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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Title:五次John Watson试图将Sherlock Holmes扫地出门,一次他没有
      Pairing:福华
      Rating:PG
      Summary:惹怒你的室友100招(从来都不会写正经的summary……

      1.

      我的室友是个不折不扣的烦人精。

      每当我这样说或者话里流露出这个意思的时候,Holmes总是瞪着他那双大眼睛,不无无辜地看着我:“那可真是伤人心,我亲爱的医生。”
      语气里的委屈就像我才是那个做了什么对不起他事情的人。
      然而熟知我们生活的人——无论是Hudson太太、Mycroft还是苏格兰场的一干探员们——都应该明白,和Holmes的同居生活无异于一场灾难。
      我这样说并不是出于该死的嫉妒或者无责任的诋毁,尽管Holmes坚持以他的人格发誓我对他的指控绝对是源于以上两点。总之在和Holmes一起生活了三天之后,我对他的愤怒就彻底烧焦了我的理智——女王保佑,在此之前我尚感觉良好,自认为勉强称得上一个绅士——更为可悲的是,那时我远没有意识到这仅是一个开始。

      Holmes从搬进来的那天起就立志于研究如何把你的公寓弄得更糟——值得称赞的是他在这一领域取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成就——并在我讽刺着说出“可喜可贺”时彻底无视了我脸上显而易见的愤怒。这个毫无羞耻之心的大骗子竟然还敢笑着问我:“你觉得如何,医生?”
      他难道还指望着我去给他颁个什么“最佳室友”奖吗?
      在Holmes又一次把公寓搞得一团糟并信誓旦旦说这是为了营造更为舒适的生活环境后,我立即给我的手杖找到了一个更好的用途——指着他的鼻尖威胁着要他立刻从我的公寓滚出去。
      Holmes很是震惊地看着我——尽管他脸上的表情很好地阐释了“震惊”这个词,他还是没从那堆垃圾(实验设备,Holmes试图说服我)里挪动下他那高贵的屁股——鉴于之前我一直对他的行为保持了最大程度的容忍。
      “你是怎么啦,医生?”他又开始用那双眼睛看着我,目光里满是关切。

      如果我一点儿也不了解Sherlock Holmes这个人的话——了解他不是一件难事,尤其是他从搬进来的那刻起压根就没再费心去伪装,实际上他的“绅士”形象仅仅持续到了我答应他搬进来那句话还未落音——这次大概又要被他的“无辜”骗过去。他能在这所公寓里呆到现在的唯一原因也在此。尽管我内心十分的不情愿,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他那双眼睛——无助而又纯真(如果这是唯一的真实的话)。
      我一直都很喜欢眼睛漂亮的人,关于这一点我从未和任何人提起,它只是一种非常私人的小癖好。

      而现在,我不打算继续容忍。

      2.

      我和Sherlock Holmes的相遇远算不上美好,那时我刚从战场上退下来,弄坏了一条腿,在这该死的伦敦负担不起一所合适的房子。尽管好心的Hudson太太已经给了我一个十分优惠的价格,我仍然需要一个室友来和我共同承担。
      Sherlock Holmes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在我拒绝了五个和我一样疲于找房子的合租人后。我得说找室友这件事一点儿也马虎不得,有时甚至比找房子更为重要,也更为艰难。我们总得找个对彼此都还算满意的人。
      如果Sherlock Holmes的第一次出场就和他以后一直不遗余力展现出来了的形象有哪怕一丁点儿的相似,我一定当场就把他丢出去,而不管他的眼睛有什么该死的吸引力。
      “后悔已经来不及啦,医生。”他好像生怕我不够懊悔一样,一边捣鼓着他那堆破烂(我决绝称他们为仪器或者设备或者其他的一切可能的词,Holmes为此抗议了很久)一边和我搭话。
      鉴于上次我试图讲Holmes弄出公寓的惨烈后果,在接下来的两周内我一直尽力避免和Holmes有什么正面冲突。毕竟我找室友的初衷只是为了分担房租,而不是把自己活活气死。
      但这似乎给Holmes带来了点误解。

