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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最初接触巫哲的文,时隔不久,大约是一年前。那时我已经算是“耽美老人”,半文荒好长时间了。当时正在疯狂的找文中,点开,看了个开头,千篇一律的文字让我苦不堪言。如此循环往复,耐心即将耗尽。就在这“生死一瞬”,我从英特网的茫茫字海中,遇到了它:狼的诱惑。——说的文言点,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文却在灯火阑珊处;再狗血点,那就是命运的齿轮悄悄开始转动,咔嚓咔嚓的仿佛剧透之神穿着花裤衩子蹲在破沙发上嚼着爆米花,而对面的电视机屏幕上正好三个黑底白字:第一集——这似乎是我的人兽启蒙文?此事暂且不去考证,反正当时我是震惊了——我看了快5年的言情小说怎就成了耽美?!事后才知道这是由名字引起的美丽的误会,但这就是命运。如果琼瑶在此,恐怕会叹一句——少时的我捧着某本言情反反复复流着泪读,竟只为了在数年后的此时此刻遇见你。总之,不论原因如何,过程如何,2011年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与巫哲相遇了。
    接触了《狼的诱惑》才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居然真的有那么一个作者,那么一篇文,仿佛是为你准备,为你而写。它的每一个字都讨你的喜欢,让你打心底地想说:啊,你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其实《诱惑》我并没有看很多遍,很多情节都已记不清楚,但是有些东西,就像云海间曾经出现过的虹,存在过就是存在过的,纵然之后淡去,它的倩影也早已留在了看客心中的画布里。每每想到,都会为当时的美好感动不已。而这,只是个开始。
    之后的日子,似乎是为了更加证实这次“邂逅”的正确性,有一个叫做《神魂颠倒》的故事诞生了。从一开始它的设定就很吸引我:灵魂转换,强强年下。不算特别新颖的词,但是加在一起,却构成了一个精彩生动、充满吸引力的故事。对此我喜欢用这个比方——金光万丈。不知你们能否理解我的逻辑,我似乎就想表达这个意思。是的,金光万丈,瞬间夺人眼球,强势地带着不可抗力地将你拉入它的构架中,让你为之倾倒。《圣魂颠倒》之于我就是这样一个存在。犹记得当时被叶勋迷得要死,但若要细说原因,却觉语言匮乏。有点妖孽,有点流氓,有点温柔,有点强势,还有点小孩子气……就是这样将记忆里各样的形容词团巴团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叶勋——不得不说,这人物塑造得极对我胃口。我将他毫不犹豫的排进最喜爱主角前十。
    我很庆幸从那以后就无比关注巫哲这位作者的动态,我才没有错过她的每一篇好文。先是《尾巴》,到现在连载中的《表弟凶猛》,这样一个比一个更可爱更好看的故事。不得不说,《表弟》是我最喜爱的故事,比《神魂》深刻,比《尾巴》更打动人心。看它的每个字每句话,都能感觉到作者浓浓的生活积淀,给我一种真实感,仿佛我是个不小心闯入他们世界的外来者,与他们同悲同喜。我不是个太矫情的人,但在看这文时时常会被感动,会微微心疼,也会拍手称快,或是忍俊不禁。最近正连载至春节,不知为何,我很喜欢。看到小苏抱着苏维奕小朋友与一众亲戚笑得开心,看到小苏在电话中颤着声说“可算能见着你了”,看到一片银色烟花中小苏递出玫瑰冲左航笑得灿烂,看到左航在小苏唇上轻轻印下一吻……我心底总禁不住一阵柔软,说言情点就是要化出水来了。真的,我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我们的小苏和左航,希望无论如何,他们这份感情都能这么纯粹、无畏下去。也希望巫哲大人也能一直这么活力四射的度过每一天,写好每一篇文。我会一直支持你。恩。
    以上,正经的评就完了吧?分割分割~~~~~~~~~~~~~~~~~~~~~~~~~~~~~~~~~~~~~~~
    虽然平时总是嗷嗷待哺地说要肉要肉,但不得不说现在这样处理便是最理想的。大大你没因此刻意加肉吧?额有的话,那你真是太……人性化了!油度可调啊尼玛!另外想说,写上面这玩意的时候打“她”打得我战战兢兢,搞错性别请原谅。恩哼,首次长评献给你——的肉哦~~~~~~~必须宽面条啊TAT!!
    Ps:我加个后续其实是怕你吐不了槽你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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