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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呆萌青年安 ...

  •   《梦里人》 (上)—我的风护卫

      (小浩:自认为这是篇很轻松外加无厘头的文-0=)

      [即使没有多啦A梦的时光机,我也要用尽办法找到你.]

      右手的中指被长相怪异的女医生刺破后并没能得出准确的化验结果。来不及擦掉血迹,我的左手又被她折磨了一次。
      片刻过后,接过化验单,爸爸犯了职业病,用平稳的语气缓缓读道:“白细胞7.0,红细胞4.17,血小板172,血小板压积0.09%。”
      所谓夫唱妇随,妈妈做了最终总结:“细菌性痢疾,属传染病,需住院治疗。”
      我差不多两腿一蹬,两眼一翻,直接上了天堂。
      但在上天堂之前,我有必要说明一下,我爸是AN学院的教授,他老婆是新闻播报员,完毕。
      “你们、你们真是我亲生父母么,是不是当时抱错了孩子”
      “不会不会,你长得和我一样帅,绝对没错!”爸爸说。
      他们居然在目前连喝白粥都要斟酌斟酌的帅儿子面前分别吃葡萄和李子,理由是忘记我什么都不能吃放久了会坏掉所以好心好意代替我消灭它们。(……)
      “对啦,儿子,还吃西瓜不”老爸问我。
      “对,弄一块给他吃,要冰镇的。”老妈又随了。
      “啊呀呀,我要当孤儿去!”
      都是那天半夜爬起来偷吃冰镇西瓜,才会有我今天拼命想找时光机回到健康的那天。
      “滴的好慢……”我嘀咕着,锁眉望向空中的吊瓶。
      “要不喝了它,喝就快了。”我亲爱的爸爸说。
      “喝不,儿子,妈帮你取下来”仁慈的妈妈也说。
      “护士,叫精神科的医师来,要快!”我喊得非常及时。
      这些都没什么,到是邻床的胖病友给了我致命的点评——长得不错,就是戴帽子显得脸小胳膊粗。
      我瞅了一眼他正端着的碗面,有种想往里下毒的冲动。
      到了晚上,在我快结束和吊瓶们的战斗时,出了一点小小的却是影响我一生的意外——实习护士给我拔针头时没处理得当,也是我被腹疼纠结得忽略了打成筛子的手背,买夜宵的爸妈刚走到我面前就把东西扔到一边,慌忙按呼叫器大喊:“护士快来,我儿子的手都血流成河了。”
      我想了想,他儿子是谁,于是低下头看了一眼左手,彻底昏死过去。

      由于之前不停往厕所跑,彻夜未眠的我足足瘦了一圈,牛仔裤的裤腰居然能塞进一个拳头。
      感觉是快醒了,大量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的气味从体内反涌到口腔,我很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吐一下。忽然记起爸妈笑眯眯的问我要不要来一块西瓜的画面,于是我硬生生把苦水咽了回去。
      在睁开眼的前一秒,我决定拿脂肪堆来羞辱那个胖子,或者可以文雅一点,告诉他你就像块硕大的海绵,挤出来的是油不是水。
      怀着打击报复的心理我睁开了眼……
      又以光速命令眼睛重新睁开一次……
      我的白枕头怎么就变成了根枯木头
      放眼望去,四周郁郁葱葱瞧不见一个人影。
      虽说老妈认识一些有名气的导演,但我对表演没兴趣,更不会在患病时出演新版聊斋志异。等一等,腹疼的感觉消失了,不过手上仍残留着之前的点点血迹。
      我只知道我叫安胜浩,我不知道我身在何处。