      “如果你还想继续住下去的话最好闭上你该死的嘴。”我恶狠狠地开口。
      这次Holmes连头也没抬。
      与其说Holmes对我的威胁很不以为意,倒不如说他是习惯了如此。说实话我自己都对这样干巴巴的威胁感到无力,尤其是在每天都要说上好几遍的前提下。
      意识到自己对Holmes的纵容让我很是惊奇。
      除了特别混蛋这一点外——不幸的是大多时候这一特性都过分突出——我的室友有时候也可以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如果这句话被他听到,我敢打赌他一定会像Gladstone一样冲我翘起可笑的尾巴。
      虽然不知为何,Holmes似乎对我有种特别的依赖。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Sherlock Holmes告诉我他是一个侦探,我得说这立马就抓住了我的兴趣。Holmes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善于观察,作为一个退伍的军医,我时常怀念硝烟弥漫的战场,那种让肾上腺素加速的体验在这平静又无趣的伦敦可没多少机会遇到。
      “这可有意思啦,医生。”他舔了舔嘴唇,目光闪烁。
      “好吧,Holmes先生,”我那个时候就像个没见过市面的毛头小子一样,“随时欢迎。”我还没来得及阻止自己,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而这大概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后悔的一句话。

      关于Sherlock Holmes的职业,我了解的并不多。当然啦,他也从没有给过我机会去了解。不知是不是出于“一旦走出221B在再也回不到亲爱的医生身边”这个见鬼的理由,Holmes拒绝踏出家门一步。
      “你已经在这房子里待了两个星期。现在,我要求你去外面走走!”(1*)这是今天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这世上没什么东西让我有兴趣出门。”(2*)而他则这样回答我。

      也许那个不靠谱的职业也是他临时起意决定糊弄糊弄我。所谓的试验啦,委托啦(看在上帝的份上根本没有过)只不过是他众多谎言中的一个。

      直到我忽然意识到一件本不该忽略的事。
      我的Gladstone在哪?

      3.
      前面就已经说过我时常怀念着战场,这句话的实际潜台词是我当然不会介意偶尔来个小冒险什么的。无论是穿越大半个伦敦去给 Holmes指定的某个人送信还是跟着他跑一整天去搜集所谓的证据,只要我心情够好而他又不说什么来烦我的时候,这些事情在我眼里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尽管我的室友是个相当怪异的人——远比我过去27年认识的人都要怪异得多——我们还是被一种异常矛盾而又和谐的相处模式拴在了贝克街221B。这多亏了他的死皮赖脸。
      Holmes常抱怨我脾气暴躁,对他的态度简直连大街上的乞丐也看不下去。

      有次他和我大吵了一架后反常地没有装死,故意在我眼皮底下收拾东西,大声说着诸如“我不要再忍受你了。”“说实话医生你的火气简直能烧掉整个伦敦。”“你个大赌鬼一个人自生自灭去吧!”之类的话。
      我一个字也没有辩解,只是坐在沙发上看他把刚塞进去的外套又拿出来丢在地毯上,如此反复好几次,直到地上堆满了他的家当。
      “说实话,Holmes,如果你不能收拾好你的‘宝贝们’,我可以打铃把Hudson太太叫过来。我想她应该不会介意给即将离去的小Sherly一点儿最后的帮助。”
      Holmes看起来似乎被我话里的严肃吓住了,他怔怔地看了我良久——我努力不去躲避他的视线——然后嗫嗫地开口:“你不会这样做的。”他的声音近乎耳语。
      我毫不犹豫地喊来了Hudson太太。
      “又怎么啦,先生们?”Hudson太太不满地瞪视着我们的起居室,“就不能保持一天的整洁吗?我得说这儿就像一整个小型垃圾场。”

      Holmes假装没有听到她的话。

      这样的场景在221B里时不时上演,以至于最后Hudson太太说她再也不要管我们了。
      “你就不能对我好点吗,Watson?”Holmes在Hudson离开后蹭到我身边小声说。
      “我对你已经够好了,Holmes。”我极力压抑自己的怒气,“如果再敢打扰我约会的话,我会对你更‘好’一点。”
      Holmes难得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而当我心情极度不好的时候,事情则不会这么简单。

      我是在帮Holmes给一个老绅士送便条的路上遇见Janiffer的,她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回想到连续的几次约会都被半路杀出的Holmes搅乱,我一开始的时候甚至没费心去和Janiffer搭话。
      但当这个漂亮的姑娘走过来问我能不能帮她可怜的母亲诊断一下的时候,坦白地说,我吓了一跳。
      “我很抱歉。”她看起来很是局促不安,不停地用手绞着衣角,“我的母亲……病了很久了……我没有足够的诊金……”她磕磕巴巴地说道。

