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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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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从一个地方去到另一个地方,无处不漂泊。
所以我在想,这一辈子里,或许都不会有一个安身之处,也没有一个人在被称之为家的地方等我回来。
有时,我背着仅有的紫色旅行包站在马路旁,等待有人能带我走,走向何处我并不在乎,只要能有一双温暖的手牵着就好。
S城。
面前车水马龙,牟雅全部都看不清。荷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连来人都没有看,只是下意识地接了。那边的人没有说话,只能听到沉稳的呼吸声,她也没有挂断,还是望着来来往往的车。心中的压抑散了一些,那些软弱的感情终于没有随意肆虐。
那边终于开口,声音低沉而性感:“我是庄景,你在哪?”
牟雅微微偏头,“汽车站。”
男人停顿了片刻,快速地说:“我来接你。”
不到五分钟,庄景便出现在牟雅面前,她看着他,眼神有些茫然,只不过下意识地抓住他的胳膊,再也不愿放开。
庄景一愣,夹紧了胳膊,带着她快速离开安全区,拉着她上了保时捷。直到这个时侯,牟雅还是睁大眼睛注视着窗外飞去的景物,看着这个国内最大的繁华城市。不知道为什么,它的高楼大厦让她安心,对着玻璃的微微反光,牟雅淡淡笑了。
身边的男人通过反光镜看到一切。
庄景终于放下心来。
车行驶到一家高档的饭店门前,庄景拒绝了停车帮助,执意自己开到停车场。牟雅没有惊讶,他一向对自己的东西看管的十分谨慎,可能也是多年职业病的影响。她站在华丽的金色大门前面,让熟悉的车影在视线里消失,深深呼了一口气,环视周围。
饭店迎宾有些犹豫,因为那个正在四处看的年轻女孩只是穿着一双不太干净的黑色球鞋,宽大的浅色牛仔裤,黑色运动衫和白色高领毛衣,厚厚的头发扎成一个独辫,学生气的眼镜。
看起来实在不像是有钱人。
然而她的眼神却是无惧的,独自背着紫色的旅行包面对所有来往的行人。
里面出来的客人示意她挡到路了,她小声说了句“对不起”便赶快让开,脸上泛起淡淡的红。
迎宾不由微笑。
这个女孩惊人的吸引眼球。
他上前几步,礼貌地问:“请问小姐是一个人吗?”
牟雅立刻意识到他话中的意思,自己今天这副穿着不像是能来这种地方消费的人,她的脸有些发烫,小声地说:“不是,我和别人一起来……”话还没有说完,庄景从后面走上来,环住她的肩膀,低沉地开口:“我们定了顶楼的雅间,带我们过去吧。”高大的男人英俊而帅气,眉目间透露着沉稳和干练。
从顶楼向下看,可以看见整个S城的夜景,牟雅托着下巴认真地看着,庄景脱下外套挂在衣柜里,问她要不要把外套脱了。她摇摇头,有些兴奋地指着不远处的电视塔,“哥哥,你看,好漂亮啊!”
庄景被她孩子气的语气逗笑了,随即走到她背后跟她一起看着发出夺目光辉的电视塔。女孩身上没有用香水,是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白皙的皮肤上也没有用任何化妆品,就像一个刚刚踏入大学的大学生,干净而单纯。
庄景有刹那的失神,恍惚间记起了一起长大的岁月。
那时,牟雅总是喜欢到他们家玩,但是每次来都安静地坐在一个角落读着他收藏的书,很少说话。跟机灵活泼的妹妹庄雨不同,牟雅在他的记忆中有着超越年龄的宁静温和,对于别人的话语总是不善答复,喜欢脸红。与庄雨相较之下,牟雅更像是他的亲妹妹,需要作为哥哥的他保护。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怯弱的女孩,仿佛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和爱恋。自己的父母极其喜欢牟雅,唠叨的母亲从小一直在说,如果小时候就把牟雅抱过来养就好了,父亲在牟雅每次离开回家时也说“明天再走吧”。这时,牟雅就会腼腆地笑着说:“伯伯、伯母,我下次再来吧,回去晚了妈妈会担心。”没有恭维的话,没有花哨的言语,平实的让人心疼。
庄雨是不喜欢牟雅的,觉得她抢走了属于自己的关爱。
庄炎呢,开始应该是不喜欢的,因为有一次他不高兴地说:“你妈妈根本不在家吧。”他说出了大家心中早就知晓却没有说明的真相,庄雨也在一边附和,最后两人被父亲斥责回了楼上的卧室。
庄景看不清牟雅眼底的情绪,她笑了笑,开门离开。
妈妈从窗户看着纤瘦的女孩安全地走进别墅的花园,直到佣人帮她开门,她安然无恙地进去,才转过身来叹了口气,“她妈妈根本还没注意到自己的孩子已经长大了,每天只是在外面忙生意。生意越做越大,身边没有人,又有什么意思呢!”
只有庄景,还在思考自己虽然嚣张但是冷静的弟弟突然说出这样一番话的用意。看来,庄炎已经注意到牟雅身上的光芒。
他有些不高兴,觉得一直属于自己的东西好像被自己的亲弟弟抢了过去,又觉得作为一个哥哥这样揣测弟弟的想法有些卑鄙。
对,是卑鄙。
回忆在痛苦的一段到来前戛然而止,敲门进来的服务员拿着菜单询问他们是否要点菜。
庄景低头隐藏了全部情绪,发现牟雅这才收回视线,看着递过来的菜单,翻了翻,似乎不知道点什么,微笑着将菜单递给了自己。他熟练地点了几个特色菜,又要了鲜榨的木瓜汁。服务员出去之前,牟雅喊住了她,“再加一个红烧排骨吧。”
庄景拉开椅子坐在她旁边,笑着问:“怎么,又喜欢吃红烧排骨了?我记得某人以前说过再也不吃了的。”
牟雅斜了他一眼,自己倒了杯茶,“要你管!”脸却红了起来。
他的牟雅还是很可爱的。
是他的吗?
在庄炎永远离开他们后,她应该就是他的了吧!
空气一时冷了下来,牟雅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不再说话,直直盯着面前的茶杯,看着里面还在沉浮的菊花瓣。
庄景想起来了,庄炎也喜欢吃红烧排骨。
在S城的第一顿饭,牟雅吃的还是十分开心,庄景问她什么,她就回答什么。在熟人面前,她不怎么多话,总是静静地听别人说,提到自己的时候,礼貌而疏远地接上几句。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坏习惯,却没有一个人让她改。
庄景往她碗里夹菜,一边问道:“这次的课要上多久,怎么突然决定要考托福和GMAT,要去美国读商科吗?”
牟雅嘴里的排骨还没有吞下去,只能点点头。
“你妈妈知道吗?”
她沉默了片刻,点点头,放下了筷子。
妈妈虽然不怎么同意,但还是没有反对,如果她能放下过去的事情向前看,毕竟是一件好事。牟雅也还年轻,只有二十三岁。
而在庄家渡过的十一年,是她生命中最宁静的时间。
她短暂的二十三年时光中,只激烈地反抗过妈妈两次,而这两次明显地改变了她的命运。一次是她在大学期间执意追求自己的理想,一次是她决定要嫁给庄炎,尔后因为变故躲到美国半年。
牟雅笑着看着眼前的男子,“不用担心啦,哥哥,我会好好努力的!我准备去读人力资源管理,有一个斯坦福的教授刚好研究的是人力资源管理薪酬方向,我想报他的研究生。”她瘪了瘪嘴,“可就怕考不上!GMAT好难啊,逻辑我最不擅长了。”
庄景安慰她:“没关系,一定能考得上。”
牟雅不予置否地摇摇头,然而他异常认真的语气却让她有了动力和勇气。
“只要到时候你不突然消失把我们吓得半死就好了。”
她笑了笑,“再也不会啦!”
