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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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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半钟前,那个勉强还可以被称为我男朋友的生物握着我的手,热泪盈眶地说着:谢谢你还是个女的。
我很心虚地依依呀呀,吭哧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话来回应他,只有拍着他的手背回应一句:不用谢。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事情是这样的。
张朗想和我分手,态度趾高气昂,眼神绝决坚定,他指着我的鼻子将我从头到脚批判的一无是处,我无从反驳,因为他说的都对,我唯有抓紧背包双足点地,作出人畜无害的鹌鹑状,以博得最后的印象分。
很可惜的是这些都没用,我青面獠牙又俗又土的形象如同一颗壮硕的种子一样,已经深深埋进张朗的内心,他自觉此恶果已经不能再这样茁壮成长下去了,所以赶在它开枝散叶演变为参天大树之前手起刀落将其连根拔起,他说:唉,钱圈儿你没药医了。
我连忙点头,唯唯诺诺:是是,您说得句句在理。
他愣了一下,绝对没想到我会是这样的反应,据他辉煌的恋爱史上数据来显示,即便是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一定也会有扯头发扇耳光抓脖子等等一系列激烈的戏码上演——我不敢确定这是不是存在于所有雄性生物的分手现场潜剧场之中的。
于是他很不甘心地补上一句:钱圈儿,我们掰了吧。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脑子飞快地运转着,在一大堆可以用来表达肯定的词汇中,我挑了最直截了当又中肯的一个,我说:好的。
张朗嘴皮哆嗦了好一阵子之后果然拂袖而去了,我站在原地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学校北大门之外的环路上,看着他飒爽地跨上那辆没后座的自行车,在车水马龙霓虹闪烁中化身成为一道迷人的闪电。
我像是打了一场没有技术含量的群架,思维疲惫无力身体却又处于肾上腺素分泌旺盛的状态,我掏出手机按下了快捷拨号键,响到我几乎挂断的时候,那头接了起来:喂??
恶声恶气,态度极差。
在原地转了一个圈之后我压下嗓子:枪姐你好,我是钱圈儿,请问你现在有时间吗?我,失恋了,挺脆弱的。
我还刻意将“失恋了”三个字儿咬成贱兮兮的重音儿。
那头沉默了一阵子,然后吼出三个字:神——经——病——!!!!
我心满意足地挂断了电话。
我和枪姐是不太正规格式的发小,她大我两个月我大她一级,从小学到高中我们都是同校却不熟,大学的时候我们分别盘踞在这个城市的两端,却迅速地热络起来,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如同一对儿刚从混合监狱刑满释放出来的男女犯人一样,只因为多看了你一眼,接下来便是天雷勾动地火便胜似人间无数。而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小学同学聚会真特么无聊。
枪姐说她很久前就关注过我,定论是从背影看就一副二五八万缺心眼的模样,到高中之后好了点儿。我说我谢谢您,那是身高所致。迟到的青春期发育让我从一个二等残疾瞬间提升至俯瞰众生的层次,因此每次上街的时候,我都接着身高差豪情地拦过枪姐的肩膀。
这时她总会一脸嫌弃地拨拉开我的手:去去去,一边儿去。
我很喜欢在她面前没皮没脸地三俗,也喜欢她在我没皮没脸三俗的时候做出的反应,我们并不熟,却好像是认识了八百年,像是世世代代都相邻而居清晨出门泼洗脸水时会揉着眼睛相互骂两句的世交,不咸不淡地交往着,但又谁都离不开谁。
我在咬着方便筷站在小面馆门前左顾右盼,远远就看到了枪姐让人艳羡的漂亮额头,今天她扎了马尾,再不是前天那个好像坐台小姐被人扇巴掌扇到凌乱的惊悚造型。
这个面馆是我们最常出没的地方,一般来说,小孩子会管这个叫根据地,小说里说这是老地方。面馆老板是个拖家带口的朴实中年人,每次讲的笑话都很冷,却乐此不疲,而最重要的是,他煮面的手艺真是一绝。
枪姐从筷筒里挑了一双方便筷,一头咬在嘴里用手掰开,面刚好端上来,一筷子挑下去,面条伴着芫荽的香气扶摇直上,我们很默契地没有半句废话埋头苦吃。
面吃了一半枪姐突然抬起头,从我碗里理所当然地夹走一块牛肉:你和那个谁,散啦?
嗯。我咬着一根面条不方便多做赘述,只是含糊不清的回答着。
噢——她也含糊着拖长了腔,就此无话。
一碗面吃到暮色四合,我站在面馆门口边调整背包肩带的长短,边狠嗅着傍晚好闻的空气,枪姐下巴一抬指向她的凤凰老爷车:今晚有我的场子,去么?
她所指的场子就是在一个名叫春的小酒吧里唱歌,老板大陶是枪姐表哥的好哥们儿,他们是真真正正的发小儿,大陶对枪姐一直都特别照顾,我凭借着仅存无几的女性第六感察觉到,大陶应该对枪姐有点儿意思。
尽管每次在大陶找着机会和枪姐套近乎的时候,夹在其中的我都有种深深的第三者插足感,可春还是个这个城市里我最喜欢的地方前三名,于是我乐起来,窜上凤凰车后座稳稳坐好。
走着啊,咱们。
枪姐骑车凶猛,从各种堵车堵得像难产一般的路况上穿梭自如,我双腿在半空中晃荡着,时不时拿脚尖点下迅速向我们身后倒退而去的地面。
曾在书上看到这么一段话,说是在我们的生命中,会有很多个不经意的片段会被我们的记忆深藏,哪怕只是一瞬的事情,那时的天气、地理环境、出现人物甚至空气味道,都会被压缩到一起,记录存盘,放在一个你永远记不清楚的角落里,说不定在未来今后的哪一天,会在你的脑海中不请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