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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卷 第三章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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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路上搭了一辆牛车,白皙的皮肤和母亲亲手做的青衫以及包头的方巾,衬着我珠玉般的脸庞,想来还是会让人觉得我是一个不错的小哥。
我在车上吃了一块腊肉,喝了几口米酒,迷迷糊糊,就迷糊过去了。我喜欢这迷糊,喜欢这腊肉,喜欢这米酒。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间屋子里。
这是一件奇怪的屋子,完全区别于我们家的北窗南门。这间屋子布置的整洁朴素,四面墙上都开了明净的大窗户,我躺在屋子中间铺设华贵的一张大床上,在我朝南看的时候,明晃晃的铜镜,如同仙人指路的良药,迅速将整个屋子的地位和朴素中的豪华,与我自认字开始接触到第一句话联系到一起,再加上铜镜前的倩影,更印证了这句古老而实用美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直觉告诉我,这是个美貌华龄的姑娘,而且,姑娘会在某个时间,成为我一生当中很重要的人。事实是,我猜对了后一半,直觉却对前一半开了个很大的玩笑。因为,当姑娘转过头来的时候,明亮有神的一双眼睛下,衬托的是一张平淡无奇的脸庞,瞬间,我眼中盛满鄙视,我对自己会有这种反应很吃惊,但事实是,我确实很吃惊。
后来,在我回忆那天的想法时,即便是在我已经变得痴颠,但我想,我还是在脸红的,这脸红是我无法用自己的语言解释的,我归结为自己的妥协,妥协于癫狂的自己,还是妥协于这个癫狂的世界。
我始终无法理解自己的这个经历,它让我对济南府的信念和追求从一开始就打了一个不小的折扣,在我的世界和思想里,这么一个大的地方,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呢?这一切,我把它归结于我的不幸与这个姑娘的幸运。
我站在出荳的榆树下,抬头观察这个高大院子里唯一让我感到熟悉和舒服的物件,我想,不管怎样,我都是会总结的,任何事情的产生,我都会找到它的理由,即便这理由与事情无关,但在我的世界里,我是不会容忍任何挑战的,也就是说,我说它是原因,它便是原因。
于是,我把自己倒粪桶的原因,归结于韩非胯下之辱的召唤,燕王扮疯的启示录。
事实上,我从一个乡村的神地方上的王,最终成长为一个高门大院的小厮,而我的杜十娘和毕翠莲,将以伟大前程的配送品出现在我倒完粪桶的晨路上。我抬头看了看刚刚没过墙垣的朝阳,完全把臭气和异样分开,享受着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走过榆树下,曾经仰望过初生的太阳,一桶的粪便,我兴奋的忙碌于自己的想象中,根据我看过的所有故事的结局和结局之前的过程,再结合我当前的遭遇,太他妈正点了,正是典型的才子奋斗史,才子佳人的正宗案例。难道,这么正点的东西,美貌姑娘锦绣前程在前,我还要淡定吗?