庄炎死后她度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身边没有一个人,她经常晃荡在美国加州的大街上,看着陌生的面孔,心中的失重难以言喻。那是一种怎样的恐慌啊,她无数次拿起手机按下一串号码,却没有拨打出去,怔怔地看着屏幕发呆。
于是,她养成依靠回忆渡过每一天的习惯。
她清楚知道这无异于自我折磨,可她不知道如果没有那些回忆,她要怎么面对无数的昼夜交替。
那时候,庄景,伯伯,伯母,庄雨,好像跟她活在平行的世界里,互相没有交集。她明白,在中国,有一个哥哥般的男人不停地在寻找她,妈妈跟她说过几次,她都坚持不让她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他。妈妈对她没有办法,只是说:“想回来就回来吧,这边永远有你的家。”
在听到“家”这个字的时候,她终于失声痛哭,就站在马路边。没有一个人停下问她怎么了,也没有一个人带她走,直到一个漂亮的男人停在她面前,给她了一包纸巾,然后离开。
拿着那包纸巾,甚至连谢谢都没有机会说,等她回到住的地方,想了很久,终于给庄景发了一份邮件。内容修改过无数遍,最后只留下几个字:“我在美国,很好。”三个月后,她买了回中国的机票,背着仅有的紫色旅行包上了飞机。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加州的阳光始终没有照到她的心底,那扇门就在庄炎逝去的一刻,缓缓关上。
华灯初上。
在车上,牟雅望着庄景的侧面,轻轻地说:“哥哥,一些事情,我真的放下了,所以不用担心我。”
庄景笑了笑,打着方向盘,“真的?”
牟雅笑了,“真的!”
庄景的房子在市中心,前面就是商场。
十四楼。
牟雅并没有来过这里,当看到室内的装修时,还是忍不住连连赞叹。非常干净的感觉,非常温暖。
庄景放了洗澡水,在浴室里问她,“带了换洗的衣服没?”
牟雅将旅行包放在客房,把日常用的东西拿了出来摆在桌上和放在柜子里,考试用的书也整整齐齐放在床头,一边答道:“没有,只穿了身上一套。”很大的包包,装满了书。
庄景拿了一套自己的干净睡衣放在浴室里,拿了牙刷和女性用的洗发水和沐浴液,对她说:“你洗吧,明天我带你去买衣服。”
牟雅点点头,看着男人走进书房,知道他还要工作一会。今天陪了她大半天,公司肯定又在催了。才三十岁的哥哥已经在跨国公司里当副总经理了,跟她似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等她洗完澡,庄景弄好了手边的事情,在厨房给她热带回来的鸡汤,今天一看到她,他就不停地说,她又瘦了。看到那样高的一个大男人站在厨房忙来忙去,牟雅忽然有点想笑。
心里渐渐温暖起来,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刚吹干的头发乱糟糟的披在背后,她没有带眼镜,于是凑到庄景身边眯着眼睛看着锅里慢慢沸腾的汤。从侧面看,可以看到她长而卷的睫毛,高挺的鼻梁。
牟雅其实长得很好看,他从小就这么觉得了,只是她一直在隐藏自己所有的一切,包括外貌和内心世界。
他一低头便看见她光着脚站在地板上,刚要说什么,她吐了吐舌头赶快走回卧室,躺在床上看书。
空调开得很足,完全不冷。
但是那么大一碗鸡汤端到她面前的时候,牟雅轻轻皱起眉头,“能不能不喝这么多啊,要不晚上总是要上厕所。”
“有两个厕所,没人跟你抢。”
没有办法,牟雅从床上坐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喝着不烫嘴却又热热的鸡汤。庄景坐在床边看着,看着她因为汤的热气而变红的脸,“这次你来,我一定要把你养的胖胖的,让你去美国有资本可以瘦。”
牟雅没空说话,瞪了他一眼。
一向沉稳的男人难得温柔地笑了,“你就在S城考试吧,住到斯坦福商学院通知书来,怎么样?”
牟雅把空空的碗递给他,“那不是要住九个多月?”
庄景说:“刚好把你养的像小猪一样胖。”
“错,是肥猪。”
两个人一起哈哈大笑。
这样的温馨,让牟雅觉得似乎身处遥不可及的梦,所有的渴望都成为现实,而身边的人如此真实,一伸手就可以抓到。
庄景正准备关灯睡觉,却看见牟雅走了进来,问他可不可以一起睡,没有熟悉的气息她睡不着。
他小时候经常带着牟雅睡,两个人像真正的兄妹一样,每次碰巧庄炎在家的时候,他们就三个人一起睡觉。
很纯洁,没有一丝杂念。
母亲就会在楼下的主卧里对父亲说,要是当初把牟雅抱过来养就好了,看他们感情多好。那时只有庄景被庄氏夫妇带在身边,庄炎和庄雨被放在爷爷奶奶家,他们工作很忙,不能同时带三个孩子。
看着牟雅忐忑的眼神,庄景还是拒绝了她,“你多大了,还要哥哥带着你睡,自己睡!”牟雅没有争取,乖乖地回到自己的卧室,帮他轻轻带上门。
庄景苦笑不得,那个傻姑娘,他们如今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孩子了,他对她也不是当年的父兄情怀。但她的平静,让庄景觉得自己有些狠心,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
今天他一眼就看见她茫然地站在马路边,像个没有家的孩子,不知道何去何从。那一刻,久久平静的心突然疼痛起来,想要带她走,走到一个安详的地方,为她挡去所有的伤害。
她永远是那样,什么事都放在心里,敏锐而警惕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许多感情在她心里,会被放大几十倍,直到她不能承受。
那般深的伤,过了这么久,也只能触碰一点点而已。
想来想去,庄景起身走进她的卧室。
在她身边躺下时,他借着月光看见她嘴角扬起淡淡的笑,于是下意识地把她抱在怀里,而她就像寻求温暖般缩进他的胸膛。
在她靠近的瞬间,满鼻清淡花香,一种充实满足的感觉充斥他的全身。
一夜无梦。
早上起来的时候,庄景不在身边,但牟雅可以感觉出他曾经在她身侧的气息。洗漱完毕后,她乖乖盘腿坐在沙发上,庄景的睡衣有些大,盖住了她的脚。她像小猫一样看着庄景为她准备早饭,眼睛眨都不眨。
牟雅的眼睛是少有的纯黑,被她注视的时候,会有一种肃穆的感觉,一切不洁都消失的干干净净。
两个人坐在桌子的两端默默吃早餐,牟雅早上不喜欢说话,庄景也不想打破这一刻的和谐。在他心中,他甚至认为这样就是幸福的,只是看着她吃着自己准备的早餐。
他们步行到商场,牟雅还是穿着昨天的衣服,庄景的步幅明显比她大,她几乎要小跑才能跟上他。过马路时,她下意识抓住他的胳膊,回望两边的车,没有看见男人嘴角的笑。他渐渐放缓脚步,让她可以不费力地走在他身边。
一上三楼女性专卖便看见一幅巨大的画,那是一个画着厚重眼影的朋克女子抱着一把吉他,身上并不怎么出众的衣服在她的衬托下仿佛活了过来,变得富有生命。
牟雅看了那幅画一眼,就拉着庄景到自己经常买衣服的专卖走去。她挑了一些大方而稳重的衣服,和两条牛仔裤。牟雅的腿很长,又很瘦,只有在这里卖的的裤子穿着才比较合身,不用改。
庄景去付钱,牟雅百无聊赖地站在那里,看服务员把衣服包好,突然想起来还应该买一套睡衣,庄景的衣服穿着太大了。
一位小女孩远远地看着她,却不敢上前。牟雅知道他们一进商场,那个小女孩就跟在他们后边,见庄景去付钱,小女孩有点犹豫不决,还是走过来礼貌而怯生生地问她:“请问,你是‘雅’吗?”
