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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恋爱(上) ...

  •   我只是想过我的生活,爸爸,你明白的,是吗?
      爸爸在墓碑上慈祥的微笑,风从遥远的地方吹过来,空旷的墓地,松动的石板路,还有那些在缝隙里挤挤挨挨的苔藓,仿佛都在转述,你告诉我,我告诉他,然后被路过的风带到远处。
      我顺着风理着头发,把雏菊放到墓碑前面。弱小的白花轻微的随风抖动,像是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眼泪忽然掉下来,你放心,我会好好的…即使只有一个人…
      和宋明允的恋爱,居然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地下恋。
      先是和朱颜莫名其妙的吵架,虽然大家此后假装没发生过,但还是很有默契的只字不提关于那晚的事;宋佳就更不用说了,她天天在我耳边聒噪,“真是的,我哥很烦人耐,没事老往我公司跑干什么?”
      我不好意思打断她说:“其实我们想单独出去的。”
      谁能忍心打碎一个妹妹的心呢。更何况这个妹妹如此习惯这种关怀。
      于是我和宋明允就像两个做坏事的孩子,起码我觉得是,偷偷摸摸的趁着宋佳不注意交换一下眼光,或者你来我往的抽空发短信,即使近在咫尺。
      “等我送你回家。”我看见手机上的信息,夕阳西下,漫天的薄云,高楼林立,依然能看见天边的一块亮光,亮的发红了,映着人的影子都是金色的。
      于是我对宋佳说:“那我先走了,明天见了。”
      顺着街边慢慢散步,其实这时的空气真的不好,下班时间汽车尾气让大气浓度又升了几个点,路边的法国梧桐展着肥大的叶子,树干一层一层的蜕皮之后,显得很光滑,我不禁用手摸了摸,很干燥,很安心。我抬头向上看,密密的枝叶高高在上。
      有手悬空放在我眼睛的上方,光线透过手指,丝丝缕缕,我笑着转身,宋明允站在身后,“在看什么?”他的声音很沉,像是用了很多年的旧木桶。
      “你猜这些树要长多少年,才能长这么高?”我和他并肩走,
      “应该要很多年,几十年可能要上百年。”他不习惯于讲约数,我看见他不好意思的微笑,仿佛不知道多少年是他的错似的。
      我说:“那么多年在一个地方啊。”
      他笑起来,“你的想法总是那么奇怪。”他拉住我的手,“树又不会动。”想了一会儿,又说:“要不我们都变成树吧。”
      他牵着我的手跑起来,两旁是如潮的车流,和苍老的法国梧桐,我穿着高跟鞋,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哦,这多么疯狂。
      关上车门,发动引擎,我伏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喘息,车平稳而安静的开始行驶,我把脸放在台面上侧着看他,宋明允抬起腕表,神秘的说:“还好,正好三十分钟。”完成重大任务般欣慰。
      原来这个地方计时收费,超过半小时按一个小时计,我点头,“宋先生,要不要我提醒你,这个停车场三十分钟,相当于别处两个小时的价钱。”
      他目不斜视,“还好只是半个小时。”
      总是勤俭的理由,我想起那个随手扔丝帕的人,不禁又觉得宋明允可爱了起来,他见我没出声,慌忙看向我,定了半天“其实我只是想带着你跑。”
      我假装没有听见,嘴角却不自觉的扬了起来,探着身子,拿后座上的零食,大包小包,我把他们都堆到腿上,挑挑拣拣,多数都是宋佳爱吃的,他这个哥哥做的还真到位。
      挑了半天,没有发现姜糖,这种糖本来就很少见到,许是上次吃光了,心里不禁有些黯然,小时候总是生病,往往稍一变天就会感冒,那时候最怕打针,一听到去医院就吓得到处躲。爸爸叫最熟练的护士长扎针,扎完了,我哭着不动,小时候刁蛮的很,一定要让爸爸背回去,他居然真的乐呵呵的每次都背我回家。那时候他宠我就像公主。
      后来就养成了吃姜糖的习惯,常吃它,也就不常生病了,直到市面上不常见姜糖了,爸爸也总会把大包的姜糖带到学校去,后来他出了事,姜糖才慢慢的没得吃了。
      我也才知道原来这种糖现在很难找了,习惯了一样东西真的很难改变,我随便挑了一颗,试着解开鲜艳的包装纸,宋明允打开副驾驶前面的抽屉,“我怕佳佳把它们吃光了,所以放在这里了。”
      原来都在这里,好像有种欣喜的冲动,我把每一种口味的都跳出来,剥开纸,空气中有一股清新的甜丝丝的姜的味道。
      “我很懒的,总是懒得去找这些姜糖,可是又馋的很,找不到就会很想很想它们。”
      “以前听别人说,如果你想要一样东西,就使劲想使劲想,然后就能实现。”
      “这可能是真的吧,你说是不是?”
