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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1
人要是想忘记就能忘记,想不爱就能不爱该有多好。
点燃一支烟,我站在复活酒吧的二层倚着栏杆看向楼下:人们疯狂依旧,舞台上一片莺莺燕燕,吧台上坐着各式各样的人。四年后再次来到复活,我没有看见舞台上他的身影。没有结局的结局或许才是最好的结局,我这样安慰自己。但在烟雾中渐渐麻痹的大脑又开始忍不住去猜测:他或许回老家了?还是只是不在这里干了?
两个妖娆的女人过来搭讪,问我愿不愿意和她们一起。
“我是女人。”我嘴角微扬。眼看着她们的表情从妩媚到惊愕,再到一脸扫兴,最后暗骂着离开。这种误会不是一次两次了,我确实看起来像个男人。但在心底,我只是希望自己看起来像他。
他叫东河,是复活酒吧的乐队主唱。四年前,我们分手了,再也没有见过面。我不知道他变成了什么样子,而我自己却变成了他曾经的样子,变成了像他一样的,一个男人的样子。
我愣愣地抽烟,突然,一双胳膊从后面圈住了我的腰。我猛地回头,是同来聚会的同事小乔——一个喜欢我的女孩。这时的她借着酒劲,大声喊着“讨厌男人”和“爱我”“喜欢我”的话,将我越抱越紧,并把头深深的埋在我的背上,哭泣。旁边的人开始侧目,但瞥了一眼也就不再看了——或许他们只以为这是某对闹了别扭的小情侣。
这让我感到十分窘迫。
我努力挣脱开她的双臂,转过身去,想要叫她冷静下来。然而迎上来的,却是她的嘴唇。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同性之吻,我一下子没了意识,只是睁大眼睛。小乔的嘴唇吸住我的嘴唇,两只胳膊紧紧地勾住我的脖子。她很矮,力气却大得惊人。迫于压力,我只得把身体也弯向她。
我讨厌这暧昧的动作。
不知道费了多大力气,我才让自己离开她。随即给了她一巴掌。这一巴掌让她冷静了下来。她捂着脸不看我,我则看着她喘着粗气。我并不讨厌她,事实上也挺喜欢这个单纯的小女孩。但我说的喜欢,和她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她的喜欢让我厌恶。
恍惚间,我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气息。那股气息让我下意识的侧脸向上看,脸上仍是刚才惊魂未定的表情。
四年来,我第一次见到他。是他,是东河。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嘴唇微张,脸上的惊讶一览无遗。我也惊讶,但更多的是慌张,从没有想过再次相见居然是在这样尴尬的状况下。我尽量抑制自己的慌张,深深地看着他,努力地假装勇敢。他表情也随即从惊讶变为严肃,转换的中间夹杂着一点可能是我自己臆想的悲愤。我看得出他很生气,而且我也知道他的生气并不是因为我和一个女孩子接吻,而是因为我把自己改变的面目全非,他也一定猜到,我是故意变得像他。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那眼神让我像做了亏心事一样,不敢再继续和他对视。我把脸扭回去,尽量不让他看出自己内心的慌乱。其实,再次来到复活,是我有意希望让他看到自己的样子,希望这能引起他的一丝愧疚。但现在,之前那种示威的念头居然全然不在了——我甚至都不敢看他一眼。
“你们……好像……”缓过神来的小乔盯着我们。我这才意识到,他一点都没变,还是老样子。而我,是他的样子。
东河最后给了我恨恨的一眼,转身走掉了。我松了一口气。他还在这里,我终于又见到了他。看到我男人似的样子,我能感觉到他生气了。可是,为什么我却没有胜利感?
