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3、第三十一回 身世之迷 ...

  •   炎走上岸来,接过衣服开始穿戴,还用似乎有点儿委屈的眼光看着我。我轻咳了一下,说道:“小炎,你是不是该把详细的情况和大哥我说说啦?”炎将衣服穿好,就坐在我的对面,一阵夜风吹来,将他的红发向后吹拂,更显的他面如冠玉。
      “炎,我究竟是什么?”我终于忍不住问道,“昨天,你也看到了,我和你一样,都长出长指甲了,而且以前我从来都感觉不到你的气息,但是,从昨天开始我就能感觉到以前从没有感觉到的一些气息,和人类武者的气息都不相同。”
      炎的目光有些复杂的看着我,开口了,现在他长成少年的模样,声音也从有点奶声奶气变的非常悦耳。“大哥,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将往事全部忘掉?”说到这里,他子夜般的眼眸中似乎带了一点悲伤,“你有着我们水族非常高贵的血统。”听他这话,我觉得有个答案呼之欲出,“你的父亲就是伟大的水族妖神-龙王!”
      轰!!我感觉被一道雷劈中了,炎接着说:“你的母亲是个人类。”,轰轰!!又是一道雷,我彻底呆住了,头脑中只有一句话——原来我是人妖!!
      见我半天没有讲话,炎接着说:“你的哥哥,也就是大殿下,不,现在他已经是龙王了,正在四处找寻你。”炎看我还有点呆愣愣的,就想了一下,还是慎重的说道:“他应该是想除了你!”我一个激灵清醒过来,问道:“我的父母呢?”炎很是愤怒的开始交待来龙去脉。
      原来,我和现在的龙王非一母所生,他是我的父王和龙族公主之子,血统高贵,天生是条白龙。龙按色泽分为不同层级,除了传说中的青龙为神兽,父王便是最高贵的金龙,其次是白龙和黑龙,这是血统最高贵的三个龙种。其余杂色龙种血统都很普通,像炎这样的蛟龙,更非纯龙所生。不过所有的龙和大妖都有天赋神通,所以也并非血统高的就更厉害,当然相对来说血统高的天赋神通就会更厉害。
      我的父王在十几年前爱上了一个人类的女子,后来我的母亲生下我时,本来我是血统很不纯正的半妖,但是当时天有异象,我出生时一道青光直冲云霄,再加上父母感情很好,所以父王仍旧十分喜爱我。在我三、四岁时,龙族突遇大敌,父王受了重伤,我那便宜哥哥率领大军退敌后就趁机夺了王权,并将受伤的父王封印了起来。因为他本是白龙,并非最高级的金龙,再加上龙族寿命十分长久,普通的龙都能活个几万年,更别提一些成就仙道的神龙,本来他不知何时才有望成为龙王,因此,他趁这个大好的机会就自立为王了。
      龙的出生率很低,父王只有他和我两个儿子,本来我只是个半妖,出生时都不是龙形,根本不足挂齿,但是我出生时的异象还是让他有些担忧,因此,他自立后就想除去我。我的母亲是个十分聪慧的女子,在他行动之前就将我送出了东海,隐入了人间,而母亲也被我那哥哥害死。后来,我被人收养什么的事情我也从毛小虎那里略有些了解。
      因为我的体质特殊,一半为人一半为妖,所以母亲将一个法宝,也就是我手腕上的那个护腕,让我滴血认主,封住了我的妖气,因此我才能一直在人间平安生活了十多年,直至我穿越过来的那年中秋,天空的紫月引起了我血统中的妖力,暂破封印,妖气外溢再加上当时我在海中,终于引起了我哥哥的注意,查找到我的住处。好在等我哥哥来时,我已和刘星海离开多日,炎也就是在那时来寻我被我哥哥击伤。再后来,第二年中秋,紫月再次引起我的妖气外溢,并引发天地异象,但是当时我在云霞岛,此岛一直在移动中,我哥哥也就没有找到我。这次,不知为啥,我的妖气又再次外溢,并引发了身体的变异,好在后来又被护腕封住,所以炎带我奔跑了这么远。
      炎的父亲是我父王手下第一战将黑蛟王,因此炎自小就被我父王放在我的身边做为我的亲随。龙族出生即为龙形,需过得百多年才能化为人形,而我出生即为人形,且不能化形为龙,也算是龙族中的柴废了。也因此,我一直是以人身按人类的方式修行,这次变异后所感觉到的气息正是妖气,这世上到处都有潜伏的妖怪,那夜我感觉到的都是一些低级妖怪,那些妖怪感受到我的气息自然不敢靠近。这次,我变异后倒是有了新的功能,可以查觉到妖气了。
      听着这有些烂俗的情节,我很是无力。看样子,我的出身不良,以至于我随时都有杀身之祸,且追杀我之人是个大BOSS。按炎的说法,我还应该救出我那父王,并为母复仇。问题是我现在又不能化形,假设我化形后力量能增强也是好事啊,可是那样又会被我那哥哥找到。本来好歹也算是个龙族小殿下,偏又流落到人间,又是在青楼长大,又是被王爷买走,说不定我这身体以前还惨遭过王爷之毒手,后来也不知是被害还是外逃,总之我这身体的原主人是十分之悲催的。
