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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是本倒叙的日记 ...

  •   【2012年3月24日,星期六,晴,微风。
      真是个好天儿!】

      玛雅人说2012是世界末日,这个末日的冬天在北京显得有点长,都3月了,还穿着大厚羽绒服。

      可是忽然间,就睡了一觉的功夫,春天居然悄无声息的来了。

      3月24号,一大早,阳光就格外明媚的钻进了王昊的卧房。这个27岁的已婚男人,正呼呼大睡。光束斜射在他的被窝,晒出幸福的味道。被枕头挤成O型的嘴角,一滴口水涓涓的跌落在洁白无瑕的被单上。

      “耗子!起啦!太阳都晒屁股啦!”

      娇滴滴软绵绵却又不失穿透力的一声呼唤,是这个顾家宅男最好的闹铃。王昊恋恋不舍的睁开了迷瞪的一双小眼儿,一个硕大浑圆的肚子占满了他的视线。

      “哎哟,儿子,一夜不见,想爸爸了没?”

      “先把你眼睛睁开了再想儿子吧!”

      王昊那蓬头垢面的大脑袋被他媳妇儿从挺起的肚子上推开,顺手又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

      “快起来,都9点了,你忘了今天什么日子啦?”

      王昊揉了揉眼睛,白痴状望天:“什么日子?”翻着白眼儿想了想,忽然恍然大悟,“哎哟,今儿是不是24号?”

      “你还记得啊!”

      “哎呦喂!儿子!今天是你爹的生日哎!孩儿他娘,老子今天27啦!”

      “哟,老公,还记得自个儿的生日呢!”吧的一口,亲在王昊的脑门上,“快起吧,本宫带你吃席去!”

      “媳妇儿,你这只铁公鸡琉璃耗子今天也要拔毛啦?呜呜,感动ing!”

      王昊一边揉眼睛,一边往起爬,谁知道他可爱的媳妇儿,转身扔给他一套西装。

      笔挺的黑色西装,天蓝色的衬衫,和今天的天一样蓝,再配上一条明黄藏蓝格子的领带,王昊仿佛看到了毕业那年穿着这身衣服满街跑面试的那个特二的自己。

      “媳妇儿,吃个生日宴不用这么隆重吧……”

      王昊皱着眉头,看着这身压箱底儿的套装。自从当上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还从没穿的这么正式过。

      “谁说是你的生日宴啊!你的生日宴,在家吃顿面条就算优待你了!”他媳妇儿看他还是一脸茫然的样子,顿时皱起眉头,“王昊,你是真忘了还是跟我装傻呢?”

      “哎哟,媳妇儿,千万别生气,注意保胎!”王昊赶紧护住了媳妇儿的大肚子。

      “去!你真不记得了?今天是你发小儿,铁磁的哥们儿,齐峰的大喜日子!咱得去给人家送一个大红包!”

      王昊一拍脑门儿,这可总算想起来了。没错,今天是他从小一块儿长大的铁哥们儿齐峰办婚礼的大日子。赶巧,跟他的生日一天。

      他笑眯眯的圈住媳妇儿的肚子,讨好的说:“媳妇儿,我是真忘了,你看这齐峰,专捡我生日结婚,多没眼力价儿!不过媳妇儿,咱可不能小气,齐峰这么大岁数了,结一回婚不易,再说当初咱俩结婚,人家还给咱包一大红包不是!咱可不能包少了,不能让你爷们儿我丢面儿不是?”

      他媳妇儿白了他一眼:“能少吗?”

      “就是就是,我媳妇儿,多大方,知书达理的!哎,媳妇儿,咱能商量商量,换件别的衣服穿吗?这个太土了吧!……”

      王昊还在贫嘴,他媳妇儿已经转身出了卧室。

      天气真好,好久没看见这么蓝的天了。微风,不热,但也不冷。这么一个悠长的冬季过后,难得敞亮的早春样子。

      齐峰的婚礼选在北五环的一家五星级宾馆的宴会厅,离他新买的房挺近。

      王昊看了看周围,不禁唏嘘。这地方,搁他们小时候,正经的荒郊野外,现在居然这么繁华了。一个二环以里,胡同长大的孩子,终于在这么个20年前鸟不拉屎的地界买到了人生中第一套写着他名字的房子,虽然这里有他爸妈甚至姥姥姥爷爷爷奶奶的功劳,但总算有了房子,娶上了老婆。

