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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拾•归去来 ...


  •   因为治伤的缘故,迟迟在清欢山庄中停留了一段时间。
      容华说,这伤势虽不难治疗,但费时良久,又颇多禁忌,比如说不能见风暴晒,不能受人声杂嘈,不能食辛辣之物等等等等,而且他亦一直在派人寻找扶苏的下落,于是迟迟也说服自己安下心来。
      时间很快过去,转眼已是七月。
      七夕那天,容华一早进到清欢阁为她做最后一次伤势检查,仔仔细细查过后,他舒了一口气,道:“现下算是全好了,你的小命也保住了。”
      “本来也没多大危险嘛。”迟迟不以为意,明明是他小题大做了。
      容华一笑,不置可否。
      “对了,你为什么打扮得这么风骚?”迟迟忽然注意到了重点,指着他身上翩然若仙的月牙色长衫,青丝绣着华丽的图案,长发用墨绿玉牌高高竖起,将他越发衬得风神过人。
      平日就老是爱穿一些白袍子飘出飘进,还都是特别名贵的苏绣蜀锦,迟迟总是特别同情给他洗衣服的仆人。
      而今天的打扮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好像不扮成仙人就对不起他这张人间哪得几回闻的绝世好脸!
      “出去玩啊。今天乞巧节,我带你去走走。”
      “真的?!”迟迟仿佛获得了大赦令,兴奋地一跃而起。为了治那个劳什子伤,她都要被关成神经病了!快点带她去出去放风吧!
      “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快点,起来换衣服,我们先去醉香楼吃饭,再去市集逛,今天会很热闹的。晚上还会放焰火。你有香囊吗?”他看着迟迟高兴地跳来跳去,继续诱惑她。
      “有的有的!”迟迟忙不迭点头,容华准备掏东西的手又停住了,“太好了!那我今天什么都可以吃吗?忌口那么多天,我的嘴巴里都没有味道了!”迟迟想起最紧要的这件事,几乎是泪光盈盈地握拳道。
      容华干脆一点头:“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走出偌大的山庄,迟迟这才发现,原来清欢山庄与东海如此之近。湿咸的海风扑面而来,迟迟忍不住叫道:“我要去抓鱼!还要去捡贝壳!”
      “那你还要不要去吃鱼和吃贝壳呢?”紧随其后的容华走上来,宠溺而无奈地笑。
      “是哦!”迟迟恍然大悟,“那就明天再来抓!”
      “嗯。那就快走吧,你不饿吗?”
      沿着蜿蜒的云水崖迟迟一路奔跑着,不远处的凤舆城,已然状红点翠。容华看着迟迟来回飞奔的身影,与脑海中的绯衫小仙缓缓重合在一起。
      不同的面容,相同的神情。
      如此地,叫人难忘。

