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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我一直想往前走,可是你却只想停留。或者我们真的不太适合,无谓再那么辛苦了。”
“那如果我现在开始陪你往前走,你还愿意麽?”
望着沈妍刚才给我的短讯,于是又想起当时和他分手的场景。想到同学会三个字,我不禁失笑。是啊,曾经是情侣也是同学,可如今我与他,姚毓和方晨都只是陌生人。
给沈妍回了个电话,“妍,我说同学会什么的我还是不去了。”
“喂,你该不是会怕尴尬吧。多久的事了,为什么不去。”去了,又能怎么样呢?从15到25岁。转眼十年过去了,说是一点留恋都没有又怎么可能,既然去了只能徒添烦恼,又是何必呢。
“没有的事,我最近赶稿好累,就不去了。”
“你什么时候是不赶稿的,不管,反正你得去,我说了算。”沈妍就是这个脾气,大姐头,可要不是这个脾气,可能和方晨分开之后,我会比现在更伤春悲秋。认真想想,就算去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都过去了。
被沈妍挂掉了电话,我平躺在自己的床上,旧事不免又一幕幕跳出来。我想我们的爱情或许真的从一开始其实就注定了失败。以前,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不想输,而方晨却是个和平主义者。不争,不抢,脚踏实地就是他的生活方式。或许这就叫做异性相吸,因为性格相差甚远,所以才能在一起。
可是有一句老话,能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好不容易熬过了高考,我却突然发现我不能接受方晨这种安逸的态度。他只想守着他的一方净土,而我却想要外面的海阔天空。于是分手似乎成为了我唯一的出路。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方晨说,“如果我现在开始陪你往前走,你还愿意麽?”
而我当时却以为更广阔的天空才是我想要的,不是不爱方晨,而是因为我们的个性相差太远,长痛不如短痛。
“方晨,你会找得到一个比我更适合你的人。我真的不甘心就这么平淡地过日子。”
回想起来才知道,当时有多蠢。你可以找到更适合你生活的人,可我却永远都找不到那个比你更适合我的人。甚至,离开你以后的六年里,连如何爱上一个人,我都忘记。
六年里,偶尔会听见别人提起你。却像鸵鸟一般,拒绝了解你的近况。不想知道你到底过得好不好,因为我不想让你过得比我好。我曾经和沈妍说过这句话,沈妍说我做人真自私,是你不要人家的,到头来还不许人家过得比你好这是什么道理。而我却抱着沈妍哭着说,妍我知错了,可他回不来了,所以只有我过得比他好我才能说服自己,我没错。我什么都没有了。
可是沈妍最后却说了句实话,“毓,你过得比他好,真的。起码你是个畅销作家,而他真的只是在守着他那一亩三分地当个小职员而已。”于是,我也只能这样告诉自己,我过得比他好,真的,比他好。
“姚毓.!限你五秒之内冲到门口给我开门,不然以后别想姐姐我在你赶稿的时候给你送好吃的.!”
“大小姐.!现在才八点诶.!你能不能放过一个赶稿赶到凌晨五点的人啊.!”我有很严重的起床气,只要不够睡就会对任何人发脾气。这种情况下吵醒我的人都会被我恶毒地咒骂,当然这些人里有两个是豁免的。对方晨豁免,是因为他从来都是用柔情攻势的,就算被吵醒了,也舍不得对他生气。而沈妍则是因为,我根本就不够她恶毒啊。想到这里,唯有起身给她开门了。
没想到沈妍还是对我这个好朋友很有爱的。虽然一大早吵醒了我这个只睡了三小时的人,但看在她给我带了热腾腾的豆浆粢饭的份上,睡眼朦胧的我也只好坐在米白色的沙发上抱着我的白色绒毛大抱枕看着在我开放式厨房里忙碌的沈妍。
“大小姐,我连早餐都给你带来,你就别一付深闺怨妇的样子望着我好不好啊。赶紧过来吃早餐,今天行程可满着呢.!”