      走进宾馆,大门口楼梯旁摆着齐峰的婚纱照,小伙儿不是一般的帅。虽然已经28.5岁高龄,放在精修的照片上,还真有点花美男的意思。

      王昊眯着眼睛看了半天,心里别扭,怎么都觉得不是滋味。

      这是他第一次见齐峰娶的这位,陌生,透心凉的陌生,好像不搭界的俩人愣给摆在一块儿,还含情脉脉勾肩搭背的。

      新娘子长得文文静静,笑起来淡雅,显得挺端庄,看得出是个过日子的人。

      最近两年,赶上80后集体婚丧嫁娶,兄弟们大都选择了这样一种姑娘。简单,方便,实用,结婚必选。

      顺着绑着粉色气球和丝带的楼梯往上走,来到二层宴会大厅。整体风格金粉相映,优雅端庄不失高贵,却绝不艳俗。王昊觉得这布置不管是谁的主意,绝对是齐峰的路子。

      人,只有知道自己要什么,选对了路子,才能幸福。他一直坚信,幸福不是跌宕起伏,荡气回肠,而是水滴石穿,细水长流。

      或许,这回,齐峰终于选对了自己的路子。

      因为起的晚,又是从东四环往北五环赶,王昊到的时候,婚车早就接来了新娘子。于是他直接奔化妆间找齐峰。

      虽然小时候好的恨不能穿一条裤子,可长大了,工作了,碰一面也要一年半载的。这一转眼又是一年多没见了。

      齐峰跟相片上一样帅,抹了粉,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白西装穿在身上,添了沉稳的魅力。从小到大,各种第一,各种好学生奖状拿到手软,毕业于清华大学的通信专业,博士学位,电信研究所的年轻研究员,睿智,儒雅。这小伙儿,真的很极品!谁不爱他,那真是眼睛长瘸了。

      王昊上来就给了齐峰一个熊抱,齐峰也笑开了花。

      “好基友!好朋友!”伴郎在旁边眯着眼坏笑着调侃。

      王昊松开了齐峰,照他肩膀上捶了一拳:“你小子,哪天结婚不好,非赶上今天,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

      “你生日呗!”齐峰满眼笑意,很温暖,很温暖。

      王昊忽然有一瞬的感动,立即在心里鄙视自己,总是感性过多了一些,不愧是女生的闺蜜,文科男!

      “酒店够高档,待会儿我得多吃点,这可是我的生日宴呢!”

      “你敞开了吃,吃不了都打包走!”

      “得嘞!”王昊掏出了鼓鼓囊囊的大红包,塞给齐峰,“拿着!”

      齐峰郑重的双手接过来:“我可不跟你客气。”

      “你甭客气,我老婆快生了,满月酒少不了你的!”

      “我和我媳妇儿商量好了,生二胎。”

      “嘿,你小子,想着法儿的占我便宜!”

      齐峰哈哈大笑,勾住王昊的脖子:“耗子,可得交给你一个重要的差事。”

      “什么事,你说,兄弟万死不辞!”王昊拍了拍胸脯。

      齐峰笑:“没那么严重。咱们鸽子帮,我都请了,你是最早到的,帮我招呼一下。”

      王昊愣了三秒钟。

      鸽子帮,这到底是多么遥远的一个名词啊,远得好像从未出现在生命中,又好像是哪一年的梦。

      大圣,耗子,老莫,晨儿,梁小鸟,蜜糖,0.5的妮子加0.5的菲菲

      王昊掰着手指头,一个名字一个名字的数,记忆似乎一瞬间就回到了故事最初的篇章。

      齐峰笑他居然连这些外号都记得。王昊也感慨,以为都忘了的,其实记得比什么都清楚。

      “你确定你都请了他们,而且他们都会来?”