      凤舆城的大街上,处处放置着竹藤长桌,上面晒满了线书衣裳。这是此地的风俗。每年的这日,家家户户都要晒书晒衣,如此一可向外人展示家中富贵,绫罗绸缎,数不胜数。另一方面又可证明这家户并非空有猗顿之富,而肚内空空。所以在凤舆,衣裳和书籍总是供不应求的。
      迟迟咬着一串糖葫芦在街上晃,好奇心大起:“原来这样都可以成为炫耀的手段啊。”
      容华道:“总归是人,谁无张扬炫耀之心。高者现博学,低者现富贵。无财无学者,现富人所不齿的血缘亲情,如此才可以增添活下去的信心。与其说是炫耀,不如说是自我宽慰。”
      而连情都已经失去的人,能向别人炫耀的,不过是市井闹市中,与你比肩接踵的同行。
      迟迟转回头瞥他:“怎么跟师尊一个德行,说的话我都听不懂!”
      “是吗?”容华失笑。
      “偶要啊过!”迟迟忽然看见了什么,含着糖葫芦口齿不清地指着路边一个老太太。容华看过去,那老妪的面前放着一个竹篾,里面有大大小小十来只粽叶编织的小动物,蚂蚱和蟾蜍之类的。
      容华走过去:“要哪个?还是全都要了?”
      “你全买给我?”迟迟瞪大眼睛,咕咚一声咽下嘴里的糖葫芦。
      “麻烦你,大娘,找个盒子帮我盛起来,我全要了。”
      容华没有正面回答迟迟的疑问,然而他的所做,却给她最好的回答。
      迟迟抱着满纸盒的蚂蚱和蟾蜍耀武扬威地走在大街上,像抱着一盒金钗玉器似的。眼珠骨碌碌地转着,看还可以再敲诈点什么小玩意儿,
      然而她很快发现不对劲了。
      今天是乞巧节,也就是妇女姐妹的节日,所以这日不管是白天还是夜里,街上尽是平日里难得出门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穿着五彩斑斓的衣物,指甲用凤仙花涂成红色,满头珠钗在太阳下闪闪发亮,简直太耀眼了!
      然而比这些女人更耀眼的,却是她身后这个跟着她亦步亦趋的男人。
      那些姑娘小姐们,不管是害羞地蒙着面纱的,还是用绢扇挡住嘴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都会在看见他时不约而同地红了脸,双瞳剪水,含情脉脉望向他。
      那白衣的男子,简直就是妖孽啊!
      迟迟第五次被望痴了容华的女子挤到一边去,终于忍不住了:“你离我远一点好不好。”
      容华无奈地耸耸肩:“我走远了谁来帮你付账。而且,这又不是我愿意的。”
      “那也是因你而起的啊!”迟迟环顾四周,权衡了一下利弊,“那就一丈远好了。”
      “你坚持的话,就这样吧。”
      两人就维持着这莫名其妙的距离,一直来到醉香楼。
      进得醉香楼,前来迎客的店小二似是认识容华,礼敬有加地将他和迟迟带上二楼,来到一个包厢雅座。迟迟走进去,只见碧玉屏风,檀木圆桌,窗外可以望见遥远的海,看来是雅座之中的上上座啊。
      真奢侈。
      迟迟坐下来,觉得椅子凉丝丝的,不屑想道。
      越是金玉其外,越是败絮其中。装修成这样的食肆,往往做不出一流的美食来。惯来只吃观中柳大妈手艺和路边摊街边店的吃货迟迟如此下了定论。
      容华不疾不徐点好了十来道菜,名字都无比典雅无比绕口,迟迟正待腹诽,却忽然忆起他到观中那日,师尊瞒着她巴巴捧上的鸽子琉璃酥,那可是上好的点心啊。师尊能给了他,证明他也不是个口薄的人,那这桌菜,应该信得过吧。
      迟迟心里忙着打小九九,却不见容华单手支腮,眸中含柔,笑望着她。
      不久,便开始上菜。迟迟看着精美的菜肴流水介似的传送上来,眼睛都直了,刚刚被零嘴撑饱的肚子稀里哗啦开始造反。
      天啊!!!就闻这个味道已经是人间极品了好吗!
      容华满意地看着迟迟挥动十指大肆饕餮,不时从珍馐中冒起头来送给他一个满足而感激的亮闪闪的眼神,忽然觉得若是能一辈子都这样圈养起这只小兽,那该多好。
      一辈子的目的,就是用所有的美味珍馐将你喂得饱饱的,养得胖胖的,直到所有人都不能接受那样的你了,我也依然会爱你。
      从古到今,由始至终。

