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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恋爱 变 ...
变幻的灯光频频切换,打在一张张被疯狂和激情扭曲的脸上忽明忽暗,若隐若现。
节奏强烈鼓点强劲的音乐带动着一波又一波的高潮。
服饰夸张打扮时尚的年轻调酒师不停地舞动着双手。动作利落灵巧,即使目不转睛地盯着也要很吃力才能赶上他的变化。
吧台前,一位二十岁上下的女孩托着下巴,边无聊地晃动着手上的玛格丽特,边欣赏着那一连串如行云流水的动作。
灯光晃过她的侧脸,瞬间,一枝长势旺盛的百合在夜间绽放,以惊人的倍数压过了七彩霓虹。
女孩穿着看似朴素简单,白衬衫牛仔群,可是仔细观察能发现均是质量上乘做工精细。
如此,在一片片性感裸露之中显得格格不入又出众无比。许多眼拙的花花肠子把她当作初来驾到的无知美女垂涎三尺,一心想近身搭讪。然而在离她一米之外就被一位长相彪悍表情凶狠但是西装革履中年男人不容拒绝地挡住了。眼神眷眷,依依不舍,但是不再敢向前一步了。
大丁挂电话之后,走近女孩,毕恭毕敬地说:“小姐,少爷回来了。您还是早点回去吧。”
女孩依然执着于手上和眼前,没有转身,神情专注地轻颔首。
这时,侍者端来一杯颜色绚丽的龙舌兰:“小姐,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的。”说着,手掌引向酒吧里一个较隐蔽的角落。
习倩微微抬目,看过去,男人优雅地向她举了举手上的酒杯。因为灯光的明暗交错,她更难看清逆光之中男人的模样和表情。当她决定放弃聚集焦距的时候,一束幽绿色的强光穿过涌动的人头一闪而过打在男人的半边脸上,
她猛地收缩了瞳孔,也许是那诡异灯色的效果,竟然有种神话被打破,黑暗放肆地叫嚣的荒唐闪念。
那勾起唇角的笑容,是......挑衅吧。最近她的第六感反常地准,不可能理解错。
那是个俊美的那男人,薄唇尽显性感。长腿随意地搭在桌子上,一手举着酒杯,一手揽着穿着暴露仿佛柔若无骨几乎整个身子都趴到他身上的妖娆女子。
挑逗的目光和疑惑的目光在夜间唰地碰上了,只是一瞬,灯光收起,又仿佛那只是错觉。习倩顿觉后背僵直发麻,不留痕迹地转移视线,边迅速搜索了一遍记忆中有点模糊的影子,最后还是确定她与这位让她感到不安的男人为零交集。
“小姐,请您还是早点回去吧。。”明显,这位忠实的随从也嗅到了这里暗藏的危险或异常的气息。
车子平稳地行使在川流不息中。
女子的视线停留在外面的夜色中,想了一下,俏皮地眨巴着眼睛,一脸讨好,柔绵绵的声音在宽敞的车厢如轻风拂过:“大丁,回去之后还是别告诉他们我去‘追’了吧,省得湛伯伯又瞎担心。”
“……好。”中年男子犹豫了片刻,始终还是没有忍住:“小姐,那些地方鱼龙混杂,乱得很,你以后还是少去为妙。”
仿佛意犹未尽,又恨恨地补了一句:“像刚才那些臭小子,要是敢乱来我非把他们的爪子剁了不可!”
对于大丁的暴力倾向,习倩早已习惯到像倒一杯茶喝一口水,刚才没说要卸了他们的脑门已是不幸中的万幸。可见,大丁今天心情不错,而不错的原因估计是今儿第一次穿西装被她大赞了一番英俊潇洒吧。看吧,擦鞋可以使社会变得和谐。
在无儿无女的大丁看来,习倩更像是他的亲人。三年前,他突然被调过来担起司机一职,实质是暗地里的保镖。他本是一个粗鲁的人,以前整天喊打喊杀也习惯了。而小姐一个水灵水嫩的女孩子,虽然被保护得滴水不漏是老爷的掌上明珠,可是丝毫没有其它小姐的娇气和傲气,平日里不拘小节,对他们这些下人向来也是态度温和又照顾周到的。只要在她面前,他这个在部队里号称“西伯利亚狼”的铁脸杀手就不得不陪着小心,老是怕因习惯板起的脸吓到这个看起来柔弱易碎的女孩。
那美妙动听的评价浮夸得会让习倩有点诚惶诚恐。若你作为一匹冒牌的纯种血宝马,不自律点不乖巧点,保不准早在哪天就被踢出家门了呢。而且,在很久很久以前,她生父就谆谆教导了她,可以没异性不能没人性,十年的养育之恩大如山,按理应当涌出一片汪洋大海相报,奈何,她涌干了可能也只有一瓢。斟酌了许久,唯一能做的,也是这些年她坚决践行的,就是安分守己,别让这个敏感的身份在那敏感期捅什么篓子让湛伯伯为难。所以嘛,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擦鞋时就擦鞋,先和基层群众建立好交是革命胜利的基本。
而大丁倒是有一点说到了实处,“水灵水嫩”这个词在她有着多年照镜子的经验看来也算配得起她了。够年轻,够灵动,够让她沾沾自喜!
