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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黎华一边被菲利普萨尔和胖胖金大力拉扯在街道上,一边不断的推动着墨镜想着一定不能被认出来一定不能;顺便又偷偷的问候一下该死的方若绮该死的改变了两只杜宾的作息时间和散步路线,眼看着逐渐走入闹市区,又在晚上8点不到的黄金时间段,黎华觉得自己很有可能随时都得上演人狗逃命记。
意外的,两只杜宾停在了一家餐馆面前——官邸。大名鼎鼎但倒不是黎华经常光临的地方。而门口上下车的宾客们已经开始注意到了这个穿着人字拖七分裤短袖墨镜休闲又神秘的顾客。
时局不妙,眼看着随时都有被人认出的危险,而门童又频频打量的视线。突然看到一对靓丽的男女从光彩流转的大门走出。
“……呃,黎大叔?”从脚打量到头,美人,有财,有气质。就是那句称呼实在是跌破黎华眼镜。
“……你是方若绮?”最初唯恐被粉丝认出的慌乱过去,向来恐怖的方若绮如此温婉更让黎华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其实果然再强悍的女性在心上人面前也有温柔的一面啊。黎华内心了然点头,目光转移到方若绮身边的男士上,默默的表达着敬意。
——能收服这样的悍女人,兄台您真有手段。
“我只是被胖胖金他们拉到这里,打扰你们了吧。”黎华笑得眼睛弯弯的。可惜菲利普萨尔和胖胖金非常不合作,冲着方若绮身边的男人生气的低吼。
“相亲么,没见识过?”方若绮态度自然。
“咦……”方若绮大喇喇的态度让黎华一时之间难以接话,而愤怒的两只大狗却已经从低吼转变成想要扑倒攻击那位男士的状态——如果不是黎华死命拉着。
你们在吃什么飞醋啊,黎华头痛的拉着狗,那面还得尴尬的想接什么话才好。
那边的方若绮才不顾气氛如何,自顾自的蹲下,热情的抱住两只狗,“菲利普萨尔,胖胖金,我好想你们哦~~~”两只狗看到方若绮,顿时狗腿的改变了表情和声道,汪汪汪的睁着水汪汪的眼睛不停的往方若绮身上蹭,完全的把肉麻当有趣并且非常有色狗的天赋。
还没有等黎华满足他一贯的优雅的想要圆场的举动,方若绮抬起头,眨着和狗狗们一样可爱的眼睛,对着那位男士说“何先生,今天谢谢你。不如我们就到此结束吧?”
“方,方小姐……我可以要你的手机号码么?”那位何先生顿时在被狗吓得脸色发白之后又迅速的转红。
“何先生,我还是比较喜欢对动物有吸引力的男性。”说着还抛了一记爱慕的眼神给黎华。震得黎华呆立当场——嗷嗷嗷,实在是太可爱了!那水汪汪的纯真的眼神哟,爱狗人士欧家子孙华,抵挡不了和可爱的狗狗一样可爱的方某人的神情,沦陷了。配合着给了那位可怜的男士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至此,可怜的炮灰男何先生黯然退场。
“喂,黎大叔,还有事么,我可要去吃饭了。”方若绮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以为你们刚才吃过了?”讶异的看着炮灰离开的方向示意。诶,相亲不都该吃饭的么。
“我对他没好感。对着自己不感兴趣的人装模作样味同嚼蜡就不爽,根本没吃饱。”
“干脆一起吧。一直想谢谢你……”回味着之前那个可爱眼神的黎某人不失时机的提出邀请。
“谢我什么?别再提手机那回事哦。”
“就谢你是第一个把菲利普萨尔和胖胖金照顾的这么好的人这件事吧。”黎华觉得自己的微笑肯定完美无缺,因为方若绮明显晃了一下神。
“……有人请当然吃咯。”宾果,我黎某人面对方大人时的气场,开始恢复了啊。
……
开始上菜时。方若绮突然噗嗤一笑,然后从包里掏出相机,举起……
坐在长长的桌子那头的黎华反射性的开始面对着镜头微笑。
“呃,黎先生,”方若绮尴尬的开口。
“什么?”姿势不够好么,应该不会啊,黎华纳闷。
“其实我不是想拍你,我是想拍桌子上的菜……”
“是么……”坐在长桌另外一头的黎华看着镜头,果然焦点在他脸下方——的餐桌上。
“我是在想你为什么突然发笑,所以忍不住也微笑了……”人生第一次不是镜头主角的黎华再次在内心对天垂泪。
“因为我发现你点了好多以南瓜为食材做的菜……还有菲利普萨尔和胖胖金的名字……菲利普萨尔是德国南瓜村的村名吧?胖胖金的发音也是……”
“punpunkin。”好容易找到转移话题的黎华立马仔细作答。
“跟pumpkin的字形很接近,小时候念pumpkin,念成punpunkin,而且那时候我长得挺胖的,所以同学都叫我胖南瓜……”猛然发现想住口却发现已经晚了,原来试图弥补一场尴尬的结果就是把另外一场尴尬也引出来。方若绮这个女人是什么磁场啊,黎华再次在内心垂泪。
“所以吃尽南瓜是你的报复性理想么?”那厢的方若绮也开始尴尬又憋笑起来,估计还是想到了对面人的身份,问得小心翼翼。
“不不,跟那个没关系。其实我很喜欢南瓜……”虽然方若绮的猜想是正解,但这么个幼稚的理由……
“好吧,其实就是这个理由,但是后来,发现吃着吃着就真的喜欢上了。”看到对方明明就是吧还要死撑的那种嘲笑表情,黎华自暴自弃的破罐子破摔了。老天那……(天:你今天找我好多次呃吾家黎华。黎华:你是毁我形象的后妈! 南瓜:哦咩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