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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谁家少年郎,犹如春风暖 “他可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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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茫金沙万里行,梦回忽见千行书,非是男儿不思乡,犹背他人泪潺潺。泰和三年,匈奴犯齐,帝怒,遂车骑将军率军十万,北上御敌。
将军永远都忘不了他初见军师的那一天。
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早上,将军巡完城后在李老爹的馄饨铺要了一碗混沌。塞北风沙大,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幸好李老爹这处背风,将军双手捧着碗喝了一口汤,暖呼呼的汤水流到胃里,虽不甚鲜美,却让人感到熨帖起来,四肢百骸都舒展了开来。所以将军隔三差五就来这里喝上一碗馄饨,因为这里有家的味道。
将军想家了,虽然这对一个男人,一个杀伐决断的将军来说似乎有些丢面子,但是将军是真的想家了。
想念家里娇俏的娘子,想念家里可口的饭菜,想念家乡的温暖苍翠。
军师就是这个时候从街角拐出来的。将军一眼就看到了军师,直到军师走到自己面前都没有错开眼睛,一是因为军师很俊俏,二是因为军师穿了一青色的长袍。
将军并不是好色之人,只不过任哪一个男人在冰天雪地、满眼苍凉的塞北呆上三年,而且是和一堆大老爷们呆上三年,都会错不开眼睛的。
而且这个穿着青色长袍的少年让人感到很舒服。就像家乡春天里的暖风,柔柔的拂过你的面颊,让人想抓住这缕风,把脸放上去摩挲一番。
“我等你三天了。”少清脆年的声音打断了将军的胡思乱想。
“嗯?为何?”声音也真他妈好听,将军心里想,比李老爹的混沌还让人熨帖。
“在下楚青辞,不知将军麾下可缺军师。在下不才,为自荐之。”将军看着面前不卑不亢的少年,他不像是塞北人,塞北贫瘠的风沙养不出这样钟林毓秀的人,倒像是江南米乡的雅致书生。
“我怎么信你?”虽然人很赏心悦目,但是来历不明,将军不敢用他。
“我乃北单于之子。”少年一边说着,一边坐在了将军的对面,端起来将军还未喝完的馄炖。“呼~味道真不错!我已经四五天没吃过一顿饱饭了,请我吃碗馄饨吧。”将军愣愣的看着这个转眼间就把自己的大半碗馄饨消灭掉的家伙,这哪里是什么雅致的江南书生,这分明就是塞北的野狼,而且还是饿了好几天的狼!
没有人知道那天他们说了什么,只是在少年吃了三大碗馄饨后,他成了将军麾下的军师。
军师在军中很受欢迎,许多士兵都是不识一个大字的大老粗,很少见到军师这样又好看又有才学的文化人,又加上军师面善,对谁都是笑嘻嘻的,所以求军师帮忙写家书的人越来越多。这些日子,军师的脸上一直挂着笑容,不是初见将军时那种守礼疏远的笑,是发自内心的愉悦放松的笑,将军看的出来。
“他可真是爱笑啊。”将军望着远处被士兵围着写家书的军师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