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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造化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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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忘天穿越前的名字叫樊仁,不烦人,但确实是一个凡人。他是一个可怕的人,唯心主义者。只要他想干,就会尽全力办事;但只要一遇到不愿意吃的事物,他一定不吃,因而为人处事亦复如是。直到高中,他都达到了工作最高境界,也就是家长想他,班级想他。他也达到荣誉最高境界,人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依旧在传说他。他就是喜欢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然而,渐渐地,他厌烦了这种顺从家长、顺从老师、顺从规矩的所谓“优等生”生活,于是他就决定一边学习或是工作,一边四处游历。没办法,他从骨子里就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坐在教室望着一角蓝天的日子,让他觉得太可悲了。若是能活得开心,又不伤害他人,他过一种与众不同的日子又何妨他一开始就比其他同龄人早熟,人情世故,他懂。游历过后,他看过的风景多了,想法也更缤纷创新了,还学到另类的知识,更实用的知识。一切,看上去都在合理的轨道上,直到那天……
樊仁看着内部快速旋转的洗衣机,猛然记起临行前母亲送他的护身符被他放在了裤袋里,但一旦停了洗衣机又要重新洗一遍。他隐隐约约看见那条裤子,于是就直接下手掏了。差不多到手的时候裤子又被卷到深一点的地方,于是他又把手往洗衣机深处探去。正当他以为抓住裤子的时候,他的手传来触电的感觉,接着他就被一股强大的吸力洗到洗衣机里去了,不,应该是被吸到另一个朝代去了。
樊仁从小爱看世界未解之谜,他看过一个现代美国妇女从洗衣机里得到十八世纪军服的时光交错例子。科学家的解释是,洗衣机旋转时,能产生一种奇异电波,与一个时空隧道接通,于是能发生时光交错的事。而且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科学家也见怪不怪了。所以,樊仁被吸进去无边黑暗时,他也心里有底了。他是个寡情薄幸的人,无牵无挂,也不担心自己的父母以后要怎样,也不担心他的朋友会记挂他。他相信,假如一个人死了,那是因为他该死。生行乐,死无谓,他就这样没心没肺地活着。他遗憾地想着,看来,老天也觉得他是时候去祸害别人了,才把他带走的。
当阳光再一次射进他的瞳孔时,他清醒了。房子里古朴的装饰让他心里十分踏实。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手无缚鸡之力。这就算了,衣服还破破烂烂的,寒酸得过分。他幽怨地盯着刚走进门的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大叔,问清楚了前因后果。原来这个大叔在河边垂钓的时候,看见不远处的水面忽然有个极速旋转的水涡,但水面恢复平静时,就有一个小孩从水涡中心浮了上来。大叔乐善好施,就把他抱回家休养了。
大叔姓仇名骏,大约三十岁的样子,身上还散发着粗布麻衣也掩盖不了的优雅气质。正当樊仁糊弄着大叔说自己失忆的时候,大叔就提到:“可怜的孩子,这样啊……我就给你起一个名字吧。叫仇……”大叔撅着嘴认真思考中。“忘天。我命由我不由天。叫我仇忘天。”仇忘天坚定不移地直视着大叔。“忘天。忽视上天,我行我素吗……啧啧啧,我还真是捡了个不得了的孩子。”大叔眯着丹凤眼,意味深长地看着仇忘天。就这样,小屁孩仇忘天和大叔仇骏快乐且相依为命的日子,开始了……
仇忘天从小就像拜了个名师一样,孜孜不倦学着仇骏教给他方方面面的知识:为人处世、军事谋略、天下大势、天文地理、药草医学……仇骏就像一部百科书,或者是另一个孔明,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想。仇忘天开始隐约觉得,这个随便救起他的大叔,并非寻常的池中之物。
