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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绿中带些氤氲的水气扑面映入眼来,紫藤长廊簇着绿意,丝竹弦乐伴着诗书童谣,转过一条条巷子,处处柳暗花明,盎然生机,淡淡花香弥漫,令人心花怒放,这国色天香般的美景,只要身入其中,便让人流连忘返,感叹着,迷醉着……

      这便是邺城,异度时空最繁华的城市。

      抬头望去,前面赫然就是邺城最大的青楼,花满楼,我激动万分的停住了脚步:“终于被我找到了”。

      “这位公子,里面坐坐,让牡丹我替您解解闷吧!”一位自称牡丹的女人拉住了我的手,准确来说是拽住了我的手,直接把我拽进了青楼,既来之则安之,本来我也是想见识一下这时空青楼的强大。

      其实我并不是这个时空的人,我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

      一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喝醉了酒,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所有的一切都变了,我漂亮的梳妆台不见了,我的大堆化妆品不见了,我的地中海设计的房间消失了!而我竟然睡在一个古色古香的豪华大房间里,一群古装打扮的丫鬟嬷嬷立在两旁伺候我起床。

      “蝶姬,奴婢伺候您起床。”一位眉清目秀的丫鬟怯生生的道,此刻我的嘴巴可以塞进一颗蛋了,无法相信,长这么大还从没让人伺候过,这种情形恐怕是在做梦吧,扶了扶额头,无聊的打哈欠,继续躺下睡。

      “蝶姬,魔界魔君阴若花来访,请蝶姬务必小心,此人不得不防。”这个男音听起来好像我大哥呀!难道已经这么晚了?如果赖床被妈妈知道了,又要唠叨我了,每次大哥怕我被老妈唠叨,都会来督促我起床,只要他一来就证明太阳快晒到屁股了。

      “大哥,我起床了!”痛苦的睁开眼,发现这里依然是古色古香的豪华大房间,丫鬟嬷嬷依然立在两旁。

      “大哥,这是怎么回事?”看着前面古装打扮的男子,我眯起了眼睛,“你皮痒痒了啊!又把我带到稀奇古怪的地方,我很讨厌拍戏,这次还干脆来个绑架!看我不告诉老妈,拆你骨头。”眼前男子一副被雷劈到的表情。

      “蝶姬,您还好吗?”

      “大哥,请正常点叫我轩翎,我先回家了,这次先给你记在账上,给我带点吃的就行了。”我眨眨眼睛,潇洒的离开。

      大哥非常喜爱拍戏,往往连回到家还沉浸在剧情中,也喜欢拉我去和他拍戏,说我是巾帼不让须眉,如果真拍戏,肯定能和他一样红,也会是众所期待的大明星。

      大哥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身如玉树,白玉般的皮肤闪着古玉般柔和的光芒,一双眼睛,像是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瑕疵的沾染,清纯的仿若高山顶上的一汪清泉,高挺的鼻梁,玫瑰色的樱唇,耀眼的仿若希腊神话中走出来的唯美维纳斯,华美的让人不可逼视。

      大哥不仅美丽更是聪明,他拥有福尔摩斯般强大的推理能力,他的另一重兴趣爱好便是协助警方破除疑难杂案,做幕后的隐形侦探,当初我被歹徒劫持,是他联合警方救下了我,这个秘密连我爸妈都不知道,我也是不小心翻看了大哥的日记才发现的。

      大哥既是我的偶像,也是嫉妒的对象,大哥的美来自于母亲,

      我却拥有父亲的帅气,性格的浓眉突显英挺霸气,乌黑的眼睛充满了冷漠与疏离,直挺的鼻梁,造就深刻的轮廓,蜂蜜色的肌肤健康闪亮,栗色的头发,随意的披散,脸部线条却不似男人般刚强,显得柔和温暖,我经常会被误会成男生,而且是帅的惊为天人的那类,在校时也总有女生给我写情书,其中有一封情书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因为真的吓到我了。

      给亲爱的轩翎:
      亲爱的小轩轩,偶素B班的小珠珠啦,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嘞,就是那个总素偷偷帮你买饮料的啦,你长的又高又帅,让人很有安全感,偶打心眼儿里把你当成素偶最爱滴人了,立志非你不嫁,现在偶滴每句话都素出自真心肺腑,偶现在每天都会仰望着你,这已经变成了偶滴习惯,你的天人之姿已经深入偶滴骨髓,偶会想你想到死,死了都要想着你,无论你素男素女,偶都愿意做你的小猪宝贝!天涯追随!请轩翎大人收下我的恋爱之❤
      落款:耐你,耐你,耐你,灰常灰常耐你的小猪猪宝贝

