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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可爱的建奇大爷 这本书已经 ...

  •   这本书已经写了一点了,可能会给读者们留下这样的感觉,那就是小豆儿是在写回忆录,如果众位这样看,就错了!小豆儿写的是事儿,是那些在过去二十多年里,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儿,小豆儿希望通过这些事儿,来表现每一个时代的缩影。一提到东北,很多人就会联想到东北的□□,其实,在东北,能称得起是□□的,屈指可数,更多的是所谓的“社会人儿”,东北的“社会人儿”不同于中国其他任何任何地方的流氓地痞,他们好勇斗狠,但又有原则、讲义气,并不是有实力、有社会地位才一定受到社会上的其他人的尊重,而是要靠在这个社会上积累的良好口碑。在小豆儿居住的城市,曾经出现过一个巨大的□□团伙,甚至二十年以后的今天,他们的故事仍然在流传着,有人说他们是新中国到目前为止,名气最大的□□团伙。至于是或不是,小豆儿在此不想做过多的评价了,但小豆儿知道,在小豆儿很小的时候,他们的名字,确实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但小豆儿今天想要说的,却不是他们,而是一个另类的“社会人儿”。
      小豆儿生活的城市被分为八个区,在二十多年前,基本上每一个区都有一个或两个得到全市**儿认可的大哥级人物。据说在乔四最风光的年代,每年春节,都会召集各区的大哥坐在一起吃顿饭,拉拢感情,同时也能体现出他乔四爷在本市的影响力。在那个时候,代表小豆儿所居住所在区的大哥,就是建奇。
      建奇是一个另类,跟很多和他同样身份的人相比,他更显得低调和草根了一些。在乔四他们开着大奔,住着别墅的时候(大体时间应该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他仍是每天吊儿郎当的到处闲逛。但建奇并不是没钱,本市最早搞配货物流的人当中,就有他一个。那时候,他整天坐在自己家的货栈门前,夏天就是大裤衩子、大拖鞋,上身光着膀子,手里夹着烟,面前摆着酒和小菜儿。他从不欺压良善,也从不仗势欺人,在本市的众多大哥中,唯一一个身上没有枪案的,恐怕就是他。但你又不能说他没实力,至少全市的大哥,当时提到傻建奇,都要给面子,甚至他可以稳稳当当的和乔四爷称兄道弟,平起平坐。只不过,就是这样的一个另类的流氓,最后还是没有得到善终。
      建奇在本市成名很早,早在七十年代,傻建奇的大名就已经传遍全市了。为什么要叫他傻建奇呢?因为他比较冲动,用我们东北话说,就是“虎”、就是“彪”。在他年轻的时候,正处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那个年代的流氓还完全处于乱打乱杀的阶段,他们拼命并不能为他们带来经济上的收入,只不过是为了混个名声。建奇正是在那个时候,靠着彪悍的身手和仗义的性格,闯出了名头。
