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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政儿,别去打扰你父亲!”赵姬试图阻止爱子的胡闹,哪知幼小的孩童动作却灵活,她竟然抓不住。
      孩子跑得尽兴,却一下子撞到了何物,随后整个人就被抱了起来。
      “政儿,又惹你母亲生气了?”吕不韦轻易抓住了顽皮的孩子,抱在怀中。看着已停下脚步的赵姬问道。
      “母亲不让我去见父亲。”被抱在怀中也不忘要挣脱。
      “你父亲在看秦国来的信。”吕不韦逗弄着小小的孩子试图让他安静下来。他一手造就了这孩子的出生。孩子异常聪明,眼里尽是狡黠。这点和他的父亲一点都不像。
      像是试探一般,他在他耳边低声说道:“知道吗?你的父亲以后是要做秦国大王的。”
      “秦国大王很厉害吗?比赵国大王还厉害?”在赵国的都城出生,在赵国的都城长大,“秦国”对赵政而言只是西面遥远的大国。
      吕不韦哈哈大笑:“政儿,秦国大王是这天下最厉害的人。”
      普通商贾之事已不能让他满足。他雄心勃勃开始了天底下最大一桩买卖——将自己的前途压在了一位落魄的秦国公子身上。用所有的家财,换取一名商贾永不可企及的权力。怀中这孩子的未来,也在他的安排之中。
      但这孩子,确是讨人喜欢。一只手压在孩子细小的肩膀上,凑近孩童的耳朵:“并且,政儿今后也是要做秦国大王的。”
      “到时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天下可没有人敢违抗你。”
      一面说着,一面往赵姬的方向去。将孩子送到他母亲手中。
      赵姬本看着他们,面色舒缓而愉悦。接过爱子时微微将头低下避开吕不韦的目光。
      幼时往事模糊不清,吕不韦说的这句话却从未褪色过。上天眷顾着秦皇帝,给了他无上的权力。任他肆意征伐成就世人不敢正视的荣耀。

      秦王政二十年蓟城
      秦军屯兵在易水边,不进不退,太子府却来了秦国使者,呈上一物要燕国太子亲启。
      自燕丹逃回蓟城,数年来秦国并没有遣使责问。屏退众人,静静看着案几上雕刻着繁琐纹饰的木匣。不知它带来了何种信息。
      他伸出手,修长的手指从宽大的衣袖中探出,轻抚了抚木匣。肌肤与木料碰触间,有些当年在咸阳的味道飘入心中。
      一贯沉静的面容难得有了些波动。
      秦王政十七年,十万秦军南下渡河攻韩,韩王安被俘,韩国灭亡。秦国制韩国故地为颍川郡。离韩非之死不过两年。平衡的棋局自此被打破。秦军不断东进,如今赵国被灭,秦燕相邻。
      韩非笔下有一个关于邻人的故事——有與悍者鄰,欲賣宅而避之。人曰:“是其貫將滿矣,子姑待之。”答曰:“吾恐其以我滿貫也。”遂去之。故曰:“物之幾者,非所靡也。”(注1)
      短短数句简洁而精妙,燕丹迄今记得自己最初读到此处时心中涌起的不安。无论如何都无法回避无法抑制,只能任其在心中扎根。
      韩非无从得知,秦国大举进攻韩国时,韩国国内公族、大臣都责骂他不顾韩国在秦国一死了之。他们以为若他不死,秦王对韩国尚有顾忌怜惜之情;他死后秦王无所求于韩,这才对韩开战。
      教人避祸,自己反先栽在“悍者”之手;不顾性命去缨人主“逆鳞”,想保护的国人却指责其没有在“悍者”身旁忍辱负重。
      是,燕丹的确将秦人,秦王直接等同于韩非笔下的“悍者”。兵者凶器,他们偏要扛着那凶器四处示威,横行于世不知收敛。