离开的时候,他刚好上台,开始唱歌。那首歌,名字叫做《想起来》,是当初他为我而作,只为我而唱的歌。
伴着他渐行渐远的歌声,我的记忆也渐行渐远……
2
爱上一个人真的很简单,难的是,两个人能把一段爱维持多长时间。
七年前,高考完的那个假期,十八岁的我常去复活,每天都只是坐在吧台上,看着舞台上那个陌生的歌手唱着或疯狂或深情的音乐。我总是无意识地盯着他,虽然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但感觉他似乎也在盯着我。我开始发现了摇滚的魅力,这是一种能让人中毒的音乐,或者说,它本身就是毒品。不喜欢的人绝对不会碰他,喜欢上它的人则会无法自拔。摇滚的疯狂能让人忘掉一切,摇滚的深情则会让人潸然泪下。比起疯狂,我更愿意看到深情的他。一束追光打在他身上,褐色的头发散发出蛊惑人的光泽,抹去疯狂的脸,剩下的却更加复杂:孤独,沧桑,深情……说不清的很多很多。
我一点都不了解他,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但他身上像是有魔法一般,深深吸引住了我。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只是表演者和观众的关系。直到有一天,他坐到了我的身边:“谢谢你每天都来听我唱歌。”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他叫东河,比我大九岁。从延边来,是个朝鲜族。
那天晚上他在我身边喝酒,我们之间话很少。尴尬的气氛使我机械性的一杯接着一杯往肚子里送酒。喝得晕晕忽忽的时候,听到他的声音轻轻地响起:“你知道吗?你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坐着……看起来很可怜。”
我醉醺醺的大脑反映了半天才明白他说了什么,我真想骂他自以为是。可是,转念一想,我确实很可怜。因为父母在外地做生意,没人管教的我才能每晚都跑到酒吧熬时间;因为没有朋友,所以我只能一个人呆呆地喝闷酒。想到这些,我收回骂他的念头,赞同似的不住地点头,我确实很可怜……趴在吧台的桌子上,在这个仍然陌生的男人面前,我放下了自己平时高傲的伪面具,抽泣起来。而他,并不劝我,只是由着我放肆地哭泣。
东河将哭累得我背回了他的家——一间小小的阁楼。喂我喝了解酒汤,帮我盖好被子后,他自己睡在了沙发上。 “你为什么这么对我?”我在黑暗中,瞪大眼睛说。
“因为在你身上能看到我的影子,我们一样孤独,一样可怜。”他说。
后来的一天,在复活,他用母语唱了一首自己新写的歌。那时我们之间一片黑暗,只有我在的吧台,和他在的舞台有灯光。我只能看到他,他也只能看到我。他看着我,像是在对我说话一样。我耳朵虽然听不懂,但是我的心好像懂了。甚至,听他唱到高潮时,我突然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了。遇到他以后,我变得感性,常常流泪。
不知道多晚,人已渐渐散去。我趴在吧台上,盯着杯子里的冰块慢慢融化。他走了过来。也趴在桌子上,同样盯着杯子。
“你是好人。我喜欢好人。”冷不丁的,我冒出这样一句话。
过了许久,他才自言自语似的说:“我不是好人。我是坏人。”
我直起身子,盯着他看,看到他眼睛里也有我的影子。然后,他慢慢凑过来,我能闻到一股强烈的烟草味。
他轻轻地吻了我。
我还不懂得回应,甚至连眼睛都没来得及闭上。我慌乱地眨着眼皮,眼睛不知道应该看向什么地方。只感觉嘴唇上痒痒的,麻麻的,脸被他的胡渣轻轻摩擦,有点刺痛。
只是轻轻的一吻。然后他便坐了回去,没再看我。他拿着酒杯,小饮了一口,眼睛扫荡着吧台里的酒橱,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我仍然那样看着他,有种想要抱一抱这个侧对着我的男人的冲动。
我爱他。
3
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三年时光。我有了我爱的,并且爱我的人。我们都不再孤独。
看着身边熟睡的他,均匀的呼吸,轻闭的双眼,长长的睫毛,蓬松的头发。我可以把手放在他的胸膛,感受他的温度和他的心跳。我可以被他紧紧抱着,就像是要被嵌进他的身体里一样。那是我前所未有过的,一种叫做踏实和安心的感觉。我从没想过,幸福原来可以这样简单。
他以前也有过女朋友,同是朝鲜族,和他从延边一起来到这里。
“那她现在呢?”我问。
“和别人跑了,带着我挣得所有钱。要是那笔钱还在,我现在可能已经有自己的酒吧了。”他笑笑,露出一颗虎牙,说得就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一样。
这个傻瓜。
我走过去坐到他腿上,用自己的腿圈住他的腰:“还好她跑了,”我捧着他的脸说“而且我不会离开你。”
我不会离开他。但是,他却选择离开我。他开始对我冷淡,开始避免和我见面,开始不回家。我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显得不知所措。我以为是我错做了什么,但是他什么都不肯说。
不久之后,就像开始时淡淡的一吻一样,他对我淡淡地说:“我们分手吧。”我愣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至少应该给我一个理由吧?“我早就说过了,我不是好人,我是个坏人。”他仍然淡淡地说。
我歇斯底里过,执拗的去抱住他,去吻他,换来的却是他一次又一次厌恶地推搡。最后,他终于动手打了我,大吼道:“你清醒点吧,我受够了!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你不要再有什么幻想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发这么大的火。“还有,”他背对着我说,“我回来以后不想再看见你。你走吧。别让我再看见你!”说完便抓起外套,冲了出去。
我捂着红肿的脸,呆坐着。
都已经这样了,我还能怎么样?