“有什么行程必须早上八点来叫醒我啊,我约你去旅行还是踏青啦,妍姐?”我承认,平时我是绝对不会喊沈妍一声姐的,除非,她引起了我极度的不满。显然,沈妍也知道我这样和她说活就是心里有气的表现。
“都不是,是同学会啊。那么快就忘了!”沈妍硬扯过我的手拉着我往厨房走。拿着豆浆喝了一口,想着同学会三个字,我有点食不滋味。正想开口和沈妍说不去,被她凌厉的眼神吓住了。
“别指望和我说什么你不去的鬼话。姚毓我告诉你,你不欠方晨些什么,方晨也不欠你什么。又不是什么生死绝恋,真的要老死不相往来麽?而且我让你去,不是让你们两个搞什么再见亦是朋友的那一套。我只是觉得,人生在世,两个人能相遇,相知,相爱也是难得的缘分。你们越是逃避对方,就越放不下对方。或许相见道一句我很好,你们就都解脱了。毓,我不是推你进火坑,我是想拉你一把。”难得沈妍没有和我贫,而是那么语重心长地和我说话,似乎我也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于是勉强点了点头。
就如沈妍所说,行程真的很满。首先去了做spa,继而去了salon做头发和化妆。做完这些事,已经是下午五点了。望着镜子里的姚毓,我都快不认识了。玫红色的蕾丝背心,加上黑色的长针织开衫,紧身牛仔裤和湖水蓝的高跟罗马凉鞋。新染的发色是暗紫的,保持了本来的直发,上了一个淡妆,腮红显得更加青春可人。当了作家之后,不是没有盛装的打扮过,反而这种机会很多。但是站在聚光灯下的是一个名叫毓玉的作家,而不是姚毓。姚毓应该是素面朝天在家里疯狂赶稿的死宅。
到了同学会的酒店,沈妍死活让我打开房间门,于是瞬间大家的注意力都跑到我们两个这里。显然,很久没有出席的我成了焦点。幸好的是大家看见我身后的沈妍才没有怀疑我走错了门。
“诶!我们的旧同学里还真出了个大美女啊。”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了起来。
我有些责怪地看着沈妍,用眼神告诉她,都是你害的。沈妍非但没有半丝愧色,反而洋洋得意起来,轻声说了句“这样才说明了这些年你过得很好。”我撇了撇嘴,然后才望向这些久未谋面的旧同学们。意外的是,6年过去之后,他还是像以前那样爱躲在人群之中,而我,却又习惯了在人堆里第一眼,就把他找出来。失神的那个瞬间,我看见他抬头望着我,勉强挤出了个笑容,而他一愣,也对我报以微笑。原来,我们还能这样客气地对对方微笑。或许他早已在漩涡里抽身,只是我一直执着地不肯离开而已。
晚饭很愉快,而我却一直很不安。听沈妍讲,这酒楼是某位已经被我忘记了名字的同学家里开的。专门为了今天设了这张能坐20人的大桌子,而我对面却正好是方晨。桌子很大,其实大家的距离很远,其实我最讨厌聚会里大家不能自在地聊天。而今天我却真心庆幸桌子那么大,而我无需和方晨硬挤话题。
离开时,因为我把手机漏在了桌子上,赶紧回去拿。离开时,方晨正好从洗手间出来,晚了大家一步。就这样,相遇再也避无可避。
见我呆呆地没反应过来,还是方晨先开的口。
“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听说你现在是畅销作家啊。”语气很随和,六年岁月,仿佛昨日从未离开。
“什么畅销作家啊,别听沈妍胡说。说到底,就是个卖文字的。人们需要梦来舒缓现实压力,而我负责编造美梦。”
方晨无所谓地笑了笑,“不像我,这么多年还是个小职员。”
我也笑了笑,“人各有志,以前年纪小,觉得做人要有梦想。哪怕跌得遍体鳞伤,也在所不惜。现在长大了,觉得安稳最重要,平淡也是种福气。”
从未想过再相见我能那么平稳地说出这句话。这样方晨能释怀麽?年少岁月的懵懂无知,心高气傲,被年月磨得圆滑。不是气话,没有后悔,只是时光让我看得清楚,有些幸福就名为平淡。是再多的梦想也换不回来的。
方晨似乎是想和以前一样伸手捏捏我的脸,伸到一半,似是觉得不妥又把手垂下。“是啊,我们都长大了。下次,还会再见到你么?”
方晨的话,我始料未及。可是他没有等我回答,径直地从我身边走开。
我淡淡地说了句,“方晨,平淡是种幸福。我,祝你幸福。”没有转过身,但我知道方晨顿住了脚步在听我说话。
在后来的无数个夜里,我会站在自己20楼的家里望着落地玻璃窗外的万家灯火,想起这个夜晚,想起这个人,想起这段初恋。如果那天方晨回身抱着我,说,他的幸福在我手里,或者质问我是否后悔。我们会怎样呢?可是我已经不想去问了,也不想再去幻想这种如果了。
我想我不会后悔,用十年去沉溺这段没有结局的时光。
很久没有更文.小小短篇聊表心意.
其实这个文的原型出现三月,写了一半丢下了.
很多原因让我不想碰它.
而昨晚又似是下了决心去面对它.
终究是把它写出来了.
其实这个故事最想说的是.
年少时我们都可能拥有一份难以忘怀的爱恋.
或许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会拿出来偷偷地缅怀一下.
但生活是要继续的.
有些错过,不可修补,所以就无需再沉溺.
预告一下,回首虽然临近尾声,但是准备大修,所以可能还没有办法一下更完.
可能再更新的话,会先把死如秋叶更完.
谢谢支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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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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