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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   大大小小十几个小岛是散落茫茫大海的璀璨明珠,最大的一个岛屿最近几年发展神速,人烟阜盛,繁华热闹,更是藏龙卧虎之地。
      这个认知也是最近才渐渐深入到岛上市井小民心中的。
      如今,旅行业兴旺,来此度假休闲的有钱有闲之人越来越多,这次据说还来了个……全国女首富!而且,她还是岛上那家唯一的五星级度假大酒店的主人,一来就入住那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算岛上最顶尖奢华的一幢欧式豪宅。由此,那位曾在此养病十来年的大少爷更是成了岛上众未婚少女的梦中情人了。
      而小岛东北天虹山,最近活跃着一个□□组织,警方极为棘手。其老大似乎长居于此了,穿衣很有个性,七彩斑斓,颇是招摇。
      “还有个海边的野丫头……”
      酸溜溜地补充这最后一句的,是京妮。煦登大酒店厨房的一个学徒工,也算是那位女首富的一名……“直接”下属。前年她刚进大酒店工作,拜在美女大厨姚云珠手下学习时,那一阵子颇以为得其所在,快活得意,如今也被以上几个人大大打击到了。
      在举岛上下青春少女都在为那位因去英国读书,还未在岛上现身的富家公子疯狂时,她近在楼台,却难得清醒,依旧有空就来找自己心仪的那个男孩。
      到得赵家修车铺三间门面房后面的小院子,赵秀姐告诉她,何春尚去找野丫头了。对她的痴心不改,殷勤探看,每次都要嘲笑。
      “……你就不怕晓秋把你当小三,一拳头打飞你呀!有事没事还老来呢!”
      京妮最是不服气那“小一”、“小二”对自己的忽视!尤其是最近三年,那何春尚还丢下工作,跟着野丫头跑到内地去,寸步不离……不过她也知道秀姐就是这样的性子:在她面前维护晓秋,在晓秋面前也会谴责她对何春尚的淡漠。
      “秀姐,你说野丫头哪里把春尚哥当男朋友了?我看她就是占着茅坑……咳,也怪春尚哥,他那么死乞白赖地跟着她做什么!”
      秀姐不以为然,“晓秋就是那个性格吧。你看她除了春尚哥,也没和别人交往的。不喜欢他,喜欢谁?”
      “她不是和那个于师父更好?完全可以和他来一段师徒恋嘛……”多奇情浪漫啊!
      秀姐很是鄙夷地看她一眼。为了自己能追到何春尚,就让晓秋移情别恋?还师徒恋……小说看多了吧?
      京妮不接受这个鄙夷。那个于胜湧也不比何春尚差,客观来说,应该更优秀一点,她又没安坏心!

      京妮口中的野丫头大名陆晓秋。此时她正驾着一叶小舟从近海处自家小养殖场回来,上岸,遇到来找她的何春尚。两人到一旁礁石上坐下。
      且说这陆晓秋是海边鼎鼎有名的野丫头,出名比那煦登大酒店还未露面的女首富,义建堂老大要早很多。
      这一“野”字,概括了她二十年来的生平事迹和性格。
      十来岁时,她跟着父亲流浪到此,人皆不知其来历,此其一;第二,她父亲是个残疾人,生活无着,她自个儿野生野长,却无人敢欺负她。讲理人自然不会和她小孩一般见识,绝不会动她一根指头;不讲理的小混混,人强她更强,人野,她比人更野(她这野丫头的名声更多来自于这些人);第三,她从小就出海捕鱼卖鱼,后来养殖海鲜,欺行霸市,简直就成了此地的海上霸王了!
      “京妮说,”何春尚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下去,“那个殷琪芝……”
      “我见过她了。”
      这几天,陆晓秋早晨都送红膏蟹到酒店厨房。那位千金大小姐说这是伍殿慈最爱,非常上心。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趾高气扬的。这回,还挺客气的……
      “可……人家说她是他未婚妻的事……你,没生气吧?”
      何春尚小心窥探她的面色。晓秋对这件事一直没什么反应,而远在英国的伍殿慈却十分愤怒,几次要他探听晓秋的意思:这两个人是不是弄反了呀?
      “那你呢?”
      “啊?”
      何春尚算是了解她性格,对这样简短的回答,还是认真想了想,才苦笑一声:晓秋是相信那小子,所以才不在意……就像自己,也不过只是传说中的她男友……唉!
      “晓秋,他可能就要回来了。只是,真没想到,他妈妈居然是……”何春尚有些担忧,但心中对自己却又抱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希望。
      陆晓秋没理会。
      何春尚无法再探听到什么,只得自己先回去了。
      唉!那小子并不算隐瞒自己家世,就是先前,他和晓秋,唉,也是天上地下,云泥之别啊!
      而且,都说那个魏女士厉害强悍,她挑选儿媳的眼光又岂是一般人所想?更何况,还来了个殷琪芝!
      这个殷琪芝是他家世交。魏女士那许多事也都是从她嘴里传出来的,两家关系可见一斑!
      论出身,她是K市第一家族的千金大小姐;论相貌,精致名贵的衣饰包裹的可是更金贵美丽的绝色佳人啊;论才干,她在大酒店工作不到一个月,魏女士来岛之前,就电话吩咐酒店经理放手让殷大小姐全权负责……现在,殷琪芝已住进他家,那魏女士连面也没见过晓秋,根本就不知道她的存在呢!
      再怎么说,伍殿慈和晓秋的身份地位,悬殊也太大了呀!那个无能柔弱的大少爷能斗得过他那个女强人母亲吗?晓秋前途未卜啊!