      树林里很容易转向的,他X的,问题是我究竟在哪一国的树林里,貌似环保得有一套,和未遭到人工破坏的世外桃园有得拼。
      只好静静地坐在原处冥思苦想,是个梦吧,我再睡一觉。
      其实,我严重受到了惊吓。
      头皮都跟着发麻——想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不会真坐上了时光机,回到连我爸妈都未出生的年代了或者跟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有那么一点点不着边际的关系,无论怎么努力我也睡不着,就站起来研究该往哪个方向走。
      然后,我屏住了呼吸,睁圆双眼看到了一个山野村夫背着柴木渐行渐近,刚想张口言语一声,他发现我挡在前面时,居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是鬼啊!!”立即丢下柴木便跑。
      回声缭绕于耳际,我真想冲过去跟他拼了!有这么说话的吗,把他和胖子打包一起丢地沟里。
      刚才那人——身着北宋时期的服饰,看见我像看见了鬼
      轰、轰、轰——我脑子里驶过了长途列车。
      可以这样分析——我穿着他到老也不可能有机会看到的衣服,金发(染的),蓝色眼珠(彩色隐形),阿迪鞋,刘海吹得溜直。
      我忽然想再去吃冰镇西瓜,就是不要以一个现代人的身份回到古代。
      那个人不是幻像,刚刚我差点就耳鸣。
      为什么选中了我医院里藏了爱因斯坦的魂灵
      晚了一步,我应该学电视里的坏人想法弄晕村夫,换上他的行头,不然怎么入乡随俗。
      裤兜里还揣着原来的手机,我战战兢兢的拿出来看,心里唯一的想法是拨打110。
      换来的结果是无网络,剩下三格电,屏幕上显示着原来的时间:2008年7月14日14:35。应该是我刚昏倒的时间。
      我没啥大出息,就想趁天黑前找户人家吃个饭。由于之前一直喝白粥白粥还是白粥,我这小身板可以说随风即倒。我更担心遇到野狼黑熊等猛兽,搞不好再和海盗船长一样遇到脸上涂油彩的食人族——老天像明白我的心思似的,也不知踩了什么,等我反映过来已大头朝下倒掉在树枝上。很愤怒,越是挣扎套在脚上的绳子勒得越紧。完了完了,就这样等着被吃么,我我有传染病!哪个不想活的就过来试试!充其量我就是个大号的鸡架,没几口肉,您别咯到牙。
      很没出息的呼救了半天。
      喊得筋疲力尽,想起了一些身边的人。
      不能拉扯同事老吴的卷胡子了。
      不能同公园里的戏迷飚高音了。
      不能看爸妈腻歪死人的眉来眼去了。
      对了,我是孤儿!呜……
      也不用再躲单位里那个喜欢我的男孩,想想自己也挺没种的,吃饭时躲他,下班故意跑后院望风推辞换工作装的时间只为躲他。虽然被我拒绝但是仍满怀信心的对我说——除了我自己,这世上谁也伤不到我,我喜欢你安胜浩,就算为自己谱一路的荆棘,也是喜欢你。
      但是我喜欢安静。他太活跃,我们无法站在同一个起点。
      Stop!回忆被一位突然出现打扮像猎户的男人给打断。
      他看到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吊在半空,急急忙忙放我脱身。
      在落日余晖中,我发现他长了一双很可爱的大眼睛。他见到我的反映很一般,没像之前那个村夫丢盔弃甲的逃了,还说我是鬼。
      做人就要像他这样有素质的。
      “为什么你见到我都不觉得惊讶”我拍掉身上的浮灰,迎上他的大眼睛。
      “哦……珍禽异兽我见多了,所以不足为奇。”
      我翻了一个白眼,果断的收回之前的想法。
      “小兄弟,看你是外乡人,荒郊野岭的也没地方去吧,这圈套是我设的,作为赔罪,不如到寒舍住一晚,你意下如何”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说真的我的脚脖子已经肿了一圈,想自寻出路也难。
      他带我抄了近路,一边拨开支出来的树枝一边嘱咐我要小心。
      因为我穿的是纽约扬基队(就是五只以前总穿的N+Y)的棒球服,是半袖,难免要刮到裸在外的手臂,忽然真切地体验了一次“一路的荆棘”,原来是很疼的。
      他全名是文熙俊,祖籍章丘明水(今属山东),2岁时随家父来到京城,也就是我脚踩的这片土地。从他口中得知,现年是宋代1118年,重和称帝,现世暂且太平。几百年后这里也是我现在的居住地。
      我说自己是未来人,他想了半天想到家门前也理不清头绪。
      辰熙园——当我看到眼前的庭院时,立即就喜欢上了它。想不到千百回只有在书中才能遇见的人间天堂竟鲜活的存在着。院子的四周是清一色的小花,隐在草丛中,井然有序。单是立在木屋两旁的果树就让我欣喜若狂(谗的),以及院子里种的萝卜和番茄(饿的),淘气的小狗追着母鸡到处跑。(……)
      我兴奋地跑进院子里,去摇那口古井,居然那么重,初次尝试呢,什么都是新奇的。
      刚把房门打开,从里面奔出一高个子直扑进熙俊的怀里。
      “等了你好久。”高个子说。
      我看傻了,唯一的感觉就是左手彷徨右手抽筋,这不明摆着跟我是同好吗,都BO上脸颊了。呃……真羞涩。
      “让你见笑了,七炫,这位是我们的客人,你可以叫他胜浩。”
      “呀……俊俊你怎么带回来一个小洋人”
      小洋人我还酸奶呢我。
      “你看他和我们的肤色都一样,身材也没那么高大,怎可能是洋人”
      管不了那么多了。就当是爱丽丝梦游仙境吧。满桌的饭菜他们俩肯定吃不完,我就发善心帮帮忙好啦。事实表明,做梦也是脱不了俗的。(=。=表问我为啥浩知道自己在做梦,因为我做梦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在做梦…… 众:T飞~~~~~~~)
      七炫长得挺漂亮,就是下巴比我长,呵呵,心理平衡了一点。不过性格很温顺,一看就是个贤惠的持家男,得知我不小心成了“猎物”后,他连连向我道歉,给我夹了肥美的鸡腿,笑盈盈地说:“快吃□□。”
      一旁的熙俊领先一步喷了一口酒,我是太饿了,差点连骨头都吞下去。
      “未来是你的家乡么,我从来都没听过那地方。”七炫问道。
      “对,那里有很多你没见过的东西。”
      我掏出手机和钱包给他们看,七炫还以为手机是新款的脂粉盒,把电池都给我拆掉了……
      我有些不懂,如果是在我睡着后匪夷所思的回到宋代,那滴流瓶和裹着的被单怎么没一起过来(要啥自行车啊)可。哦,我拍了下脑门,能是作者为了维护我的光辉形象。(众:…_…)
      用手机拍下他们的合影,还乱般配的,让我好羡慕。
      七炫在手机里看到他们俩无法言明何种状况的脸,嚷嚷着要把熙俊解救出来。结果他又把电池熟练地拆下。我有些犯晕。
      “胜浩啊,看你身子骨那么单薄,晚上多盖些被子,虽然此时是夏季,但山谷里比较冷的。”七炫抱来厚厚几层棉被都把他的脸遮住了。这样下去,不等被蚊虫亲死,我也能先被它捂死。
      熙俊冲我无奈的耸了耸肩,好像在说[我老婆的思想总那么出奇。]
      “谢谢你,七炫,我自己来吧。”
      结果我躺在了那几层棉被的上面,怎么感觉鼻尖快碰到房顶了。
      他们俩可能是爬上了屋顶,隐隐听到七炫让熙俊为他摘星星,越来越投入了呢,七炫的声音逐渐变大,只听得他说:“我的宝贝……”
      他老公紧接着说:“我的心肝……”
      在临睡之前,我对着房顶说:“我的上帝。”
      ……

