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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归属 ...

  •   ##从一区兜转了一圈后我轻车熟路的回到丽兹,这时已经傍晚了。挂在天空上巴黎特有的,像飞机划过的轨迹般的云还可以看见轮廓,再过几分钟他们就会看不到了。巴黎的天向来是这样,前一秒钟还可以捕捉到晚霞的芬芳,低下头一个不经意间再抬起,便只能看到落下黑幕的苍穹,星星远的捉不到尾巴。可能是因为时隔一年再回到这里让我有些小小的激动,我错过了爸从家打来的电话。上到三楼我房间的飘窗前坐下,播出了家里的号码。没有人接起,我便蜷在上面望着楼下。这里的高度正合适,离地面不近,远的又刚好看清楼下的一切,昏黄的路灯照亮了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所有。

      当我第三次尝试着打回去时,听筒终于被接起了。电话那头是Ronel,爸的男朋友,也就是爱人。之前那些屡败的婚姻早就把爸整疯了,他不是不懂女人,而是女人们都无法理解他对工作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于是这就是结果了,他在自己的后半生中改变了性取向,加入了homo这个群体。
      “嗨,sweety~在那儿习惯么,我知道你到巴黎了对叭~”
      Gosh,又来了。Ronel总爱叫我“sweety“,因为他主观的认为我的名字太难记、、不过的确很难记。他人很好,说真的我喜欢他。除了他在性别问题上的万年不变的思想问题——想要变成女人。他爱把自己打扮的绝顶妖艳。不过我不得不承认他有这个姿色、、、最让我无奈的是,他会变换着各种句子表达他对我嫉妒的小心情。在他眼里我要比他好看,纤细、、、恩,更女孩子气。理所当然的我没承认过,更不同意他的观点。谁女孩子气啊?!至少,我自己不认为就好了。我有说过他人很好,千真万确。Ronel外向,平易近人。像我爸一样拥有大笔大笔的财产。同时他们两个赚钱的方法还是一样的,有着共同的职业。可能这也是他们两个在一起的原因之一吧。

      我盯着墙上的挂钟,小巧的贝壳分针依然跳跃了五圈了,Ronel则一直在抱怨爸把他强行关在家里“解决“一栋小建筑的各项事务,而这项工程本是由我父亲管辖的。他一向热爱自由,这样关着他简直就像把他杀了。自由对我同等重要,如果那一天自由对于我来说变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我真的会疯掉,或者,精神分裂。其实这个我们之间小小的共同点帮了他一把,拉近了我们的关系。几年前他搬进爸位于纽约中心区公寓和我们一起住的时候,我便很快的接受了他,并不是像接受一个母亲一样,而是像迎接老朋友的到来那样接受他走进我的生活。Ronel一直都不知道,我根本就没有排斥过他。看见他小心的跨进门,寻找我时的样子我就被折服了,他是那样有感染力。从那一刻我就明白,他在这里会幸福,他会是代替我爸经常陪伴我的人。最重要的,这里有了他就会像一个完整的家庭,温馨美好。

      虽说他早已成人了,思维方式却还是让我都会觉得幼稚。搬进来之前,他自己主观猜测我会厌恶他,于是跑去买了很多昂贵的东西送我。当时甚至是现在我也觉得他这种孩子气的行为很搞笑。而他则不厌其烦的重复着那段台词:“如果!如果当初我知道我们这么快就能合得来,我为什么还要去买那些礼物送你啊?!你要早点告诉我才对!我的dollar们啊、、、还有那只包!知不知道我有多么,多么,多么喜欢它么!!那时Macy’s里面仅有的一只!!“现在在电话中又听到这些熟悉的句子,我对着话筒放肆的笑起来,因为我真的控制不住了,Ronel歇斯底里的时候真的很可爱。

      至于刚才他提到的那只包,此刻就在我左手边,静静的靠着一尘不染的玻璃放着。是一个黑色的GIVENCHY限量款。这也是我最爱的一只包,所以我永远也不会把它还给Ronel。

