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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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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初相见。此时在我脑海中竟浮现出这样一句矫情的话来,就是此时此刻,院子里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儿的时刻。我不知道自己这到底算不算分神,会不会因为这一闪念,自己就被无情的咔嚓了。我握紧了剑,缓缓抬起,顶着对方的心口,却不察,剑尖早已颤动的不成样子。
我的身后,满是拿着长矛或是弓箭的侍卫们,他们警惕的晃动着,似乎就等我松懈的那一瞬,然后彻底让我万箭穿心,死不瞑目。
本来欢喜的成亲礼被搅得一团糟,桌子横七竖八的堆在那里,样子凄惨又可笑。宾客们早就吓得跑了个精光。地上的几具横尸,控诉着我刚刚的暴行。红绸子花早就扔在了地上,在漆黑的夜里显得分外诡异。它就那样可悲的看着我,看着我可悲又可笑的行为。
鲜红的嫁衣随风扬舞着,这本应是我最美的时候,而我却握着剑,顶着我夫君的心口。精致的妆容仍在,而头发却被风吹乱了章法,几缕发丝垂下,显得我是这般的狼狈。抬起头,依旧是温柔地笑着,看向我本应亲爱着的夫君,眼里干涩的像陈年的老井,眼泪早就没有了。
“七夕,”他还是那么温柔,轻轻地唤着我,宠溺的不成个样子,“不要闹了,好不好?”
我微微歪了歪头,笑得更加灿烂,空着的手,从怀中掏出一块儿玉牌,上面刻了朵玉芙蓉,没有言语,我看见他的脸微微有些青白。
“七夕······”语气是前所未有的不坚定。
“李景,都是假的,别天真了。”我真是不忍看见他这样受伤的神情,他是那样一个温文儒雅,暖笑知安的人。
“都是假的。”我听见他这样嗫嚅着。
我们就这样对峙着,时间好像停下了,留住了我那一瞬不忍的表情和他那一瞬惨白的迷茫。剑在我不经意间的发力中,挺进了几分,刺进了他的胸膛,鲜红的血印得他喜气的新郎服瞬间狰狞。多么可笑,我竟要刺杀我的夫君。
剑身微微松动,剑气泄露,无力感慢慢充斥了我的身体。剑掉落在地上发出无奈又绝望的呜鸣,瘫坐在地上的我看见温雅的他无措的被侍卫们保护到后方,然后是冰冷的长矛就这样迎面刺来。我想应该是痛的,当那么多的矛头同时刺进身体里的时候。可真正疼得发慌的却是那个很早就被狼吃了的东西,原来那里真的是会痛的。
曾听老人说,人死之前会想起这一生的很多事。原本不信,可这回却是不得不信了。我要死了,说好听点,我要离开这里了,这个让我不能爱只能恨的地方,这个有他的地方,这些我都是清楚的知道的。
我想起了初见。那是七夕,我带着长老们为我画的精美的面具蹦跳在街上,一不小心撞了他,碎了他捧在怀中的酒坛子。那时的他也是这样无措,让我连撒泼的机会都没有。我赔了他的酒,摘了面具,与他坐在小酒馆里把酒言欢。
他说:“真好,我在七夕的时候遇见了我的七夕。”笑得一派天真烂漫,带着我也乐得开怀。
我没有接他的话茬,却在心里反复的念叨着:“是啊,多好,我七夕在七夕遇见了我的李景。”
彼时,你是江南李家的闲散公子,我是雾灵山上名不见经传的小刺客。你瞒了身份,我编了家门。青山红叶,踏雪寻梅,只因我是你的七夕,而你是我的李景。
山上又接了活计,说是要那李家三公子的命,只因他是庶出却抢了嫡长子的风头。这类无聊又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儿自然而然的就交给了我,但当我怀着兴奋的心情去取人性命时,我发现一切其实并不那么简单。