      殷琪芝认真处理完酒店日常事务,又急急赶去伍宅。也许,伍殿慈会提前回来?
      不经意地就想起早晨的事。当然,那是他最爱之物,她一直惦记着也是应该的。
      今天早晨,她赶去厨房检查食材,有点晚。可那个陆晓秋更晚。她忍耐着没有发作。
      第一次见到陆晓秋时,她也是骑着一辆破机车呼啸而来。提着两筐海鲜轻捷地跳进厨房,她主动上前攀谈。只不过随口问了一句是不是够新鲜。如果不新鲜,他们可就不进她的货了。
      谁知那陆晓秋一翻白眼,“那好呀,你去买别家的吧!”
      她自然气不过这样拽的卖主,难道这岛上就独她一家?姚云珠却忙过来打哈哈。后来又告诉她陆晓秋的性格脾气,而伍殿慈马上就回来了,也不大可能再找到那样新鲜地道的好货色,更不能得罪野丫头,只得罢了。
      这次,她又主动搭讪,谁知却还是碰了一鼻子灰!
      哪有这样的人!整个一个野蛮无礼、没有教养的下等人!骄傲什么呀!不过一个卖点海鲜的小商贩!
      岛上,尤其是酒店诸人对她都很奉承,各类羡慕的目光她也接受不少。即使有几个女孩子妒忌,但都掩藏得很好。只有这个野丫头,居然那么无视她!唉!算了,她本就是野丫头嘛,何必和她一般见识!
      “殷……殷小姐!……”
      一个声音怯怯地和她招呼。
      她抬眼,是姚云珠那位高徒,叫什么戴杰的。她冲他笑了一下。那孩子立即就手足失措,嗫嚅难言。她心中更是好笑,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小小学徒,竟敢对自己起了心思!不过,看到一个仰慕者,总比看到那个眼里没自己的野丫头叫人舒服些。

      午后,椰林树影倾斜,阳光微弱,海风轻悠,温柔的海潮慢慢涌上,又落下。
      陆晓秋斜倚礁石,慢慢躺倒。
      这几日,走到哪里,哪里都在说那个人。
      若要根据殷琪芝的行止,他早该回来三个月了吧?若要根据厨房小妹们的话,也该是回来几天了的;而若据那些拼命掩饰怕殷琪芝知道,又想向她挑衅的酒店美眉们,那人似该常住那儿了,而不是他自己家里……可他到现在也没半点影儿。
      “伍家少爷可真是……”自然是那一大堆对男人美色和风度的形容词,她可记不住。哼,一个男人长得那样白皙粉嫩,干脆就上屏幕让万人瞻仰、空想、流口水好了,平日里能看吗?
      “殷小姐说,少爷也很有艺术气息哦。他十指纤纤,弹钢琴可有一手。在英国,曾在一些大场合演奏过!殷小姐说,他经常弹琴给她听;他还会画画儿,经常给殷小姐画肖像呢!殷小姐说……”他只会弹催眠曲和画儿童漫画吧?
      “殷小姐可不就是他未婚妻了!人家三个月前就到未来婆家住着,魏女士那么器重她,亲自指导她学着管理经营。我看哪,说不定,就是要她继承这里大酒店,一步步循序渐进,日后好继承家业。伍家男人都似是世外仙人,不怎么有经商头脑的,不接触铜臭的,伍先生就是这样。他们家族企业几十年来都是魏女士一人打理的。……其他人又哪里在魏女士眼里?”
      ……
      她撇撇嘴,并不怎么放在心上,然后就在海涛声中睡着了。

