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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见钟情 ...

  •   练舞室里,花冠群对着镜子认真地练着舞,虽然认真且专注,但一道炙热执着的眼光却让她不得不回望过去,两人对视的瞬间李弥天低头开心地大笑,真是太美丽了。
      因为长的太美了,从小就被众多男人围着转,并且经常被参观围观之类的,花冠群也就习惯了。
      这次她们舞团给亚洲最当红的男子偶像团体伴舞,虽然一早就听其他团员说他们在亚洲有多红,每个人又多么多么的帅,但真人站在眼前还是更加震撼,个个都是美男子,巨星的气质更是非凡。
      不过花冠群一向不追星的,所以对他们的认知也就停留在组合名字叫做DFL上,其他一无所知,也无甚兴趣。
      所以,虽然那眼神炙热无比,她还是看过就忘。
      他们是亚洲最当红的男子组合DFL,由三名团员组成,分别是中韩混血的金允在,中美混血的李弥天和在美国出生长大的亚裔男子金文新。主要活动于中日韩三国,粉丝数过千万。
      这次举办亚洲巡回演唱会,从北京到上海、台北、香港、首尔、东京等地,所有的门票都在发售十分钟内被粉丝抢购一空。
      他们已经站在了亚洲乐团的最顶端。
      虽然他们都有着自己的舞蹈团队,但这次亚洲巡回演唱会的规模可以说的空前的,从灯光、舞台、布景、音响都是世界级水准的,宏大的舞台有着最华丽的视觉效果,所以每到一地都要从当地招募最优秀的舞者为华丽的绚烂的舞台加分。
      虽然大家都花痴着,但毕竟是专业的舞者,都还是很认真地练习着,只等休息时分再冲上去,拍照签名推倒,不将三位大明星美男子生吞活剥是不会罢休的。
      所有人都和平时练舞时的素面朝天不一样都画着精致的妆容,只希望大明星能看到她们最美的一面。
      只有花冠群一如既往的素颜,但仍旧是整个舞团里最美丽的女子,是真正的美人儿,无论何时都艳冠群芳的那种。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件浅色的宽松牛仔裤,长长的黑发随着身体的舞动而甩出轻盈的弧度,白皙的皮肤仍像十九岁的少女般充满光泽与弹性,晶莹的汗珠在光滑的皮肤上仿佛清晨刚刚开放的娇艳花朵上的露珠般,仿佛浑身发着光。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美不美是比出来的。那些画着精致的妆容像带着个面具的美女们,单独看可能会有“嗯,好漂亮”的感觉,但与花冠群这样真正的美人儿放在一起一比就知道谁是真的美了。
      三个大明星在娱乐圈这么多年,各式各样的美女自是见的多了,但大多数都是精致妆容后的效果,真正私下相处鲜少有花冠群这样真正绝色的女子。
      男人们都是长着眼睛的,即使是大明星,也仍旧是爱美女的不是。
      但毕竟是大明星,自然不同于普通人,只是摆出更加帅气的舞姿,将自己的男性魅力发挥到极致。
      整个舞室里荷尔蒙因子漫天舞动。
      毕竟都还是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女呀。
      经纪人对这种情况早就司空见惯了,这些小子,虽然公司严令禁止他们谈恋爱,但又不是不正常的人,怎么可能不谈恋爱呢,所以只要他们不玩真的,并且绝不公开,他们爱怎么玩,公司也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
      跳了许久,终于宣布休息十分钟,所有人几乎立刻将三个大明星围个水泄不通,签名拍照,只有花冠群独自走到一边喝水休息。
      不错,有明星的气质,经纪人在心内满意地给了花冠群个满分,外貌身材气质气场样样都是当明星的料,以他在这一行这么多年的经验,他知道他又找到了颗摇钱树!
