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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黎华从来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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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十点五十分。方若绮从自己的床上醒来。
她四肢无力、头痛欲裂。但她还是迅速摸到放在床头的电视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
这是她曾经的经纪人教给她的,艺人需要时刻关注演艺新闻,以便意外情况发生时可以临机应变。
但是一打开电视剧她就后悔了,从永振到PSTV,大大小小的电视台播的无非都是同一条新闻——黎天王在告别演唱会上向席若芸告白了。
方若绮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感叹自己长达五年的暗恋终于可以宣告终结。她漠然地盯着电视里播放的新闻画面,那是前一夜演唱会最后的几个镜头,席若芸纤细的双手始终捂着脸,瘦削的肩膀猛烈颤抖,黎华微微侧身站在她身后,让她的左半边身体靠在自己胸口。他对她说话,只是除了他们谁也听不见。两人看起来果真是神仙美眷、羡煞旁人。如果此时方若绮能看见自己的表情,一定也要好好同情自己——她看起来又像哭又像笑,嘴角扭曲地扯开,眼睛满含泪光。新闻解说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耳熟,好像正是那一个曾经发誓要把八卦当作终生职业的朱莉,方若绮能猜到她在录制这段新闻时一定是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她极尽夸张地描述演唱会告白的场景,其中不忘穿插歌迷疯狂失控的举动和她朱莉的个人点评,最后还不忘循环循环再循环黎华那首encore曲。
早年朱莉还是一个小助理的时候曾经神秘兮兮地问方若绮是不是对黎华有意思,还胸有成竹地保证说按照那一套若即若离的方案早晚有一日天王也会是她的裙下之臣。往事不堪回首。方若绮揉揉自己酸胀的眼睛,大概是昨夜哭了太久,眼皮已经肿的像两个肉包,妥妥地钉在她脸上。还好最近都没有通告不用出门,要不然她这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给记者拍到了,岂不是要被登在娱乐版的头条配上诸如“黎华示爱席若芸方若绮失意买醉”之类的惊悚标题了吗?
惊悚归惊悚,要是真有这样一个标题也算是鞭辟入里一语中的。前一夜演唱会结束,方若绮和千万个伤心欲绝的歌迷一起嚎啕大哭着走出体育馆,接着她招了一辆计程车直奔常去的PUB。她在舞池里疯狂的扭动身体,也不管动作是否和谐优美,直到累的气喘吁吁才回到吧台上点酒水。她先要一杯bloody mary,再要一杯rusty nail,最后要一杯sex on the beach,酒精的味道越来越涩,她的脑袋越来越空。等她喝完最后一滴sex on the beach,童靖阳冷冰冰的声音像一盆冷水似的把她浇了个透心凉:“方若绮,三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种地方买醉做什么?”
方若绮头也没抬:“成年人出来喝个酒也不行啊?”
童靖阳哼了一声:“我是关心你,你一个单身女人这么晚了流连酒吧不安全!”
方若绮态度又软了:“哦,是么,谢谢关心。”
“喂,你真的没事吧?”童靖阳在方若绮面前坐下来,冷不防就对上了她的眼睛。被这么一问方若绮又是一声嚎啕,她抓住童靖阳的肩膀把眼泪鼻涕全蹭上了上去。事情的结局当然是童靖阳把半发酒疯的方若绮又拖又拽地送回了公寓,一路上抱怨不断。具体抱怨的内容方若绮记不清了,只记得童靖阳临走之前用一贯冷嘲热讽的语气说了句:“你们女人真是喜欢自虐。”
方若绮在床上靠了一会,等到意识足够清醒,才拿手机发了条短信给童靖阳:“谢谢你送我回家。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
不出半分钟收到回复,完完全全的童式风格:“不谢。保重。”
方若绮盯着那条短信笑了三秒,童靖阳这个人,虽然嘴巴贱了一点、脾气爆了一点,关键时刻不失为一个信得过的朋友。她刚想回一条短信问问他那件被自己的眼泪鼻涕玷污的T恤怎么样了,手机却先她一步震动起来,扬声器里放出一段黎华的歌声——这还是一年多之前,她和黎华差不多档期发唱片,两人开玩笑要用对方的主打歌做手机铃声时设置的,过了那么久她也没想过换。屏幕上跳出黎华的头像和黎华的名字,哦,这一次,是黎华给她打电话了。方若绮深呼吸两次,气运丹田,按下通话键,用自以为波澜不惊的声音说:“喂?”话音刚一出口她就被自己吓到,那根本不是平日里媒体和观众喜闻乐见的那把温柔似水的嗓音,取而代之的是类似砂纸刮擦木板发出的沙哑噪声。
“请问……是方若绮吗?”显然黎华也产生了些许动摇。
方若绮清了清嗓子,这使她的声音甜美许多:“哦,是。黎华,有事吗?”
