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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躲不过 ...

  •   “徐公子这边请~”

      一个翩翩佳公子步入内室,环顾一周后说道“张伯,现在没有外人,你就直接叫我的名讳好了,不必这么见外。”

      没错,徐蓓蓓很恶俗的玩起了穿越必备的戏码——女扮男装,仗着自己的如意镯就跟多啦A梦的宝贝口袋一样能变出各种东西,开始天马行空的想了许多出来,真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如意镯变不出来的,后来徐蓓蓓想了想,总不能变出太多离经叛道的东西,被人当做妖怪抓起来吧,就安分守己了些。

      张伯看着眼前的徐蓓蓓笑道“认识小姐已有半年,小姐真是老朽见过的奇人。”

      随后拿出一叠账单说道“小姐请过目。”

      认识张伯就跟所有电视剧的剧情差不多,那天徐蓓蓓趁着天色较好就去踏青。张伯那时投资饭馆失败也就算了,老婆和儿子还跟着自己的竞争对手跑了,真是气上加气,怒极攻心时一气之下就做了傻事,幸亏当时徐蓓蓓看那边湖光潋滟,溜达了过去,抢救及时,后来好说歹说把张伯送回了家,才劝了下来。

      当时灵机一动,嘿,咱就开饭馆敛点财呗,虽说这个如意镯能变出金钱,可是每天无所事事的混日子过,真是找不到人生的价值,何况徐蓓蓓当惯了被资产阶级奴役的日子,一时闲下来,很不适应,觉得终于可以尝下自己创业当老板的滋味,于是俩人一拍即合,开饭馆!毕竟民以食为天!

      一开始,张伯对自己当然是不信任的,当然更多的是不放心徐蓓蓓,对她苦口婆心的说女子一般不出阁,这样随随便便的在外面跑来跑去,会嫁不出去之类,徐蓓蓓心里一阵感动,毕竟是来到这个时空,第一次有人关心她,随后为了让张伯放心,就一直听张伯的话以男装示人。

      张伯看着眼前自己一直当女儿看待的徐蓓蓓说道“小姐,最近连锁的风波庄,各地的业务都不错,只是传上来的消息说馆子里说书的射雕英雄传讲完了,反响很不错,增加了不少回头客。”

      徐蓓蓓看着账目“那就换神雕侠侣吧,明天我把剧本给你。”

      张伯点了点头“小姐,这次你就不要这么累了,一个人誊写那么多本,我会吩咐下人去办。”

      好吧,其实当时的状况是这样的:徐蓓蓓只是一个神思,如意镯就给她变出了四十来本,可是就一个晚上的时间拿四十多本过去怎么都圆不了谎,只好四天后拿给张伯说是自己誊的,惹得张伯一下子心疼的不得了。

      徐蓓蓓心里一阵暖意说道“知道了,张伯。”

      果然无论是哪个年代,英雄式的带有爱国情结的武侠故事都是有很大的市场的,而且放在风波庄又贴近主题,又能吸引很多还想听下个回合的回头客。

      自己当初在大学的时候,也是挺爱去风波庄聚餐的,至今还惦记着风波庄里的‘九阳神功’——其实就是炖羊肉,取其谐音。

      随后张伯递上来一张请帖说道“小姐,这是请帖。”

      徐蓓蓓愣了愣“什么?”

      张伯的脸上乐开了花“小姐还不知道,现在你已经被传为长安城的佳话了。”

      徐蓓蓓很是迷茫。

      “你现在和李绫公子并列为长安城商界里面的‘北乔峰南慕容’,街坊里的小孩都在传唱‘东李绫西徐蓓,锦绣衣金玉食,俏公子粉玉郎,香闺梦寻郎君’。”

      徐蓓蓓静静的接受着如意镯传来的信息,原来那个李绫是长安城西边最大的绣庄——锦绣山庄新上任的管家,也就是相当于现代的CEO,营销策略很有一套。

      这才是真正的商业奇才,徐蓓蓓自认为自己不过是经历两世而已,根本算不上,何况是将一些现代的市场管理和营销策略照搬照套,真的是惭愧啊,惭愧。

      不过这个李绫也是奇怪,原本锦绣山庄的老板是个女强人叫做李锦绣,他本来是个傻子,半年前突然有一天清醒过来,性情大变,人是变得聪明又机灵,他娘李锦绣觉得自己多年行的善事,让老天终于怜悯了她,因此就更加一心向佛,将山庄里的一切都交给了自己的儿子李绫。

      李绫的学习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在徐蓓蓓刚在城南开了第二家分店的时候,李绫也学着在城北开了第二家,于是俩人就跟比赛似的,占据下面各个省市县的革命根据地,幸亏不是同行,否则还真的会两败俱伤。

      这叫做傻人有傻福?!