      走到花冠群面前蹲下,掏出名片给她说:“你好,我是lm公司演艺部经理罗时丰,同时也是DFL的经纪人,我觉得你资质不错,想让你做我们公司艺人,有兴趣吗?”虽是这么问,但他压根就不相信会有人没兴趣。
      花冠群一愣,一口水含在口中梗了下,呆了一秒后吞下口中的水,轻轻摇头说:“我没兴趣。”
      罗时丰只当她是欲拒还迎的招数,微笑着将名片塞入她手中,说道:“我们可以让你成为亚洲最红的明星。”
      花冠群慎重道:“我是真的不想当明星。”并无特殊原因,只能说是人各有志,她只想简简单单地做个舞蹈演员,自由自在地生活。
      罗时丰继续游说:“到时你将是这个舞台的主人,所有人都围着你转,而不是个站在别人身后的舞蹈演员。”
      “谢谢,可是我真的不想当明星。”花冠群仍旧礼貌拒绝,没兴趣就是没兴趣,从小就没有过当明星的梦,如果有,早就是明星了,不会等到现在。
      近距离看她,罗时丰发现她是真的美,以他老辣的眼力只一眼即可看出娱乐圈中那个是整过容的整过哪里,所以花冠群的天生丽质实在难得,她的姿色实在是明星中的明星。
      她真不想当明星吗,罗时丰想她是欲擒故纵吧,像这样美丽的女子若没一点智慧是很容易沦为男人的玩物的,所以他也并不一味纠缠下去,像他这样的老江湖什么人没见过呢,他相信最终她会来找他的。
      于是便道:“那你考虑下吧,如果想找我可以直接打这个电话。”指了指塞到她手中的名片,多少人削尖了脑袋往这个圈子里挤。
      见他终于走了,花冠群悄悄吁了口气,真是麻烦,无论是不喜欢的追求者还是这样莫名其妙的人,她真的只想安安静静的生活啊,不希望有任何人来打扰她安静闲适的生活,也许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吧,不过那是个小秘密。
      实在是因为她已经29岁高龄了,真正不适合做明星了吧,这么大把年纪,做明星的话基本上应该已经划入退休那一拨了嘛。
      着实是她天生丽质,29岁了仍旧一副19岁少女的模样。
      休息时间结束,编舞老师喊大家继续排练,都是优秀而专业的舞者,所以排练进行地相当顺利。
      排练结束后,三位大明星立刻被接走,入驻五星酒店,下面围了一圈痴心死忠的歌迷,一只苍蝇都别想飞进去,一只苍蝇也别想逃过他们的视线飞出来。
      自从出道以来红透亚洲的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这样的歌迷跟随,其实有时候他们觉得他们更像是犯人,时时刻刻都活在别人的监视下,这就是红的代价。
      三人各有特色,但都是清一色的美男子,其中金允在最漂亮,如果换上女装简直就是个漂亮的女孩子,但是却有着三人之中最男性的身材,胸前的六块腹肌可是实实在在的,所以被歌迷们评为亚洲最性感的男人。
      金文新是三人中唱歌最好以及最可爱的老小,独特的嗓音赢得了许多歌迷的喜欢,是个很可爱的孩子。
      而三人之中有着最迷人的微笑的李弥天则被歌迷们奉为最佳男友,因为他的一个温暖的笑容就足以融化女人的心。
      当然,这一切都是呈现给人看的表象,是公司为他们制定的个人形象,无论他们原本是怎么样的性格,但示人的都是这一面。
      私下相处,三人都有着另外的一面,或者说是更真实的一面。
      三人回到酒店,叫了roomservice,在房间内边吃边聊。
      李弥天说:“你们今天看到那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没?”
      别人不知道,但金文新与金允在却知道李弥天这个花花公子的感情史有多丰富,除了刚出道时期的一段恋情被人在网上曝光以来,这么多年来,一直对外宣称没有女友的他身边的女人简直用他们三人的手都数不过来。
      身处娱乐圈这样一个充满了金钱、美色、名利的场所,能洁身自好的是少数,大多数人都被纸醉金迷的生活迷惑,更何况一个天生风流多情的男人。
      金允在和金文新也都交过许多女友,但和李弥天比起来还是甘拜下风。
      虽然都对那个美丽等到女孩子有点兴趣,但既然李弥天先开口了,也就不去抢了,他们三人之间有个不成为的规定,那就是绝不抢兄弟的女人。
      金允在说:“看到了,很漂亮啊。”他实在是太了解李弥天了,这小子只要看中一个女人,眼神瞬间就像看到猎物放大瞳孔的猫一样,今天在练舞室里,李弥天的炙热眼神差点没将空气点着。
      金文新说:“你这次又是玩吗?”
