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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第一百三十四章 ...

  •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绚烂的霓虹灯与路灯的光芒交织在一起,为金秋的夜晚带来更深的燥热。
      两人走在幽静的人行道上,偶尔有一阵风吹起提早掉落的黄叶,发出一点轻微的声响。槟榔双手拎着提包在街头漫步,感受着迎面扑来的清风带来的一丝凉意,心情很愉快。
      “今晚的月亮像个耳朵。”她仰望都市的一小方天空,忽然说。
      “是啊。”康爵也抬头看一眼。
      “我最喜欢晚上在街上闲逛了。”她望向前方,笑道,“感受一下熙攘的人群和车水马龙的大街、看看天上的星星、吹吹风,会有一种在白天天亮时完全体会不到的感觉。”
      “什么感觉?”他看着她的侧脸,问。
      “一种……”她思忖了片刻,微笑道,“一种很宁静、很惬意……能感觉到自己是真正存在的感觉。每当夜晚独自走在繁华的大街上,看看周围的一切都很热闹,那感觉会很奇妙。看着跟你擦身而过的每一个人,看着他们的表情,对你来说也许他们只是陌生人,他们是平面的,可每个人的背后都有许多故事,因此他们也是立体的。你能从他们的表情中去揣测他们正在经历着什么,那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走在素不相识的人群里,那么多人,那时你会感觉自己真的很渺小,是独立的,是清冷的。我喜欢那种感觉,它会帮我跳脱出我的生活圈子,提醒我该独立思考,而不是被其他因素所左右。这是白天无法体会的,因为黑暗会放大内心的独立性。”
      “你说的好像不是独立,是孤独。也许当你身边有个伴或者有个人在你心里时,你就不会这么想了。”他笑道。
      “这不是孤独,是独自一人的存在感。”她反驳。
      “看来你是个思维敏感的人,一点事或一点感觉都可能触动你产生很多情绪。”
      “你好像是在说我比较多愁善感。”
      “我觉得你很敏感。”
      “我是双鱼座,本来就心思细腻,思维敏感。”她微笑。
      “这么说你喜欢晚上?”
      “嗯,不过有时也不喜欢,因为我会怕黑。”
      “我也很喜欢晚上,不过我喜欢一个人呆在家里,从高处往下看外面的世界。”他望着天空说。
      “你家住高层?”她直视着他英俊的侧脸。
      “嗯。”他点头,低下来,笑望着她。
      “那我可不行,我怕高,有时候站在家里的窗户前往下面看,脚都会软。”她对他笑道,忽然发现他走路时居然喜欢把手放在西裤口袋里,“我发现你和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他也喜欢走路时把手放在口袋里。”
      “是吗?像谁?你的情人?那我真荣幸!”他扬眉,粲笑说。
      “你荣幸什么?”她忍俊不禁。
      “我和你的情人有相似之处,难道我不该荣幸吗?”
      她扑哧一笑,心跳忽然有些加快,因此低眉浅笑没再说话。两人继续往前走,走过一段路,来到前面的地铁口,她转过身对他道:
      “好了,我到了,谢谢你送我。”
      “我们什么时候再见面?”他面对着她,含笑询问。
      “我怎么知道?!”她觉得这问话很好笑,继续回答,“等我有时间的吧。我要走了,拜!”
      “等一下。”他忽然拉住她,就在她疑惑地望着他时,他突然对准她的耳畔伸出手,把她吓一跳,瞪大眼睛紧盯着他。然而他的手却伸到了她的耳后,一抓,手上居然抓住了一朵白玫瑰,送到她的面前。接着,他莞尔一笑,对她说,“送给你。”
      槟榔的心像坐电梯似的忽地升高,一股惊喜霎时淹没住她的心,紧接着她的脸蛋腾地红了。
      他的手动了一下,示意她把玫瑰接过去。她只好拿在手里,忽然感到一阵没来由的不好意思,半低着头,嗫嚅地道谢:
      “谢谢,那个……我先走了。”她说完,转身低着头,匆匆跑走,迅速下楼梯,奔进地铁站。
      她觉得自己的心从未有过地跳得飞快。
      安逸的蓝调音乐酒吧。
      孟辙坐在吧台前喝酒。这种装潢豪华、气氛雅致、客人稀少的地方让他每年交出昂贵的会费,所以不来白不来。聆听着绝妙的蓝调音乐,喝着绚丽的鸡尾酒,享受着片刻的宁静安适,也是人生的一大乐趣。正悠闲自得着,眼波一转,突然被刚进门的几位客人所吸引,或者凡是注意到门口动静的人都被吸引了,两名身着黑衣、戴着墨镜的彪形大汉围着一名艳若桃李的女子,白皙的皮肤,精致的脸孔,曼妙的身材,紫焰般的衣裙——
      当红女星梁雪庭。
      她戴着一副茶色墨镜,所以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到她那双小巧的嘴唇薄抿着。她走到一处角落里坐下,她的两个保镖则坐在附近的沙发上。这时侍者上前招呼点酒,后来孟辙看清楚原来她点的是一杯血腥玛丽。可她并没有饮酒,而是一直坐在那里发呆,似乎是在听音乐,也像是在享受片刻的安静,总之肯定不是来喝酒的。
      孟辙坐在椅子上,心神不宁。他搞不清自己要不要去跟她打个招呼,他心里既不想失去这个碰面的机会,又怕被她冰冷的面孔冻伤,他更怕打扰了她的宁静惹她讨厌。生平第一次,是不是该对一个美丽的女子搭讪居然让他迟疑了半个小时,他又不能死死地盯着她看,所以只能时不时地偷瞄她一眼,连他都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就在他终于鼓足勇气站起来时,不料,那边的梁雪庭忽然把一杯鸡尾酒全部喝完,将钱放在桌上,起身往外走,两名保镖跟着。孟辙这下急了,也顾不得许多,一下子冲到她的面前,露出一抹恬淡的微笑,努力装出很自然的表情,道:
      “梁小姐,真巧,还记得我吗?我们在金凯拉大酒店的游泳池边见过。”
      “哦。”梁雪庭的反应也不知是否是记得,她只是微笑,说,“不好意思先生,我赶时间,先走了。”说罢越过他,匆匆离去。
      从“先生”的称谓看,她似乎忘了他。他顿时觉得自己特失败,简直像个白痴,难道他改邪归正之后连怎么和女人搭讪都改忘了?
      槟榔联系到了合适的陶瓷厂,付定金、签订制作合同,说好厂家先出样品,她满意后再继续做,如果做出来的瓷器不合格她有权不付款。这件事结束后,接下来就要准备招聘的相关事宜了。
      十月末,落叶渐多。
      她和康进已经很久没在一起吃饭了,这天下午,他忽然打电话来说晚上请她一起吃饭,说好七点钟在一家粤菜馆见面。七点,她换好一袭白色的绕颈纱裙,长发后梳,化上漂亮的烟熏妆,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在包厢里等他。不想十分钟后,他却打来电话说公司临时有事他不能来,让她自己吃,这让她觉得很扫兴,但她没说什么,直接拿起包无精打采地从包厢里出来,反正她也不太喜欢吃粤菜。
      一队人恰好迎面走来,她只顾着看走廊上挂着的一幅奇特的画,所以并未留意,不想那群人在刚走出三步远时,忽然停住了,一个含着不置信语调的男声惊讶地笑道:
      “槟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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