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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冥冥 明月昭昭, ...

  •   这样的结果,其实在最初,李朝瑾心中已有预感。

      重生那么久,她也曾想过蝴蝶效应,说什么一个南美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来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然而,更多的事实却一再告诉她,人力有穷时,大多数时刻,即使带着重生的记忆,她所能影响的东西仍在少数,更改变的,更是微乎其微。

      譬如盛华的际遇。当年,李朝瑾以全市第十一的成绩进入一高,入了十三班,那里,并没有盛华。王燕,卫子期的成绩略逊于其……远在中考之前,甚至更早,在明白这个事实之后,她就已经做了分别的准备。

      人生的路,总是在不断聚散中,告别新的人,认识新的人,越走越远,离别并不是一件悲伤的事,甚至,适当的距离,反而更容易看清自己的心。

      盛宴之后,虽有残羹冷炙,不胜凄凉,但若是一场酒逢知己,酣畅淋漓之后,又何须在意这些?又有哪个人会在意这些?真正让人悲哀难过的是,酒饱饭足,离开时方发现,眼前金樽美酒,却不过是一场任谁都可以参加,谁都可以离去的流水席。相逢和离别,不过一个恰逢其会。

      她只要知道,这一场相交,不是那么可有可无,也不是聚了便散就好,离别并不是一件如何困难的事。

      真正困难的是,离别之后的再聚,大家依然欢笑如昔,一切不曾改变。

      安抚了最是伤心的王燕,和盛华告别,当学校小喇叭声中开始有一个清亮男声广播着让高一的同学根据分班,到各自班级报到,虽然不舍,还是各自分离。

      ……

      高中的生活,要远比重生过来的这些年来得紧张的多。小学初中,李朝瑾可以毫无压力地任意支配自己的生活,课上课下肆意妄为。十分精力,只要有三分用在看书上,就可以保证成绩遥遥领先,而高中,她却必须要全力以赴,认真对待了。

      这其中,影响朝瑾行为方式改变的,不只是高中的繁重课程,更重要的原因却是,她想从文转理。

      当年她选择文科,是因为自己文理皆可,但文科的学习更为轻松,可以让彼时沉迷于小说世界的自己空出更多的闲暇时间。然而,重生之后,这八年她体会了太久自由,大把大把的时间,她一个人空洞的对着窗前,不思不想。同龄的所有人都在一点一点长大,一步一步追求着自己的追求。只有自己,空有无数的时间,却不知道如何消磨,只能一次又一次翻看记忆,或者努力寻找一个,可以作为聊作心愿的东西。

      无数次她庆幸自己选择学武。撇开最艰难困苦的入门,而后的很多时候,她都是怀着一种感恩欣喜的情绪一遍遍练习的。最初只是为了陪明唐,后来,却是因为练武耗去了她太多的时间,让她不至于整晚整晚的无所事事,整日整日的千篇一律,毫无新意。

      马师父总说她是个好苗子,她淡笑不语,只有自己知道,她曾经有多蠢笨,所有的一切成就,不是源于天赋,而是来自她日渐增加的练习量。

      小学初中她没法改变,但是高中,她却是再也不想沿着前世的路,仗着重生的优势,轻轻松松地走过去。文科方面,即使隔了那么久,学会了就是学会了,哪怕忘记的再多,重拾起来也格外的容易。

      “真是闲怕了。所以才会这么坚定地想学理科啊。”托着腮,李朝瑾冲着窗外明媚的阳光微微一笑,叹息一声。自己给自己找麻烦,重生这么久,和盛华做朋友都没有让她这么惊讶。“但是,继续老路的话,就好像嚼剩馍一样,实在让人讨厌喜欢不起来啊。”

      她默默地想着。出了几分钟的神。门“砰”的一下被推开,一个红色大T恤,黑色牛仔短裤的青年男性走了过来。剃着寸板头,眼角眉稍都带着几分不稳重,笑容也随随便便,带着漫不经心,神游物外的超然。这是他们的班主任外加英语老师。他们知道的,所有任课老师中,唯一一个留洋喝过洋墨水的人。

      开学已经一个月,班里学生也都认出来,这个看似外表极为不靠谱的老师,性格却是格外的恶劣和龟毛。对于学习上的事儿,用一个不恰当的成语,几乎是锱铢必较!针尖大的问题,一轮到他开口,就能上升到国家大事,社会稳定,外交风云……总之一句话,只要学习上不用功,那等着吧,这个万年红衣何老师会找你谈话,然后中国会因为你而毁灭!