牟雅微微一笑,“不是,你认错了。”
小女孩有点错愕,眼前的人虽然没有化妆,但眉眼间与商场的巨幅海报隐隐相似。即使很难想象,那样的朋克女子在生活中会是这样的清秀和温和,但她们明明就是一个人啊。她继续不依不饶地说:“姐姐就是雅吧!”
牟雅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发,“我不会弹吉他,也不会唱歌,怎么会是雅呢!姐姐只是个学生而已。”
小女孩似乎急得要哭了,她的妈妈冲了过来,一把把她抱在怀里,“吓死妈妈了,突然一下就不见了。下次不许这样,听到没!”女孩急着挣脱妈妈太紧的怀抱,那位母亲这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一个人,不好意思地笑着说:“真是麻烦你了,小孩子不怎么听话。”然而在看清牟雅的样子后,显然也是吃了一惊,脱口而出:“你是雅?”
牟雅摇摇头,笑着说:“我不是。”
母亲有些无奈,“我们家孩子特别喜欢雅的歌,家里都是她的海报,搞得我和她爸爸对雅也是熟悉的不得了。只不过一年前,雅突然消失了”,她忽然低头看了看小女孩,认真地说:“真是可惜了,很少能看到那么好的歌手,完全没有负面新闻。歌曲虽然是摇滚的,我们听不懂,歌词却是积极向上。”
她看着牟雅,笑着说:“小姐你很像她,不过应该不是吧。”她们的气质完全不同,眼前的女孩明显就是个学生,只是眼睛和歌手“雅”极其相似。即使就是她,现在能这样生活,也不错。
妈妈心里想到,没有说出口,然而眼前的女孩似乎能洞悉她的想法,对她微微一笑。
庄景回来的时候,牟雅正在向那一对母女挥手再见。
在离开商场时,牟雅笑着说:“原来也有全家人一起追星的啊!”眼里有着羡慕和向往。
他心里一沉,没有多说什么,握紧她的手。
英语课程开始了,从下午三点一直上到晚上九点。牟雅坚持不让他接送,自己固执地搭乘地铁,说是只要十几分钟,而开车要半个小时,不划算。看着她每天背着几本厚书往返于学校家里,庄景也不再多说什么,自己在家里呆着的时间则渐渐变长。以前只有他一个人住的时候,他经常加班到凌晨,回家倒头就睡。
那时,这里寂静的厉害,他一个人抵挡不住。
庄景在书房给牟雅放了个书桌,她看自己的书,他处理自己的文件,互不干扰,到了时间一起出去吃饭。两个人都不想把干净的厨房弄上油烟,也不想洗碗,不过每天晚上的汤从未间断。
她喜欢穿他的毛衣,可以把整个身体裹住,非常暖和。一天,她就穿着他的衣服去开门,头发乱七八糟地扎在一起,带着严肃的黑边眼镜。庄景出去了,临走时嘱咐她他的秘书会送东西到家里来。
那位秘书是位很年轻的女人,长得也很漂亮,在看到牟雅时明显吃了一惊,但她马上调整过来,礼貌的将文件递到她手里。牟雅请她到家里坐,秘书笑了笑,拒绝了。
“副总不喜欢别人到他家里,也从不邀请别人到家里玩。”她意味深长地看着牟雅,牟雅清楚地看到她眼里的复杂感情,但装作不知,笑着说:“原来哥哥这么坏啊!”听到她说“哥哥”两个字,秘书放松下来,跟她寒暄了几句。
依旧站在门外。
临走之前,秘书看着她身上庄景的毛衣,有些羡慕地说:“你哥哥真的很喜欢你啊。”稍微熟悉庄景的人都知道,他是有洁癖的,一般人根本不准碰他的东西。
无意识说出的一句话让牟雅发呆了很久。
喜欢,什么样的喜欢呢?
什么样的喜欢才算喜欢呢?
她坐在书桌旁,咬着笔头,第一次走神看着窗外的天空,却刻意不去想什么,害怕大脑里涌出的东西会停不住,那么一直以来她的努力就白费了。现在这样,她已经很幸福,没有必要奢望更多。
庄景一回到家就看见穿着邋遢的女孩静静凝视窗外,就像教堂里的彩色玻璃,绚烂的安详,让人刻骨铭心。
牟雅有早起的习惯,虽然睡得很晚。她害怕在老年回忆时有大段大段的空白,对于睡眠,她并不能得到普通人获得的安稳,所以尽量把睡眠时间减到最少,有时候也会看书看到天亮。
而那些流淌的时间,果真是一去就不会回来。
独自生活的岁月中,她读了许多书打发无处安放的青春,不喜欢《简爱》,不喜欢《傲慢与偏见》,却偏爱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海狼》,看着那个男人的文字,她觉得有些解脱了。多余的力气被用来幻想淘金的生活,为逝去的男人缅怀。
家里的小东西越来越多,都是牟雅拉着庄景去买的,到处是柔软的垫子,随处是可以拿来用的杯子,意识流的书摊了一屋子。并不是所有人都看得懂意识流的书,只有那些拥有故事的人才能从中找到安慰,那也是作者留下的共鸣。
偶尔,他们会路过一个叫“Violet”的乐器行,牟雅站在橱窗外望着里面的名贵吉他,看着它的每一根琴弦,熟悉的犹如自己掌心的纹路,眼神也变得无比温柔。似乎透过它,窥探到了以前快乐的、短暂的时光。
那时,有她,有庄炎,没有庄景。
然而在看到玻璃橱窗反射出的一个带着眼镜,衣着朴素,提着一袋书的身影后,她终于回过神来,对着过去的自己微微一笑,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对那时的自己说再见。
庄景问她要不要买。
她笑着摇摇头,拉着他离开。
晚上,牟雅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庄景感觉到她心情的躁动,却一语不发,静静闭着眼睛躺在她旁边。黑暗中,他可以感觉到她在凝视他,带着他不懂的表情。
牟雅小心翼翼地起身,为他盖好被子,轻轻走到书房。
她赤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等待天明,天空却始终不亮,最后蜷缩在椅子里,看着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因为没有戴眼镜,所以书凑得很近,可以闻到油墨和纸张的特殊味道,旁边是深黄的落地灯,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空气中只余翻书的沙沙声。
当天空泛白时,她睡着了。梦里有一双温暖的手将她抱了起来,放回她熟悉的气息中,额头上依稀有湿润的感觉。
时间缓缓流走,托福课程转眼就要结束。教口语的老师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有一口漂亮而清晰的美式发音。听他说话,牟雅有时候会想起在加州的日子。
片刻的发呆,那个叫明思杰的男人将话筒递到她面前,她愣了一下后开始阐述给定的命题,一样的美式发音,一样的清晰流利。整个教室的学生都有些错愕,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还需要上培训班。
明思杰看着她,眼里闪烁着开心的光芒,问了一句:“Have you ever been in America?”