      建奇是个胖子,很胖很胖,个子中等,反正在小豆儿的印象中,知道他死,都一直是短短的寸头,嘴上还留着两撇浓密的小油胡,如果他不是很严肃的绷着脸,看起来还是很可爱的。小豆儿认识建奇,是通过小豆儿的二叔,那时候,小豆儿的二叔还没有什么正当职业,虽然也经常打架斗殴,但基本属于不惹大事儿的类型。二叔聪明,手也巧,小豆儿的父母结婚时,家里的所有家具,都是小豆儿的二叔一个人花了三天三夜打的。值得一提的是大衣柜和酒柜上面雕刻的金鱼和花草山水,兼职栩栩如生,后来小豆儿觉得,二叔绝对有艺术天赋,如果去学雕刻或者美术,也一定能成才。更绝的是,在大衣柜上的山水画旁边,居然还雕刻着两句诗,“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小豆儿很多年都琢磨不透,凭二叔的文化水平,怎么能够知道这两句诗,并且准确无误的刻在上面。其实一开始,小豆儿并没有对这两句诗表示过多的怀疑,知道小豆儿十几岁的一天,那天小豆儿的二叔到小豆儿家串门儿,偶然看到了小豆儿的卧室墙上的一张海报,那是红魔曼联欧冠决赛翻盘拜仁慕尼黑,夺得三冠王时候的大合影。只见二叔,倒背着双手,眯着眼睛,一本正经的欣赏着墙上的海报,摇头晃脑的吟诵道:“曼切斯特,红丹丹的春天”,(各位都应该明白的,正确的应该是,曼彻斯特,红彤彤的春天)读罢似乎颇为得意,还自顾自的点了点头,似乎表示赞许,但却不知道这赞许到底是对谁。自此之后,小豆儿才开始对原来立柜上那两句诗产生了怀疑。
      二叔聪明,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佐证,就体现在二叔养鸽子的技术上,二叔的鸽子养得多,质量也好,每天晚上,鸽子回窝,都成为大杂院里一道独特的风景,也正是因为养鸽,建奇才经常来小豆儿家串门儿,小豆儿也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触这个另类的大哥。其实,建奇和小豆儿的二叔早就认识,只不过因为养鸽子而来往更加密切,建奇喜欢鸽子,但不会养,因此常来向小豆儿的二叔请教。在小豆儿看来,建奇是一个可爱的人,每次跟小豆儿说话,建奇都笑的很可爱,而且什么健力宝啊,烤鱼片啊,小豆儿也着实没少沾人家建奇大爷的!
      小豆儿对建奇这一不清醒的认识,一直持续到小豆儿六岁的那一年,在那一年夏天,小豆儿目睹的一件事儿后,彻底改变了小豆儿对可爱的建奇大爷的印象。记得那一年的夏天非常热,所以每天晚上,家家户户都搬着小板凳坐在院子里纳凉。孩子们自然还是傻乎乎的跑着疯着玩闹着,女士就基本是在讨论些家长里短或者打打毛线活儿,而对于男同志来说,基本就是以喝酒或者赌博为主了。当然,同样是打麻将或打扑克,输赢也是有小有大,基本上院东头儿的一桌扑克玩儿的最小,院西头儿的一桌麻将打的最大,但他们都是是吸引观众最多的战场。小扑克能吸引人,是因为打牌是四个老头儿,四个在大杂院里牌技最好的四个老头儿,其中就有小豆儿的爷爷。而院西头儿的那场麻将牌局之所以看热闹的人多,一是因为彩头较大,更重要的是,那里有建奇大爷。建奇打的不算好,但喜欢玩儿,人家赢了就嘿嘿一笑,输了就痛快掏钱,玩儿的很干净,也不跟谁红脸儿,所以谁都愿意和他玩儿。本来一切都挺好的,固定的牌局也开展了一个多月了,一切都风平浪静,直到这一天,开食杂店的来子叔因为和媳妇吵架,被小舅子打了,而且伤的很重,鼻青脸肿的在家养伤,所以,固定的牌搭子就出现了变数,也正是这个变数,让小豆儿欣赏到了一出好戏。
      来子叔不能上场,那几位都挺着急,正说着呢,隔壁院儿的小光凑了过来。小光也是附近着一片儿比较出名的人物,打仗很是不含糊,据说在前几年,小光已经四十几岁的时候,三四个人还是没办法近他的身。不过,年轻时候的小光虽然身手不错,却有一个不太光彩的营生--小偷。小光也算是这一片儿小偷儿的首领,平时也是耀武扬威,但在建奇大爷的面前,他还是得规规矩矩的。建奇大爷在年龄上要大上小光不少,所以压根儿就拿他当孩子,既然小光要凑个手儿,建奇大爷也没有在意,于是,这新局子就算是成上了!