      只知武而不知义,只知法而不知礼,不知兼爱只知攻伐;不知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注2)。难怪六国人称秦为虎狼之国。
      如今燕国与虎狼为邻,避无可避。而“悍人”的恶贯满盈,怕还甚早。
      毅然打开木匣。是一个玉佩。
      却有暗红的血迹点点滴滴,突兀覆盖其上,像对那块玉佩莹润光泽的羞辱。
      简单而直接的耀武扬威之意,像极了那个人。
      打开木匣之前,只是微微念及当年。此刻却忽然像被何物猛地击中了胸口,灌入了昔日的画面——“使日再中,天雨粟,令乌白头,马生角,厨门木象生肉足,乃得归。”(注3)
      那时的秦王政一脸震怒。盯着他的眼神像要将他刺出血来。他口中的每一句,本可是两人私下私密的誓言,却变成朝堂众人面前公然的警告。
      要留他在身边,要他终老咸阳。那便是那个人的爱意,如同对他的禁锢占有,简单直接又严酷。
      那份爱意曾通过身体的触碰传递给他,通过耳边那些缠绵又强硬的话语传递给他,此刻则像被灌入在这沾血的玉佩中,在他眼前直直撞击着他。纵然燕丹自认已到了足够沉静的年纪,却仍被一块玉佩撩动起某些禁忌的欲念,连气息都有些紊乱起来。
      玉佩他并不熟悉,其上的血迹却可清晰指明方向——就在数日前,秦王在邯郸下的坑杀令让山东诸侯国再经历了一次胆战心惊。
      拿起玉佩细细分辨,在记忆中搜寻着当年在邯郸的面孔。玉佩本是贵重之物,此物色泽,工艺皆是上品,其主人必不是寻常人家。曾经在邯郸与幼小的秦王交恶的赵国王孙公子,也不知究竟哪一个才是它的主人。
      “到时候,他们跪在寡人面前痛哭的时候,你要是为他们求饶,寡人就赦免他们。好不好?”
      特意送来这个玉佩,是要证明秦国大王说话算话吗?这是责问,还是威胁呢?
      因为自己背弃,所以要承担被坑杀的那些人的血吗?
      真是孩子气,也足够残忍。而孩子般的残忍,更透着一股寒意。
      你可忘了,我当时并没有应允任何。

      吕不韦当年说对了,那个人身上没有缰绳,结局谁也无法承受。

      燕丹曾向国中长者寻求燕国出路,鞠武(注4)建议北结匈奴,南连楚国。
      秦国最后一次战败,是秦庄襄王在位时信陵君率五国联兵攻秦。秦国大将蒙敖败走函谷关,魏安厘王王却再次罢免信陵君,自此之后,六国同盟再没有起色。
      转而询问田光,田光推荐了荆轲。
      荆轲是游侠。韩非在《五蠹》(注5)中将游侠剑客列于第三位,儒生则排在首位。世间显学,惟儒墨两家,都在法家势必要清除之列。还列好了罪名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燕丹却偏爱游侠,世间流传的故事中,游侠豪爽好结交,轻生重义勇武慷慨。又骄傲异于常人,对世人所趋之功名利禄不屑一顾。用手中一把剑维护心中之‘义’(注6),死亡则是捍卫“义”的方式。
      这本已是世人无可企及的豪情。

      荆轲的府邸是燕国太子每日必去之地。最初是因为需要,得到荆轲的允诺之后,依旧每日拜访。燕丹喜欢在荆轲身边。他甚至有些崇拜荆轲,像憧憬传说中的那些剑客。
      荆轲不过而立之年,身体修长精壮,眉宇间自有股英气,眼神清澈沉厚。看起来丝毫不似随时准备献出性命的热血之人。而他握起剑后气势完全不同,燕丹曾试过他的身手,冷锋利刃,死亡的追逐游戏让人胆寒。而与那冷冽刀锋相抗衡的正是荆轲的侧脸。如刀锋一般凛冽。他的目光沉静深邃,如临近冬日时的流水,看似一如往昔,一旦触碰,才知深寒彻骨。