      迟迟捧着圆滚滚的肚子走出醉香楼,顿时觉得整个外面的世界都变得美好起来。她站在醉香楼那块撒着金粉的巨大牌匾底下,回望那金灿灿的三个字,和里面走来走去的小二,眼中不觉带了款款深情。
      啊……醉香楼,她今生的归宿啊。
      容华在一旁强忍住笑:“觉得好吃的话,我们晚饭再来这解决,明天、后天、大后天,只要你愿意,都可以来这吃。”
      “真的!!!”迟迟两眼放光,差点扑到容华身上去,“恩公!莫非你是灶王爷,不然为什么你会对我的五脏庙如此之好啊!”
      容华失笑,有这么风度翩翩的灶王爷吗!然而眼中却有寂寥:“是啊,我是灶王爷,只负责你一个人的灶王爷。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去其他地方逛逛吗?”
      迟迟连连点头:“我们快去逛!让我赶紧把这一肚子吃食消化了,晚上能吃更多!”
      “是!小饕餮!”
      就这样,从晨曦到暮晓,两人的身影始终未曾远离。迟迟一路戏耍过来,只觉得从前在谷中幽度和在青云山上绝世的岁月都仿若虚度,只有在这尘世中的,实实在在的地走过一遭,才真正惬意。
      而容华心中,又何尝不是这番思量。
      与其独住高台灰化成泥,不如飞入寻常百姓家,同你一共去感受温暖俗气的人间烟火,才算活过了。
      临近入夜,夕阳西下。凤舆城中的女孩子都回到了家中,三五少女同聚在一起,开始准备乞巧时要用的瓜果针线,嬉闹声和歌谣声顺着墙内的花枝漫延出来,一路香靡。
      迟迟想起了过往家中,与母亲和丫头们一起过乞巧节的光景,不觉眼角有光,也顺着她们的歌声轻轻唱起来。

      乞手巧,乞貌巧;乞心通,乞颜容;
      乞我爹娘千百岁;乞我姊妹千万年。

      她的歌喉原本就美极,在斜阳余晖的淡淡照映下,连歌声都蒙上了绒绒的光。
      容华不语。良久才问:“想家了?”
      迟迟被点破心思,猛地一惊,歌声戛然而止:“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欲言又止,“你的歌声,听来很寂寞。”
      是……吗。迟迟垂下眼睑,静默无言。
      乞我爹娘千百岁;乞我姊妹千万年。
      可我爹娘早早过世,而我亦从无姐妹,当年对着皎洁月光许下的愿望无一兑现,生命中出现的所有人和所有柔情都一一被无情剥夺,走到如今,几乎孑然一身,又如何能够,不寂寞。
      正在黯然神伤之时,不知是谁叫道,三王子的船停在码头了!洛隼陛下回来了!
      整座凤舆城被牛郎织女,穿针引巧的气氛被一声尽数打破,迟迟被一下拉回尘世,右手下意识就抚向腰间,一摸却是空空的,这才想起,自己那柄碧蝴蝶一早被容华取下,放在他屋子里,今日出门也没有带出来。
      会这样做,完全是习惯使然。
      以及那所谓的大周三王子,莲见洛隼。