我喜爱这沉迷的东西,我喜欢这沉迷的一切。
上官大院是济南府首屈一指的院落,我曾在某个不太光面的时间里,勿把莲花池当成便池,当然,这也是我迅速从一名府尹的年轻幕客转变为倒粪工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则是一泡尿将上官小姐心爱的白鹤和粉白的莲花全部熏死。
其实,我很对自己出产的液体的影响力并不诧异,诧异的是,上官府尹在还没见我一面的情况下,就将我划归下人,再怎样,我也是一方书生啊。
带着这样的质疑和不满,在这个四处飘满白色的院落里,在这个对于我来说还不太熟悉的环境里,我每日扛着青黄色始终充满异味的粪桶,奔波于府上各个茅厕和那群比我还要白嫩几分的拉粪工所在的西小门之间,刮风下雨,烈日当头,从不间断。
除去工作,我每日最喜欢的时间是在清晨时分和黄昏时分。前者我扛着粪桶走过榆树下的时候,总会有那么几个很是漂亮的姑娘碧月羞叶般掩鼻低眉,巧笑倩兮的从离我五六丈的两侧路过,我就像一个得胜而归的将军一样,双手举着那个青黄木桶,任那熟悉的味道飘落于院子的四周。
下午日头蛮要下去的时候,我通常都会懒洋洋的躺在莲池东侧旁的一方石原上,太阳会以斜角十五度的位置,让我的黄昏时刻平添几分贵圍,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像一个泥做的菩萨,在还没有被愚昧的信徒擦上一层金粉之前,是会很享受人们不自觉间下意识的尊敬的,这说明,即便没有外表的那层金身,有时候菩萨还是会受到尊重的,我呢,一直觉得自己有一天是要出息的,所以,这种黄昏里的金黄色,让我这个小小僮仆,有足够的理由去理解为这是一种自我的升华和安慰,但是,我想总归有那么一天,我是会加上那层金身的,不管是我自己加的,还是未来我的那些信徒。
胡老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对我进行最功利主义的现实教育,这让我知道,一个低等的打杂,是通过怎样的奋斗,才会在短短三十年里荣升为望月楼的大掌勺的,即便胡老头的事迹真实与否尚待验证,那些在他一口黄牙咀嚼下流落出的古怪的语言,却总是在某些时刻准确的击中我的思绪。
我曾经在成为胡老头师傅之后,依旧喜欢我的学生去重复那些还未曾遗落的咒语,我把胡老头一切我还一时无法明白的话语理解为上古时代遗留的咒语,胡老头作为一个老实的厨子,在某个幸运的时刻,承受起咒语的记录,并在未来某个日子里,见到我这个天注定的不平凡者的时候,用一种介乎书生间问答的方式,默默的流动于一老一少不明所已的两个穷酸之间。我很明白自己是要承受那些咒语的,我不会被现实击败,即便我现在只是一个到大粪的。
第四章
古人云:树欲静,则风不止。我离开母亲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少年了,我将自己定位于一个创造者的地位上,至于创造什么,我想这还不是现在我所能考虑的。
我把自己的闲暇时间关在府尹浩大的书房里,每日以奇闻怪志圣语箴言充斥在这个温暖舒适的房间里。在我起初的到来的一个月里,悠哉乐哉,早就把一身的臭气连同书外的俗气一起丢进了那个白色的莲池里,那些色彩斑斓的游鱼们,会在不同的时刻,吞落我在不同的时间里洗下的灰垢。
我没有放弃自己在家时那种近乎病态的洗澡癖,更为关键的是,我本就没有将自己旁若无人的洗浴,同在光天化日下的廉耻联系在一起。
我通常是在午饭半个时辰后,以一个典型的狗刨式开始自己的春游,初春的午后已经几分春色,那些躲闪的男仆往往汇合自己的想好,分布在这个巨大的白色莲花池四周,泾渭分明。
我把自己的外衣放在那方东岸的石垣上,在这些无知的眼光里勇敢的赤裸着上身,像一条春天里的雨燕一样,自由的在莲池里盘桓,我白色的贴身裤就像一团白色的尾羽衬托在我修长的身躯之下,惹来那些姑娘们温暖的目光,我在春阳下漫无目的的畅游,喜欢便踩住水,看分红的金鱼在清澈光亮的水中,绕着莲荷的枝茎,翻滚着那些高贵的金黄色的肚皮,那些红晷的顺畅的脊背。
一般在一个时辰之后,我会进入那个从来没有人管却始终整洁的书房。那个舒服的书房,我私下里称它为上官家的闺房,那里面无数的上官小姐,和我低低私语,和我缠缠绵绵,和我卿卿我我。
一个月之后,我被赶出上官大院,流落于济南府的大街上,而这街的远方,便是那座让我无比神往的地方:拥有封存力量的泰山。
我抬起自己年轻的头颅,向四下张望,然后,我在第一时间,找到了我的目标:望月楼。
有些事情,在我的认知范围里,往往无法达到有效的解释。
其实,这种情况,在这个疯狂的世界和颠疯的社会里,是常常存在的。比如说,我是文曲星下凡,他们都不明白我为何会如此,其实我也不明白,有一个叫胡老头的人明白,可惜死了,于是这成为一个悬案,搁置了十年,至今无法破案,这算是一个疯狂的存在。
除此之外,有一个让我感到极度耻辱的事情,这件事是我被赶出府尹大院的直接原因,同样的,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仍就是胡老头:这家伙从见到我的第一眼的时候,伸出他双手,按住我的身体,捏捏晃晃,之后仰天长啸,于是便由此促成了这件事情,我变成了一个会武功的人,真悲哀!