      哦,可怜的女孩。

      “我当然可以帮你去看看。”我安抚道,“不用担心诊金的问题。”
      她苍白的脸上涌现出几丝潮红。
      “太谢谢你啦,医生。”Janiffer(她告诉我这是她去世的父亲留给她的唯一纪念)看起来稍微放松了点。
      “但首先,你要告诉我你怎么知道我是个医生。”我笑着说。

      我和Janiffer的友好关系仅进展到我们两个去吃了第一顿饭。确切地说,是进展到我们两个刚在定好的位子上坐好。我们甚至没来得及点餐。
      阴魂不散的Holmes又适时出现了。
      “这么巧。”他看也不看Janiffer,一屁股坐在我身边。
      我暗暗使劲踢了他一脚。
      “John?”Janiffer疑惑地看着我。
      Holmes像是被什么惊到了一样,视线在我和Janiffer之间来回扫动。
      “那可真是美好。”他阴阳怪气地说。

      一点儿也不美好。
      Holmes没有离开的意思。他当然不会离开。接下来的事情在他那里永远都是顺理成章。
      不停的推理和不停的推理以及不停的推理。直到Janiffer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万幸的是她没有把红酒泼在我室友的脸上。
      “你看,医生,她可真没礼貌。”Holmes理直气壮地喝光了属于Janiffer的那杯红酒。

      回去的路上我大声地和Holmes争吵,骂他是个不要脸的讨厌鬼,该死的跟屁虫——说真的这一点儿也没有冤枉他——他却一点儿也不气恼,任由我骂着。路上的行人不断把目光落在我和Holmes身上,对着我们指指点点。Holmes看起来是那么的可怜。
      有那么一瞬间我真想不顾形象扑上去直接咬死他。

      路过泰晤士河的时候我假装不小心把钥匙随着手帕扔进了河里,也许我可以让Holmes下去捞,我不无讽刺地想。
      Holmes偷偷看了看我的脸色——他大概觉得我永远不会对他真的生气——又开始巴拉巴拉说个不停。
      我不耐烦地打断了他兴高采烈的演讲:“闭嘴。”
      后来的路上我们都没有再讲话,我累啦,一个字也不想多讲。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我从Holmes的上衣口袋里掏出钥匙,在他努力挤进来前“啪”地一声甩上了门。
      “让我进去。”他把门拍得砰砰直响。
      “除非你好好反思!”我的声音盖过了他的拍门声。
      然后我把闻声出来的Hudson太太赶了回去,并告诫她让那个无赖在外面呆着就好。

      4.
      Holmes常说所有的真相都蕴藏在细节之中。

      “观察,Watson,观察。”这是他第二常和我说的话。至于最常讲的那句——“Watson!让我进去。”——当然啦,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被超越的。
      和Holmes同居的时间越长,我愈发觉得自己脾气过于暴躁。当言语上的警告不再有实质性的作用后,Holmes让我发现了我骨子里隐藏的暴力倾向。事情一旦有了个开始,继续就不再成为一个难题。第一次把Holmes掀翻压倒在地板上的感觉让我记忆犹新——我得说我爱这个——动手就是从那时起变得频繁起来。
      Holmes总有能力来惹怒我。乱糟糟的起居室,被打断的约会,Gladstone,不间断的盯梢,各种无赖的言论。我自觉我的愤怒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宣泄,苏格兰场终有一天会面对一具名为Sherlock Holmes的尸体。
      每当我揍他的时候,Holmes就会用他那双大眼睛看着我——谢天谢地我现在一点也不迷恋他的眼睛了——他的眼睛蕴满了水气,这让他看起来很是无辜和可怜。
      我才不会因此而心软。和Holmes同居了这么久还识不破他的小把戏,那我可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傻瓜。
      Holmes有时候也会还手——这种情况并不多,我猜是因为他对自己的能力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大多情形都是他使劲挣扎两下就被我按倒在地。
      所以在知道Holmes是一个拳击高手的时候,我想我的表情一定是完美的惊讶。
      “你的嘴巴简直可以直接吞下一整个蛋,医生。”他拉过我的衣袖使劲擦了擦嘴角的血迹。
      “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Holmes!”我太过震惊,甚至忘了把衣袖从Holmes嘴边抢救回来。
      “我早就告诉你了。”他耸了耸肩,“观察,Watson,观察。”
      在我再次开口之前,匆匆赶来的Lestrade探长就把我的室友给拖走了。