      王昊充满质疑的瞳孔里,只映着齐峰淡然的微笑。那淡然的微笑背后,是只有王昊才能看懂的惆怅。

      王昊只能说,齐峰刚刚博士毕业不到一年,学生气未褪的他,还很理想主义。他幻想这些人像他一样恋旧,会因为他的婚礼而聚齐,可是说真的,有些人,宁可相忘于江湖。

      果然,最后,除了身在深圳创业的晨儿打来贺电外,只有老莫带着她的那位和刚满一岁的小女儿出席。

      只要愿意,跟莫姐每周末都能见,王昊并没有过分的高兴,只是心里安慰,至少还有一个莫姐在,至少还有齐峰和他一样怀念着小时候。

      老莫有一句没一句的跟王昊闲聊,眼睛里却映着女儿的身影。这小丫头皮的很,绝对有她娘小时候的风范,到处乱跑,非要揪花门上的花。爸爸宠溺的抱起女儿,趁人不注意,摘了一朵,别在女儿的鬓角。她高兴坏了,在爸爸怀里扭着身子朝妈妈挥手。

      老莫的眼里,全是笑。

      王昊想,如果这就是老莫的青春日记的最后一篇儿,那可真是太团圆结局!

      想想还有两个月就要当爸爸的自己,真幸福!

      宴会厅里响起《今天我要嫁给你》,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着新郎新娘的婚纱照。

      如果这就是齐峰的青春日记的最后一篇儿,他,也总算盼来了happy ending!

      晨儿刚才打电话的时候精气神儿十足,说这几年事业渐渐有了起色,人在异乡过得不错。如果除去爱情,他的青春日记的最后一篇儿,也算挺好了。

      还有蜜糖,妮子,她们应该都得到自己想要的了吧。

      那么,那个蒸不熟、煮不烂、捶不扁、炒不爆的小鸟呢?她寻找的梦想,找到了吗?那些碎了的,都拼起来了吗?

      她在哪儿呢?

      “嘿——我在这儿呢!”

      眼前晃过从花门里一闪而过的矫健身影时,王昊险些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但就是这么巧,当王昊的脸和莫姐的脸挤在同一张脸上,继而左脸蛋儿又被着实的嘬了一大口之后,王昊终于相信,这不是幻觉,那个矫健一如当年的身影,就是梁小鸟,是他最好的朋友,闺蜜,发小儿,他的青春里,最与众不同的一个人,她回来了!

      “老莫,耗子,想死你们了!”

      “死鸟儿,你还知道回来呀!”

      “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好姐姐,来,亲一个!”

      小鸟同学最会对付老莫的冷脸,一味的腻歪撒娇,捧着她的脸一通亲,最后被老莫嫌弃的推开。一向冷漠的莫姐,眼里闪着满满的泪光。

      王昊默默看着这个女孩。

      她未必是他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可他是她能记住的第一个朋友,至今,他们的交情已经21年了。

      人生又能有多少个21年?

      他们看着对方长大,陪着彼此笑了哭,哭了又笑,在青春的这条不归路上,跌倒、爬起,受伤、疗伤。

      他忘不了,她每一次的笑容,他也都记得,她每一次流的眼泪。

      她离开了,足足一年,音信全无,现在,她又回来了,生龙活虎。

      如果这是她青春的最后一篇儿,那么她,仍然是那个顽强的小鸟,只是她是否还像当初那样,执着自己的梦想,用尽全力去爱,撞了南墙都不回头?

      全场的灯光暗了下来,婚礼进行曲奏响。

      万众瞩目中,新娘挽着齐峰踏着玫瑰花瓣走进花门,走上台,一直羞涩的笑着,是个温婉而幸福的小女人。

      他们眼含泪花的迎接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最值得铭记的记忆。

      那一天,他们都喝得很醉。

      醉眼朦胧时,王昊看着笑得欢畅的小鸟,仿佛又见到了6岁那年第一次碰面的她,笑得多没心没肺,就像从来不曾饱尝过烦恼、苦痛。

      那一刻,他忽然想起了一首歌,一首她曾经最爱唱的歌。

      我要去看得最远的地方
      和你手舞足蹈聊梦想
      像从来没有失过望受过伤
      还相信敢飞就有天空那样

      我要去看得最远的地方
      披第一道曙光在肩膀
      被泼过太冷的雨滴和雪花
      更坚持微笑要暖得像太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这是本倒叙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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