      徐蓓蓓真的难以确认。

      张伯以为自己的小姐又在发呆说道“这是长安商会一年一度的茶话会,他们给你发来请帖,是代表对小姐的承认,老奴真是替小姐高兴,替小姐开心呐!”

      “张伯,您又称老奴了。”

      张伯一拍脑袋“哦,高兴的忘了,我该罚该罚,总改不过来,不过小姐这条命都是你的,我…”

      徐蓓蓓一听,张伯又要开始讲小姐这条命是你救的之类之类的话,立马打断“那好,就罚你那天跟我一起去吧,很多地方我还不熟悉呢。”

      张伯点点头“是,好久没见那些老朋友了,都怪自己当初犯傻,小姐说的对人活着总归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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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这件衣服可好?”一个梳着丫鬟髻,带着玲珑佩的女子对着徐蓓蓓说道。

      “行啦,我的好碧鸳。你家小姐是去开会,开会啊,不是去相亲啊,不要那么费劲心思的给我挑衣服啦~”徐蓓蓓无奈道。

      认识碧鸳也无非是电视剧里的剧情一样,三个月前,碧鸳家乡洪灾,她随着父亲来到长安找亲戚,结果亲戚嫌他们穷,赶了出来,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一个雨夜,碧鸳的父亲得了病就这么死了,可怜她卖身葬父,徐蓓蓓也就帮了她,没想到碧鸳就不肯走了,张伯觉得徐蓓蓓身边确实也缺个人照顾她,就顺水推舟的将碧鸳留在了徐蓓蓓身边。

      徐蓓蓓当然是跟她以姐妹相称的,只是碧鸳一直不改口,最后徐蓓蓓也就随她去了。

      碧鸳一恼“不行,我家小姐已经很可怜的天天不能穿女装,只能穿那些难看的要死的男装也就算了,小姐要是不穿,我就给小姐梳凌云髻!”

      好吧,碧鸳梳得一手好头发,简直就是现代的发型设计师,那天经不住她磨说小姐啊,你穿下女装吧,让碧鸳看看我家小姐有多漂亮吧。

      徐蓓蓓就只好穿上了那件碧鸳去锦绣山庄拿男士衣服时顺手挑的广袖飞天裙,不得不说,据说这些衣服的设计者都是李绫,徐蓓蓓简直惊叹这个时空竟会有如此才华横溢的设计者,女的飘逸美,男的俊秀美,他设计出来的衣服都有自己的特色。

      因此当时的徐蓓蓓的着装惊艳了碧鸳,碧鸳说这么好的衣服一定要配个出色的发髻,然后就是悲催的凌云髻了,一开始被碧鸳摆弄了半天也没什么,碧鸳说天气好,小姐我们去游湖,自己又经不住爱玩的诱惑,想想啊,现代哪有这么纯天然的景色是不,因此就兴匆匆的去了,结果玩了一天后回来,脖子酸的大半个月都没好,因此每次碧鸳这么一说,徐蓓蓓总会听话,于是乎,现在徐蓓蓓立马就不吭声了。

      碧鸳对自己的胜利是在意料之中“因此不能将就!你看,我给你从锦绣山庄又定了好多,就这件吧月牙白飞金线的长袍,一定像小姐说的很仙,很仙。”

      “随便吧,那个啥,碧鸳的眼光一直很好的,我,我很喜欢!”徐蓓蓓吞了吞口水,碧鸳像极了前世的好友依依,将门之女,雷厉风行。

      碧鸳抛了个媚眼说道“小姐,这才乖!”

      徐蓓蓓心里哀嚎:天啦,我这半年来调教出了什么样的人啊,本来碧鸳还是小家碧玉一样的似水般的温柔,结果,结果…

      而现在的徐蓓蓓更加哀嚎,她坐在花园中的亭子中,看着身边同样一袭月牙白飞金线的某人,脑海中是华丽丽的三个大字“幢衫了!”

      又不是走红地毯,自己怎么那么衰呢!

      不过眼前月华似水的男子只是轻轻的说了句“徐公子果真如童谣传唱的那样一表人才。”

      亭子里的人顿时跪了下来“见过璧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徐蓓蓓也随着大流跪在地上,自己向来没什么脾气,跪一次又死不了人,不跪才死人呢。

      哦,原来他就是皇帝的热门人选轩辕璧啊,不就是自己原先在景府门口见过背影的那个人!

      不过脾气不错呢,不知为何明明是第一次见的人,就被他温和的气质所吸引了,是个可以深交的朋友。

      随后她商人的毛病又犯了:啊呀,我要找棵大树好乘凉,要走官商结合的道路,把宫廷里的食材供应神马拿下的话,是不是自己又可以更上一层楼。

      徐蓓蓓看着眼前的轩辕璧,仿佛看着一块美玉一般,心里口水直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躲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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