      但就是这样一个,说话有些夸张,又喜欢长篇大论的给学生做思想工作的老师,却是意外的,受十三班每一个同学敬畏和喜欢。就算口中千百遍的和同学说,“我们这个班主任,是万年做新郎的主儿,不然这大红的衣服,怎么轮着换,就是不换个颜色儿?”,外班的同学随着说笑讽刺,这边却又忍不住开始为他说好话。

      沿着组与组之间的过道,何老师慢悠悠地背着手,歪着脑袋,笑眯眯地转了一圈,然后就翘腿坐在讲台上,拿着新收来的书悠哉悠哉地翻了一翻,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

      十三班虽然是尖子生聚集,但是,大家也并非其他人想象中那样,一群书呆子,夹着个丑不拉几的黑框眼镜,把眼珠子都凑到桌上,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他们也有时尚,也会听歌,市面上有什么好看的小说,也会追着看连载。很显然,被何老师抓个现行的,就是这样一个有着丰富课外知识的同学。

      叶明唐的视力,不知为何,这几年,下降的很快。他从眼镜盒里摸出半框的眼镜,眯着眼睛看了一下,笑了声,把眼镜放回去。“是桓齐的,《说岳全传》。难怪这个封皮,看着这么叫人眼熟。”

      李朝瑾愣了愣。这都是第几本了?她偏眼偷看,又被安排一个新的才女同桌的赵桓齐,神色淡定,目光平静地直勾勾盯着何老师手中的书,看的她背脊发寒,红衣何却只是挑眉回视,若无其事,拒不归还。

      汗。她二年级被收书,可没有这么大的胆子,也没这么理直气壮,态度强硬。这都隔了一分钟了,赵桓齐居然一点也不弱声势,反倒是红衣何坐了一会儿,又站起来,修长的两个指头捏着书皮,晃悠着走到赵桓齐面前。

      后面的事情她没有看到,因为角度问题,红衣何的背影恰恰把赵桓齐遮挡个严严实实。看不成,就只好继续做题了,这物理化学,她上辈子一个学文的姑娘,能记着的也不过是几个化学元素,能量守恒概念,初中的时候那点知识都不能啃老底儿,需要重新学习,更何况高中这个程度。她如今是一点优势都没有了,再不用功,就只能看着被一个个超越了。

      唉,霸占了那么多年第一,被超越的话,想想就觉得丢人啊。

      放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近十点了。一高的好成绩,从来不仅仅靠优秀的老师,聪明的学生,也有比其他学校更漫长的学习时间做支持。从七点的晨读,而后连排五节课,一直上到十二点二十,短暂的休息之后,两点正式上课,下午四节,晚上三节晚自习。待得一天结束,通常夜色已深深。

      李朝瑾的车子,却是突兀的坏了。

      在停车区连晃了好几下,却总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一样。凑着昏黄的路灯,转动车轮的声音沙沙作响。停车区的人来人往,走了一波又一波,却只有她一人背着书包捣鼓着。

      头顶的明月格外的大。如今已经是十月初,十一长假结束才是前两天的事儿。中秋佳节却已经见到尾巴,这样的一轮明玉盘挂在那,朝瑾修理不好,身上又没有带钱。她在那干坐一会,还是决定再检查一遍。

      把车子倒过来,她又随意转了两下脚蹬,却听见“哗”的一声,油汪汪的车链子突然断了,砸在她的脚上。

      她放假才买的新鞋子,在月光下,原本的白色被照成微微温润的黄,只一瞬间,上面就染上了煞风景的黑油污。

      皱眉,她瞪着那半截死了都还要拖个垫背的链子,神情登时不愉。但链子是死物,心里虽有一股子的郁结之气,她还是忍了又忍。

      她又把车子倒回原形。既然如此,那就只有先丢在这儿,打的回去,到家再结账了。这样想着的李朝瑾锁了车子,站起身来,转身向校外走去。

      学校里已经没有多少人了。她原本就是拖拖拉拉,上趟厕所后,有意等过放学高峰期才离开的,刚刚研究哪儿出问题又用了十来分钟,能走的已经差不多都走光了。

      至于那个害她倒霉的链子,李朝瑾心里有些恨恨,哼,不管它了,就让它暴尸于那儿,明月昭昭,自会数落它的罪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冥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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