      我在外面等了他一刻钟,然后决定一个人回家。

      我们的生活平静了一段时间,这一次的案子让Holmes元气大伤。那天他回来后直接躺在了沙发上——面朝里背对着我——一动也不动。直到我起身准备去睡觉,才听到Holmes痛苦的抽气声。
      “Sherlock?”
      他哼哼了两声当做回答。
      我两步跨过去,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身体扳过来,他因为我的动作又呻吟了几声。
      “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尽量放低自己的声音,伸手去解他衬衫的扣子。
      哦,上帝,上面染满了血迹。
      “因为你是一个很不称职的医生。”我听见他这样回答我。

      后来我们没有再就这个案子有过讨论,包括Holmes会拳击这件事(我把它写进了我的小说里)。Holmes还是一如既往地打不还手。
      如果他能学会骂不还口就更好了。

      而现实是他受伤的那段期间学会了对我颐指气使,看在Hudson太太的面子上,我不得不答应他任何微小的要求。
      “John,茶。”
      “John,书。”
      “John,我的小提琴。”
      “John,……”
      ……
      但当他要我扶着他去解决生理需求的时候,我决定遵循内心的渴望,一脚踹在了他屁股上。

      5.
      我和Mary的相识充满了戏剧性。

      接连下了几天的雨,伦敦的空气里粘满了湿意。诊所里一个病人也没有,我早早关了门,盘算着去赌场里转一圈。
      托Holmes的福,我这个“大赌鬼”已经没去玩几把了。
      “我们没钱付房租啦,John。”Hudson太太前脚刚出门,Holmes就举着我的支票簿迫不及待地对我说。
      我有点心虚,别过头不去看他。那一段时间我迷上了赌博,时不时去赌场里转转,Holmes陪我去过几次。但显然,他对这种刺激的游戏没有任何兴趣。
      除了他的实验和案子,我几乎没见到他对别的什么事情表现出一点儿热情。当然,对如何惹怒你的室友这个课题他可一直都是兴致勃勃。
      有几次我玩得忘了时间,把Holmes一个人丢在了家里。等到我回去的时候,他还是保持着我早上出门的那个姿势,我的Gladstone就躺在他的脚边——希望它只是睡死了过去。
      我的赌运一如我遇见Holmes后的生活一般糟糕,赌场里本来就是出多进少。Holmes说我对金钱太没有概念,迟早有一天会把我们的房子也输掉——Hudson太太在一旁抗议说房子是她的——然后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走了我的支票薄。看在上帝的份上他甚至还给它上了把锁。
      “我不能让你把我们最后的钱也输掉。”他用他最严肃的语气对我说。
      我简直要气疯了:“那是我的钱。”我咬牙切齿,努力控制自己不扑上去把支票薄抢回来。
      “如果你交不起房租的话,你可要失去一个好室友啦。”Holmes说得就像他是一个完美室友一样,还故意在我眼前晃了晃钥匙,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把钥匙贴胸放进衣服里。
      棒极了。现在我彻底不指望能拿回来了。

      我锁好了诊所的门,才意识到口袋里一个子儿也没有。我可不能这样身无分文就到赌场里去。我在诊所门口站了一会儿——雨越下越大,一点要停的意思也没有——考虑到我把早上出门带来的伞借给了Andrea(一个冒雨来拿药的可怜女孩),如果我想回到贝克街而又不被淋湿的话,就只有马车这一个选择了。