      他很认真的说:“是”让我自己都觉得是真的了,本来觉得好笑的,看着他那么认真的思考,仿佛自己也变得很严肃了。
      宋明允开车的时候总是很专心,目视前方,车也开的平稳,从不酒后驾驶,从不开车时候讲电话...让我跟他说话的时候明明觉得他没有在听的,他却总能听得很清楚,思考的也很认真,仿佛并没有在开车,也并没有在路上,仿佛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聊天,单纯的两个人在讨论什么。

      宋明允开的是一辆黑色的凌志,中档的车子,不难看也不刺眼,这种感觉很舒服。看到我在副驾驶座上,小区门口值勤的小保安冲我直挤眼睛,
      我侧着脸,左边的眉梢上挑,后视镜上可以看见我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左颊上一个浅浅的酒窝,若隐若现。宋明允明亮的大眼睛看我:“怎么了?”
      我扭头:“没事。”
      心照不宣的秘密,就像藏了糖果的小孩子。
      小区建在山下,后面就是怡景山,不怎么样的小土丘,因为城市发展,幸运的成了市区内少有的景区,这片地也就随之寸土寸金了。但开发商依然大手笔的在小区中间留了大片的绿地,绿地之间是窄窄的石子路,四周是半米高的路灯,远远的望过去,像是漂浮在半空中一样,明明是很大的白光,一团一团,我却固执的觉得它们很像荧火虫,仿佛下一秒就会飞来我身边,其实我并没有见过荧火虫,那是山野间的生物,在钢筋水泥中长大的我,关于萤火虫的印象还是得益于那些没营养的电影小说,在什么情况下,萤火虫飞舞,或者萤火虫飞舞之后,会有什么情形出现,这是一个织梦的女孩子给自己编造的固执的梦。
      深夜的时候,两个人走在寂静的石子路上,我能听见风擦过皮肤,轻盈的布料莎莎作响,有轻微的呼吸的声音,发丝飘动,周围是大团如萤火虫一般的浮光。我忽然停了几步,从后面看见宋明允有着很宽厚的肩膀,长长的腿,步子很稳的走了几步,却又回头,看见我还站在原处歪着头看他,不由得笑了,向我伸长着手,“走啊。”
      暗夜里他的眼睛闪闪发亮,仿佛萤火虫飞到了那里安家。
      在楼下的时候,他问我:“青青,我们…是在…恋爱吧。”
      距离那么近,说话时的热气哈到我的脸,温温润润的触觉,让我忽然觉得心跳有些加快,如果这都不算恋爱,那我不知道什么才是。
      他的眼睛看向别处,金色的路灯将他侧脸的轮廓勾画了出来,像是景泰蓝的瓷器上压的金线,我掂着脚,说:“宋明允。”
      他慌忙转过脸,两唇相遇。
      空气有一秒钟的凝滞,他说:“青青。”胳膊已牢牢的抱住了我的腰,另一只手按住了我的头,萤火虫一样的眼睛闪着异样的光彩,我想情况有些突变,这可不是我的设想。e他吻下来的时候,我还在想,我们怎么能不是在恋爱。^
      只是没有想到真的是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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