牟雅犹豫了一会,还是回答:“yes,half a year。”
那天放学很晚,明思杰下课后又跟她用英语交谈了一会,出教室时牟雅发现一个漂亮的男人靠在墙上,耳朵上带着耳机。他抬头看到明思杰后迎了上去,明思杰笑着对牟雅解释:“我弟弟,明思允。”
很难形容第一次看到明思允的感觉,非常的漂亮,带着异常的澄澈,双手干净而修长,指节有力。牟雅一下子就判断出他玩音乐,而且是摇滚类的。
明思允大胆地盯着她看,直到在场的另外两个人都不好意思了,他才简洁地问了一句:“我们见过吗?”
牟雅摇摇头,也简单地回答:“没有。”
离开的时候,明思允在她耳边快速地说了一句:“很漂亮的眼睛,像冬天的湖水。”随后在她脸颊轻轻印上一吻,标准的美国礼仪。牟雅觉得似乎能想起什么,却什么都扑捉不到,然而对上明思允促狭的眼神后,她的脸微微红了。
走出校门,熟悉的身影等在街道拐角处,庄景对她挥了挥手,她对明思杰和明思允说再见后便笑着跑了过去,男人接过她的包,为她打开车门,开车带她离开。
早上,牟雅到阳台上做早操时,突然发出一声惊喜声,然后马上跑回房间拉着还在刷牙的他往阳台上跑。
原来是家里的风信子开花了。
牟雅原以为它撑不过比往年寒冷的春季,没想到它还是顽强地开出紫色的大团花朵,一夜之间。庄景说这是一个好兆头,后天的托福考试她一定能顺利过关,她也希望如此。
风信子的香味几乎有着穿透力,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弥漫着时而浓烈时而清淡的紫色味道。书房中,庄景拿出厚厚的日语字典不断翻着,吃力地阅读日本公司的文件,然后用英文记录下来。
好几次,牟雅都站在门口看他,似是有什么话想说,见他完全没有反应就跑到书房拿书,查资料,眼角却是一直瞟向他。
最后一次,牟雅放弃般的在桌上放下一杯清水,看到他的翻译后下意识地说:“这里翻译错了”,她拿过日文文件,指着最近的两行说:“是即期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这里的汇票是信用证项下的远期商业汇票,而不是单单的汇付。”庄景恍然大悟,马上改了过来,笑着问道:“什么时候学的日语?”
牟雅笑了笑,眼里有兴奋的光,“看动画片学的,还有以前和庄炎为了听懂日本的摇滚歌曲……”她忽然有些说不下去了,然而在看到庄景的表情后,勉强笑着继续说:“有段时间和庄炎学了很久的日语,那些歌曲才完全听得懂。其实对看日剧和动画片,还有漫画也蛮有帮助的。”
庄景低头看着自己的文件,“是么。”全身不自觉地绷紧。
她忽然本能地低头在他额头上印下一吻,边搂住他的脖子边大声的在他耳边说:“生日快乐,庄景!”
他一抬头便看到女孩温和的笑,才想起来今天是自己三十一岁的生日,怪不得今天公司的员工吵着要晚上去酒吧玩,所以自己才不得不提前完成晚上的工作。他拨开她挡着眼睛的发丝,笑着说:“晚上跟我一起去酒吧玩吧?”眼里有浓浓的宠溺。
牟雅愣了一下,庄景以为是她没有想到所以有些惊讶,她快速地说:“好,那我现在去洗头,有点油。”
他不知道,曾经有个男孩也对她说:“我们去酒吧唱歌吧!”接着是酗酒,还有大麻,生活就在喧闹中沉沦下去。
这些事情,她都没有办法告诉他。
那一段时间,他们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或许连现在都不是。他们以为上了大学就是她新生命的开始,没有人意识到她内心的巨大变化,另一副黑暗灵魂就要占领她的身体,她自己却无能为力。那时,只有庄炎陪在她身边,而庄景远在美国求学。
在又如何呢!
有些事庄景永远不会注意到,譬如刚才她第一次喊了他的名字,但他没有发现。
酒吧里有她熟悉的震耳欲聋,庄景带着她来到约好的地方。公司的人看到他们,发出一阵呼喊。牟雅看见了秘书小姐,礼貌性地点点头,秘书小姐也回报一笑。
庄景介绍着:“这是牟雅。”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她与这里是那样的格格不入,白衬衣,羊毛衫,牛仔裤,头发扎成一个马尾,额前的留海遮住了眼睛。
“还是学生吧?”
“是的。”
“在哪个大学读书呢,妹妹?”
“F大。”
她没有告诉他们她已经毕业了,没有必要。
“哦,F大是名校诶,妹妹以后准备当老师吗?”众人哈哈大笑起来,牟雅明白是因为她古板的学生气。
“也许吧。”
想不到庄景那样的人还会有一个很单纯的……很单纯的什么呢?是妹妹,还是女友?
短暂的谈话立刻被现场的气氛打断,不少人下舞池跳舞,也有一些人围着吧台划拳,玩着有些下流的游戏。秘书拍了拍她的肩膀,在她耳边大声说话:“要喝酒吗?”
牟雅摇摇头,也大声地回答:“不用,我对酒精过敏。”
秘书小姐露出一副“我猜也是”的表情,给她叫了一杯水。
酒吧里的水很贵,这个酒吧的东西更是贵的吓人,一小杯水就要差不多50块钱。相反,各种各样的酒比较便宜。牟雅知道,这家酒吧有很纯正的特基拉,还有200年以上的高档红酒。
她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庄景正在跟一群男人讲话,脸上有她不熟悉的,应付性的笑容。旁边慢慢聚集了一小群女人,都虎视眈眈地看着庄景。一身休闲服的他,还是很帅。
百无聊赖。连秘书小姐都去玩了。
没有一个男人过来搭讪,这样的女孩他们要不起,也不敢要。
牟雅独自喝着水,吃着水果,看着墙上一排排的电视屏幕。里面在放外国广告,有高雅的,也有十分低俗的。
她身后就是一个巨大音响,站在这里很吵,甚至感受到音箱的震动,但是她不想换位置,就这样站着,什么也不想,很好。
庄景频繁地往这边看,眼睛告诉她他现在还无法抽身,很烦人的应酬,口中却对一个过来搭话的精致女人说:“抱歉,我已经结婚了,太太在那边。”他指了指不远处的牟雅,女人惊讶地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到她正向他微笑,摆摆手示意没事,她一个人呆着就好。
觉查出那些女人看过来的羡慕目光,她不明所以也就不再深想,随即塞了一块西瓜到嘴里,斯文地咀嚼。
只是这个生日就这样被毁了,有点可惜。
晚上再把礼物送出去好了。
她闷闷地想,还好以后还有很多生日,等下次生日的时候一定只能他们两个人一起过,否则这样应酬的太痛苦。
下一秒,牟雅被自己的想法怔住了。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那帮人终于放过庄景,离开的人也都聚集过来为他祝贺生日。一个很大的三层蛋糕,上面插着一圈蜡烛。在烛光下,庄景许了一个愿,然后费力地吹灭了它们。众人纷纷问他许了什么愿,原以为他不会回答,没想到他笑着说:“希望牟雅能够顺利地去美国读书。”于是,大家全部看向牟雅。
牟雅的脸很红,不知道说什么好,语塞。
蛋糕没有用来吃,而是被大家互相抹来抹去,直到每个人身上都是奶油,最后只有庄景和牟雅身上是干净的。庄景是因为一有人不怀好意地靠近他,他就冷冷盯着那个人,直到满手奶油的人放弃。他有洁癖,不喜欢全身油腻腻的。而牟雅是因为看起来太正直了,怕她开不起玩笑,况且庄景一直站在她前面。
他低头在她耳边说:“是不是很无聊?”