      这一晚我睡得很香。眼皮将明亮的光源与我的世界隔开,真的有些怕,怕睁开眼又回到医院续接之前的腹痛。
      听到了几声云雀的鸣叫,但是无法辨别身置何处。
      “亲爱的……”是七炫的声音,也就是说我还在宋代。
      “胜浩啊,起来吃饭了。”熙俊对着我的耳朵喊。
      我迅速弹了起来,决定吃饱后向他们说说我的故事。当我走到饭桌前稳稳坐下去,却发现桌脚下的东西很眼熟。
      “我KAO!”我的信誉卡竟被七炫用来掂桌腿儿了。
      “KAO为何意”他们二人异口同声地问。
      “少数民族的用语,表示惊叹。”我咬了咬牙。
      一碗饭下肚后,我便去扯熙俊的衣摆。
      “锅在厨房,要吃自己去添哦。”
      “不是,熙俊七炫,我有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要同你们讲。”
      “请说。”七炫终于放弃了继续折磨我那可怜的手机。
      于是,我表情凝重地把我生病住院因晕血而回到他们的时代的离奇经历一字不漏的叙述给他们听。
      听罢,七炫不禁为我鼓掌,他说:“胜浩,你比天桥的说书人都厉害,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呀。”
      我的血小板好像又开始减少,怎么我就成了说书的!
      “我相信你,不然怎么解释你的衣着打扮和随身带来的物品。”
      可见,熙俊是冷静的,态度是正确的。
      “真的么,我也很矛盾,不知自己该怎样生活下去。”
      “胜浩啊,既然这样你就和我们一起努力生活吧,只要你能吃苦,没什么解决不了的。”
      “对,我同意,熙俊说的算。”
      “太感谢你们了!”我猛地握住了熙俊的手。
      七炫忽然用离奇的眼神瞄向我,问:“对了,胜浩,你是喜欢红颜还是须眉”
      怕他改变主意将我扫地出门,我挺直了腰板,答:“我自恋。”
      “……”四周终于瞬间安静了下来。
      俊说:“要想吃饭就要先学会做饭。”
      炫说:“要想做饭就要先学会劈柴。”
      在他们这对粘呼呼的情侣的鼓励之下,我换上了熙俊的一件粗布衣,又戴了灰色的帽子,把金发小心掩盖起来。
      操起家伙,很爷们的劈我的柴。
      忘了说一件小事儿,他们住的地方是山谷里,从这儿到京城需要大概两天的路程。七炫答应我,等我劈柴不再把斧头甩到他脚边时,就带我进城里逛集市看皮影戏。熙俊是名出色的猎手,我们不会没肉吃,遇到手气最好的时候,他能打到稀有的白狐,而它的皮毛能卖上大价钱,这样我们就能在京城多玩几天了。虽然我已年芳25周岁,但玩心不减。(-0-!!!)
      (小浩:为了不歪曲历史,我决定在这块写字版里自己创造历史。众:把你美的……)
      手机处于关机状态。非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再开机。因为实在没地方能充上电。
      说不想回去其实是假的。
      在这个年代,没有电脑没有PSP没有怪力乱神的父母二人组。
      猛然意识到我是来这里学会成长的。挥起重重的斧头,用力劈下去,重复相同的动作,把我的肱二头肌都练鼓了,想问问七炫还有什么锻炼大腿的活儿,一块练成斯瓦星格算了。
      我在山谷里过了大约七天的隐士生活。
      家门前的树已被我用斧头砍了七下,可惜我不能用小一些的菜刀做记号,不然七炫会□□我,他昨天恐吓我时说的,我知道,那只是核威胁。
      到了第八天时,我背了一小包干粮,同他们一起赶路赴京。
      他们没有告诉我乔装的理由,难道是为了掩人耳目我也不便多问。
      我在想,如何能把兜里的几枚硬币花出去。是2006版的容易忽悠出去还是2008版的招人稀罕偷偷摸向包里的大饼,我有一点点饿了。
      然而有人端庄地对我和熙俊微笑道:“我走累了,你们累不累”
      “累。”我十分肯定地回答。
      于是我们在前方寻到幽静的湖泊——永安湖。
      未遭到人类破坏的自然景观绝对能让你忘记来时的路。
      仿佛置身于一张巨大的水墨画布里,七炫拉着熙俊冲了下去,看样子是打算鸳鸯戏水。我就不和他们凑热闹了,先吃我的大饼去。我是比不过七炫的厨艺。虽然这次的饼是我烙的,但形状是千奇百怪,用熙俊的话说——未来人是与众不同的,所以烙的饼更加与众不同。
      我多么羡慕他们。熙俊和七炫是彼此的主宰。我本是同志这不容质疑。一直以为我们这类人之间没有细水长流这一说,当我看到他们,视野里渐渐被惺惺相惜这样的片段所占据。数不清的关怀连接在一起,也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洗好了,换你喽!”七炫不知何时已坐了过来,正翻包里的干粮,大概是看哪个形状更有食欲吧。
      “胜浩你怎么不和我们一起洗”熙俊也换好了衣服。
      “我……”
      “因为他自恋呵。”
      七炫替我说了话,不如不说。