仇骏发现这个孩子的吸收力十分强,对很多方面的知识都很感兴趣,是个可造之才。最让他奇怪的是,忘天的言谈举止都非常成熟,完全不像一个孩子,莫不是有什么阴影他原来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躲在深山老林中,无依无靠,直到他捡了个孩子。忘天是他的孩子,哪怕只是义子,他都会对这个孩子倾囊相授,全心栽培。他除了教忘天学识,还教了他强身健体的方法和保命的防身术,面面俱到。而且仇忘天注意力可以十分集中,也很能吃苦,这让仇骏觉得欣慰非常。也难怪,仇忘天在现代长期练田径,日晒雨淋风雨不改,根本没有什么是他熬不过去。
两父子,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他们曾经一起在河边抓鱼戏水;他们曾经一起在田里劳作;他们曾经一起互相比试厨艺……他们有太多曾经,以至于他们都习以为常了。仇忘天取了陶渊明的几句诗,端正写了一遍,挂在墙上,作为他们的纪念: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仇忘天十四岁那年,就向仇骏提出了请辞,他要更深入了解这个朝代,他想融入平民百姓的生活,世外高人的日子体验过就够了。“这样啊……也无妨。我本打算再过几年就和你一起出山的,既然你去意已决,我也不多作阻扰。忘儿你天姿聪慧,从今开始独自闯荡,我也没什么忧虑的。”仇骏摸了摸自己的八字胡,“去吧,我自有办法找到你,在你需要我,或是你需要我的时候,找到你。”仇骏闭上双眼,喃喃道。
仇忘天相信仇骏有这个能力,也对未来十分憧憬,次日,他就跟着仇骏的提示,向京城出发了。
仇骏看着仇忘天在晨曦下渐行渐远的背影,什么都没说就回屋了。只是他一进屋子,看见墙上挂着仇忘天的一幅字,泪水就从眼角溢出了。
仇忘天差不多到京城时,就决定先在城郊的一个小山坡定居,看清形式或适应平常生活再进城也不迟。他在城郊荒芜人烟的地方住下了,不时到附近的小山村交易或打探消息。有次看见一个经商的西域人,他就买下了一把马头琴并向西域人求学西域风俗和拉奏马头琴的方法。日子本来过得还挺稳当,直到他遇到柳眉儿……
他以为把柳眉儿送回去后,他们就不会有什么交集,谁知有次他准备到溪边摸鱼,又遇到了柳眉儿。他知道柳眉儿是在练习舞艺,向来多事的他,自然要去看免费表演。“又是你。”柳眉儿远远就看见上次的野人,皱了皱眉头,没多搭理。她不喜欢分心。“我可以在旁边看你跳舞吧。”仇忘天不是用问句,接着自顾自坐在了旁边的草地上。柳眉儿始终觉得有些不自在,所以舞姿有点不连贯。仇忘天摇了摇头,叹息道“不好看。”“你……!”柳眉儿停下来瞪了他一眼。“是场地问题。”他醒目地补了一句。
有了上次被仇忘天所救的经历,于是柳眉儿姑且相信了仇忘天一回,跟着他去他口中所谓的“更适合练舞的地方”。走了一段路,穿过了一个小林子,她看见了一小片开阔的花海。五颜六色的野花开满遍地,蜂蝶在期间你追我赶,好生快活。幽幽的花香可以使她心神安定,这里连野草也依附着大地的精华吐纳着芬芳。微风拂面,舔着她脖颈间的薄汗,燥热不再。她忍不住向前踏了一步,希望把花海的每个细节都记在脑海里。
只是这时身旁传来了一句煞风景的臭美“嘻嘻,没介绍错吧” “咳,还好。”柳眉儿把头转去了另一边。了解清楚地势后,她就找了一片适合的土地开始练舞了。
仇忘天本来只是静坐在一旁观看,后来居然依着她的舞蹈哼起小调来,再后来他竟然提起意见来了。柳眉儿不好发作,毕竟是他带自己来的,于是暂时听了听他的想法。“闭眼想想你身处的美景,闭眼听清附近的虫鸣鸟吟,闭眼感受微风对你的温柔。舞蹈不应该是一板一眼,舞蹈应该可以表达舞者的心情的,舞蹈是高尚的艺术!你在做一件很神圣很自然的事好吗?不要一副苦思冥想的表情。这样,你就当做个游戏,听着我哼的调子,凭着你的感受和舞蹈基础,即兴表演。来不”仇忘天激动了。
柳眉儿有点懵了,野人突然变成了大师,虽然某些细节没懂,但大意还是明白的,于是就答应了。仇忘天先哼了一段,接着作了一个起舞的手势。柳眉儿听熟了旋律后,即兴作了一段表演,浑然天成,既有大自然的清新,又有游人的喜悦,形成了这段舞独特的妩媚之处。“舒服吗,跳完舞之后?”仇忘天淡笑着问。柳眉儿点点头,兀自回味起方才顺畅的舞姿……
从此,他们经常到花海探究舞艺、创作舞蹈,成为了一对合拍的搭档。直到柳眉儿知道仇忘天会拉奏马头琴,她和老鸨道明前因后果后,就把仇忘天请回青楼作乐师。所以,才有接下来一系列事情发生。仇忘天有了一份工作以后,生活也充实,自然就勤勤恳恳地为屈香阁内的各位当红舞姬作曲指导了。他凭着自己的小聪明和风趣诙谐,深知交际中进退的程度,在屈香阁混得风生水起。
而柳眉儿新舞试跳后,仇忘天这个幕后乐师更是名声大噪。市井中关于他们之间的才子佳人故事传得满天飞舞,霎时他们无辜成为了憧憬美满生活的小百姓眼中的佳偶天成。
去年今日此林中,陌路相逢雅致同。春风再度寒冬去,天涯相隔各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