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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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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有一个很响亮的绰号“错别字大王”。
这是我的第一个绰号,还是我们班主任给取的,而且意思简单明了,让人一看就懂。故其名,思其意,就是特会写错别字的意思。
有一些的经典案例我自己也不记得了,总之每一次我的作业本一发下来,上面被红笔划出的错别字总是一大堆,这一点让我倍感羞辱。
但我错别字的产量依旧是那么的庞大!
那时的老师总会用一种语重心长的口吻和我说“青青啊,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错别字比男生还多啊!”
而我也由于理亏一直不敢反驳,就只是很乖巧的低着头挨批评,时间一久老师也就渐渐习惯在我的作业本上打叉叉了,有时候不打几个可能心里还空落落的呢!
在我映像中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情也是在我小学的时候开是发生的,那时的我已经别上了红领巾,成为了一名少先队队员。
那时我妈妈和我已经开始在乡下定居,我们在那里开了一家小店,生意据说还不错。那时的我也总可以在店里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比如说偷吃零食之类的。
那时的我是很乐于做这种事情的,因为感觉很刺激也很好玩,但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父母的离异也是由于这家店而开始的。
我还记得在小店的不远处就是两间厂子,至于具体是干嘛的我也不知道,就只知道,那时的生意是很好的,那些外地来打工的人经常会来我家里买些东西。
那时的家离学校特别的远,刚好学校里开了宿舍说是可以让人住,我就莫名奇妙的成了住校生。
每个星期回家的时候,我总是可以发现有一个男人和妈妈走的特别的近,他对我很好,很会照顾我和我玩,所以我还是挺喜欢他的。
但是渐渐我的喜欢变成了担忧,我感觉这个男人会让我的生活变得很混乱。
可我始终只是一个孩子,我知道的事情并不多,我只能站姿观众席上看着他们演戏。
之后的生活可想而知,我的父母开始为了那个男人争吵,说着那些很难听的话。
或许我该庆幸那时的我是在学校里面生活的,因为那样的生活是很清静的,我不喜欢听见父母的争吵,那会让我的心情变得很烦躁,变得很郁闷,很痛苦。
在我在那所学校的最后一次春游的时候,妈妈第一次没有出现,以前的她总是会和我们一起春游,别的同学总会很羡慕的说“青青,你妈妈对你可真好!”
而那一次她没有再来,只是给我送了一些的零食过来。
而爸爸似乎是约好了似的,也给我送了零食,那次的春游我有两份食物,是孩子们中间最“富有”的一个,但是那天的游玩却让我提不起精神来,我总是觉的很烦躁,天空似乎也是暗暗的,和我的心情一样成了灰灰的颜色。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很单纯的讨厌这种生活,我开始有点讨厌那个男人了,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话,或许爸爸和妈妈还可以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我不用看到灰灰的天空,心也不用那么的难受。
可是妈妈好像真的很喜欢那个男人呢!
每次见到妈妈和他在一起,妈妈总是很高兴,看着妈妈那样我是不是也因该高兴呢?
在我的眼中,妈妈只要是开心的,那我就会很幸福吧!
虽然那时候的爸爸对我真的很好,但是他依旧和我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就好像电视里说的那样,我们的血是无法融合在一起的,但是我和妈妈的血液是可以的,这就是血浓于水吧。所以无论爸爸对我有多好,只要妈妈开心我就一定要和妈妈离开。
这是我小学三年级时的想法,很天真也很简单,因为那时的我一直认为妈妈是我生命的全部,因为她给了我太多的爱,这种爱让我觉得十分的幸福,我很享受这种爱,它带给我的永远不只有是温暖。
我在这个学校的校园生活,就在1996年的夏天结束了。
就在爷爷死了不久之后,我离开了这个我生活了快十年的城市,来到了另一个我并不熟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