      其实让我脱光衣服在野外洗澡这不算什么。又不是在人潮涌动的九寨沟裸奔给人免费观赏。只是这水清澈透明,我很轻易地看到了两腿间的××。还好他们俩离我不太近,否则我没定力洗下去。
      我想,我的举动并不过分,只是想游到另一边,离他们二人再远一些。
      好像发生了余震什么声音哒哒哒哒越来越近。
      我转过头,想喊他们问问情况,那两个人不知藏到哪甜蜜去了。
      待我再转回来时,我觉得这一刻才是真正的梦寐。
      在距离我大约五米远的岸边,一位骑着黝黑的骏马身着黑衣的蒙面男子正用那凌厉的目光直射于我。
      我傻了,好像成了搁浅在亚马逊裸露的河床上的一艘船,想动也无济于事。
      我和他像凑巧踩在同一片雷区的甲与乙,只是望着对方,眼皮都不动一下,连声音也发不出,好像谁一旦开了口,便会立即引爆随时候命的炸弹。
      然而,他的马可没那么配合,大大方方的对着我饮起水来。
      忽然就觉得这不是在做梦!两腿尖凉丝丝的感触是真实的。
      我的身体就这么没创意的被一个陌生男子看光了。关键在于我只看清他半张脸,天理何在搞这么神秘让我真想扯下他的面罩看个明白。

      “胜浩,你怎么还没洗完”熙俊的喊声救了我一命,那个男人闻声便勒紧缰绳消失在树丛之中。
      “那个人是谁”我匆忙穿好衣服,不知在问熙俊还是问我自己。
      “哪有什么人,胜浩,这不是温泉,你怎么热糊涂了”
      是啊,我是难得糊涂。
      我仅仅是没法看到他真实的模样,只能想想他迅速消失的背影,以及那一头如夜的黑发。
      继续前行,跟上他们的脚步,不可以就此失去生活的节奏。

      用我几近贫乏的幻想去猜。
      他是……
      会是……
      杀手
      密探
      侠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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