      “先生,到啦。”我感觉只打了一个小盹,马车就停在了221B的门口。我告诉车夫等一会儿,然后匆匆跳了下去。
      谁知道221B的门竟然锁着。
      自从上次我把钥匙丢进了泰晤士河,我和Holmes就共用一把钥匙。反正他不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就窝在公寓里。
      我把门拍得砰砰直响——马车夫还在一旁不耐烦地等着——Holmes在家的时候从来不会上锁。
      等了好一会儿还没有人来应门,我才想起来Hudson太太今天早上的时候说要回老家一趟。现在看来她肯定是已经走啦。
      我浑身都湿透了,心情越来越恶劣,该死的·从不主动出门的·Holmes到底去了哪里?看在上帝的份上他不知道我没有带钥匙吗!
      我转身对马车夫喊了几句话,让他明晚再过来。他看起来很不满,嘴里小声地咕哝着,我尽力不去注意他说些什么。
      最终那个马车夫驾着车离开了。我满身怒气地转回身来,考虑着把门踹坏了的话Hudson太太回来会不会杀了我。
      就在我认真考虑等Holmes回来杀了他还是直接踹门等Hudson太太回来杀了我时,门却忽然“吱”地一声开了。
      “Dr.Watson?”
      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该点头。
      “Holmes先生出去啦,他让我在这里等你回来。”来人有点拘束,从她的头发看来她刚才应该是征用了我们的浴室。
      Holmes的女伴?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倒不是说Holmes不能有女伴——他从来没有和我谈起过以前的事情,所以我不了解他的过去究竟是怎样——只是什么样的女人会对他感兴趣呢?
      大概是我打量的目光过于明显,面前的女士微红了脸,侧身让我进去。
      “我是Holmes先生的一个委托人。”在我们回到起居室坐下后,Mary(Mary Morstan,这个名字很适合她)这样告诉我。
      和Mary的聊天很愉快,她告诉我她遇到的小麻烦——后来我了解到那是关于她失踪的父亲(3*)——这远不是她能解决的,所以才会来拜访我的室友。
      “我看了你发表《海滨》(4*)上的小说。”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微眯着——她的眼睛并不大,但我敢说这是我见过最有吸引力的一双眼睛。
      “那你一定失望极了。”我大声笑着回答。
      “Holmes先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她说完就和我一同笑了起来。
      后来我们又聊了许多别的话题,直到Holmes回来,我才意识到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天几乎就要亮了。

      Holmes看了看我,又看了看Mary——我心里暗暗发誓,只要他敢说一个破坏气氛的字,我就直接把他扔出去——然后慢吞吞地放下手里拎着的一个大黑袋子。
      “你为什么不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呢,John?”他说,“既然你已经决定要帮忙的话。”

      等我把自己收拾好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Mary已经不在了。
      “她帮不了什么忙。”Holmes毫不在意地对我招招手,“现在该我们登场啦。”

      这个案子对Holmes来说没什么挑战,尽管期间他又干了不少蠢事,但最终这又是一个可以写进我小说的故事——我是说经过适当的润色——Holmes对我在小说中把他塑造成一个优雅的绅士颇有微词。
      “你就不能写写真实我的吗?”他跃跃欲试。
      “没有人想看真实的你,相信我,Holmes。”我搁下笔,掏出怀表看了眼时间,和Mary的约会还早,但如果我想给她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的话,最好现在就出门去接她。
      “你不觉得你的描写很好笑吗?‘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5*)他巴拉巴拉地说个不停,手里提拉着那把看起来如此残旧以至于只能用来装装样子的小提琴,“我从来不拉门德尔松。”
      我一只手放在门把上,回过头去警告他:“不要随便评论我的小说!我这么写才会有更多的人看,大家喜欢的是绅士Sherlock Holmes,不是疯疯癫癫的小矮子Sherly。”我深吸了一口气,补充道,“你不拉门德尔松,不代表我笔下的Sherlock Holmes不会为他的John Watson这样做。”
      “你从来没告诉我你喜欢门德尔松。”他从沙发上跳起来,把小提琴往地上随便一丢。
      你看,我从来就不该指望什么。
      “得了吧,你不用那把小提琴折磨我就够好了。还有,不.准.跟.着.我。”我抛给他这句话,拉开门走了出去。

      要想Holmes不打扰我的约会,那简直比登天还难。莫斯坦上校的案子解决后,Mary心情低落了一段时间。为了能让她重新开心起来,我开始频繁地约会她。当然啦,我很喜欢Mary,无论是她的长相,还是她的性格。Mary是我遇到的最能容忍Holmes的人,我从不用担心她会被Holmes给气跑,相反地,她的反击漂亮到完美。
      我和Mary的第一次约会Holmes毫无悬念地插了进来——他不跟着来才让我感到意外——最终那顿饭以Mary把红酒泼在了我室友的脸上而告终。
      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后来Mary站了起来,问我能不能送她回去,因为她觉得累了,想早点休息,然后意有所指地看了Holmes一眼。