她笑了笑,踮起脚回答:“有点。我们什么时候走啊?”
庄景无奈地耸肩,“不知道,等他们尽兴。”
两个人看着被酒精点燃,越来越兴奋的人群,无语。
人群那边隐隐有争吵声,还有咒骂的语句,后来声音越来越大,连音乐都停了下来,人群齐齐往后退。
一个跟他们一起来的人有些着急地在庄景耳边说:“刚才玩的时候,不知道是谁不小心把奶油弄了马上要唱歌的女人一身。那个女人的男朋友是混的,现在在跟我们的人起冲突。”
庄景皱了皱眉头,还是向那里挤过去,没有注意到牟雅的神色变化。她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手指握紧了水杯,嘴唇抿的紧紧的。
她清楚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事,斗殴,流血,被送到警察局,随便处理伤口……那是庄景那个世界的人所不善于应对,也耻于见到的现象。暴力在他们的世界里就只是一个名词,一个离他们很远的名词,对于她来说却无比熟悉。
行动快于她的思考,牟雅突然大力拨开人群,站在了庄景身后,看着局势没有丝毫好转的倾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桀骜不驯的男人的面孔。
那是庄炎。
他曾经也在这家酒吧里为了自己跟别人起冲突,很严重,到医院去才发现不只是头破了而已,肋骨断了一根。
因为一个男人调戏她。
而她当时没有阻止,任凭发泄心中积聚的感情,亲手将一个啤酒瓶击到那个男人头上。顿时血流如注。
他们被带到警察局,妈妈用大量的钱平息了这件事,况且他们只是防卫过当,所以没有备案,也没有记过,学校压根不知道这件事,社会上也没有人知道。妈妈却第一次告诉她,离庄炎远点,她不喜欢那个孩子。牟雅没有反驳,记忆中的一句话越发清晰起来。
如果庄景知道曾经的她有一段时间是这个样子的话,会不会很失望?如果他知道她跟小时候完全不一样了后,会不会离开她?
矛盾还在深化,酒吧的主管对这种现象见怪不怪,那个男人又是地头蛇,少惹为妙。但十二点快到了,没有人唱歌是个大问题。歌女死活不愿意唱歌,除非庄景愿意赔偿。庄景开始答应她给她一个合理的数目,可那个女人不接受反而开了一个天价。
他立刻给她开了一张支票。
女人没想到他这么痛快,□□的男朋友扯住庄景的领子,大声咒骂着,最后他忍无可忍一拳打在对方的脸上。
双方开始有小范围的动手,酒吧主管站在一旁并不愿意管这件事,心里在思考还有谁能马上过来补场。如果被老板知道竟然没有歌手唱歌的话,肯定会把他辞掉。
这时,牟雅挤到主管身边,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主管一愣,反问了一句,见她肯定地点头便立刻找酒吧的保安将那群闹事的人拖了出去,同时把那个歌女解雇了。这家酒吧的老板有点来头,所以不用害怕报仇什么的,自己则到朋友家躲几天避避风头好了。
音乐重新响了起来,主管请在场的所有人喝酒。
庄景松了一口气,开始寻找牟雅的身影,没有发现。
有些焦急的四处张望,牟雅自己却从一个角落向他走来,把脱下来的羊毛衫递到他手里,向他笑了笑,转身离开。
看着女孩离开的身影,觉查出她身上气息的改变,庄景突然觉得,有什么会不一样了。
牟雅拿了酒保的帽子戴在头上,半张脸都在帽檐的阴影下,白衬衣,牛仔裤,站在音箱上,抓着话筒。一丝奇妙的感觉顺着拿着话筒的手流遍全身,血液渐渐沸腾。
十二点的钟声响起。音乐停下。
台上的女孩开始展现她的声线,如仙蒂瑞拉般蜕变。十二点是一个童话的终结,却是她的真正灵魂缓缓绽放的时间。
全场沉浸在她的歌声中,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
她的嗓音带着微微的沙哑,无尽的爆发力,和密集的摇滚乐紧密契合。让人不能自拔的是,她无意识流露出的精神世界。
那只话筒曾经是她全部精神的寄托,一幅幅被她刻意遗忘的画面重新在她眼前闪现。
庄炎熟悉的面孔就在自己的瞳孔内,嚣张的,带着不可一世的气焰看着她,对她说:“嫁给我吧,我想给你一个家。”
她的内心似乎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他眼睛底下。
原来他都明白,庄景不能明白的地方他都能明白。即使她什么也没跟他说,他却了然于心。
她实在漂泊太久了。身心俱疲。
原以为第一个对她说这句话的是庄景,没想到是庄炎。
有什么区别呢,有人愿意给她一个家。
真正的家。
后来庄炎告诉她,“我可是为了你才考这所大学的哦。”
“我们一起组个乐队,我写歌,你唱,去酒吧表演怎么样?”
“尝尝这个,会让你平静一些。”那是大麻。
“毕业后就结婚吧,我不想再等了。”
他们在这家S城最有名的酒吧唱夜场,偶然被一个经纪公司相中。牟雅不顾妈妈的反对,坚持签约了。第二年,他们出了第一张专辑,而大学的学习就这样荒废下来。
事情似乎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事业蒸蒸日上,学校马上顺利毕业,要有一个家,会有一个爱她的男人在家里等她回来……但她心中的失重感越来越强烈,说不清楚那种悬空的感情是什么。
对于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女孩想要想清楚一切,太困难。
全部的精力转移到音乐上。
他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
但很少有人知道她就是“雅”的主唱,除了妈妈,庄家。她用了化名“Rebecca”,化了很浓的烟熏妆。
再后来是庄炎的死,她放弃了音乐和唱歌,曾经成为养分供养她的灵魂的东西。
酗酒,抽烟,吸毒,也在同一时间停了下来。
虽然没有希望,但她的生活又步回了正轨,独自去美国呆了半年,拒绝一切人的同情和怜悯。
庄景不是庄炎,她不能忍受那样的男人被带到警察局。
都结束了吧!
她不可能忘记过去的一切,也无法斩断其中的联系。这一段温暖的生活已经让她莫大的感激上帝,可是,就如他是白昼,她是黑夜一样,不会再有勉强的交集。
庄景,庄景!