胡老头在我七岁那年开始教我武功,我记得当时是在那年夏天,晚上围上一堆篝火,四周一溜的漆黑,胡老头四处晃着树枝,接着便是知了如同天女散花般朝我袭来,我喜欢这种感觉,这让我明白,当有那么多的生命向你扑来,不仅迎面,并且迎背的时候,我是存在的,我收起自己的长衫下摆,脱下鞋子,握在手中,朝知了们扑去。那天夜里,除了一只误入歧途自己钻进我鞋子里的之外,我一个身躯也没有得到,当然,透明色的翅膀倒是抓了一手。
我抓了一夏天的知了,到当地最后一个知了在阳光下被我抓到的一刹那,我竟然泪眼婆娑,泣不成声。
胡老头茧手粗臂的摸着我的后脑勺说:“孩子,不要伤心,万物都是有他的使命的,当他的使命完成之后,他自然就会离开。”
我把头从胡老头怪味十足的腋下抽出,回过头看着胡老头得黄牙说:“你什么时候早点离开。”
秋天来的时候,我和胡老头正在比试轻功。此时我已经轻而易举的一跃三丈,当然当我全速冲起来的时候,则可平移五丈。
我喜欢飞翔的感觉,我喜欢看着万物在我的脚下掠过,或者我从万物身上飞过,当然,一旦有某件东西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与我同行或者超过我的时候,我想我会沉默的,沉默的等着他慢下来,如果他就是不慢下来的话,我就会停下来,等着他回来,很不幸,一直以来,遵循这个规律的,只有胡老头。
我记得胡老头在我面前第一次飞移的时候,我还只有四岁,是我出完天花之后。胡老头迫不及待的想要在我面前展示他自称的绝世武功,我左手拿着棉花糖右手拿着糖葫芦,目不斜视看着飞来飞去的胡老头,是怎样在村后的那片小树林里尘土飞扬。
清幽的树林,斑驳的残影,我坐在最高那棵树得树杈上,看着不知道憋了多久的胡老头,大肆飞掠,那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有人在我脚底下,真好。对了,糖葫芦,有点粘,棉花糖,有点小。
三年后的今天,我把自己儿时感受告诉胡老头,然后问:“你那天为什么那么兴奋。”
老胡说:“你是这个地方第一个看到我武功的人,当然,也是唯一一个。”
后来我才明白,那天之所以能够吃掉四串糖葫芦,五大攒棉花糖,看着胡老头九次奔波于村头和县城之间的黄土路上,是因为,大家不愿意看胡老头的古怪行为,而这种古怪行为,上蹿下跳,看上去很好,很不正经,即便很受当地青年的喜欢,当由于既不能吃饭,也不会想胡老头那样又大米吃,于是,大家只好不再有兴趣,虽然,青年的儿子,也已经是青年。
我看着依旧飞翔在前面的胡老头,流落的尘土,下坠的黄太阳,远去的小溪,然后在我跃起的一刹那,我看见一片形状古怪颜色复杂的叶子,从我眼前滑落,我怔怔得看着漂移的落叶,看着它翻过第三个个,最后落在一堆牛屎上,然后在我右脚接地的时候,我听见一声清脆,晃了三晃后,一阵剧痛从右脚腕传来,在我倒下之前,我抬头看着远处焦急而表情奇怪的胡老头,转头看着牛屎上奇怪的落叶,奇怪的想,难道,秋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