜的很,硬是声称我遗传了他的优秀智商。我妈妈就安排我跳级。做了一个考试。我竟然可以连跳三级。

      我爸爸高兴,妈妈倒是担心。小学倒还好,上初中以后,三年就是一个坎。说我这个病是因为沈墨才好的,那要是以后离开沈墨了,会不会再次坏掉?这么一说,我爸爸也消停了。两人一衡量,还是让我待在了沈墨身边。

      我爸爸拍着我说,“我们蓉蓉给爸爸那个全年纪第一就好了。”

      我小手一挥,“那怎么可能,要得也是全学校第一。”

      我说道做到。我和沈墨都是一个初中的。我是我们全校第一。

      我同桌羡慕我的过目不忘,我跟她说我小时候的病差点死掉。她一听我遭过的罪,赶紧摆手说不要。然后用惊恐的小眼神打量我,“怪不得你这么廋,原来是饿出来的。”

      我哈哈一笑,五年就匆匆过去了。

      高三那一年,大家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强人,学习每天到晚上三点,睡两个小时,五点起床接着学。想沈墨一样。

      第二种是狂人,每天闷头玩游戏,交女朋友,到最后一秒赶作业,到后来以一种平静的态度接受自己的不及格。想孔庆同一样。

      第三种就是混人。该交女朋友的交女朋友,该出去玩的出去玩。然后照样打全班第一。就像我一样。大家都怒称我们为混蛋。示意叫混人。

      因为像我这种人不多,有的那几个也是打扮的跟个凤凰是的不理我。所以我理所当然的跟孔庆同混在了一起。他和那些学习不好的不一样。

      他不是不聪明,他是太聪明了,所以才不好好学习。我还记得他点着烟,坐在我身边,说难得糊涂的那种眼神。把我给逗得哈哈大笑,然后朝他嘴上就狠狠吻了过去。

      所以当我不在年轻的时候我每次都会想到孔庆同,而且每次都把青春跟他联系在一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同道中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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