温热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滑下,滴落在头发上。
庄景看着台上熟悉又陌生的女孩,看着那个即使只穿着白衬衣牛仔裤便可以吸引全场视线的牟雅。那一瞬间,他明白过来,或许只有歌声才能承受她生命的全部其重。
他以前就明白她难以控制的孤独感,正是那种感觉让人不自觉地怜惜她。不是怜悯,而是那种想要给她肩膀,让她依靠的感觉。而她的种种恶习,他也隐约知道。她隐藏的很好,连自己的父母都被骗过了,每一日,她都带着面具面对每一个人。
坚强而脆弱。
庄炎有一次跟他说过:“你不觉得在牟雅心中这个世界只分成两部分——她和她之外。”
而音乐是她与这个世界交流的唯一方式。
庄景突然很想骂自己,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一点都忽略了。早在她站在乐器行外面发呆的时候,他就应该明白过来啊!
该死!
牟雅不知道自己最后是被谁带下去,被塞进了谁的车,等到她坐在陌生的沙发上,有人递过来一杯水的时候,她才缓过神来。
一个很英俊的男人,口气略微生硬地对她说:“我是韩颖,是思允带你回来的。”她只是盯着他,说不出一句话。
明思允收拾好客房后就把她领了上去,口中絮叨叨地说着:“我是不折不扣的Gay啦,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啦!”
“刚刚你看见的是我暗恋的对象,不过你现在可千万不能告诉他哦!他目前还是个大直男,我怕他的神经会断。”
“我已经跟庄景说过了,你不用担心。”
过了很久,牟雅才说得出话来,直直地看着眼前的漂亮男人,“明思允?”
男人点点头,揉了揉她的头发,“快去洗个澡,一身的酒味和烟味。洗完澡好好睡一觉,有什么话我们明天再说。”
房间里点了安神用的熏香,使她想起了过去庄家花园里种的粉红色蔷薇,还有大片大片的红色石楠。
她一直想住到那里,可是怕妈妈伤心。
虽然妈妈完全意识不到她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她不是一件物品,而是她的女儿,一个活生生的人。
在熟悉的味道中,牟雅渐渐睡着了。明思允隔着门缝见她安静地睡着了,对着电话另一端说:“她睡了,这下你放心了吧。”
“韩颖和我都会好好照顾她的,你不用担心。”
“你还有什么要和韩颖说吗?”
“那好,88啦!”
庄景挂了电话,暂时松了一口气。没想到牟雅托福老师的弟弟明思允就是韩颖从小到大青梅竹马长大的兄弟。韩颖是他的大学同学,住在一个寝室的上下铺,感情还可以。他了解韩颖的为人,不担心牟雅的安全问题。
手里是牟雅准备送他的礼物,一本相册。
里面没有人物,记载的都是世界各地的优美景色。
那是牟雅在世界各地旅游的时候照的,没有给任何人看过,今天却送给了他。从十岁开始,只要不上课,没有事情,她就会背着个包包去旅行。去过非洲,去过落基山脉,去过希腊,去过梵蒂冈……几个大洲的土地上都有她的足迹。
然而,她把她过去的岁月全部送给了他,那里记载着她的生命,她的希望,她的记忆,以及她渴求的爱。
看着封面上清隽的字:“To my dear Jing,By Ya!”他忽然有种把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毁灭了的感觉。
那个傻姑娘!
阳光普照,明思允带着牟雅在花园里的草坪上晒太阳,家里养的金毛“颖仔”温顺地躺在牟雅身边,明思允笑着指着颖仔说:“颖仔喜欢你呢!快点给我死过来,小色狗!”他假装生气地去拉颖仔的尾巴,颖仔不高兴地对他咆哮。
楼上的一扇窗户突然开了,韩颖冷着脸说:“它要是再叫就把它煮了,小声点!”
“知道啦知道啦!小颖不要生气哈!”
明思允乖乖的不再逗颖仔,颖仔又躺回牟雅身边,让她摸它头上的毛,舒服地闭着眼睛晒太阳。
明思允将手垫在头下,躺在草坪上,“那家酒吧是我开的,对不起,给你们带来那么大麻烦,改天我让主管来跟你们道歉。以后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不过以后你也不想去那里了吧!”
他转过身来,难得严肃地问:“庄景是你什么人?”
牟雅愣了一下,许久才回答:“丈夫。”
明思允一下子坐了起来,“啥?怎么可能,你结婚了!?”
眼前的女孩没有再说什么,机械地摸着颖仔顺滑的毛,明思允知道她不愿意说,这对目前的她有点勉强,便转换了话题:“你是不是去过加州?”
牟雅点点头,“是,在那住了半年。”
“还记得那包纸巾吗?”
牟雅豁然抬头,望见男孩灵动而充满笑意的眼睛。
原来是他,那个在马路边递过来一包纸巾,然后一语不发离开的人就是他。就是他递过来的那包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纸巾,让她做了回中国的决定。她隐隐相信,即使未来再困难,也会有人像他一样,递来一包纸巾。沉默的安慰。
“我一看到你就想起来了,不过看起来你没什么反应就没有提起,想到如果再看到你就告诉你。你知道怎么样吗,我今年第一次去店里随便看看就发现了你在唱歌!”
牟雅感谢命运的巧合和相逢。
明思允跟庄炎一样,很容易便发现别人的需要,但他身上没有庄炎那种黑暗的气息。跟他聊天很愉快,也很轻松。
牟雅觉得,他是个能相信的人,跟庄景在某些方面很相似。
明思允突然把她搂在怀里,轻声地说:“想哭就哭吧!”
眼泪就这样流下来,沾满他的衣服,她一直喃喃地说:“不相爱没关系,失恋也没关系,欺骗也没关系,背叛也没关系……”
“可我没想过他会死!”
“我不想他死的!”
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明思允深深地明了。
那就是,他就这样离开了,她要怎么面对深深爱着的他的家人,要怎么面对庄景,要怎么告诉逝者的哥哥,他才是她的真爱,她想要他给她一个家。
韩颖站在楼上透过玻璃看到这一切,眼里也有了叹息。
几天之后,庄景收到了一封快递,里面有一封离婚协议,还有她亲笔写的文字:“是时候追求新生活了。我不会再成为你的阻碍,你值得找到一个好女孩。而我,不是。”
他望着那一张协议,不敢相信他们之间的最后维系就要断裂。但他没有把离婚协议书撕掉,如果那是她的愿望,如果能让她解脱、让她过上新的生活,即使签了也没关系。
她是爱上了那个叫明思允的男孩吗?