透过车窗,外面的万家灯火仿佛触手可及,似乎一心一意融入那繁华的夜色中,光华从美丽的瞳孔中闪过,一波接一波。
她往靠背挪了挪,觉得实在不能辜负了这位忠诚的保镖大哥的好意,让他整天提心吊胆也有些不人道:“嗯,那儿也没啥好玩的,不去也罢。”想了想,又在心里默默加了句,等有好玩的再去。
车子缓缓地驶入一个偌大的庄园,九曲十八弯,终于在一座灯火通明样式复古的别墅前面停下来。
从进来时豪华庄严的大门到屋子这边,走过了很远的路。朦胧的夜色即使有明亮的路灯也看不清远方的景物,可是她闭着眼睛用各种各样的方法走各式各样的路都能从那里回到这边。
其实,这个庄园从南到北从东往西要走多少小步,屋子通往南面的“美人湖”有多少条曲径,后花园里有多少种奇花异草,地上有多少个蚁穴,她都一清二楚。
谁叫她在这个地方住了十年,而且这十年里左瞅瞅右逛逛,给花儿浇一下水给树儿剪一下枝,数一下蚁穴追一下蝴蝶,似乎成了她仅有的消遣,优哉游哉,自得其乐。
屋子里,一个年轻的男子正悠闲地靠坐在名贵的沙发上,神色轻松随意地翻阅着报纸。男子脸部轮廓刚毅,五官如鬼斧神工所雕饰的奇山峻岭般凌厉,往那儿一坐便有着不怒自威的气势。
听到细碎的脚步声渐近,那人头未抬,翻过报纸轻抖了抖,金钟齐鸣的男音十分不满:“舍得回来了?”
这死女人最近总是晚归,还得连累他等门。
习倩轻咬了下唇瓣,默默地走近,琢磨着湛临应该是受命在等自己回来吧,不然他似乎更喜欢呆在书房。以前也是试过的,按理有大丁在,来个江湖杀手什么的都不一定能拔下她一根头发,可是湛伯伯似乎还是不太放心。
习倩心中有念头闪过,突然觉得心虚。
直到湛临没有听到回答,抬头很快地瞥了一眼她,才记起给出点反应。
“阿…湛伯伯呢?”前几天听湛伯伯说他到其它地方去学着管理生意,以前一去至少就是十几天,这次回来得真快。
“在楼上。”似乎怕她不懂事,又加了句,“估计已经歇下了,别去打扰了。”
习倩探头向楼上书房的位置望了望,哦了一声,犹豫着,是礼貌地跟他呆一会儿,还是就这样上去?
幸好,这时湛临也放下报纸,丢下一句“早点休息”便利索地起身离去。
看着那一片深色的衣摆消失在楼梯转角里,习倩不禁神经质地升起一丝愧疚和怜惜。可怜的孩子,又被她连累得晚睡了。想了想,又为自己感到不甘,可怜的孩子啊,外面的夜生活才开始!
小心翼翼地隔着衣服拍了拍兜里的那一折纸,才飞奔上楼。
干净舒适的房间,摆满了许多书籍和女孩子的小饰物。
习倩正趴在柔软的大床上,闲闲地枕着小臂,下身露出的半截小腿肌肤如瓷白,有一下没一下地翘起。呆呆地盯着眼前折叠工整形状古板四方的粉色信纸,其实连同这个一起收到的还有一枝红玫瑰和一张贺卡。
这是今天下午法学系的一位呆头男生塞给她的情书。
在上大学之前,她对男女之事不太了解。大学三年,她不但真正学会了怎么与人相处,懂得了什么是人情世故,还见识到许许多多绚丽的新鲜的吸引人的玩意儿,而前者就是其中之一。比起庄园里枯燥乏味的一点一滴,仅有一草一木四季轮回的生气,她不禁想竖起大拇指大赞:外面的世界真精彩!
