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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霸王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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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正在就读幼儿园大班,外号:小霸王。我对这个外号非常喜欢,所以一直坚持保留到了小学。
妈妈曾经说过我是天生聪明的小孩,只是当我破坏了电视机后的天线,拧坏了电风扇的开关,以及彻底毁掉了洗衣机的电容之后,她再也不对我说这样的话,而是修改成了下列句子:“你要乖一点!”
出生的时候才五斤重,也许女孩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所以连出生的体重都会比男生轻。我说这个是有证据的,最起码我知道的大班所有的男生出生都比我重,只除了一个,我叫他小白。一开始叫这个名字并不是因为那么小就可以未卜先知地了解后来有蜡笔小星,而是因为他是我们班上最白的一个。
长大后见过一本书,上面写:男人很介意自己皮肤的色度,觉得白色很软弱。果然小时候是可以看大的,小白是班上最爱哭的男生,而我的大将风度一起的代价就是整整照顾了他四年。当然后来不照顾了不是因为他死了,而是因为他搬家了,自此再也没有见过。
朋友的东西是不可侵占的,但是可以借用。这是我幼儿园的自编法则之一,所以我就永远成不了大班中罪大恶极的人,因为还有第二法则待用: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说实在的,那时候的借现在看起来就是抢,属于彻底惘顾他人利益的行为。在眼泪与口水并飞的惩罚中,我还是不改初衷。
每每被老师抓到我又抢玩具的时候,总是选择一状告到我家。于是父亲拧起眉毛,就满世界找皮带,但是往往在老师的劝阻之下停止。可是若是老师走的迅速,父亲的眼睛就会选择紧紧地盯着我,让我自己提出惩罚的要求。
我一不会说禁止自己看电视一个星期,二不会说不拿这个星期的零花钱,我会爽爽气气地找出父亲找不到的皮带,一把塞在父亲的手中,就跟他说:“做错事要惩罚,你打吧!”
父亲不是那种面慈心软的人,对我只怕也不例外。狠狠地扬起皮带,再狠狠地落下,打在我嫩嫩的小屁股上。于是我就展开了鼻涕眼泪在小脸上缠绕的的舞蹈,然后就在母亲的劝说下,暂停飞舞。尚挂几滴眼泪的小人儿啃着心爱的红烧肉,父女之间没有隔夜仇,何况是我心甘情愿自己拿皮带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