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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 ...

  •   (一)
      2006年9月,有朋友给她介绍了份酒吧服务生的工作。她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去了。
      酒吧在与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相交的一条小路上,装修别致的样子。她下午5点过去,经理问她有没有做过服务生,她说有,以前在家乡。于是经理拿了一张酒单让她背了背各类酒水的价格,又讲了杂七杂八很多注意事项终于拿了套服务生衣服给她去办公室换。
      晚上8点的酒吧,音乐已经响起,但人还很少。吧台那边一帮服务生在聊天,“超女”什么的。她没有试着融入他们,独自拿着酒单在阴影中发呆。音乐很吵,可心里却十分寂静。
      (二)
      去酒吧那天她下午1点过起床,站在镜子面前端详自己的脸。那是一张姣好的面容,眼睛大而漆黑,并且因充溢着水而显得明亮。萍水相逢随便聊聊的人往往会问是不是有很多人在追她,她总是微微一笑不作回答。
      他们没有看到现在镜子里的她,那被长时间不规律作息以及烟酒揉搓的容颜。眼睛下是大片深的阴影,她想,要用怎样的眼霜才能弥补那样的缺损呢?而她依然大段时间地失眠,无法保证真正意义上的清醒。皮肤虽然还洁白,却已经起了一层细小的碎屑。她已经很久没有用化妆水和润肤乳了,也很久没有买过新衣服。手头不多的钱,全部用来从超市买各色蔬果食物,满满地塞在冰箱里,来不及吃掉就腐烂。她只是喜爱那五彩缤纷的食物,舍不得放弃它们省钱。食物可以带来最直接的幸福感和存在感,由胃直抵心灵。
      她站在镜子面前犹豫:要不要化点妆再去见经理呢?后来想想,算了,灯光下这些黑眼圈粗糙皮肤都会统统看不见。自己又不是去泡吧,不会吓着别人就得了。
      (三)
      酒吧里放的音乐是TECHNO,节奏感很强,她并不喜欢的曲风。DJ是个年纪不大的男孩子。灯光太暗,她看不清他的脸。她在那边很无聊,索性在废纸上涂涂画画,画她的戴着尖尖帽子手脚扭曲的小丑,他们都没有嘴巴。
      那个DJ去吧台拿了杯酒,笑着向她走去,点头问好。她扬起头仔细看这个男孩子。头发有些许凌乱,脸算不得英俊帅气但有特别的味道。虽然他笑着,而且那笑容让她一时发懵,她依然隐约觉得他的眉目之间有流离的哀伤。那样的哀伤,隐藏在镜子里她的眼睛背后,只有同样的人才可以读出。
      —“新来的啊。”
      —“嗯。”
      —“还在念书吗?”
      —“没,退学了。你呢?”
      —“噢,我在中专。”
      末了他狡黠地对她笑笑:“可是我都没去上课。”
      (四)
      2005年5月,她办理了退学手续。在那样的杂牌大学呆着也没什么意思,老师上课不知所云,身边的同学只喜欢嗑瓜子聊天。她只能上那所大学的原因是她从不会念自己不喜欢的东西。
      她搬来这座城市同男友一起居住,后来却分了手。也不想回去,父母贫穷衰老的模样让人心惊。就一天一天在这里打打工,慢慢过下去。用谎称掉了没有退还的学生证去看很多廉价的展览,还有一台旧电脑保证她的精神食粮。
      她还是想要攒钱,然后去到别的地方。
      (五)
      10点以后,酒吧越见热闹。很多人开始跳舞。红色如纱的灯光下是借酒精作用逐渐揭去面具的人们。有好几个外国人找她跳舞,她都微笑着拒绝了。经理那堆啰里啰唆的规定里有一条是不许和客人跳舞。
      她看见他放到酣畅换一个外国DJ放。他点燃一根烟,走入人群。他跳舞的样子很特别,激烈地抖动。但是好看。她发现自己已经观察了他很久,便借着拿烟灰缸和空酒杯的机会从他身边走过。依然是那样的笑容,她觉得她的心软了下来。
      —“做DJ多久啦?”
      —“不到1年。”
      —“以前玩别的音乐吗?”