      那些水渍顺着他的脸往下淌。

      在走出餐厅之前,我回头看了Holmes一眼,他就那样坐着,顶着那张可笑的脸,拿着刀叉的手似乎和可怜的火鸡有什么刻骨仇恨。

      我和Mary的约会渐入佳境,我们对彼此都很满意,我已经老大不小啦——可不能一辈子都浩在和Holmes的冒险上——是时候找个人结婚了。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Hudson太太的时候,这个好心的房东诚心为我祝福。
      “Dr.Watson。”她温柔地看着我,“你结婚以后要搬出去住吗?”
      我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当然了,我要搬出去住。就算Mary愿意,我也不会让她和Holmes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我要考虑好该怎样和Holmes说。
      但在找到合适的戒指之前,对于这个问题,我都不需要有太多的担忧。

      就在我和Hudson太太谈过的第二天早上,Holmes就知道了我打算搬出去这件事。
      “你不会这样做的,John。”他看起来像只被抛弃的小狗。
      我下意识搜寻了下Gladstone——它和我的室友没有一点儿相似的地方——它不在起居室里。
      “为什么不会?”我反问道,“我要和Mary结婚了,当然会搬出去住。”托Holmes的福,我丝毫不生Hudson太太的气。我的室友有1000种方法让她说漏嘴。
      Holmes似是看穿了我的想法:“不是Hudson太太。”他解释道,“我遇到了Mary。”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一瞬间我脑子里什么想法也没有,只是冲着他大喊:“你说什么?”
      Holmes摆出了一个视死如归的表情,机械地重复道:“我遇到了Mary。”这次他的声音打了起来。
      我极力控制自己,一字一顿地对他说:“告诉我那句话只是字面上的意思。”
      Holmes耸了耸肩。
      我觉得自己要气疯了。我的室友,为了我结婚搬出去的事情,去找我的未婚妻。看在上帝的份上,他是在争风吃醋吗?!
      “Holmes。”我看着他的眼睛,“这是最后一次。不要再被我知道你去找Mary的麻烦。”

      后来的几天我们一直处于冷战中,Holmes几次想过来和好,都被我瞪视了回去。我还不打算原谅他。尽管Mary一再向我保证Holmes并没有对她说什么难听的话。
      我亲了亲Mary的脸颊,告诉她不用在意。

      我忘了我们是怎么和好的了。大概一如前面的每一次,Holmes过来示好,等到我的气消了,我们就自然而然地重归于好。
      Holmes甚至建议我去赌场看看,我怀疑地看着他。
      “我知道你很久没去过了,John。”他好心地建议道,“我们的房租还够两个月呢。”
      我几乎就要站起来说好了,但是不行,还没给Mary买戒指呢。
      “去吧。”他继续诱惑道,“你可以好好玩一把。”
      我几乎立即就理解了他的用意,这让我又可气又想笑。我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死皮赖脸的人,他是怕我走了后一个人付不起房租吗?
      “你可以找个新室友。”我尽量温和地对他说,“要是没人能忍受得了你的话——不要那副表情,你知道没人能受得了——我可以继续和你一起分担。”
      这是我能做到的最大的让步了,但显然Holmes并不打算接受我的好意。他似乎卯足了劲和我磕到底。