我是想过死的。一个我说过永远都不会离开的人,一个唯一给我带来过幸福感觉的人,就这样离开了我,剥夺了我的幸福。但我始终没法那样对待自己。我心里仍然有爱,现在又有了丝丝的恨意。我没有办法放下这些,离开这个世界。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仿佛仍然能在自己的眼睛里看到他。他的不长不短的褐色头发,他永远是黑白色系的衣服,他唱歌时用话筒堵住嘴巴的样子,他着急的时候不自觉蹦出来的朝鲜话,他抽烟时皱着的眉头,他的笑,他的虎牙……他的一举一动,他的一切一切,都刻在了我的心里。我多么的希望自己变成他,这样我们就永远不用再分开。
那年,我二十一岁,他三十岁。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见过面。我不知道他变成了什么样子。但是,我变成了他的样子。
我剪了头发,不长不短,染成了褐色;我把以前所有的衣服全部丢掉,换成了他喜欢的款式和颜色;我学习了他的母语;我开始抽烟,抽得非常凶;我像他那样用力唱歌,我没有他的好嗓子,我把嗓子唱坏了。
我把自己变成了他,变成了一个男人的样子。我像爱他一样爱自己,又像恨他一样恨自己。
4
就这样,我过了四年。然后,就像上面提到的,我们尴尬地再次相见了。
清醒了的小乔不敢再和我说话了。其实我并不怪她。爱一个人,这件事本身并没有错。
“我爱你。”一天晚上,她终于鼓起勇气。
“我不可能爱上一个女人,更不可能爱上你。”我说。
这样的话,一定一字一针的插进了她的心脏里。就连我自己,说完这话也觉得伤人。我给她打了几通电话。没人接听。又往她的宿舍打了电话,接电话的同事显然已经沉沉睡去很久,没好气地告诉我,她没回家。
我也觉得自己的做法很没有道理。明明先狠狠伤害了人家,现在又像个好人似的担心她的安危。其实,在她陷得更深之前,及时让她打住,这是最好的办法。但是我又怕那些话语会让这个单纯的女孩子做什么伤害自己的事。为了我,太不值得。
我再一次拨通她的电话。长久的等待后,电话通了。
“喂?”
我吓了一跳。那个声音,不管过了多久都不会忘记的声音。
“喂?”
我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尽量让自己听起来不是那么激动。
“小乔,在哪?”
他安静了。
“小乔在哪!!!”我怒吼道。因为我已经意识到,他们两个在一起,一定发生了什么。
“在我家。”听得出来,他努力让自己平静。我用最大的力气把电话摔在地上,然后瘫在沙发上喘着粗气,全身发热,手却异常冰冷。心脏像是被人挤压一样,马上就会喷出血来。其实在他家也可以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事情绝没有这么简单。
四年,我第一次又站回到这个曾经生活过的小阁楼前。我拼命压抑怒火,用冰凉的手触向门把手。
门没锁。
我进去时,东河穿着凌乱的白衬衫和牛仔裤,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就像在等我一样。小乔不在,但我却瞥见了床下卷成一团的白床单。
上面血迹斑斑。
有那么一会,我只感觉自己无法呼吸了,脑袋一片空白。他低着头,不看我。我攥着拳头,真想冲上去,狠狠地打他一顿。
但是我有什么权利?我有什么权利这样对他?
“我们,喝了很多酒。”他终于开始说话。“我……对不起……”
“混蛋。”我冷冷的,压低声音,把自己所有怒火压缩在这两个字上。他一定知道我有多么生气,他知道我有多么的想揍他。而我只一句“混蛋”,却让他有些慌张了。他抬起头,站起身,看着我冷冰冰的脸。他抖动着嘴唇,看我的眼神有点哀求的意味:“你打我吧……”
他向前挪了一步,我则连连退后。
“我凭什么!?”我冷笑着抛出这一句话。他愣住了,不再盯着我,而是把脸侧过去,嘴唇仍然不住地颤抖。
我退出了房间。我走下了楼。我回到了家。我没有流眼泪,因为心脏没有了。
5
我没有再去上班,并且停了自己的手机。第二天,我就离开了这座城市,因为再没有什么,值得我去依恋它了。
在全国各地,漫无目的地晃荡了一个月后,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我,去了父母在的城市。我们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面了。现在他们年纪大了,开始盼望我陪在他们身边。
我要去的消息,让他们很高兴。可是见面时,母亲的第一句话却是:“你??到现在还忘不了那个男人??”我有些发愣,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们关于自己的爱情。她训斥起我的样子,她说我打扮得像那个男人。最后,她深深的呼了一口气,摊牌似的告诉我:“是我找到他,让他和你分手的。”
我整个人都呆住了,我听不见她又说了什么。
原来我不知道的居然有这么多。我只知道自己的爱,自己的恨,我只用自己的想象把他塑造成了一个负心汉。而他,他所承受的,我一点都不知道。甚至现在有所了解,却也不敢想象了——那种痛苦,远远在我的承受能力之上。
这个傻瓜!这个白痴!这个坏蛋!为什么把所有的都加在自己身上?难道就不能说出来吗?为什么不说……
不过还好。我总算知道了。我要回去找他,求他原谅我。并且用自己的以后的人生来报答他在这段时间内承受的所有痛苦。
一切还都来得及。
6
白天,他家门口。我急切的敲门,想要热烈地抱住他,亲吻他,把多年来压抑的情感全部释放。这个时间他一定还在睡觉,可是为什么还是没有人来开门?
