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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第 41 章 ...

  •   因为早已经买好了课本和要用的东西。所以千云并不慌忙,她只需要再去对角巷买好自己的校服、宠物和魔杖就好。在这之前练习时使用的魔杖,一直是根据主神的指示,从墨菲斯庄园的地下室翻找出来的,契合度不错,但终究还是比不上自己的。

      在第二天收拾好自己,千云就去了对角巷,早买早好,毕竟开学前去对角巷实在是太拥挤了,人太多了。自从老祖母玛格丽娜·墨菲斯去世之后,墨菲斯庄园就自动启动了魔法阵完全关闭了,而因为先前一直都没有怎么出门,所以千云也没有开通飞路网。而现在,千云同样不准备开通飞路网,开通飞路网有时很不安全,更何况庄园的书房柜子里有不少各式各样的门钥匙,这可安全多了。

      千云入学时间是1991年,是和哈利·波特这个‘救世主’同年级,所以千云早已做好了遇到危险的打算。

      千云一直随身带着一只戒指,戴在中指上,这是墨菲斯家族家主的证明,同时也是一个安全度很高的门钥匙,能够让佩戴者一瞬间回到墨菲斯庄园的密室,那里,有着繁复庞大的魔法阵,足够安全。

      换好裙子,披上巫师袍,带上家养小精灵,千云开始了一天的对角巷之行。

      从破金酒吧到达了对角巷,先去了“摩金夫人的长袍专卖店”,按照普通的面料定了校服,既不太廉价也不太贵,是大部分学生的选择。然后,是魔杖店,奥利凡德魔杖店,门上已经有些剥落的金字招牌上写着【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

      千云没有什么迟疑地走了进去,对着店角落里的满头白发,银白色眼睛的老人说着“奥利凡德老先生,我需要一根魔杖。”

      “哦~是的是的。是新生啊,来得可真是早啊。有些不同的新生呢。”奥利凡德说着,慢慢走了过来,有些无礼的直直的盯着千云的眼睛,金色的竖瞳,千云并没有怎么遮掩,因为早已习惯,所以已经不在意了。

      仿佛没有看到奥利凡德炙热的想是想把人解剖似的视线,千云微笑着再次重复“奥利凡德先生,我想我需要一根属于我的魔杖。”

      “好的,魔杖。你叫什么呢?你惯用哪只手?”奥利凡德问着。

      “我叫云·墨菲斯。我惯用右手。”奥利凡德拿着卷尺量了胳膊长度、前臂长、身高、头围等尺寸,才收回卷尺,转身走向身后的魔杖堆,边翻找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你该知道,是魔杖选择了巫师,而不是巫师选择魔杖。。。”

      千云无视着奥利凡德的絮絮叨叨,接过递过来的魔杖挥了挥,一大片水从杖尖喷出,撒落了一地。“看来不是这根。”奥利凡德说着,将那根魔杖从千云手里拿走,塞进另一根魔杖,挥了挥,一阵狂风大作,魔杖堆顶不少魔杖被吹了下来。“也不是这根。”皱了皱眉,奥利凡德又换了一根“这根肯定对了,杖芯代表着迷惑,幻觉,墨菲斯,梦境幻觉之神。”

      没说什么,千云再次挥了挥手中的魔杖一阵甜美歌声从魔杖里传出,让听的人不知不觉的迷醉其中,这歌声里面带着幻术,所以才有这样的效果!千云很快反应了过来。

      “啊哈~果然,果然适合你啊。墨菲斯,梦境之神。。。”奥利凡德喃喃的说着,很快也从歌声中清醒过来“十二英寸,紫杉木,杖芯是塞壬的喉咙骨。要知道,塞壬可是十分少见的,和精灵一样稀有,和精灵一样避世,这可魔杖还是我的父亲在的时候做的呢,那是塞壬还没有避世。现在,我可很久没见过塞壬了,连人鱼都很少见了。”

      千云没有不耐烦,而是微笑着问“我的魔杖有什么意义吗?”

      奥利凡德看了看店门口,没什么客人,于是慢悠悠地说着“由于含有毒性树液,紫杉经常会被与魔法和死亡联系起来。紫杉的外层老树死掉之后,便会有新树会从中心继续生长,因此它被看作‘不死之树’,同时也象征着灵魂转世。凯尔特祭司们把紫杉当作永生和不朽的象征。。。就和那个人一样呢。。。”奥利凡德说到最后声音低了下来,有些怪异的看了千云一眼“不过也许是你母亲那边血统的原因?毕竟,墨菲斯家族,至今还没有人用过紫杉木的魔杖呢。”

      “也许吧。那杖芯呢?”千云随意的说着,转换了话题,千云知道,应该不是鲛人血统的问题,而应该是自己身为‘轮回者’轮回了几个世界的原因吧。

      “杖芯,哦,我刚刚说了,塞壬的喉咙骨。你知道的,塞壬,有名的妖精,用歌声迷惑水手,使他们触礁,死在大海里。她们的歌声让人迷醉,能让人产生幻觉。塞人的喉骨,代表着幻觉,迷惑,强大的精神力。这也许象征着你属于墨菲斯的血统,这可不让我意外。”奥利凡德有些得意的说着“你的祖母玛格丽娜·墨菲斯,她的杖芯就是美人鱼的喉咙骨,祖父莫格拉斯·墨菲斯杖芯是塞壬的指甲,你的父亲安德鲁·墨菲斯杖芯是美人鱼的鳞片。。。”

      “是这样啊。”千云没有再聊下去的兴趣,她对墨菲斯家的前人们用的魔杖不感兴趣“虽然和您聊天很有趣,您也很博学,但说实话,有些晚了,是午餐时间了,我实在不想打扰您的午餐。我会好好善待我的魔杖的。那么,请问我的魔杖多少钱呢?”

      “好吧。一共是十二个金加隆。”奥利凡德意犹未尽的住了嘴,报出了价格。

      将十二个金加隆给了奥利凡德,道别之后,千云毫不犹豫的走出了魔杖店,向着宠物店走去。

      宠物在入学通知书上明确规定了是猫头鹰、猫和蟾蜍。说实话,不论千云的内心怎么强大坚韧,但审美观确是还没有扭曲的,所以,对于蟾蜍,千云是第一个排除了。而猫,原本千云是十分中意的,但似乎因为身上的鲛人血统,千云在猫的身边就会起鸡皮疙瘩。最后只好选猫头鹰了,正好以后如果寄信,就比较方便了。虽然已经是午饭时间,但千云仍决定买好了宠物再回庄园就餐。

      虽然是买猫头鹰,但其实千云也想买一只不同的猫头鹰,于是并没有向着专卖猫头鹰的咿啦猫头鹰商店去,而是去了神奇动物园。

      果然没有让千云失望,虽然没有‘穿越女主’的各种福利,什么凤凰啊,东方神龙啊,九尾狐仙啊。。。这些的东西。

      但是,还是满意的选到了一只,英武不凡的鹰雕。黑白色相间的羽毛,英挺的身子,锐利且带着些桀骜不驯的眼神,让千云很是喜爱。买到后,千云给鹰雕取名斯贝尔,因为鹰雕桀骜不驯的眼神,忽然让她想到了斯贝尔比。让斯贝尔直接落在她肩膀上,就带着斯贝尔回了墨菲斯庄园。

      开学前的准备,已经完成了。只等九月一日,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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