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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跟我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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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烁的灯光下暴露的是人们疯狂颓靡的本性,劲爆的音乐震颤了灵魂与躯体,在酒精的迷醉下,理智早就远离了去。
在这间名为"迷城之最"的酒吧里,平时衣冠楚楚的公子小姐也尽显禽兽本性。罗参军也就在这盘丝洞里被妖精们灌高了倒在沙发上,周围也尽是些醉鬼。
今天公司开庆祝大会,大伙儿聚在一起庆祝刚刚成就的一把大买卖,身为经理的他自然逃不掉。此时喝得已经忘了自己姓什么,自然想不到家里还有个儿子再等着爸爸施舍温暖。晕乎乎的脑袋里尽是妖娆女人们的大屁股与胸,就连装在裤子口袋里的电话震动个不休也不管了。耳边尽是缺德同事们的劝酒声“经理、我、我我我再敬你一杯、我······”
林森此刻很为难,显然把小孩子一个人留在广场是很不明智的选择,已经午夜十二点了,他明天早上还有课。于是他试着问小朋友“你家大人电话是多少,我跟你爸爸打个电话叫他来接你好不好” 小朋友坏坏的看他一眼,很果断答道“137********”。林森赶紧把电话拨了过去,“嘟嘟嘟嘟嘟·····”“倒是接啊”林森无奈了,连播了好几个电话都是无人接听。
这家大人还真是不负责”饶是好脾气如他都觉得这小孩家大人过分了。小孩笑着看他,似是早就知道结果了。林森无奈了“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不知道”罗彬坏坏的说道,就想看这大叔想怎么办。
已经是秋天了,夜晚的气温跟夏天也差太多了,显然在广场里过夜是不现实的,连其他椅子上躺着的乞丐也比他们两穿的厚实。林森虽然很想快点回家去,但估计现在警察都下班了,实在是不知道该把小孩怎么办好,犹豫来犹豫去,小心翼翼道“要不你跟我回家···”林森其实心里有点忐忑,但愿不要被当成怪蜀黍来看才好。
罗彬颇为兴味的看了他一眼,似是想不到大叔提出了个这么有建设性的意见,也没多犹豫便欢欢喜喜的答应了,心想巴不得要爸爸担心才好。
林森反正是想不到小屁孩那怪异的心理活动,只想快快回去睡一觉,明天一早就把小孩送去警察局办了。
小孩倒是积极,从椅子上起来拍拍屁股说道“走吧大叔”。林森实在惊叹于小孩的勇敢,竟然敢大半夜的跟一陌生大叔走,心里却不知怎么有点泛起堵来。他实在是不明白小孩怎么会相信自己,便也只好响应着起身,领着小孩去拦出租车。
大半夜的,林森实在是想不到等一辆出租车会这么难,没办法便只好领着罗彬在马路上走着。街上半个人也没有,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也不曾为他两多做停留。林森低头摇摇晃晃的走在前面,偶尔回头看一眼,罗彬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书包搭在肩上,姿势颇为颓废。
林森不忍,便接过他的书包,牵起了小孩儿的手,脚步也放缓了些。罗彬抬头看着他,也没说话。“怎么了”林森忍不住问道。“我走不动了”罗彬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他,可耻的卖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