      今日踏入荆轲府中正遇见抱琴而出的高渐离。他是蓟城有名的琴师,技艺非凡。王宫宴席上也不乏他的身影。之前一次两人在此地相见,高渐离击筑,荆轲端坐一旁,身为一国太子的燕丹甚至觉得自己多余。他可轻易觉察出一丝丝飘散院落中的情愫,不需言语,或在琴声中,或在荆轲的注视中,或在那两人目光交汇之时。
      浅浅交谈之间,燕丹特意看了看高渐离手上那把筑,乐器颈细肩圆。再看眼前的高渐离,他着典雅深衣,容止闲雅,怀抱古朴乐器。实在是赏心悦目之景。
      燕丹曾暗示荆轲,这个府邸荆轲是主,燕国太子是客,主人可随意将任何人接入府中。高渐离在此地的时间却极少。
      若分离在即,何不任意享用还握在手中的时光。
      昔日在咸阳,离开的愿望越是清晰,对那个人越是纵容。若再无交集的将来是永不可再见翌日晨光的苍茫暮色,暗浊昏然连绵不断。至少在夜深人静时,幽远星空下,可轻易用回忆抵挡住思念。
      别了高渐离,跨入内院中,荆轲站在树下,气定神闲全不似剑客模样。
      在常人眼中荆轲是太子门下宾客;在燕丹眼中荆轲远非小小门客。两人似友非友,但倾心相交。入秦之日不可久拖,燕丹亦直言不讳。
      “太子准备如何让秦王相信燕国的诚意?”
      “督亢地图已备妥。”微微感慨荆轲细密的心思。不仅在结局面前波澜不惊,还考虑得如此周全。
      “鄙人还需一物。若缺这一物,秦王未必会接见鄙人。”
      “荆卿请讲。”
      “太子可知,普天之下秦王最恨谁?”荆轲悠然问道。
      燕丹不解其意,心里的答案有吕不韦,有秦太后,或许还有他本人。
      荆轲淡淡一笑,眉间却了无笑意:“太子当初执意将樊于期将军留下,确是仁义。此时便是樊将军该报答太子恩情之时了。”
      燕丹大惊失色,当即回绝:“不可。”
      “太子不吝惜千里马的肝(注7),又为何吝惜樊将军的头。” 荆轲收起笑意,执着于那颗头颅,冷冽得如同一把剑。
      还未得到荆轲允诺之前,燕丹一面礼贤下士,一面隐隐用权力与威势影响荆轲。这算是从韩非那里学来的。尽管自认与韩非绝不是同一类人,这种时候却不妨碍借用韩非的智慧。
      有一次他牵出自己的千里马取悦那位游侠,荆轲却提及千里马美味的肝。
      千里马确是宝贵,也仅是样稀奇之物,远不及田光的性命(注8)。燕丹随即伸出手拍了拍爱驹,头凑在它耳边轻声告别,吩咐左右唤了屠夫来。
      他站在荆轲身边,眼睁睁看着爱驹经受惨痛的折磨,长长的屠刀刺进它的血肉,屠夫的手探进骨血中将那个脏器从它的身体中抽取出来。一开始马儿因为剧痛而嘶鸣着,后来便倒在地上,连悲鸣的声音也发不出。
      马肝呈到荆轲面前。自此之后,荆轲允诺成为他的剑。
      仿佛是从爱驹身体中奔涌而出的血造就了他与荆轲之间的盟约。只是它嘶鸣时在他心中激起的剜心之痛没有因为那盟约的形成而消失。
      既可舍弃千里马的肝,又为何爱惜樊于期的头。
      “古者有谚曰:‘为政犹沐也,虽有弃发,必为之。’爱弃发之费而忘长发之利,不知权者也。”(注9)
      韩非将某些牺牲比作沐浴时掉落的发丝。若这样看来,樊于期的头又算什么。燕丹与他并无交集,只在秦国时有过数面之缘,那时他是秦王爱将,战功赫赫威风凛凛。后来却叛逃出秦国,普天之下无藏身之所。收留他,只因不忍拒绝他脸上的风霜。
      韩非这般绝顶聪明又恶毒,最后在狱中服毒自尽,可曾想明白是为何。
      燕丹沉下脸,一字一句缓慢坚决:“此事,不可再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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