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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入蓝琳下 这具身 ...

  •   这具身体的主人是一位王爷,姓林,唤作凛之。这个国家名为蓝琳,今上唤轩辕琰,这片大陆有五个大国,蓝琳即为其一,当然还有二十几个小国家,但对于这些大国并不能构成什么威胁,而这些大国也不去动这些小国,这里面倒没有什么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意思,毕竟生活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大国不去攻打小国是因为现如今各大国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平衡,而若是哪一国先动,则会打破这种平衡,而这个出头鸟自然会遭到另外四国的联合打击,那些个小国也会伺机而动,当时候墙倒众人推,你想不亡国都难。故而各国都很有默契地守着这种平衡。但各国并没有放弃逐鹿天下的野心,而是暗自积蓄力量。现在各国的君主都正值盛年,又都是踏着骨肉兄弟的鲜血上位的,没有哪一个是好相与的,而蓝琳国内由新君把持大权,又有极有能力的左右宰相,镇国大将军和一异姓王辅佐之,国力日渐增强,形势可谓一片大好。
      说到这异姓王吧,蓝琳国内共有两位异姓王,一个就是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了,另一个名叫王子瞻。这辅政的异姓王自然是林凛之。。。才怪,是王子瞻。而林凛之之所以被封为异姓王完全是因为其父为新君夺权出了不少力,而且最后还以身救主,英年早逝了,只留下一名十二岁的幼子。为了政权稳固,为了不让功臣寒心,新君就让其独子林凛之承了其父的爵位。当时林凛之还是一个未经历过风雨,一直生活在父亲荫蔽下的少年,适逢父亲突然亡故,正是迷茫不知所措之时,而这位新君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对着十二岁的稚嫩少年端是上心的紧,经常微服前来探望,又以软语劝慰之。而林父只有林凛之这一个孩子,唯一的爱妻又在林凛之幼时就病殁了。对其宠爱有加,故林凛之虽然长于大户人家难免会接触到一些权谋阴私之事,但是在林父的严密保护下,林凛之相较于其他同岁的大户之子已经算是十分单纯的了。这样的林凛之哪里是经过血腥争夺上位的君主的对手,不过月余时间就将林凛之陷入早已设好的温柔陷阱。再一次酒醉后两人在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接着新君趁热打铁地与林凛之好好地温存了几日,就将凛之的一颗心彻底的栓牢了。而自此以后林凛之对自己的穿着打扮就愈加上了心,甚至差人去买了胭脂水粉,学起那青楼楚馆的小倌那样画眉擦粉。这林凛之得容貌本就极其精致,颇有点雌雄莫辨的感觉。这一番打扮后就更是阴柔妩媚不输女子了。
      轩辕琰见他无甚别的心思,更是放下心来,只当是养了个玩物,闲着时到这儿来歇歇,玩玩温情大戏,温香软玉在怀,逗弄逗弄倒也挺解乏的。可是再美的人儿也有看厌的时候,更何况皇宫里多了去的美人儿。轩辕琰渐渐又有了新宠,便不常去林凛之那儿了。而林凛之在感情上本就比较纤细,逢遭大变后就更是敏感了。更何况是如此明显的转变。一时间就愁肠百结,郁郁寡欢起来。这日晚上林凛之久候轩辕琰至深夜仍未见到他。便提了两坛酒到湖心亭去借酒浇愁,至天际泛白,才摇摇晃晃地起身准备回屋歇息,不料脚下一个不稳就滚入了湖中,酒醉之人本就浑身乏力,加之林凛之有不谙水性,不一会儿就没了顶,待有仆人路过将他救起,这身子已经易主了。
      要李伟看吧,这小子整个就一个傻帽,你说你好好的男子不当,非得去学姑娘家涂脂抹粉的,而且别人不搭理你了,就跑去借酒浇愁,这也就算了,我理解你接连受到打击,有些抑郁。可是你借酒浇愁也要选个好点儿的地方吧,就湖心亭这地儿,四面环水,多危险啊。这可倒好,浇着浇着倒把自己给浇没了。不过,你要是不死,我也来不了这儿,指不定现在在哪儿折腾呢,这点儿自己还是挺感激他的,可是你给我留的这摊子叫个什么事儿哪,想不说自己这异姓王的身份处境有多尴尬,就这君主隔断日子的临幸就叫人吃不住啊,虽然他现在不常来了,可是他还是会来啊,自己怎么就这么点儿背啊,这厢李伟,哦不,现在应该叫林凛之了,这厢林凛之在这儿折腾着,守在门外的小厮已经进来了:“王爷,您醒了,身子可还好?要不要叫个大夫来诊断下?”林凛之从思绪中出来望向声音的主人,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一身青色布衫,清秀的脸上一片恭敬之色,礼仪也很到位,可是林凛之没有错过他眼中的那抹轻慢与鄙夷,这个小厮是轩辕琰派给林凛之的,在原林凛之得记忆里,这个小厮是个极体贴的人,林凛之很是信任,可是现在的林凛之可是从不名一文到商业巨子的人,在商界政界中打滚多年,可不是那么好唬弄的。