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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最伤人的便是自欺欺人。
我一直想对苏南说,这场戏,关于爱情,就分不清胜负。一个扮一个演,热火朝天又或者冷冷星星,多么动人的技。
苏南一向说我说话。他比我大十岁,如同隔了整整一个时代。无非是这样吧,年长者会以经验强压,自诩关心,实际是独尊的霸道。
那天回家,他没有询问我的行踪,像是知道了一般,我亦懒于抗击。各自收拾好,滚到床上翻云覆雨。
情动至极,他趴在我身上絮絮道,“小年,小年……”
卓年,我的名字。
半夜口渴起身,身边的床畔早已失去了温度显得格外冰冷。去厨房倒水喝,我看见苏南站在阳台抽烟。
嘴角轻轻牵动,我努力把它克制在冷笑以外的范围。
苏南的心里,藏着秘密。
他并非不爱我,但也不是全然只有我一个占据着他。男人的直觉或许没有女人那般敏感到可怕,可我却清晰明了,有那么一个不知性别的人,在他心里。
是的,不知性别。因为苏南,是个双性恋。
第一次见面,在朋友的婚礼上。苏南是伴郎。陪酒欢闹到我在的宴席桌前,他看见我的恍惚,知道名字后的触动,我相信那不是我带给他的,这点自知之明,我有。
只是我从来不问,他也不说。我对他没有过多的占有欲和归属。所以,所谓的怨怼不存在我们之间。
翌日午后,我躺在床上细细分辨,屋里没有苏南的气息。桌上的早餐已经冷透,味道难吃外表却情致盎然。
就像我和他的爱情。
这样的发现让我撑不住地笑了。时久如今,我也开始学会酸言涩语。不过很符合职业习性,我的工作是自由撰稿人。
从接到方卿的电话到出门,期间两个小时够我写完一直拖稿的煽情故事。想来他也算我的灵感星,拖了四个星期的东西竟在他出现的这两天顺利截稿,终于不用为看编辑脸色而惶恐不安。
我和方卿再次碰面充满了愉快。两人志同道合不去那些堆斥小资气息却又无比庸俗的咖啡馆。
至少,蹲在热闹街头挑打口CD不是开始计划,但我第一次看见算得上儒雅如他能和小贩因几块钱吵架般讨价还价。在我惊得目瞪口呆,他把成叠的CD丢到我怀里,像个胜利将军一样笑眯了眼。
我想我喜欢和他在一起,轻松快乐的感觉实在难得。
路过SEVEN-ELEVEN,我和方卿靠在门栏吃着刚买好的鱼丸,喝罐装啤酒,漫无边际地聊天。
兴起而至,他拉我去街边一个简陋的酒吧说要畅饮。无奈,这刻我才是真正明白方卿随性为之的心性多么顺意。
此时大约晚上八点,客人尽是处于发福时期的中年人,配合着碌碌无奇的爵士乐,幻想有个艳遇的邂逅,体验刺激的婚外情或者陪伴落寞的女人共度一夜。
方卿酒量着实不好。几杯下肚已呈疯癫状态,一会大哭一会大笑。缠着我上台给他唱歌。这是闲聊中无意透露的,我曾经因为家庭贫困大学时夜晚在酒吧驻唱挣钱。
纠缠下来,连番折腾让本就酒气上头的我有些头疼。借了还未表演的驻唱的吉他,在方卿的叫嚣声中上台唱那首他点的《Tonight I Wanna Cry》。
我唱这首歌时,看见方卿呆滞的眼神,如同潮退的海滩。
昏暗的灯光里,蔓延扩散的落寞淹没了我。
或许是醉了。或许是累了。
等到苏南来接我的时候,已经没有力气去索吻告饶。
他是最讨厌我喝酒的。
苏南一反常态粗暴地拉我上车,原本瘫软在台阶上的方卿却像是突然清醒过来。起身礼貌道了声你好,便转身再见。
而我,眼前一黑。无暇顾及苏南看见方卿甚至是他跟我在一起时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