      —“我弹贝司的。”
      —“那有组乐队咯?”
      —“有。不过现在解散了。”
      —“之前的乐队是什么风格的呀?”
      —“朋克。”
      经理来了,她迅速离开。那个男孩子,那个放TECHNO的DJ男孩子,他说他以前的乐队是朋克。
      (六)
      她有2把民谣吉他,不过已经很久没有弹过了。即使如此,她还是背着这两把琴,一路迁移。她喜欢民谣吉他甚于古典。古典吉他的弦音无限婉转,而民谣是明亮的,其间有一丝尖锐不安的气氛。背着放有木头吉他的黑色琴包,就仿佛背着一个卑微的梦想。那是属于所有背过吉他的孩子们的秘密。只要他们曾经被这一段木头几根金属尼龙在空气中发出的颤抖所感动。
      (七)
      下班的时候已经凌晨4点。她坐在办公室里等早晨的地铁。喝水,猛烈地抽烟。过了一会儿,他进来了,也是为了等地铁。
      别的员工都走后,他们坐在旋转沙发上聊天。外面一片漆黑,偶尔传来猫的叫春声。
      他说玩乐队没意思,当时乐队那些人还指望着哪天成名像木马之类的。“怎么可能?!我就只是玩玩而已!”后来她从别人那里听闻他们乐队在那会儿,就他成天想着为理想打拼,要靠音乐吃饭这档事。她在脑袋里想象他以前的样子。她甚至连他的一场LIVE都没有看过。
      (八)
      偶尔她会想想如果她还在学校的情形。她应该去上老师的课,即使不听因为点名也是要去的,为那些成绩单上的小小数字。然后毕业了拿文凭找工作。找啊找啊终于找到了。坐办公室,朝九晚五。然后拼命赚钱养家糊口买房。遇到合适的人就谈恋爱,周末上餐厅看电影。然后结婚生小孩。然后供养小孩然后老去。
      生活便是如此,为什么却有这样的不甘心呢?她想是她有病吧。弃家境于不顾,任性选择这样脱轨的道路。只是,如果不来这个城市,就遇不到他了吧。
      (九)
      她开始习惯在工作的时候看他,看他在那块狭小的地头欢天喜地,虽然依然看不清他的脸。她站在那里。他只是一个DJ,她只是一个服务生。没人关心他们的过往,他们的来去。酒吧的喧嚣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是自娱自乐,各自享有心底的愉悦时光。《小王子》不是早有讲过吗?那些同星星有关的笑靥。
      他们开始在凌晨等地铁的那段时间出去闲逛。看那些如同童话一般的欧式房屋,落了一地枣子的枣树,看关上门的店铺门口挂着的好看的蓝印花布。在天亮的时候买路边卖的瓶装酸奶,有儿时的滋味。她离开家乡已经很久了,而寂寞已经习惯了。
      (十)
      有女孩子打电话找她问他的近况。她让女孩子在晚上9点去酒吧找他。喜欢他的女孩子真的很多,大抵都是在以前玩乐队的时候认识的。他笑着同她们交谈,那笑容与他对她的一样。
      他在客人快走光的时候一时兴起拉她跳舞,在已经没有人的舞池跳,她大笑着跟他抖动,愉快地转圈。那天她决定辞职,有朋友在□□她找到了一份画画的活,她就要离开了。她问他还打算在这间酒吧做多久,他说不知道。她又问他还打算做乐队吗,他说不了。说那话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划过一丝疼痛又迅即消失在黑暗之中。她只感觉心上如同有人用牛角梳刮着,一遍又一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他们在地铁站说“再见”,然后踏上方向相反的列车。她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想她,终归是没有答案的。但这一切显得并不是那么重要了。
      (十一)
      北方的初冬已经降临。她背着一把民谣吉他走在大街上,那里面有她隐秘卑微的愿望。她刚刚去琴行换过弦,并且找了个老师学琴。琴行的人一边调音一边问:“学了这个有没有打算转什么?”她迟疑了一下,说:“…贝司吧。”
      (十二)
      真的说不定哟,有一天,我会弹着贝司同我的伙伴们一起站在那并不宽广的舞台上,恣情挥洒激情与热泪。那个时候,你会在台下看见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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