      李弥天只是笑,没有搭腔。
      玩吗?看到那女孩的第一眼就有种心跳的感觉,而且她浑身像是在发着光似的,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在十几岁时,还不是明星的时候,曾经想过将来要娶的女孩子就是她那个样子的吧。
      他虽然是个浪荡的公子哥,但每个男人的心里都会有个这样的存在,就像是女神,只是现在的他来说,任何女神都是可以轻易到手的女人,所以女神这种东西也就不存在了。
      “那我们来打赌这个要多久才你能追到。”金文新说,李弥天之所以是花花公子和他追女人的高超手段有关,据说从他第一个女朋友开始,最长的追女记录是一个星期,最短的是一个小时就搞定,倒贴的更是不计其数,并且从来都没有过失手。
      金允在摸着下巴,想了想说:“我赌一个星期。”跳舞的时候那女孩子根本就没正眼瞧他们三个,当然也有可能是学某些女人故作姿态,但因为真正美丽,所以金允在赌她应该能够坚持个一个星期。
      金文新说:“听经纪人大哥说她们好像和我们住一个酒店,就在下面哦。”
      “是吗?”李弥天吃完一块牛肉扔下叉子,拿起餐巾揩了揩嘴巴,说:“我吃饱了,出去下。”
      练舞的时候收了一堆电话号码,以他超高的记忆力挑出其中一个,是在练舞结束后与那女孩一起走的女人的电话,掏出手机发了个短信,不到一秒立刻收到回信“真的是弥天吗?我马上出来。”
      笑,追女人这件事对他来说只用勾勾手指头就够了。
      金萱捧着手机飞快地从房间里跑出来,她简直不敢相信李弥天会给她短信让她出来,一颗芳心跳的像是要出来了似的。
      坐电梯上到最上面,整个过程一直屏住了呼吸,直到走出电梯看到李弥天本人仍无法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李弥天是个十足帅气的男子,当他对着你微笑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什么是重要的了。
      当李弥天微笑着向金萱走过来时,金萱整个人都石化了,帅,实在是太帅了,本人比在电视上看到的要帅十倍,而且是真实的带着体温的,金萱觉得自己快要晕厥了。
      李弥天一手探向她额头,温柔地问:“怎么了?不舒服吗?”一副傻掉了的样子,虽然知道许多女孩见到自己会紧张,但多年没见过这么紧张的了。
      金萱真的彻底地晕了过去。
      “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李弥天一手扶额,想这还没套出他想要的那个电话号码就给晕过去了可怎么办才好呢,就这么放着不管吗,虽然想这么做,但万一出什么事会很麻烦。
      这时金萱手中的电话响起,李弥天一看,来电头像正是大美女的,名字花冠群,嗯,人如其名。
      果然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接过电话,那头传来花冠群好听的声音:“萱萱,你跑哪儿去了,怎么到处都找不到你。”
      李弥天心里一软,声音格外温柔:“你好,我是李弥天,你朋友现在在我这边,她可能有点不舒服,你能过来接她吗?”
      “咦?”花冠群心下疑惑,怎么金萱的手机会在他手里。“你是谁?”没听金萱说过她认识一个叫李弥天的人啊。
      虽然不是她所有的朋友她都认识,但听名字应该有印象才是,可是这个名字她从没听过呀。
      李弥天以为她没听清楚,再次说道:“我是李弥天。”
      花冠群轻轻嗯了声,想也许是某个她不认识的金萱的朋友吧,问道:“金萱她怎么不舒服呢?你们现在在哪里?”
      李弥天说:“就在你们楼上最高一层。”
      “哦,好,我马上过来。”花冠群挂掉电话,想原来是认识的朋友正好也住这个酒店呢,只是不知道怎么突然会不舒服呢,刚刚她去洗澡之前看到她还好好的啊,上网看个演唱会看的不知道多兴奋呢。
      坐电梯来到最高一层,出来就看到金萱躺在地上,小跑过去才发现她只是处于半昏迷半醒的状态,就像喝醉酒一般,晕晕忽忽的躺在地上,眼神迷离。
      李弥天蹲在一边笑着解释说:“本来约她出来一起喝酒的,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晕倒了。”
      花冠群知道在娱乐圈里有很多人都嗑药,但是自己的朋友却是从来不碰这些东西的,除非是被下了药。
      想到这里,狠狠地瞪向蹲在在对面的李弥天问:“你们一起喝酒了吗?”
