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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事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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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我和晓奇放弃留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回到曾经生活了十多年的北方的那个小城市。托朋友联系了几份工作,不过一个星期就收到回信,我们就这样找到了工作。
虽然是小城市,经济却发展的很迅速,人均收入是比较可观的,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丰厚的收入总是生活必不可少的资源。
而我和晓奇,不甘于将自己的所有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平日闲暇时就在高中同学开的咖啡店里帮忙照看生意。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小城市,咖啡店可以算是不大受欢迎的场所:有钱有势的人们常光顾星级酒店,他们不屑于来这里陶冶情操;工薪阶层的人们觉得这里是高消费,无法享受这悠闲的生活。所以常来这里的,只要那些带有小资情调的,略带颓废的年轻人。
我当然很喜欢这里,虽然我自认不是小资,也没有觉得生活的颓废,也许只是觉得这里有种特殊的感觉吸引着我。生意少的时候,我就在靠窗的包厢里呆着,沏上一杯卡布奇诺,拿出本子和铅笔,看着窗外流动的风景,写下些什么。
晓奇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一直是邻居,从幼稚园到大学都是同班。他小时候是个很淘气的男孩子,后来就变得很喜欢安静。一直不喜欢把他称作男人,觉得这个称呼对于他还很遥远。他是那种带着孩子气,又不失温柔的男生。也许就是这种感觉,让我从高中开始喜欢上他,直至现在我们的相守。
每到周末的时候,晓奇就陪着我满商场的逛。我是那种追求名牌却吝啬钱的女子,表面给人的感觉像是个乱花钱的小女生,其实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这样的我逛街的结果就是光看不买,手中空无一物,然后这时候晓奇准会微笑着对我说:“傻丫头,光饱眼福是不行的。”
最后回到家时,我们手里拎的全是各种专卖店的包装袋,里面则是我在商场里看中的每一件商品,而且全部是晓奇付的钱。他会细心到从我看物品的眼神中,分辨哪个是我最想要的,然后在我们逛完街后,拉着我回去全部买下。对此,我常常是惊讶连着感动。于是拥抱他,给他一个香吻。
这样做总是有“资本”的:他做的是广告设计,除了给固定商家做广告,也会给私下联系他的一些人做广告设计,每个月工资加上外快,总能达到五位数的收入;我是一个高中语文老师,同时也是几家著名杂志的专栏作者,所以收入也很丰厚。我们赚得多,平时却很节省,只有在给对方买东西时,才不会在乎花费多少,在这点上,晓奇就表现的很明显。
似乎我们生活的很好很平静,虽然平淡中不乏浪漫与感动,但是总是觉得缺少些什么,好像人生不应该就这样度过。所以,生活就像我们所期望的一样,在不经意时,给了我们一个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