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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晨风一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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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时节。不是地点。不是对象。
双城仍然醉了,醉得一塌糊涂。
从他从酒店后巷把小傻子领回家那次,他就知道,命里的一些东西已经改变。
他喜欢把一些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不可改变的事,称之为命。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等这些都度过了,伤心伤够了人也痊愈了,他啊仍是一条好汉。
他永远在堕落,永远堕落不到底。
此话然也。
所以这次又喝醉了。
当一些事不可改变的时候,他决定顺其自然。
把自己假想为命运。这个圈套未尝不是一种游戏。
如同在戏弄自己。纵然失败了,也可以自我解嘲。
真好。爱恨纠葛,统统解构成一场老笑话的现场版。
入戏而已。不妨再出戏。
桃花老。柳绵少。他历尽青春,犹自年少。
所以,当他在窗子前亲吻傻子小楼的时候,心里是十分坦然地。
他说,“你只是一个白痴而已!”
然后,覆下头紧紧密密的亲吻着他。
感觉像在吻着这世上最亲爱的人。
有些事情已经到来。
我无法回避,
我只要学会,
和它一起离开而已。
小楼很爱他。很爱很爱。
就像孩子不知道什么是走路。但已经学会走路一样。兴奋的。义无反顾的。
因为他是爷爷之后第二个带着他的人。因为他们安静的生活。因为他的身体很暖和。
还因为,You are my way 。
什么是喜欢呢?他问爷爷。
爷爷说。相信手的感觉。
看到自己的猫,你不由自主就抱住它,揉揉它的毛。那就是喜欢。
有人牵你的手,你感觉很暖,不讨厌,这就是喜欢。
甚至,摸一样东西,没有心堵的感觉,感觉像小河一样的顺畅,便是喜欢了。
你若是这山,这河,这大地,这一草一木。你顺乎自然,他也顺乎自然,不强求不别扭,就可以是喜欢了。
至简和至繁的东西,小楼都懂得,
爷爷说你只是,不合这尘世罢了。
他们若把你当傻子。只是他们心里有“傻子”这个词。他们怕自己成为傻子。
而你心里没有。你也并不怕。你需记得了。
世上万物,都有个名目。若舍了这个名目,那时你便是你。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他听得。不刻意记得。只是以后事情,便觉得容易得多。
双城起来床,第一件事便是坐上阳台抽起了烟。
据说男人一生三件事,烟,酒,女人。
另有说,财,权,名的。也不知哪个说法高尚些。
烟以解忧,酒以浇愁,女人以谴情泄欲。
以财得势,以权控人,以名而心旷神怡。
一以为消极。一以为积极。
这么样划分,显见这样的自己也是个俗人了。
双城淡然一笑。抬手间一杯红酒翩翩下肚。
这般清静辰光,便在无所事事中消磨了。
他倒觉得安然。
“你是谁?”
“我是你现在爱的人,不记得了么?”
“那么,你是你。”
小楼不是不感到满意的。
因为什么?
因为晨光正好。被褥也很干净。窗子的空气有清爽的味道。
他很喜欢。
他把眉眼前挡眼着的头发都撸后边去,笑颜荡荡地说,“我这样子,好看么?”
“好看。”双城直接回答。
等会儿,这小傻子小楼是在和自己调情吗?自己回答的还真顺啊。他有病还是我有病。这年头,到底谁是傻子啊。
双城心里一动。连忙检查电视机。该锁的频道都锁上。什么港台言情剧伦理片以后就甭看了。不利于小孩子的心理健康。
他呵呵呵笑着。听见说,“今天不上班么?”
“嗯。今天放假。
等会儿,你会说话啊?”
“嗯。”
“那你以前干吗不跟我说话?”
“我不知道你是谁。”
“现在你知道了?”
“……”
“又怎么了?”
“现在知道,可能以后又不知道了。”
“那现在我是谁。”
“你就是你啊。
我就认识一个人。”
“那你是谁?”
“你在这,就我们两个,我是我。
你不在这,我也不知道我是谁。
那里空了。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