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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bye The w ...

  •   The winner takes it all, the loser standing small.

      恭喜你。John
      结婚了。恭喜你。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出现,可以改变自己那么多,可以让自己彻底地依赖。同时,可以让自己心痛欲绝。

      这三年来。我一直在你身旁,你知道吗。或许你会觉得很可笑。明明已经是死掉的人,却说还在自己的身边。可是,我真真切切的,真实地存在你的周围,在你的呼吸里,在你的一个转身里。

      你还记得吗,有一次每两个小女孩来问我,他们的爷爷死后是不是去了天堂。而我不是告诉她们,他只会被送到一个地方烧掉吗。
      可是当我真的死了。才知道原来真的会有灵魂的。
      这是多么自相矛盾的一件事。

      我看着自己的葬礼。看着那白色的玫瑰被放在棺木上,还有我哥少有的,犹豫的表情。看着自己的躯壳被埋到泥土下,看着那漆黑的墓碑上,那个名字。看着你哭的样子。默默的,任由那泪水落下的样子。
      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堵塞感。好像有什么想说,却一直说不出口。

      我在叫你的名字。我就在你身旁,可是。
      你看不见我啊。
      我是魂魄啊。
      抱歉John。
      真的很抱歉。我离开了你。

      但是这三年来,我一直都在你身边。从未离开过。以灵魂的形式。
      我看着你,从墓地回来,窝在沙发里好久好久,然后缓缓起身,拿起你的笔记本电脑。打开,望着博客里的那个数字,然后点击打开新的一个窗口。光标在那个窗口徘徊了好久,最后你再缓缓的敲击键盘。
      写下我们最后的一案。
      最后一案。

      你紧闭着眸子。良久。
      才打出最后的一句话。
      Goodbye, my friend.
      THE END.
      落幕了。一切都结束了。
      我记得你的眸子里。有隐约的泪光,可是,你让它倒流了回去。硬生生地,扯裂了你的泪腺,然后一路烧灼到心底。
      我心里想着。
      We just be friend. Just be friend.

      我曾经想过,要不要就这样离开。我可以很简单地离开,只要在教堂,望着那可笑的耶稣像,就随时可以消失。
      到天堂去。
      可笑。
      可是,我并没有离开。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你有你的情人,有你的生活。而我以灵魂地形式在你的身旁,好像对你并没有什么用处。我曾经看见你带一个女子回来,亲热地轻吻她的脸颊。我还记得你双瞳眯起来的时候,好看的神情。
      我好像见过你这个神情。什么时候?不记得了。
      但是。
      那时的我就坐在你的对面。

      但是我没有离开你。因为那天我看见了你去做了一件很疯狂的事情。
      你纹身了。
      在右手的无名指上。纹上了我的名字。
      我还记得那个纹身师惊奇的目光。还有你的决断。
      可是你不知道。自从那天以后,我每天在你沉睡的时候,轻吻你的指尖。那个名字,那个由黑色的颜料,刺入皮肤浅层,渗出来颜色的痕迹。
      很抱歉,让你挂念我。

      可是不久,你认识了一个新的女生。
      开始你的新生活。
      搬离了221B。在离巴茨医院不远处的地方买了一个小小的房子,我想你已经想好了,要和这个女生共度一生了吧。
      我还记得,你走过一间饰品店的时候。目光停留在一双对戒上面。我看着你欢喜地走进去,买下那对对戒。

      我看见了你对那个女生求婚。就在安德烈的餐厅里,点着那支罗曼蒂克的蜡烛。我不知道我该怎样表达我的感情,我只是静静地坐着,看着安德烈忙里忙外地。
      帮你准备婚礼。
      你带着她回到了221B。踏上那个阶梯,一步一步,牵着她。
      哈德森太太很开心,微微笑着抱了抱那个女生,嘱咐着什么。我没有去听。

      你戴着戒指。和那个女生的结婚戒指,挡住了那个纹身。

      好刺眼的光芒啊。特别是在教堂的时候,那阳光穿过神父背后那个有碎玻璃拼凑成的,耶稣的图像,落到你们身上的时候。
      我觉得。
      好漂亮。漂亮得让我有种被撕碎的感觉。

      亲友们坐在两边的长凳上,空气里飘荡的是婚礼的序曲。
      缓缓地,打开大门,新娘由父亲牵着出场。一步一步,接过各人祝福的目光,走到尽头,挽过你的手。
      我站在你身后。就在你身后。

      看着你,和她,十指紧扣。
      说出。
      I do。

      教堂的钟声。盖过了我的声音。
      我在叫你。

      John

      我想紧握你的手。我想抱住你。我想让你留在我身边。
      不要走。拜托你。
      可是身体穿过你。只能看着你,牵着她,走出了教堂。漫天的碎纸花,沾到了你的身上,她轻轻地帮你拈去,嘴角抿起的幸福。
      好刺眼。真的好刺眼。

      我走了出去。
      阳光好大。
      好大。从未这样的觉得刺眼,这样的灼热。
      再见了。John
      真的再见了。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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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在三年后抱起他的女儿的时候,戒指不知为何断了,掉到地上。
      当他捡起来的时候,发现他的纹身。
      那个人的名字。已经不见了。
      就想一开始就没有纹上去一样。不留一点痕迹。
      可是那人的名字,却真真切切地在他的大脑里浮现。
      Sherlock
      从未褪色。

      那是他女儿,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她坚强的爸爸,像个小孩子那样哭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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