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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子 ...

  •   搬家已一月有余,甚感不爽!不爽有三,其一:噪音太大,让人没办法白天睡觉。其二:厕所路程过于遥远,而且条件极差,让人看了就没心情去”放松“了。其三:这里的蚊子太过流氓,叮人除了腿以外就是攻击臀部,每每对这里蚊子所作出的流氓行为没有办法,看着自己那白皙与肥美的臀部被叮的不像样,心理就会生出一股无名的痛!什么?点蚊香?不用你教,只是房间空间甚大,点少了没用,多点?我也想。只是点多了就只能和蚊子一起升天!
      生活枯燥与苦寂,搬到这里的一月里,白天睡大觉,晚上生龙活虎。不是我不想夜里睡觉,白天做事。可白天有甚事做?晚上比较安静,还可以看点书听点音乐什么的,白天的噪音巨大,令人无法安下心来。因为没事做,所以每天晚上看电视到4点钟就出去跑步,马路上的空气也是躁人的。我选择了通往老家的那条马路上跑,因为那条马路连接县城与乡村,而穿过一片居民区就是乡村段了,这里的马路的两旁都是农地,所以空气非常的清新。
      头两天跑起来还有点不适应,不过现在每天早上跑步是唯一的能令自己感到快乐的事了。4点钟,没还没白,今天是开始跑步的第三天,掠过居民区,没什么状况,只是有几声狗吠而已。前天第一次从这走也是一阵狗吠,吓的自己心里打鼓,想去跑步信念几乎被几声狗吠吠的粉碎。那狗的声音非常的尖利与有穿透力,让人听其声而恐其身了。鼓起勇气走近一看,才知道是只哈巴狗,那根紧甭的神经也得以放松,檫干了头上的一滩虚汗后,我豪迈的一笑,对狗说道:就你?我一腿还不踩死好几个?
      过居民区后就来到了一条崭新的马路,因为是最近才投资新建。从这条路走一直可以通到我老家。我做了下热身,然后脱了上衣,光着梆子跑了起来。什么?我耍流氓?没呢,你是不知道,前天有个老兄穿个内裤就出来跑的,我和他比那真是天壤之别吧。况且现在一人没有,也不能算耍流氓。
      跑着跑着身体就出产出大量的热量和汗水,如果穿着衣服的话非常难受,所以还是脱了爽!一开始跑的时候是信心十足,觉得自己有拿下马拉松的能力,但是没跑几步就觉得腿重心慌,为了不让自己看扁自己还是坚持着跑下去。到后来实在太累太难受,导致手臂与身体的摆动幅度大大增大,让人看了就像个神经病在抽风。顾不得自己的形象了,还是能让自己坚持下去就不错了。自己一步一步在路上蹬着,觉得步子好重,胸口非常难受,在自己快要放弃而没有放弃的那一刹那,终于跑到终点。到终点之后,自己再返回来步行,这时候最爽了,我真想对你们大声的说:我真的是喜欢的步行而不是跑步啊!
      回来的路上一路春风拂面,将我的头发吹的遮住了我的半边眼睛,用手捋了一下,感觉还真爽!路上已经能见个把人了,有个老头,从我身边而过,看了我一眼,然而眼神中那蕴涵的东西很令人回味!也是,像我这种流长发的男孩不是流氓地痞那就是艺术家,而从那老头的眼光中,我读到的信息是他已经非常肯定地将我划到了艺术家的行列。为了更近一步配合这美好的氛围,我双手插到了裤兜,这样会更具有艺术家的气质。就这样,捋着艺术家式的头发,度着艺术家式的步子,回到了艺术家式的家里。
      外传:今天途中又见到那穿裤衩出来跑步的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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