      情书大概内容如上所述,虽然是写给我的,可是内容我可没大哥记得清楚,因为这封情书被我大哥整整笑话了两年,每次家庭聚会,大哥都要当着所有家长和亲戚的面朗诵这封情书,宣扬我的魅力,朗诵完笑的花枝乱颤,没心没肺,这位MM也相当有毅力,追了我整整两年!每天早晨都会早早的来到我家楼下等我去上学,吓的我经常跳窗落跑,我完全不会处理这种事情,好在这位MM总算名花有主了,否则我会继续被我大哥笑话下去。

      可是这不是我想要的,我是女孩子,我不要英俊!更惨的是还有男生为了吸引喜欢的女生而来挑战我,肯定被我狠狠的打趴下了,因为我是习武之人,爸爸是武术上深藏不露的高手,我是天纵练武奇才,从小便随父习武,名师出高徒,所以至今我已得父亲七八成的造诣,就这七八成已经让我至今未遇敌手。

      我经常想,如果我能拥有大哥一成的美貌该多好,我不贪心,只要有他一成美貌就好,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像个女孩子一样和喜欢的男生在一起,而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女生追的满街跑,也没有男生会把我当成情敌看待。

      “今天天气真是好啊!适合游山玩水,栽花种草”话说这是哪里?为什么大家都穿古装?连生活气息也这么浓厚?我知道我很帅,平时女孩子见到我那是人见人爱,就如现在这般,路上不管老弱妇孺,只要是女的,都会被我迷住,奇怪的是平时男生见了我,应该都会妒忌到用眼神将我凌迟处死,不过眼下这情景着实让我匪夷所思,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男生眼中的香饽饽。

      此刻我身后正尾随着一群男生,有大胆跟着我走的,也有躲藏暗处悄悄探望的,他们绝不是来挑战我,因为我没感觉到暴戾之气,从他们眼睛里我分明看到了闪着的粉色小爱心?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我很憧憬能有男孩子大胆要求和我谈恋爱,可是,忽然来这么多,太奇怪了!还是先闪为快!

      绕了很久,终于甩开了那群男生,我已经满头大汗,抬眼望去,前面有家化妆品店,设计很是雅致,一看就是招牌旗舰店的样子,名字起的挺风流,粉妆馆,虽然我经常买很多化妆品,但是一年能用到一次就不错了,可是我非常喜欢化妆品,因为妈妈说,我化了妆很漂亮,大哥说,“化完妆终于是个女孩子了”,喜欢归喜欢,无奈我不会化妆,只有表姐来家里的时候才会帮我妆扮一下。

      这家店生意太好了,现场有很多人在选购,欣喜的走进化妆品店,大家的目光立即都齐刷刷的集中到我身上,看的我很不自在,买化妆品的时候我实在不喜欢有人看着我,因为几乎第一眼看到我的人,都会把我当成阳刚的男人,这种感觉很怪异。

      不想成为焦点,正准备离开,忽然看到化妆品店靠门的位置摆了个落地铜镜,镜子不奇怪,奇怪的是镜子里倒映出来的人,这个人是我吗?这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子会是我?细长的眉眼极尽妩媚,眼含秋波,婉转生情,眉宇间金色闪电若隐若现,显得如此的神秘与出尘,小而坚挺的鼻子,小巧粉嫩的嘴唇,吹弹可破的肌肤,两颊自然而恰到好处的红晕,高挺的□□,细长的腰肢,修长的双腿,穿着一身火红的丝质裙衫,长袖拖地,却不沾一丝烟火气,犹如神女下凡,无一不是颠倒众生的诱惑,这真的是我?

      抚摸着这张魅惑至极的脸,想起早上的种种,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强大的陌生和不安将我生生的拉入恐惧的深渊,冷汗淋漓,难道我真穿到了未知的世界?这不是在拍戏?不是大哥在作弄我?

      “请问这是哪里?”我拉过一个人问道,强自镇定,声音愈加颤抖,无助。

      “这里是邺城,天子脚下”邺城?我确定二十一世纪没有这个城,历史上也不曾有这个地名。

      我真的穿越了!醉酒穿越?穿到了异度时空?忧虑,恐惧,不安,陌生种种情绪纷杂,一阵晕眩袭来,身子晃了一晃,我定了定神,推开眼前的人,疯了似的跑,一路上摔了多少跤,撞了多少人,甚至跌破了头,我已完全没有了知觉,只知道跑,仿佛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摆脱这恶梦般的现实,这样才可以逃离这深深的恐惧,只要这样我就能够回到妈妈唠叨的早晨……

      不知不觉中跑到了早晨醒来的地方,放眼望去,奇山兀立,群山连亘,苍翠峭拔,云遮雾绕,庭院如凭空消失了一般,不留一丝痕迹,我一遍一遍的找,从白天找到了星夜,疯了似的找,终于没有找到,我又累又饿,恐惧,失落,不安以及对亲友的思念让我再也顾不得其他,抱头痛哭。

      二十年来从不曾如此脆弱,更不曾失声痛哭,原来离开了家,我是这般渺小,犹如尘埃,随风飘荡,我还能回到那个属于我的时空吗?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一切成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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