      一开始,都不错,互有输赢,但慢慢的,小光的牌风可就开始走下坡路了!怎么打都是输,一时间,头上也开始冒汗了,他本来是有自己的小算计的,他认为,建奇技术不高,准能从他身上掏点儿干货,而自己的技术还不错,基本上输不着,但他没想到的是,那天晚上,隔壁俩家都特别精神,人家二位赢的盆满钵满,小光和建奇大爷却输了个一塌糊涂。小光这儿脑袋上都冒汗了,建奇大爷那儿却还是不温不火,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两下子不怎么地,跟这帮人玩儿,也奔着赢,输俩钱儿不在乎,就为着花钱买个乐,因此,同样是输,他和小光的表现上却是天壤之别。
      小光怎么说,也是小偷儿出身,来点钱不太容易,那时候的小偷儿主要以“掏兜儿”为主,老百姓谁身上也不会带超过一百块钱,所以即使得手的次数多,也是收获有限,当然,比起在工厂上班的普通老百姓还是宽裕很多,但比起建奇大爷来,就差太多了!因此,输红了眼睛的小光,开始琢磨着来点儿邪的了!小偷儿就是手快,小光决定,偷两把牌试试。第一次偷牌,小光就轻易的得手了,用的那一招叫“海底捞月”,就是用自己手里的一张牌去换桌面上已经打出的一张牌,这一次得手,让他顺利的胡了牌,但同时也引起了下家的注意。下家庆臣叔也是老手,用眼睛一扫桌面上的牌数,就知道了个八九不离十,况且他更知道小光是个“潮底子”,玩儿的就是手上的功夫,偷牌对小光来说,是小菜一碟,于是暗地里也就注上了意。接下来的几把,小光都时不时的偷那么一下,下家的庆臣叔其实已经看得很明白了,但为了不惹闲事儿,倒也没有声张。直到这一把,小光又要施展他的空空妙手,不料刚一伸手,正赶上建奇大爷伸手去拿对家手边放着的打火机,不偏不倚,正和小光的手撞在了一起,小光也是猝不及防,手没攥紧,手心里压着的牌,咣当一声,掉在了桌面上。建奇大爷虽然平时有点虎,可他并不是真傻,一看就明白了个大概,但同时江湖人,建奇大爷并没有翻脸,而是眯缝着眼睛,低沉的说:“别扯没用的,好好玩儿!”小光本以为在劫难逃,结果建奇大爷并没有发火儿,于是也就放下心来,暗叫好险。
      要说这人倒霉啊,也不能全怪气运,也有自作自受的成分在。小光在那次以后,确实老老实实打了那么一圈,结果刚刚赢回来的那么几个钱又都吐了回去,不得已之下,鬼迷心窍,这小子又犯起了脏心。他心想,刚才海底捞月的招数用的太老了,被这几位识破,其实也是倒霉,并非我手艺不精,这次我换一招,来个偷梁换柱,就这一次,我就来个翻盘!所谓偷梁换柱,就是用自己手里的牌去换面前那一摞已经码好了牌里的其中一张,前提是,你要在码牌的时候记住哪一张牌都在什么位置,并且在打骰子的时候保证抓牌不会抓到这一边来。说干就干,前面的准备工作的异常顺利,打骰子、码牌、记牌都天衣无缝,就等时机成熟,一把定乾坤。如果说小光这一把牌要是不合适,或许小光也就不会动手了,因为毕竟他至多也就能记住那么七八张牌的位置,所以打牌的时候,也要尽量在这七八张牌上看听!所以并不是十分把握,但这把可能也是倒霉催的,居然就对上了那七八张牌里的一张,而且还是“天胡”,吐一手就能听牌,死夹一张!这种诱惑显然是小光抵抗不了的,于是他的手又痒了起来。
      古语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其实从上一次小光暴露以后,建奇大爷就一直盯着他呢!建奇大爷的牌技本不精通,但由于他经常在外面玩儿较大的牌局,所以也特意跟高人学习过里面的花样,起码他知道怎么看一个人是否出老千,当然,那个时候在东北还没有“出老千”这个词儿,这都是后来从港片中学来的,那个时候,都管这个叫“闹鬼儿”。至于指点建奇大爷的这位高人,其实也不是外人,正是上文所提到的,小豆儿的二叔。小豆儿的二叔文化不高,但绝对聪明,尤其是在赌上,无师自通,麻将水平更是极高。至于高到什么程度,小豆儿说一件小事儿,就能完美的提现二叔的牌技和过人胆量。那是二十年前一个冬天,二叔最要好的朋友参加一个牌局,过程怎样不得而知,总之是输掉了很多,最后还欠下了一万多块,拿不出钱来,只要扣人,那边放出话来,家里拿钱赎人。