      算了,就随小矮子Sherly去吧。

      +1

      Holmes拒绝接受我的戒指。

      “我很忙,John,你知道的,委托啦,苏格兰场的那群蠢货啦,我总有事情要干。”自从我进门后,我的室友——前室友,Holmes提醒我——就没从那愚蠢的沙发上翻过身。
      “我在做实验呢,亲爱的医生,所以抱歉我不能起身迎接你。”我的一只脚还在起居室外面的时候Holmes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我悻悻地走了过来——我得说这稍微有点儿艰难,Holmes看来不打算给我留个下脚的地方,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对保持公寓的完整性这一点上——至少从外观上来看——还显示出和我以及Hudson太太有极其微小的同感。
      我自顾自地在属于我的那张沙发上坐下——感谢上帝他没有当做垃圾给我清理出去或者用于什么该死的实验——指望Holmes招呼我有那么点儿不现实。
      “我要结婚啦,Holmes。”我清了清嗓子,用手杖戳了几下Holmes。他试图忽略我这个事实让我有几分尴尬。
      “很显然。”Holmes终于转过身来看我。
      他的脸色看起来很红润,不,是红润得太过分了。在我离开的这短时间内,他是找了个好厨师室友吗?说实话,他比我还在的时候胖多了。
      “不用担心这只是个实验……”
      “你的新室友……”
      我和Holmes互相瞪着对方,沉默在我们之间逗留了几分钟。他张大眼睛看着我——一眨也不眨——终于我先败下阵来,试图换个话题。
      “刚才你说你很显然?”
      “很显然你的观察力有待提升,在你和我同居了那么久之后。”他刻意把重音落在了“同居”这个词上,我不由自主地晃动了下身体,“我本以为你的智商多多少少会有点提高。”
      他似乎打定了主意要惹我生气,Sherlock Holmes总有办法惹John Watson生气。但我有比和Holmes吵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所以……”我深吸了一口,滚瓜烂熟于肚内的台词却临时当了逃兵。
      “所以?”他虽然口里这样说着,但脸上的表情却表明他并不期待我接下来要说的话。
      “所以。”我咳嗽了两声,“你要来吗?我是说我的婚礼……和Mary……我们都希望你来……”
      我还没有说完,Holmes就打断了我:“不是你们,是你。”
      我感到一阵脸红——并不是因为Holmes的直言不讳——但是,天啊,我真蠢,不是吗?早在我还没推开221B的大门的时候,我的这位室友就已经推断出了我来的所有目的,而我,竟然还像一个傻瓜一样,在他面前编造什么拙劣的借口。
      我很少对Holmes撒谎,这没什么必要,当我心情不好对他感到厌烦的时候,我只需要直说就好了。我甚至从来都没有费心去编造过什么借口——对Holmes。
      “好吧。”我退让了,“你会当我的伴郎吗?”
      “不。我很忙,John,你知道的,委托啦,苏格兰场的那群蠢货啦,我总有事情要干。”谢天谢地,他终于又喊我John了。
      “Holmes,我敢发誓你闲得快要发霉了。”我觉得自己的耐心快要耗尽了,又恢复了我本来说话的样子。
      Holmes阴阳怪气地看了我一眼,再次开口的时候他的语气里满是挖苦:“出于一个室友的忠诚建议——”
      “前!”我大声喊着抗议。
      “——我不得不说你太傲慢了,John,实际上,我很忙。”
      “忙于这些愚蠢的实验?”我从沙发上站起来,低下头怒视Holmes,“而不是为你的前室友办个可笑的单身Party?”
      我再也不想去顾及什么绅士风度,并在心里暗暗发誓,只要Holmes再敢用那种语气和我说话,我就打开大门走出去。
      他慢慢看了我一眼,然后开口说:“好吧,你可以把戒指留下。”

      我在沙发上重新坐定,和Holmes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讲他的新实验,我们两个都刻意避开了我即将举行的婚礼。
      在我们聊到Gladstone的时候——我警告Holmes不许害死我的狗——Hudson太太推门走了进来,她手里捧着一大盘的食物。
      “我猜你们一定饿了,先生们。”
      “饿极啦。”我走过去,给了她一个拥抱。
      然后她开始问起我的婚礼,我没有理由不回答她。我们谈了一会儿婚礼的布置——我偷偷瞥了眼Holmes,他假装没有听到我们的谈话,但我敢说他可是一直都听着呐,瞧他那竖起来的耳朵——最后我告诉她Holmes将会担任我们的伴郎。
      “那你可一定得让他多吃点东西,Watson医生。”Hudson太太小声嘀咕,“他病了好几天啦,什么东西也没吃。”
      我吃惊地回过头去,Holmes把脸埋在了沙发里。
      把Hudson太太打发走后,我冷着脸把Holmes翻过身来:“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你不是一个称职的医生。”我再次听到他这样回答我。
      我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不是很热,看来没什么大烧,但我还是小心点为好。
      “所以你的脸上是什么?”我用手指挂了一下,放到鼻子底下嗅了嗅。
      “简单的化妆术。”Holmes闭着眼,任由我把从地上扯过来的毯子盖到他身上。
      “睡吧,Holmes。”我小声对他说,“婚礼还有好几天呢。”
      他的呼吸慢慢浅了下来,就在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Holmes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呢,John?”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说实话这个问题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我想要找个人结婚,而Mary正好出现了。