      **我仔细打量着他斜跨在左肩上的包。现在我处的方位正好可以仔细地看着它,我们都位于他的左侧。观察了一会后,我弯下身子去看“GIVENCHY”标志下方银质吊牌。上面的数字是“001”
      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刚好撞上他认真的目光。
      “你那只数字是多少?” Leist问道。
      “002,跟在你的后面。”原来他早发现了、、、
      “Oh!真巧不是么,001和002在巴黎这儿见面了,哈?”
      我扔给了他一个白眼,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你是有多无聊,Leist?!”
      于是他习惯性的欠扁地笑着。笑容在阳光下很耀眼很明朗,每次都让我觉得即使是在看不到希望的深渊,他的笑靥也可以点亮一切。

      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明媚下午后直到现在,我们早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这是我第一次来巴黎,也是他第一次来,于是我们决定一起进行下面的旅行。当然,是Leist提出的建议,我附和了。因为在陌生的城市中我是那么容易迷路,或者用Cruise的话说,更容易被人强劫。所以某种程度上,我也很希望他和我一起,像是有了一个依靠。这样就不用担心我把自己弄丢了。在刚刚过去的半个月中的每一天都是我们一起度过的,旅行,用餐,甚至是晚上在旅馆中休息。可以算是形影不离了吧。我们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变的如此熟悉对方这件事让我自己也觉得神奇。但事实就是这样,我们之间有种无形的力场,但时间内无线拉近着我们之间的距离,从几万光年之外到现在的亲密无间。也许这也就是两个灵魂从互不相识,根本无交集的生命中所能创造的奇迹。同时这件事在我主观意识中仍是矛盾的,因为我思想的某一部分认为这事很平常的,一个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一个这样的知音不是么?

      Leist是像Ronel一样很好相处的nice person,无比的爱开玩笑。这使他整个人几乎无时无刻不在笑,傻傻的微笑或是开怀的大笑。但这点在我眼里却是缺点,他唯一的缺点。因为被他拿来寻开心的人无一例外总是我。按Leist自己的说法,是为了看到我小愤怒的样子,因为他觉得我生气时候的表情很有趣而且特别可爱。而我一直疑惑他从哪儿看出“可爱”这个词儿了?! 好吧,也可能是年龄的原因。我比Leist小五岁,所以他总是把我当作小孩子看待。可我真的已经不再是小孩了。

      直到现在,我仍是不知道是什么让我如此的信任他,只是有个声音在我心底唏嘘“我可以相信他,我可以相信他。。。。”一遍又一遍。

      Leist和我都享受旅行带来的享受,那是一种自由,无依无靠的甚至是有些凄凉的自由。一如既往的我们相处得很好,像是相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但事实并不是那样。又过去了五个月——从我终于意识到我们拥有同样的包的那一天开始。

      现在,此时此刻,巴黎,又一次的。下了飞机以后我直接拉着他坐计程车到了丽兹,奔上三层楼我的房间,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烤火。火是刚生上的,里面的木材只有一半变成了炭的漆黑,沁人的幽香还很淡,才从火中溢出。下飞机后,我给酒店的管家打了电话,告诉他我会过来,他的效率真的很快呢。巴黎的冬天不算冷,但对我来说仍是彻骨的冷,只要是冬天,我就会觉得冷。暖和过来后我回头,看到Leist正坐在飘窗柔软的紫罗兰天鹅绒垫子上擦他不久前从瑞士买到的雪板,纯白色的,没有一点装饰,因为装饰工作被他降到了我头上。之前那些日子我们都在奔波,埃及,土耳其,意大利,瑞士。最后又回到巴黎。

      我们两个都一致认为这里最适合我们居住生活。巴黎也是我最喜欢的城市——在我们从欧洲环游一圈后。街道两边的建筑,优雅的黑顶配上温暖的米黄色,整齐而不单调。表面上看去,它们都一样,但它们的内在都千差万别。你如何也不会知道哪个里面藏着一个赌场,哪个里面住着幸福快乐的家庭,更不会知道哪个里面住着每天都争着钱的妓女。这些都是楼群们年复一年保守的秘密,或黑或白,都掩藏在优雅而高贵的中世纪天花板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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