他会祝福他们的。
住在明思允家的那段时间里,牟雅断断续续地向他述说了过去的事情。感觉那样长的时间,那样长的生命,在如今的话语中变得如此之短,就像书页中薄薄的一张纸。
和蔼的庄伯伯,慈祥的庄伯母,高傲的庄雨,沉稳的庄景,嚣张的庄炎……在她的口中全部活了过来。
明思允毫不惊讶地发现,至始至终,她并未恨过一个人,也没有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平,相反,她对生命有着相当的感激。
她感激上帝对她还是仁慈的,在孤独黑暗的岁月中碰到了庄家,在那里渡过了艰难的时刻;她感激在她最走投无路的时候,庄炎能对她说给她一个家,一起唱出心灵最深处的歌;她感激在加州的大街上失声痛哭时,明思允能递过来一包纸巾。
明思允不明白,当她还是一个小姑娘时,是什么让她感觉到如此强烈的孤独感,是什么让她如此绝望。
现在不是问的时候,她正学会倾诉,那扇门缓缓打开,他不想掐断那种正面的改变,他要等她自己告诉他,告诉他心里的想法。而不是放任那些感情慢慢侵蚀自己的心,在黑暗中寻找光明。
托福的成绩下来了。
她考了113分,满分120,可以开始准备GMAT了。
明思允将她的情况通过电话每天告诉庄景,让他不用担心,也帮她报了GMAT班,哥哥明思杰也会帮她补习。
他陪她去买书时,又一次路过那家名叫“Violet”的乐器行。明思允坚持要拉她进去看看,她不怎么情愿,但又非常紧张地随着他走进去。他拿起一把吉他弹着solo,眼角溢满了笑意。
牟雅看着,恍如隔世。
在明思允的怂恿下,她终于坐在钢琴旁,手触碰到键盘的刹那,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手要像握鸡蛋那样,手指不能软。”那是小小的庄炎不耐烦地被庄伯母要求教她弹钢琴。
后来她才明白,庄炎对她那么凶,想吸引她的注意力,不是因为喜欢她,而是不想她被庄景抢走。可惜等她明白过来的时候,错误已经不能挽回。
他要把自己黑暗的气息完全笼罩到她身上,让庄景再也不会愿意接近她,根本不是她想象中的爱慕。只不过,这其中的代价太大,生命之重又是谁可以承受的呢!
名叫“Violet”的乐器行里流淌着莫扎克的《安魂曲》,店外有不少行人驻足,连老板都听得入神了。
怎么会不入神呢,那是用回忆弹奏的乐曲。
回到家后,明思允把她拖进了琴房,面对里面先进的设备,牟雅仿佛回到了以前出唱片的录音棚和练习室。
漂亮的男人对她说:“我教你打鼓吧。”
自己不知道怎么了,顺从地点点头。
当两个人大汗淋漓地呈大字躺在地上,揉着自己酸痛的肩膀和手时,牟雅突然轻轻开口:“我并不是没有父亲。”
明思允有些惊讶,听韩颖说过,牟雅好像并没有父亲,她妈妈是独自一人生下她,抚养她长大。难道不是这样吗?
他没有作声,起身打开窗户,然后坐在地上静静听她说话。
鼓槌随意的丢在地上。
身上的汗也被初夏的风慢慢吹干。
“我父亲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对妈妈很好,对我也很好。”
“有一天下雪下得很大,我为了想吃肯德基而吵闹不休。妈妈还没有下班,于是爸爸没有办法,带着五岁的我开车去肯德基。”
“雪真的很大很大,目之所及全部都是白色。”
“我觉得恐慌,就哭了起来。”
“爸爸忙着安慰我,没有看到前面的行人正在过马路。”
“等他发现的时候刹车已经刹不住了,就只能打方向盘。”
“小孩子的预感真的很准,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爸爸已经满身是血的抱住我。车前身的钢筋插在他的胸口,血不停地涌出来。”
“那时爸爸还没有失去意识,还在安慰我没事的,没事的。”
温热的血浸满她全身,让她不至于在大雪皑皑的天气里感到寒冷,爸爸的呼吸近在耳边,越来越微弱。最后失血过多的男人全身止不住的痉挛,眼睛翻白,口中对她说了最后一句话:“告诉妈妈,我很爱她!”
后来赶过来的妈妈直直冲到病房,看都没看坐在医院长廊上满身是血的孩子一眼。不知道过了多久,妈妈出来了,抱起她,在她耳边喃喃:“以后只有我和你了。”
那是妈妈最后一次抱她,此后作为母亲的她尽量忽视这个女儿,甚至很少呆在家里,大段大段时间的消失。每次牟雅有什么话想跟她说的时候,她总是找借口避开,或者让自己闭嘴。
她伤心了,她难过了……这些妈妈都不想知道。那个母亲害怕看到跟丈夫隐隐相似的脸,害怕感受到他们相似的行为和习惯。血缘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
牟雅渐渐养成独自解决一切问题的习惯,不再跟别人说自己心底的想法,不再发表自己的观点,变得安静。
过了两年,她们搬家了,搬到了庄家旁边。
长大后,牟雅才明白过来那是妈妈不能承受回忆的重量,有了同样经历的自己,可以感同身受。
明思允淡淡地问:“是因为庄炎也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了吗?”
牟雅点点头,“是的。等我们接到庄炎出车祸的消息时,我看到妈妈脸上的表情,跟多年前一样。”她忽然笑了笑,“从那以后她对我好了一些,不再刻意忽视我。”
他能想象到,当时那么小的孩子亲眼看见父亲死在面前的场景,却永远无法感受到同样的痛。他突然有些讨厌那个只顾着自己的母亲,却又深深地同情她。
“这些事你告诉过庄景和庄炎吗?”
牟雅闭上眼睛,“没有。”
“那你原谅了庄炎吗?”
“谈不上原谅不原谅,我也有错。”
明思允坚持送她上下课,一天路过花店的时候,惊讶的发现里面有卖向日葵。巨大的花盘,看着就觉得心情突然好了许多。
他买了一支送给她,牟雅高兴地收下了。
向日葵的花语,沉默的爱。
他觉得是时候跟庄景谈谈了。
咖啡厅里。
庄景和明思允面对面地坐着,谁都没有说话。咖啡已经换了三杯了,现在桌上的两杯也渐渐没了热气。
明思允突然认真地说:“我想知道婚礼上发生了什么事。”他扑捉到了庄景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讶,独自开口:“她跟我说了一些过去的事情,但是唯独不提婚礼上发生了什么。”
“我想知道。”
庄景有些欣慰,看来牟雅已经肯放下一些过去了,但转而感觉到心痛。他缓缓开口:“牟雅刚刚大学毕业,庄炎就想跟她结婚,她也同意了。”
明思允忍不住问:“你呢,你也同意了吗?”
庄景顿了顿,“我希望她幸福。”
于是明思允不再插嘴。
婚礼当天,所有的亲戚和商业显贵都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可是直到最后一刻,庄炎都没有出现。
其实在那个时候,牟雅就已经明白庄炎根本不喜欢她。
只是还在奢望一个家。
没有办法,所有人都在注视着这场婚礼,两家公司的股票事先也因为联姻而大涨。绝对不能出现新郎没有出现,婚礼没有完成的情况。所以不管出于私心还是大局考虑,他代替弟弟娶了牟雅。
牟雅没有反对,和他在神父面前发了誓言。
这一场华丽的婚礼就这样落下了帷幕。没有人注意主角的悲喜和变故,大家只知道两位新人背后所支撑的两家公司会由于联姻而扩展发展领域。这个世界永远都是这么现实。
所有人都以为庄炎发现自己并不喜欢牟雅所以拒婚,临时逃走了,连他和牟雅都是这么觉得的。也就没有人去找他。
现在他回来也只是徒增尴尬而已。
直到第二天法院通知他们去认人的时候,大家才知道庄炎已经死了,死于车祸。法医告诉他们,他是在去教堂的路上被一个酗酒的出租车司机从中间撞了过去。死者去世时应该没有感觉到任何痛苦,死亡只是一刹那。
再也没有人能知道庄炎当时是怎么想的,或许他内心也是爱着牟雅。待发现真相后,是真心想跟她结婚,给她一个家。
或许,只是想把这场话剧继续演下去。
为了折磨他这个大哥。
“庄炎他,是爱着你的,对吧?”明思允突然开口。
“他并不是害怕牟雅被你抢走,而是害怕你被牟雅抢走,对吧?”