      “没有,是准备喝,可是还没喝,她就晕倒了。”李弥天做了个无奈的手势,说:“把她扶到我房间去休息下吧。”
      “不用了,我扶她下去休息就可以了,谢谢你。”花冠群虽然对他们这样的大明星漠不关心,但好友金萱却是他们的死忠歌迷,她知道好友是会为了他们的一句话儿做任何事情的,而且之前还好好地在房间的好友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的呢,花冠群不想做过多的推测,但此时最好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李弥天当然不会轻易就放过她们,轻轻摇了摇已然清醒过来但仍旧紧张发晕中的金萱说:“不是说好一起去喝酒的吗,正好你朋友来了,我再叫允在和我们一起去怎么样?”
      金萱傻傻地点头,用心花怒放都不足以形容她此刻的心情,喜欢的偶像居然邀请她一起去喝酒,真是她做梦都没想到的。
      李弥天见花冠群皱眉,对金萱说道:“你朋友好像不想喝我们一起去哦?”
      金萱生怕他反悔说不去了,对花冠群撒娇说:“你陪我一起去嘛,好不好?”
      花冠群当然不能说不了,一来如果不去让金萱一个人去实在不放心,二来,来自旁人善意的的请求她向来不好意思拒绝的,更何况是好友。
      李弥天掏出手机一边给金允在打电话,一边安排俩人进电梯,来到酒店附设的一间酒吧,酒吧里放着舒缓的音乐,里面三三两两坐了些人,都是些社会上有头脸的人,所以他们的到来并未引起太多的注意。
      酒吧的风格幽雅又富有情调,一个男人如果想在这里约会一个女人是个相当不错的选择,略微昏暗的灯光与酒精的作用下,很多人都会被暧昧的因子俘虏。
      李弥天这样的花花公子自然是深谙此道。
      殷勤地为金萱与花冠群倒上酒后,拿起酒杯轻轻地碰了下花冠群手中的杯子,轻声问:“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花冠群见他一饮而尽,而只是微微喝了一小口便将酒杯放下,说:“我叫花冠群。”
      李弥天笑道:“人如其名。”
      又将自己的酒杯倒满,并为花冠群的杯子添上一点,再次与她碰杯邀她共饮。
      花冠群微微一笑,想起他就是今日练舞时对她投来炙热注目礼的那人,虽然知道他们组合名字叫DFL,他们三人中谁是谁却分不清。
      他都不自我介绍,看来是相当自信认为花冠群应该晓得他是谁,啊,对了,刚刚接电话时他好像说过他叫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
      花冠群只是笑,这时金允在过来,李弥天对他使了个眼神,他立刻明白过来,将杵在一边当电灯泡的金萱拉到一边玩去。
      李弥天又饮下一杯酒,看到酒吧有电子琴,凑近花冠群耳边说:“我唱首歌给你听。”
      若说他们之所以能成为亚洲最红的男子组合,光靠外貌是绝对不够的,他们每人都有着超强的唱歌实力与跳舞功力,三名成员都有各自精通的乐器,李弥天更是作曲的天才,他们专辑里许多歌都是出自他手。
      他一边弹琴,一边唱了首他自己谱曲的歌《mylove》,时而深情凝望花冠群,时而低头微笑。
      花冠群一手托腮欣赏着他的表演,一边喝着酒。
      这样浪漫的场景真是让人心动啊,只是他这般熟稔,不知道曾经对多少女孩子这样做过,但享受当下就好,管他天长地久还是曾经拥有,只要开心就好。
      花冠群是个洒脱的人,并不会过分执着于任何事情。
      管他真情或假意,是谁规定一定要天长地久地对牢一个人与他白头到老看皱纹才叫真正的爱情呢?
      比起不知在何处的将来,此时此刻更加重要啊。
      可惜,花冠群真的不是个容易心动的女人,要很难很难,她才会喜欢上一个人,只是即将告别的青春岁月里,这样缤纷多彩的记忆并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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