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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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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三年,我25岁,再一次回到了S市,然后遇到了那个人。
他是我大学同学,同校不同班,我暗恋了他三年半,在大四的寒假里发了个短信和他告白。我记得那时是凌晨2点,人在半夜三更的时候总是会觉得空虚,那时候具体是什么情况我已经忘记了,就记得我当时脑残一冲动,发了一句“我喜欢你”的短信给他。我以为他会发好人卡给我,结果并没有,他只是告诉我他现在还没有恋爱这个心思。我笑笑,知道他并不喜欢我。
拒绝的借口是什么都可以。
3年后的现在,我是FD公司的人事经理,再次遇见他是在他求职的二面中,即便穿了一身正式的西装,他依旧还是老样子,和三年前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学校的生活总是相对简单的,对他而言,三年的研究生生活并没有让他改变很多。
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我看得见他瞥见我时那惊艳的目光。确实是惊艳,而不是惊讶。我比三年前漂亮了很多,瘦了十多斤,眼睛也做了手术,化了淡妆,一身职业装,整个人和三年前完全不是一个样子,但是我知道他还是认出我来了,因为我必须和他作自我介绍,没办法,这是我工作的必需流程。我的名字并不常见,相信他也很难忘记。
理所当然地他被录用了,我一直都很欣赏他,认为他是个人才,我自认眼光一向不错,当年喜欢上他也是有原因的。他来报道的当天塞了张纸条给我,约我下班后在一家咖啡厅见。
我点了一杯黑咖啡,和他聊天,他没有提及当年拒绝我的事情,而是夸我现在很有魅力,充斥这一股女人味。我笑,变成这个样子都是为了他,如今得到他的称赞,我自然乐呵,话题不知不觉暧昧起来,我就顺着氛围问他现在是否依然单身。他羞红了脸,回答说因为之前还在学校里没有找女朋友的打算,所以一直单身着。
我的指尖触碰上他的手的时候,他并没有躲闪,而是迅速地做出了反应,反握上我的手。我轻呵了一口气,笑着问他:“那,你现在有那个打算了么?”他点头,笑着问我是不是为了他才回到S市的,我微笑着肯定。
他看上去感动极了,握着我的手紧了一下,我觉得有点痛,却没有告诉他。我喜欢握着他的手,通常意义上男人的手要比女人的热,但是他的手却常年都冷冰冰的。我喜欢上他,就是因为当年无意碰到了他的手。我就是喜欢冰凉的触感,我因为触碰到他的手而对他产生爱慕,难道不可以么?
喜欢上一个人,什么原因都可以不是么?
很快地整个公司都知道了我和他在恋爱。但是我是个非常低调的人,在公司从没有承认过自己和他的关系。在公司偶尔遇见,我只会和他淡淡地打个招呼而已。别人问起的时候,我也只会地说我们只是同学。我并不想把工作和生活纠结在一块,那样只会让我觉得烦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