庄景竟然没有反驳,只是看着面前的褐色咖啡,“是我发现的太晚了。”他肯好好地听庄雨抱怨,替牟雅挡风遮雨,却不曾耐心地听庄炎说一句话。在他心中,他不怎么喜欢这个弟弟的嚣张跋扈,但又无可奈何地扮演着大哥的角色。他总是让他走开,去找妹妹玩,不明白庄炎是想得到大哥的承认,不明白庄炎总是调皮捣蛋是为了吸引他的视线,不明白庄炎有多么喜欢他。这些他都不明白。
当牟雅知道这件事后,只是把所有的曲谱都烧了,然后只身去了美国,音讯全无了半年。
人心是复杂的,感情更是难说清楚。
他能感觉的出来,庄炎也是喜欢牟雅的,那种感情带着黑暗的色彩。年轻时候的爱恋感情,夹杂着梦想,成为人生中很大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庄景忽然对明思允说:“我会放手的,请你一定好好对待她。”她是一个好女孩,值得这个世界上最深湛的感情,也值得一个好男人给她一个温暖的家。
抚平她的全部伤口,不再只是对着书本等候天亮。
没想到那个精明沉稳的男人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明思允大笑。
“傻瓜,你在想什么啊!我只喜欢男人,而且只喜欢我们家韩颖好吧!”
庄景愣在那里。
等他茫然地回到家中,耳边还是明思允的话:
“傻子,牟雅喜欢的是你,笨不笨啊!”
“你看她当初跟庄炎交往的时候,心里越发空虚,这像是热恋的人吗?啊,她没跟你说过?那好吧,这一点不算。”
“你说她把最珍贵的影集送给你,并且她当时是自愿嫁给你的,白痴。”
“牟雅那颗单纯的脑袋怎么想得到股票啊什么的,说嫁给你就是想嫁给你啊!”
晚上九点准时下课,牟雅收拾好东西准备走时,发现庄景正坐在教室的后面等她。看到她看见自己后,微微一笑。
她恢复了家里的样子,穿着长袖T恤,深色牛仔裤,脚上是有些脏的球鞋,头发利落地扎成一个独辫。
片刻的错愕后,她向他走了过来,将包包递到他手里。
明思允已经全部跟她说了,没想到眼前这个男人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爱她,早已接受了她的全部,她的光明,她的黑暗。
“是时候向前看了,过去的那些已经过去,没什么了不起的。至于庄炎,他早已不在了。在你身边的是庄景!”
明思允是这样跟她说的。
她的一切,也到了说给他听的时候了。
教室里还有学生,庄景就这样不顾旁人的目光,紧紧抱住她:“我会给你一个家,相信我!”过去和现在奇妙的重叠,牟雅瞬时泪如雨下。他们能再在一起,真是太不容易了。
真的很感谢明思允,如果不是他,他们没有机会走到一起。
明思允却说,应该感谢她自己,要不是当时为了保护庄景,勇敢地拿起话筒在他的酒吧唱歌,又怎么能让深藏的问题解决呢!
庄景说,感谢上帝,让他们相遇。
牟雅觉得最该感谢的是时间,由它组成的生命中总是充满希望,也有一双最温柔的手抚平一切刻骨铭心的伤害。
她是真的原谅庄炎了,也希望在天堂的他可以原谅她的错误。
她相信他会。
那个教她钢琴,给她写歌,为她打架,跟她说给她一个家的男孩是真正存在的,她不想忘了他。
那些曾经激烈的感情也是存在的。
如今,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可以无惧的去绚烂的世界闯荡,不必担心受怕,不必感到恐慌。
她真的很幸运,可以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明白了有人一生都不会明白的事情,还有那些感情。
过年的时候明思允明思杰,还有韩颖都到庄家过节。
韩颖的父母去欧洲旅游了,妈妈有事在外地。
庄雨看见明思杰后,说话声音小了许多。牟雅和庄景相视一笑,感叹缘分真是一个很不可思议的东西。
晚饭后男人们去院子里抽烟,地上有今年的第一场雪。
庄雨神神秘秘地凑过来,让牟雅很意外。就算长大后,庄雨对她也一直有敌意,今日怎么会主动跟她说话。
她忽然想到明思杰,明白过来。
庄雨看了看周围没有人,压低声音说:“呐,你跟我上楼,我有东西给你。”牟雅还没回答就被她强行拉了上去。
庄炎的房间。
庄雨在柜子里翻腾了一会,拿出一张画纸,眼里有捉弄的光:“这是炎哥哥画的画,我想了很久决定还是给你。”她脸有些红,“那个,东西给你了,你要帮我和明思杰牵线哦!”
庄炎从小就是一个很有天分的男孩,会画画也不奇怪,只不过从来没有见过,所以有些好奇。牟雅慢慢打开画纸,有些震惊。
她匆匆拿起画纸,跑下去找庄景。
然而在看到庄景幸福地对她招手时,她突然不想把画拿出来。
明思允一看到她就拉着她,兴奋地手舞足蹈:“小雅啊,我们组个乐队吧,别去读什么商科了。这样,你不用勉强唱歌,当鼓手就好了。名字我都想好了,叫‘Franca’!怎么样怎么样?”
牟雅无奈的笑笑,“我有说不的权利吗?”
“没有!”
“那好吧,就叫Franca,我当鼓手。”
就这样,GMAT没有考成,她成为了乐队的鼓手。
第二年,Franca登上了音乐殿堂的顶峰。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名字,也就知道“牟雅”,一个少有的女性全才鼓手。而明思允为了躲避狗仔队的追索,改名为“道木莲”。
在作为天王级乐队接受采访的时候,一向刀子嘴的主持人尖刻地发问:“听说牟雅小姐以前是一个当红乐队的主唱,后来就莫名消失了。当时怎么没有继续唱下去呢?”
牟雅笑了笑,礼貌地回答:“因为喜欢上了打鼓啊!”全场笑了起来,又听她说:“梦想是传承的,而我的使命已经完成。”
主持人不依不饶,“那跟你搭档的男人呢?”
牟雅想了想,缓缓说:“他去了一个很好的地方。”
后来才知道每个人都有故事,开朗淡泊如明思允也不例外。
生活中的困苦,每个人都会遇到,也并不可怕。
许多年以后,她和庄景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他们准备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在收拾东西时,牟雅忽然发现了庄炎画的那幅画。
那是一个女孩幸福地依偎在英俊男人的肩上。
女孩长得跟她很像,男孩融合了庄景和庄炎的特点,看不出到底是哪一个。
画纸背后是一个男孩跋扈的字迹,写着:“My love and my eternal love。By Yan。”
庄景从后面抱住她,“在看什么呢?”
牟雅笑了笑,“没什么,一幅画而已。”
不远处是一大片向日葵,亮丽的花盘随风摇曳,永远向着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