那个时候,谁家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没办法,二叔单刀赴会。屋子里坐了一大帮人,一看就是社会上混的,二叔无奈,提起了建奇大爷和自己的小舅子。二叔的小舅子也是个不次于建奇大爷的主儿,当年大街之上,一把□□,连上两条人命,二叔是花了大钱,才保下他不死,以至于他出来之后,对二叔这个姐夫唯命是从,曾为了二叔,一个人一把刀独闯民族饭店,被三十个手拿斧头的外地人砍断了手筋,但同时也被他连伤十余人,当然,这是后话。对方一听这二位的名头,多少也要给些面子,但又不能就这样轻松放人,于是要求二叔和他们打一圈牌,输了拿钱,赢了领人!二叔为表示诚意,也为了威慑对方,用黑布蒙上了双眼,与这三位打起了盲牌,结果还是凭借着高超的牌技、过人的记性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满贯拿下三人,从而成功解救兄弟于危难!您说,像二叔这种技术,指点一下建奇大爷还不时绰绰有余吗!
      因此上,建奇大爷虽然不会“闹鬼儿”,但他可会“抓鬼儿”,明白这里面的门道儿,更何况小光使用的只不过是最基本最低等的手法,靠的只是手快而已,没过多的技术含量,所以,一眼就被识破。建奇大爷一见这小子又要玩儿花样,也是不动声色,顺手从裤腿儿下面拽出了一把防身用的“大攮子”(就是大匕首)。可惜小光仍然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对建奇大爷的举动毫无察觉,当他觉得时机成熟,又一次伸出自己的手的时候,建奇大爷动了!只见建奇大爷突然一抬右手,一尺多长的大攮子噗的一声就扎在了小光的左腿上,一下就扎进去了二寸多深。小光在猝不及防之下,突然收到重创,本能的想要挺腰站起身来,但建奇大爷早有准备,刀一扎进去,连忙右手继续摁住刀把儿,往前一伸左手,死死的摁住的小光的肩头,嘴里冷冷的说:“不许动,接着玩儿!”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彻底让整个看热闹的男女老少都傻了眼,不过人家建奇大爷却依然镇定,继续稳当的坐着,眼皮都不抬一下,依然冷冷冰冰的沉声说道:“要玩儿就好好玩,想走可不行!听见没,□□崽子!”
      小光见到了这个架势,哪儿还敢动,只得继续玩牌,建奇大爷从双手码牌变成了单手,因为右手还一直摁着钉着小光左腿上的那把尖刀。根据现在小豆儿自己的回忆,牌技又继续了起码有一个多小时,这时候的小光左腿的裤子整个都从蓝色变成了黑色,还从裤腿上滴滴答答的渗着血,可能有由于失血过多和惊吓过度,小光脸色已经煞白,脑门上全是豆粒儿大的汗珠。建奇大爷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一转脸,突然拔下手中的尖刀,头也没回的对小光说:“赶紧看腿去吧,明天接着玩儿!”说罢,扬长而去。
      小光后来是被人架着送到了医院的,好在没伤到骨头,建奇大爷手底下有准儿,不过后来,连这半个月,每天晚上,小光都架着拐来陪建奇大爷打麻将,而且规规矩矩的,和颜悦色,似乎那件事儿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直到有一天散局之后,建奇大爷放话了,小崽子,该忙什么忙什么吧,打明天起,别来这儿凑热闹了啊!自此后,小光如蒙大赦,再也没摸过这个院儿的任何一家的麻将牌。
      从这一件事儿以后,小豆儿才知道,建奇大爷并不是只有可爱的一面,也有凶狠的时候,只是小豆儿后来也更加的知道,建奇大爷居然还有很多面,比如多情、比如光棍、比如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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