      尼玛的,本来还想过过安逸的生活,还想等以后有本事不受人欺负且有钱了买个宅子过过混吃等死的小日子,现在看来得要过东奔西走的日子了。想到此,我更觉无力,瞅了瞅满眼期待看着我的炎,我吐了口浊气,想了想,说道:“我现在实力不够,首先应该是加紧修炼,且不能用妖身修炼,这样只会死的更快,我先把真龙心法修上去,等以后强大了再复仇好了。”“嗯!大哥,我现在功力已经恢复七、八成了,最少相当于人类的七、八级武者,我会好好守护在你的身边的,大哥你就安心修炼好了。”炎点点头满怀希望的说道。
      我有点郁闷的点头,开始打坐恢复元气,什么复仇的,对于我来说根本没有啥感觉,这日子,走一步算一步好了。
      歇息了几个时辰以后,炎和我过河继续向南走,过河时我游了一会儿泳,我说我这身体怎么很爱游泳呢,原来我是水族,一想到我半妖的身份,我就是一阵无力感。
      又奔跑了大半夜,我们到了一个山谷,寻了一个干净的洞穴好好睡了一觉。我一觉醒来,天又微微发暗了。洞外,炎早就架起了一个火堆,正在烤着一只野兔,不一会儿,那烤肉的香味儿就飘进了洞里,引得我走出洞外,一眼就看到了火光下的炎。现在炎已经是十四、五岁的少年人模样了,他身量颇长,约一米七几,身材比较健硕,有点和刘星海这类型的帅哥相似,阳刚之气较浓,真没想到这样的他小时候能长那么萌,哈哈。
      我走过去坐在火堆边,炎看到我咧嘴一笑,说道:“大哥,醒了啊,一会儿我们饱餐一顿,这两天可累坏了。”看着这个绝色少年在火光下忙碌着,我一时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有几个月没有见到刘帅哥和玖狐狸了,也不知他们近况如何?尤其是刘星海,先我一步出岛历练,现如今不知在哪儿,要是有手机该多方便啊。
      此时,冬季天气渐寒,不过我和炎都不是普通的人类,也没感觉有多冷。我们坐在火堆边,饱餐了一顿,炎又在一旁吃了一只生兔子。炎说他也不是不能吃熟食,就是觉得不好吃,味道很怪,听的我眼角直抽抽。
      饭毕,我们两个坐在火堆旁开始清理从那道姑身上得到的赃物。那剑在道姑手上时通体发出红光,且那红光十分灼热,可见此剑必非凡品。普通修士不入先天之境是不可能具有腾飞的本领的,有的小门小派无上好的修炼道法,就算进入先天之境也只能踏风而行。而那道姑才五级,竟然就能踏剑腾飞,可见此剑最少是法器级别。
      天下修行人的宝物分级为法器、法宝、灵宝。那些不入流的只能称为道器、武器。而有一定法力的才能称为法器,一般各大门派会将材质上佳的武器或道器注入法力,即为法器。我那护腕已是法宝级别,所谓法宝一般需高级材料炼制而成,且具有高级的法力神通。而宝物中最高级的灵宝则是法宝通灵后才能行成,带有了灵识,具有自主的功能。还有一种传说中的非人为炼制而成的宝物,而是天地形成之初天地之力自动生成的宝物,那就是先天灵宝,那种宝物据说已经可以化为人形。
      那把剑在我手上就是平平无奇,看不出什么特异之处,因此,我把它丢给了炎,在我想来,反正好像他们都是火属性的嘛。先前,我一直拿着那剑飞逃,现在,剑一入炎之手,果然通体开始发红,我在一旁说道:“小炎,你何不输口真气进去试试?”于是,炎站在火堆旁,拿着剑输入了体内真气,那剑顿时通体红光大放,灼热之感一下扩大到方圆四、五米,我急忙退了开来。这时,火堆中的火焰突然受到吸引,一下缠绕到剑上,火焰一圈一圈在剑上旋转,炎轻喝一声,剑向前一挥,只见一道火焰如同剑光一般向前方激射而出,威力四射。
      炎本身就能吐火,自然不会受到那火光和灼热之感的影响,只见他站在那里,手中一把火焰通天的利剑,艳红的长发呼呼飘着,顿时有一种威猛无比的感觉。“好剑!!”炎高兴的又挥舞了几下火剑,“这剑非常适合我的天赋神通,让我的杀伤力大大的提高了。”说完他巴巴的看着我,我差点又忍不住去揉他的头,可惜他现在已经不是小萌孩了。我微微一笑,说道:“这就是你的。”炎一听我这话顿时高兴的把剑摸来摸去,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这东大陆上七、八级武者可没有多少人,有炎在我的身边我就会安全很多,再有了这把剑,效果更佳。
      “不过这道姑好像是什么峭山派的长老,这剑说不定还有些来头,关键时刻才能拿出来用,平时还是要小心一些。”炎一边说着一边从包里拿出一个漆黑的盒子,“大哥,还不知道这盒子里有什么?”我接过盒子,开了半天没有打开,把盒子往地上一放,对炎说:“小炎,用这剑试试。”
      炎拿着剑用力一劈,竟然没有打开,我在一旁说:“输入真气再试。”炎可是先天武者级别的龙族,这一剑下去要有多大的力量啊,这盒子看来也有点儿名堂。“万一弄坏了怎么办啊?”炎问,“坏了拉倒!”我哈哈笑道,炎无奈的看我一眼。
      “嘿!”他大喝一声,一道火焰般的巨大力量向那盒子袭去,轰!一声,盒子开了,一道蓝色的光闪出,弹在炎的剑上,顿时和炎的火剑相持起来。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