黎华却反问:“你还好?没事吧?”
“不不,我好的很。只是刚起床。”语毕不忘又清了清嗓子。
我一点都不好。我以泪洗面。我整夜买醉。我爱你可你不爱我。方若绮心中一阵咆哮。
电话那头的气息不明显地起伏了几下,是黎华在笑。那声音仿佛是自己长了形状般的,方若绮几乎可以描摹出黎华现在是怎样的一副表情:长眉舒展,眼角笑出细细皱纹,鼻子依旧是挺直的,嘴角弯成别致好看的弧度……
“我似乎很久不见你。你好吗?”
“刚才就说了,我很好。”
同样的问题又问了一遍。方若绮省了客套,语气也不冷不热。她又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找你吗?我们的关系似乎没有这么功利吧。我想你,算不算理由?”
黎华油腔滑调,声音里甚至有点谄媚。
方若绮气不打一处来,语气也竟有些像童靖阳那样冷嘲热讽:“你现在好像不应该对我使用这么暧昧的用词。你昨天惊世骇俗的告白还在电视台不停重播呢。”
“啊,说起来,你居然没有来我的演唱会。我还以为你多少会来捧一下场。”
话题似乎被巧妙地错开了。
“抱歉,太忙了。还有,应该补祝你生日快乐。”如果他没发现,索性就不让他知道吧。
“当一个人年纪越来越大,生日也就不是那么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了。”
黎华是不是在感叹自己正在变老?可是每当他出现在方若绮视野中的时候永远是那么一副固若金汤、牢不可破的完美形象。岁月对于他是格外慷慨的,起码从方若绮认识他那时候开始,五年过去,他的外表并未有明显变化,仍旧是剑眉星目朱颜皓齿。反而是方若绮,从双十年华妙龄少女走到将近三十的尴尬年纪,打最俗气的比喻,如果女人是花,她已经过了盛放的时期,将要荼蘼。在她最灿烂的年华,黎华不爱她,现在她过了最灿烂的年华,黎华更不会爱她。这念头让她悲从中来,迟迟接不上黎华的话。
于是黎华自己补了一句:“不过还是要谢谢你,难为你记得我生日。”
“我哪里敢忘记。”
她哪里能忘记?
“若绮,”黎华换了种口气,“你知道吗?我……有白头发了!”
“啊?”
方若绮一时之间体会不到黎华说这句话的用意。
“我说,我有白头发了。真可怕,是不是?”
方若绮一边揣测黎华的用意,尽管大部分时候是徒劳的,一边小心翼翼地回答:“一定是你最近演唱会开得太频繁,操劳过度了吧。再不然,以你的年纪,也不算异常……”
他打断她:“是啊。我不小了,或者应该说,我开始老了!”
原来天王也会恐惧衰老。原来天王也不是真的童颜永驻的。方若绮这样暗自猜想。
“你看起来可从来不老。”
“哦不,不。我老了,这是无法抗拒的事实。所以我想,我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之前的人生信条?比如,我应该——结婚了,之类的。”
向来不婚主义的黎华居然萌生了结婚的念头。方若绮被打击得万念俱灰,席若芸到底是有怎样的手段,把这个男人改造得几乎面目全非。她变得很不耐烦:“如果你想结婚,麻烦你去跟席若芸商量。”
说完方若绮心中的怒火猛然蹿高了好几丈,熊熊燃烧着她自觉卑劣的嫉妒心。她索性挂了电话,眼不见为净。
但是很快她又后悔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潜意识里很渴望听到黎华的声音。不是演唱会上千人一面的公式化语气,而是刚才那种面对着比较亲密的人独有的低沉柔和的嗓音。她又开始心烦意乱、坐立不安。她不停地翻弄手机,似乎在期待着黎华能再打一个电话过来,哄哄她,或者只是跟她讨论一下他同席若芸结婚的可行性。
然而她又错了。黎华从来没哄过她,他只是擅长油嘴滑舌。他也从不热衷追逐方若绮的一颦一笑,自然也不会为了那中途切断的电话再打过来。
过了许久之后,方若绮才彻底放弃蹲守黎华电话的念头。连暗恋都要终结了,何必在乎一个电话?她努力自嘲地笑,起身去浴室梳洗。镜子里她看到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通红的眼眶,浮肿的眼皮,干燥的嘴唇,面颊上还挂着刚刚滴落的几串泪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