      如平地惊雷,这个消息让整座之前都被蒙在鼓里的凤舆百姓群情涌动,整座城池风起云涌,直往通向码头的那条路上挤。
      太守见守不住这秘密了,派出数列精兵沿路封锁,用长枪将民众堵截在外。街上一片混乱,嘲杂,嘶喊,推挤,冲撞,在人海迟迟也与容华失散,她被推来挤去,好不容易抢的一片空地,却发现自己来到了离洛隼最近的人群外围。
      不多时,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大周国现今继承人,洛隼王子,终于高马宝鞍地出现在街道尽头。他身着华贵的深紫,玄纹云袖,气质逼人。在他身后是一抬八人大轿,帘幕摇摇晃晃,端坐在内的女子始终被隐藏在云蒸霞蔚之后,难窥真容。迟迟身旁有好事老在兴奋地议论。
      “那便是传说中扶桑国的公主罢!据说是绝色美人,真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啊!”
      “呸,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你也配!”
      “你好意思说我,你难道不想看吗!不过是没胆量说出来而已,属耗子的!”
      “你才属耗子的,不对你真的是属耗子的,我记得很清楚!”
      “……你看那公主带来的嫁妆,那么多啊,数都数不清,莫不成那扶桑倭国真比我大周还要昌盛?”
      “那不至于吧!一世就风光这一次,当然要做足了面子功夫。再者说了,这公主山长水远地嫁过来,嫁妆不丰厚点,难保不被夫家欺负。这东西一多,夫家就是看在嫁妆的份上,也会给她留三分薄面啊!”
      说得毫不留情,迟迟无心再听,只想快点找到容华。她刚一动,身后的人蜂拥而上,居然将她撞出了侍卫的包围。
      马蹄顿住,马嘶声声。
      洛隼居高临下地看着滚到他面前的黄衫少女,剑眉高高地蹙起来。只见那姑娘在地上滚了一滚,迅速爬起来,嘴中还嘟囔着挤死啊挤,摔死大爷了。而后左右环顾,发觉自己滚到了一个不该到的地方后,表情有瞬间的呆滞,而后警惕地望向面前高高在上的他。
      还真好玩。
      与她对视片刻,洛隼的唇角浮起不易察觉的笑容。
      一旁护驾的太守唧哇大叫,要侍卫将迟迟抓下去严刑拷问,是否是来刺杀王子和未来王子妃的。却见洛隼陛下大手一挥,淡淡道:“去看看她是否有香囊罢。”
      眼见他们人多势众,容华又不在,迟迟不好暴露自己的身份,不情不愿拿出香囊给他们检查。那肥头大耳的太守捧在鼻子前嗅了又嗅,让迟迟恶心到再也不想要那个香囊了后,才半信半疑地命令左右放开她:“是真的没错。”
      洛隼点头:“那就让她走吧。这次是无心之失,不要有下次了。”
      迟迟见平安混过关,连忙钻进人群里消失,那太守嘟嚷着哪里来的刁民,真没礼数便走回洛隼身边,还在兀自疑惑。
      那姑娘长得好生眼熟啊,在哪里见过呢?是花满楼还是春风阁?真真记不清楚了。
      一介庸官,既无真才实学,又不懂为官之道,又如何能记住,那张曾经画在通缉令上的俏丽脸蛋。

      迟迟在人群中漫无目的地走着,沿路都在讨论洛隼王子和他的未婚妻子,每个大周的人都在赞美和期盼这段良缘。这次和亲对于想要称霸云隐的大周来说,无意是如虎添翼。
      迟迟忧心忡忡地走着,在人海中寻找容华,忽然头上传来巨大的爆裂声,继而有五光十色的光芒在墨蓝的夜空绽开,铺洒向整片天空,却又转瞬即逝,消弭得如此之快。
      那便是,容华所说的,叫做焰火的东西罢。
      不由驻足,迟迟仰起头,痴痴望着漫天流光溢彩,纤长单薄的身姿被焰火照亮又黯淡,一个颀长的身影,忽然出现在人群之外,她的身后。
      容华默默地走上前,望着面前少女专注仰望的背影,与她默然共赏同一片绯火流萤的绚烂夜空。他忽然想起,那日迟迟因为疗伤而发烧,烧的一塌糊涂是忽然醒转,抓住彻夜守候在她床畔的他的手:“师兄。”
      “我不是你的师兄,我是容华。”
      “哦……是你啊……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迟迟苍白微笑,眼中的光却灭了。
      “是啊。在青云观里。那是我们第一次遇见。”
      那是我们今生第一次遇见,在最高的山顶,最接近云层的地方。五月的晴天闪电,而我刚刚好到你身边。所以,莫问前缘,莫问旧事,漫长的时光已清浅流逝,抖落千年纷扬的尘土,这一刻,入眸却没能惹出眼泪。
      因为今生他已决定,就站在她的背后,仍凭尘世的风吹过衣袖,却没有人再来牵他的手,没有人,再似上一世,冲他笑得春花烂漫。
      巨大而恢弘的幕布下,最盛大的节日正在上演,焰火一朵朵在深蓝色的夜空盛开,流光溢彩,彻夜未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拾•归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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