自从被湛振华带回家之后,她所有的日子几乎都在庄园里度过的。平日里湛伯伯生意繁忙,很少在国内呆。但是生怕她在外面容易吃亏,又怕对她照顾不周,所以请了一大堆佣人服侍她的起居饮食,她的衣食住行一条龙几乎都能在庄园里完成,还请了她喜欢或讨厌的各门各科国内外的知名教授来给她传道授业解惑。
说起来,那还是上一辈人的狗血情事。湛振华是她母亲的初恋,据说两人曾经还爱得死去活来,最终缘起缘灭,那么亲密的二人水北天南。在各自有了家庭有了儿女之后重逢,那时她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他似乎就顺理成章地替故人照顾遗孤。
这件事说大不大,可也小不到令胸襟不太豁达的湛夫人纹丝不动。因为母亲的身份,导致她的存在就是用来让人困扰的,这也是把她在国内远离纠纷的重要原因。
而湛临以前一直都是在国外读书,他们见面的次数更是少之又少。三五年中,他随父母回国度假能见上那么一两回。估计他们俩的对对方都没什么印象的,有,也不是什么好印象。
湛临向来趾高气昂,对于她更是懒得俯视她;而她愿意讨好全庄园的人,除了湛临。
他刚回国那阵子,在这个家呆的日子也是屈指可数。近来不知是哪条神经抽着了,居然住得越来越勤快。
以前平时极少和外界接触,她不知道人家怎么生活的,没有可比的对象。但是,墙外一直都是她的渴望。当湛振华醒悟过来对孩子好就应该给她足够大的天地时,习倩已经要上大学了。征求了她自己的意思,湛振华答应了让她留在国内凭一己之力考学的要求。毕竟名师出高徒,她轻松地挤进了当地某名校的录取线。
学校和庄园相隔半个城市,湛振华在家时,她没事也会回来住几天。毕竟吃人家住人家花人家的,她可不能翅膀硬了就忘恩负义。当然,也是因为她翅膀还没硬。
这并不是她第一次收到男生的情书,而这次似乎芳心大动了。那个男生白白净净,举手投足温文儒雅,不禁会让人想起“君子润如玉”的说法。以前在图书馆看书时见过好几次面,有一次她把手机丢在那了还是他送回来的呢。
嗯…那一刻是什么心情呢,有点小兴奋小雀跃小紧张,以致她整个人呆呆的不知道手脚应该怎么摆。那个男生也是一副生涩的样子,红着脸好半天才从身后拿出一支正开得灿烂的红玫瑰,请她接受他得追求。
她像被施了魔法,愣愣地点头说好。当反应过来时,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在朝着她暧昧地咧嘴眨眼,立马腾地羞红了脸,被呆头鹅牵着在众人的目光中也逃之夭夭。
她其实很想尝试一下朋友们口中酸酸甜甜的感觉,可是总有一股力量使她阻滞不前,使她害怕一些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这次,直觉鼓励自己一试。
不记得从何时开始,每当感到彷徨和孤独都喜欢在“追”呆上一阵子。是某一个生日,某一个节日,还是另外一种特别的日子?
那时她一个人沿着街道毫无目的地乱逛,最后误打误撞走到了城市的这一隅。那是迥异于外面贫瘠和宁静的纸迷金醉,这里不顾一切的放纵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是堕落也是毁灭,可是对她来说,更像是生活的调味品,加一勺食盐或是酱油,让她的味觉不再是木讷到痴呆。
窗外,一轮皓月虚虚晃晃地夹在树缝间,光线重重叠叠,在周边形成一层层淡黄色的光圈,像挂在幽蓝绒布上的大金盆。
夜色静谧,还能隐约听见从远处传进来的虫鸣。
圆润的指尖轻轻滑过信纸上那个笔画工整的名字。钟海宇,那么一个斯文干净的大男生。一丝甜甜的羞涩从心底冒起,转上了脸庞。习倩觉得脸颊热热的,伸出双手轻挤着这不听话的高温,可是薄薄的唇角却忍不住溢出笑容来。
连傻爽都开坑了,你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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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次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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