看来这个轩辕琰对自己很不放心啊,这府里明面上他就赐了二十多人,那暗地里还不知道有多少暗桩呢。那么自己的处境就不仅是尴尬啊,这简直是在刀锋上行走啊,真不知道这傻子怎么还会以为这是因为轩辕琰体贴关心他,还感动个老半天。既然形势这么严峻,自己行事就不可太异于从前了,不过涂脂抹粉这种爱好还是要省了的。而且自己也要有可以信任的人才行啊,否则做什么都束手束脚的,这么被动地当菜板上的肉可不是自己的风格,要做的事真的很多啊,但是自己可不能急,很多事情往往就坏在忍字上。“王爷?王爷?”青衣小厮见林凛之久不答话,便疑惑地抬头瞟向他,见他在出神就忍不住出声唤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青衣小厮觉得王爷子醒来后就变得不一样了,但又说不上是哪里变了。“啊,墨玉,我昏迷的这几天皇上有没有来过啊?”林凛之低头问道,眼中透出期盼之色。“这个,皇上国事繁忙,已是抽不出空过来,但是赏赐了不少好东西,可见皇上是念着您的。”墨玉恭敬地答道。果然,林凛之你看到了么,这就是你一心一意恋慕的人呵,你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都没来看你,你真是个傻子,现在你去了,也就解脱了,应是幸福的吧。我会代替你好好的活下去的。思及此,林凛之眼中闪过一丝嘲讽与慰藉,不过很快便被林凛之用深深的失落掩盖了,故墨玉只看见林凛之满身落寞地低头沉默。墨玉又口不对心地安慰了一番,便出去传膳了。
      晚膳上来后,墨玉便退了出去,只余林凛之一人在室内。对于这点林凛之很是感激这个身子的原主人,因为原来的林凛之都点儿孤僻,不喜热闹,故平日除了摆膳,洗浴等必要之事并不让仆人进屋,而且这个林凛之除了单纯了些还真没什么坏品质,而且还可以称为一个乖孩子,他老爹在参与党争之时就开始谋算退路,在京城与江南都置有产业,也有一批忠仆死士并未献于轩辕琰,至夺位之事大局已定时,他就估计新君估计会赐爵,而可以作为府邸的地方也就那么几处,而自己也不知会不会出什么意外,为了自己的宝贝儿子和自己能有一条退路,就在几处宅子秘密请了工匠有死士带着潜入,秘密地造好了密室暗道,这些东西产业和调动死士的信物他也早已交予了儿子。这个林老爹还真是厉害呢,几乎可以说是算无遗策了。林凛之也不禁有几分佩服他,自己现在所在的卧室正好就有一间密室。幸好这些原来那个林凛之按照林老爹的嘱咐并未告知轩辕琰。所以说原来的林凛之还是很听话的。用完膳,又净了净身,林凛之就躺在床上谋算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了。首先得把轩辕琰的宠幸挡了,还得挡得不着痕迹。然后再提拔几个信得过的人贴身伺候,不过这个可急不得,要知道以前的林凛之对轩辕琰的话可是绝对服从的,要是自己突然对人事做出大动作的调动,一定会让轩辕琰起疑的,所谓反常即为妖么。还有就是看书的事儿了,无论在哪儿要想立足都得有本事才行,而看书学习是最快捷的一条路。但是以前那个林凛之一颗心全挂在轩辕琰身上每天挖空心思地讨轩辕琰的喜欢,对读书什么的最是不上心,也就会识字,会些粗浅的东西,书画什么的完全上不了台面,但是抚琴弄萧什么的还可以,但是也只能是尚可。要想在这个世界生存,自己就得先了解这个世界的文化,尤其是律法,风俗这些,幸而这小子的老爹是个饱学之士,府中藏书种类齐全且数量巨大。只余看书的时间地点么,就选在卧室吧,嗯,不知道身体不适让仆人一律不准进来打扰这个理由怎样啊,找自己醒来时身边并无人照顾这点来看,应该还是比较可行的吧。
      接下来的十来日,果如林凛之所料,并无人为此事觉得奇怪,也无人找理由进来伺候探看。林凛之就通过暗道从书库中运来了不少律法和地理方面的书,开始潜心研读起来。说起来林凛之觉得原来那个林凛之真是个倒霉催的额,这具身体可是有过目不忘的能力的,还具有一定的武功基础,搁现代就是个天才级的人物啊。若是其父未亡,假以时日,这孩子就算成不了经世之才,也能成为一代俊杰啊。结果遇上轩辕琰,书不读了,以前喜爱的武学也搁在一边,说是怕影响了自己纤细的身段。这都叫什么事儿啊。这十来日里,林凛之那叫个起早贪黑啊,那是不可能滴,他倒不是不想如此,而是他说了他要静养,大晚上的还点灯,这不是明着告诉别人他在说谎么,所以他就只能挑有光的时候读,连膳食都是狼吞虎咽地吞下去的。本来密室是个挺好的地儿,但谁敢保证半夜不会来个人什么的,或是自己看书忘了时间之类的,若是被发现了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所以宁愿晚一点看完,也不能冒这个险。托这个身体过目不忘的能力的福,自己倒还是看了不少,对这个世界的法律体系有了基本的了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初入蓝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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