      “没有人愿意孤独着老去。”(6*)最终我听到自己这样回答他。

      Holmes忽然睁开眼——我的手还放在他的额头上——他打量我的目光让我想到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过不同的是,这次我多了种夺路而逃的冲动。
      “那可不一定。”他嘀咕完了这句话,就再次缩回了毯子里。
      我俯过身,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Holmes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
      我忍着笑,这次把嘴唇落到了他的眼睛上:“现在你该睡觉了,先生。”我板着脸对他说。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Holmes的那张沙发上,身上盖着昨天的那张毯子,起居室里很暗——Holmes按照自己的喜好把221B改造成了他的实验室——所以我完全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我的怀表不在我身上。

      Holmes也不在。

      我大喊了几声,直到把Hudson太太招了过来,她和我一样,对Holmes的去向一无所知。
      “他还生着病呢,Watson医生。”Hudson太太很是担忧地看着我。
      接下来的两天我试图用从Holmes那里学会的推理技巧去寻找Holmes——我去了苏格兰场,第欧根尼俱乐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然而无论是Lestrade探长,Mycroft,还是Holmes的贝克街小分队们,都对他的行踪一无所知。

      Holmes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带着我的怀表和结婚戒指。

      我对Holmes的搜寻工作一直持续到我和Mary的婚礼的前一天晚上——Mycroft帮我重新准备了戒指——我对Mary说了无数声抱歉,这让她看起来好了点。
      “我想我有件事忘了和你说,John。”晚饭后Mary没有像往常一样要求我为她读我新写的小说,而是拉着我在我们的新沙发上坐好。
      “怎么啦?”我心里忽然有很不好的预感。
      “你最好先看看这个。”Mary递过来一张纸条,我一打开就认出了我室友潦草的字迹。
      我看了Mary一眼,然后低下头去研究这张让她如此古怪的纸条。

      我亲爱的John.(我不安地看了看Mary,她耸耸肩示意我继续看下去。)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已经不在伦敦了。首先,祝你新婚愉快——如果你已经结了婚的话——我对不能出席你的婚礼感到由衷的抱歉,你的结婚礼物我已经准备好啦,就在你以前的卧室里,希望你对我的礼物感到满意。作为回报,我拿走了你的怀表。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可以去找Mycroft,我想他不介意送你一块新的。
      你说没有人愿意孤独着老去,那天你睡着后,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然后发现你是对的,所以我收下了你的戒指。说真的,这真让我受宠若惊。又及,和你接吻比我想象中糟糕多了,下次我可以好好教教你。
      最后,代我向Mary问好。
      你忠诚的,
      Sherlock Holmes.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完这封信的,当我再次抬起头的时候Mary已经不在了。再一次地,我想痛殴我的室友——这个该死的无耻的造谣者——如果他还敢回来的话。

      我搬回221B的时候,Hudson太太出来迎接我。她什么也没有问,这让我松了一大口气。
      我把行李往地上一丢——Hudson太太不满地看了我一眼——径直打开了我卧室的门。
      整个卧室都保持着我离开的那一天的样子——Holmes竟然还留着我的卧室——灰尘的厚度就算是我也看出了这里一直没人打扫过。
      推开门之前我甚至还有过那么一瞬间Holmes就在里面的念头——这荒唐得有点可笑——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在那儿。我走进去拉开放□□那个抽屉,手枪已经不在了,Holmes用颜料在里面给我留了个信息。

      Reichenbach

      Fin.

      注:
      (1*)斜线句子出自《大侦探福尔摩斯1》
      (2*)斜线句子出自《大侦探福尔摩斯1》
      (3*)关于Mary父亲的内容出自原著《四签名》
      (4*):《海滨》就是华生连载侦探小说的地方啦,这杂志类似于国内的《知音》? (5*)斜线句子出自《血字的研究》
      (6*)斜线句子出自《大侦探福尔摩斯2:诡影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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