      不知什么时候,陆晓秋朦胧中感觉身边有什么动静,就是螃蟹什么的爬上来也不在乎的,她挥手去拂。那东西却似乎更大面积欺近,后来还咬住了她的嘴。她皱眉,忽闪着不十分想睁开的长睫毛,双手用力去推。
      身上的重量愈发沉了,似乎是个很大的物件。她明显地感到是有人在吻她的嘴,试图分开她的唇瓣,进攻她的牙齿,转而又舔她的脸颊……她抬手,用力一巴掌扇去。——算是送他的见面礼。三年了,他竟然和临别前那次一样德行!
      “啊”地一声,一个声音委屈地叫,“晓秋!……”
      陆晓秋也彻底醒了。
      看着面前这个偷袭成功,却也被迫捂着半张脸的男人。再眨眼,他指缝里一条红线慢慢淌下。呃,流血了?他的脸……比以前更嫩了,居然给划破了?好像比以前更白了些,是在英国捂的?还是她这么多年,一直风里来,浪里走,可不是更黑了吗?
      伍殿慈那双据说很招桃花的眼睛水汪汪的,很没力度地瞪着她,掏出一块大手帕,擦着鼻血。
      陆晓秋却毫无歉意。因他那一瞪,又一脚踢去,正中他大腿。这家伙,就是蠢笨,这么多年了,连条件反射的避让都不会……过会儿又会卷起裤脚,向她抱屈,说身上又被她踢青了……这会儿衬衫长裤,衣冠楚楚,倒还人模人样的……
      他……居然又不太像三年前了,或许是有点那些女孩们说的那些大明星的翩翩风度?

      “晓秋……”
      伍殿慈屏息,极力压抑着久别重逢的激动喜悦,深深凝视着陆晓秋。看她虽面色不动,一双黑幽幽的眼眸也晶亮闪烁地只盯着自己。立即上前搂住她纤腰,拉她贴近自己怀里,再次吻上她的唇。
      陆晓秋并不喜欢接吻,但这次,却没有坚持拒绝。伍殿慈紧紧拥吻着怀里的人儿,全面而有重点地表达着自己的思念和激情。
      风大了起来,椰林摇摆,大海上空乌云翻滚,海浪用力拍打着礁石,似乎要和它争个胜负。远处的沙滩依旧美丽,而这两个正唇舌纠缠的人浑然忘了所有。

      大雨突然而至,雨点大而稀疏。伍殿慈拿出一把伞,打开。
      “……together?”
      陆晓秋的黑眼珠斜到眼角,“滚。”
      伍殿慈一手撑着伞,举到她头顶,另一只手伸过去,很自然地去揽她的肩膀。陆晓秋“啪”地一声打下。两人并肩而行,陆晓秋忽然发现自己的头居然只到他肩膀,她是很久没长高了,他还在长个子?
      “你是不是经常和人……together?”
      “不经常。”伍殿慈很老实地回答,“三年前曾有过几次,后来再没有了。”
      陆晓秋撇撇嘴,“你那里是不是阳光充足,很少下雨呀?”
      “恰恰相反,英国多阴雨。晓秋,你地理学得真不够好,这点常识也不知道;也不看电视……”伍殿慈很委婉地指出这一点,又极委屈地补上一句,“还不够关心我。最起码那是我呆的地方。你这里的天气,我可是天天看……”
      陆晓秋哼了一声,“这里是你家,当然……”
      “对哦!是我的家,”伍殿慈转头看着她嘻嘻地笑,作势又要亲她,“我的老婆,我的小孩,以后都……”
      “你皮又作痒了是吧?”
      这话说的……他的皮真痒痒的了!他的心更痒痒的了!“是呀,三年没见,没想到你忽然这么温柔,还真不习惯……”
      陆晓秋其实真不是传说中的那么野蛮,她很讲理的。可为啥总有人逼着她非去活动一下手脚呢,她为啥又偏偏一遇到这样的怂人就牙根痒痒,要动手动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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