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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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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女王果然叫他们去开会了,讲了这次广告的事,每人发了一份天食的需求书,和一袋糖果。让他们回去每人写一份广告策划,拿出一个idea,三天后比稿。李沫心想要是这次的广告男主真的是钟朗的话,那她一定要把握好这次机会,争取跟进这个广告,这样她才有更多的机会接近他。
中午吃过午饭李沫和沈小佳路过公司一楼大厅的时候,电梯打开,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从电梯里走出来,清爽干净的短发,深邃的眼眸,微扬的嘴角,那如雕刻的五官,分明的棱角,没有一处不诱惑着她的心。这样的场景,这样的身影,曾在她的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现在当梦境与现实重叠时,李沫以分不清自己身处何处了。她就这样看着他慢慢走近,擦肩而过,再驾车离去。她曾无数次幻想过当有一天真的见到他时她会怎样,她曾与室友戏言“有一天我要是碰到钟朗,就直接扑上去,上了他再说”。可是真当这一刻来临时,她原来只会静静看着他不舍得眨一下眼。这算不算是幸福降临在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你只有蒙过去这一条路可走。
“哇,好帅啊!是钟朗有木有,原来他真人这么帅啊,地球人都无法阻止了,李沫,快,扶住我,我要hold不住了。”面对沈小佳的花痴,李沫无法给出反应,因为她现在还沉浸在那巨大的幸福中回不过神来。
“李沫,你是不认识钟朗还是被他秒杀了啊,你现在这幅白痴样是什么意思。”
李沫无法让沈小佳明白她现在是有多么的激动,说的矫情一点,她好想哭。她从大一开始喜欢他,从时间上算算不得他的资深粉丝,可是这几年来她却陷得难以自拔。从最初被他外表惊艳,到被他演技折服,再到被他淡泊的气质所吸引,一步一步让她越加深陷 。为了他她决定要来盛娱工作,于是在大二的时候她在比她所读的H大更有名的W大选修了工商管理。虽然辛苦,但是为了能顺利面进盛娱她觉得苦中有乐。毕业后她放弃了读研,一个人不顾父母反对背井离乡来到北京工作就是想快点见到他。她来盛娱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今天终于见到了他,为这一刻她真的觉得这一路走来算不上辛苦。
整整一个下午李沫都在仔细回味着那一面,同时懊恼着当时的自己一定是傻透了,哎,怎么就被定住了呢,错过了签名拍照的大好时机,不知下一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因为终于见到了偶像,李沫很兴奋,觉得应该庆祝一下,于是约了沈小佳下班后一起去吃火锅。沈小佳是标准的成都女生,喜欢吃辣。好吧!不仅仅是辣,她和李沫一样都是吃货,拒绝不了任何美食的诱惑。她们两也就是因为经常一起拼吃而在两个月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李沫挺喜欢沈小佳的,她是负责他们这个项目部的文书工作,编辑和打印文件什么的。这是一个比较单纯直白的女孩,喜欢八卦但是不讲是非,长得不算很漂亮,皮肤很好,因为喜欢吃,所以有点胖,整个人粉嘟嘟的,看起来尤为可爱。其实李沫原来也挺胖的,后来因为喜欢上钟朗,希望以最好的状态出现在他面前,所以大四时疯狂减肥告别了肥胖。
特辣火锅配上冰镇啤酒是李沫和沈小佳的最爱了。沈小佳一边快乐的吃着一边快乐的八卦着。
“李沫,这次比稿你要是能胜出就好了,到时你就用你的奖金请我去海底捞。”
“你就知道剥削我,难道我脸上无产阶级几个大字写得不够明显”
“嘻嘻,哪呢?哪呢?没瞧见,我就见到了‘求帅哥,求JQ’,莫不是今天见到钟朗的后遗症。”
“是啊,是啊,我求之不得和他有一腿呢。快吃吧,大姐,吃都堵不上你的嘴。”这种玩笑李沫早已和沈小佳开习惯了,可是这次她心里知道,自己的确是这样想的。
“你说女王会不会为了讨好黎总经理而直接把这次稿案内定给杨露。”杨露是他们部门的同事,和黎总经理有点裙带关系,正是因为这样才能以一个普通大学的本科文凭进了盛娱。沈小佳提醒了她,李沫不怕女王偏袒杨露,毕竟杨露凭自己的实力是很难做出好的案子的,到时还有天食的负责人来参加比稿,没有一个好案子是很难通过的。怕只怕女王会直接帮杨露来写这次的策划案,那么这样凭她的实力她就能即讨好了黎总经,又能做好这个广告顺利升职。如果这样她要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