江南李家三公子,名景,字曜,性温雅,李家三姨太张氏出。画像中的人虽有偏差,但那份风骨,那份闲适,岂不就是七夕的那个李景?!我跃上了李家的一棵老树,看见他正倚着窗口读书,清风拂面,吹起他几缕发丝,他不甚在意的别在耳后。我死死攥着手中的画像,连奔回山里,不要命的同长老说要退了这份单子。
单子自然没有退成,挨了打喂了毒,李景终究是要死的,而且要彻彻底底的死在我的手上。
一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过了春日暖阳,过了惠风和畅,过了小荷露角,过了映日荷花,又是七夕。
李家今年的七夕格外热闹,三公子要娶亲了,娶的还是位叫七夕的姑娘。我坐在大铜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红得那般悲戚。我挥退了婆子和丫鬟,颤抖着把软剑别在了腰上。怀里揣着那块儿代表着侩子手的玉牌,明明是暖玉,却令我浑身发寒。外面鼓声,唢呐声,响得热闹,我想李景也一定很高兴毕竟决定定亲的那一天,他乐得像个孩子,抱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而我本是应该最欢喜的一个,却成为最绝望的一个。盖上了盖头,眼前的红刺得我眼睛发晕,脚下也稍微有些踉跄。是了,今天即使我杀不了李景也无所谓了,终究要死的,腹中的毒已经到了期限,那里还存在什么你死我活。
抽出软剑的一刹那我有些后悔,正是拜到夫妻对拜的时候,而我却在拜下的一瞬间刺向了他,我看见了他抬起头由欣喜瞬间变成不可相信的复杂的表情。而我却想,我拜了一半,那是我与他算是半个夫妻?想到这儿,心中还是很欣喜的。
隐在他身边的暗卫,一个箭步冲了上来,挑开了我的剑,接着一个两个,暗卫和侍卫都冲了上来,独独留着他握着红绸子大花站在原地,还是那一副不可置信的神情。我本是刺客,虽说无名,但杀人放火这等肮脏之事又岂能少做,刺穿别人心口和抹脖子这码事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动动手指。可终有难住我的时候,譬如现在,哦,不,是当时。
现在的我,孤独地躺在地上,还是眨了眨眼睛,没有眼泪,只得任凭血汩汩的从我身上的洞里涌出来,铺在我身后的地上,晕湿了我美丽的嫁衣。我瞪圆了眼睛,看着众人头顶上的天空,一如一年前的七夕纯净的令人欣慰,星星点点,一弯残月。
雾灵山刺客七夕,无姓,七夕之夜出,是以得名,夺人性命,肮脏之事屡犯不止,罄竹难书。
罪恶如我,或许得此下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手中的玉牌上也沾满了血迹,点点猩红衬着青色暖玉,真是,真是狼狈至极。丢了玉牌,像是丢了我最厌恶的东西一样,把它扔到一边,轻轻地呼了口气。艰难地举起胳膊,从怀中掏出一方绢帕,紧紧地攥在手里,手上的血就这样肆意的污了它的洁净。最终,手还是没了力气,只得松开绢帕,帕中一角,“夕景”,夕景终是要分开的。
我感到气息越发微弱。临死了,我想还是笑着离开,嘴角微微上翘,阖上眼睛的一瞬,却看见他扒开众人冲了过来,抱起我,喃喃着:“七夕,七夕,我的七夕。”
我一瞬间似乎又有了力气,抬起手摸了摸他的脸,抚平了眉间的皱痕,想告诉他,男子气概一些,唧唧歪歪想什么样子。可喉咙紧得很,干得我不发出一点声。又见那张温雅如玉的脸,上面满是焦急的神情,真的想说,其实没什么,真的想说,这不是挺好的,黑夜与白昼总是要错过的,不过是早晚之事。突然很想唱歌:何缘情未了,忆难忘。忆难忘,今汝虽离别。
黑暗渐渐拢住了我的眼睛,我试图去张了张嘴,但终究什么都没有说。
人生若只初相见,那年七夕,你的七夕,我的李景。没有如果,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