“你找东河?”身后传来房东大妈的声音。她上下打量着我,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你是他亲戚吗?他死了,你不知道吗?”
一瞬间,我不能反映过“死”是个什么意思,但下一个瞬间,我瘫了下去,没了意识。
死就是没有了,再也看不到了。
就在我离开的那天晚上。他在酒吧里唱起了那首为我写的歌。那种深情,令所有人动容。包括那脚踩黑白两道的土老板身边的新欢。那个女人说喜欢这首歌。她的男人,为了博自己的新女人的开心,要为她买这首歌。
他们找到了东河。
东河说不卖。无论如何都不卖。这不是你们能懂的歌。
醉醺醺的一群流氓发了火,不顾周围人的劝阻,对他一阵拳打脚踢,把他打翻在了地上。
最后问你卖不卖?流氓头子抓着他的头发。
不卖。
不卖!!?妈的……
随着一声玻璃破碎的声音,流氓头子把尖利的玻璃瓶直接插进了东河的脖子。他没有反抗,没有闪躲。或者,是不愿意反抗或闪躲。就在流氓的咒骂和周围人的惊叫中,他在血泊里,慢慢的闭了眼。
他累了,要休息了。
7
没了。
就这样没了。
我不知道这件事是怎么解决的,对方赔了多少钱给谁,或是让谁进了监狱伏罪。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事情已经发生了。他没了,死了。再也没有人像他那样唱歌给我听,再也没有人像他那样爱我,再也没有人像他那样为了我承受一切折磨。
再也没有人。
没了。
我大病了一场。灵魂好像被抽空了一样。那些日子,小乔一直在我身边照顾我,她几乎不给我单独呆着的时间。我知道,她害怕我去死。
其实,我现在活着,和死了,没有两样。
“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会有人爱另一个人爱得这么深。对于你的爱,我比不上他的一星半点。”小乔以为我睡着了,幽幽地念叨着。“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太多的酒,都把对方当成了你……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哭得那么厉害。他说是他害了你,都是他的错,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还说,请你再等一等,他马上就能有自己的酒吧了。他可以不再做一个歌手,而是有自己的酒吧。到那时候,他希望你父母能够接纳他。”
说完,小乔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我的微微抖动的肩膀,她知道,我背对着她,已经哭得不能自抑。“你是幸运的。你遇上了别人也许永远都遇不到的爱你的好男人。”小乔告诉我。
但我又是不幸的。因为在很长时间里,我根本不知道他是如何的爱我。我只是去恨他,去伤害他。而现在,即使一切误会破除,即使再爱,再想念,我也见不到了。
再也见不到了。
大病过后,我执意要去复活。复活,这个带给我幸福,又带给我毁灭的地方。我一直讨厌这个名字,人死了,哪有复活?
我麻木地看着舞台上的表演,乐队主唱已经换成了其他人。人们依然疯狂,谁会注意到那歌声已经不是以前的歌声了?
相识的乐队大哥找到了我,他塞了一张CD在我手里。“你让我想起他。”大哥拍了拍我,抽了抽鼻子,离开了。
CD里面的,就是他自己写的那首歌,《想起来》。在四年前离开我以后,他又重新填了词。
这首只为我而唱的歌,这首让他丢了性命的歌,那里面写的话,竟然成了现实。
“只能在梦里看见吧?因为是梦才相遇吧?
因为想念,太想念了,所以只在梦里才有吧?
痛苦的日子,时间流逝过后
再在梦里见到美丽的你吧……
对我就那样吧?不能被忘记吧?
因为爱,因为相爱,那样做不可以吧?
因为时间,因为时间,即使被忘记了
再在梦里见到美丽的你吧……”
我们真的,真的只有在梦里才能相见了。
只有在梦里。
8
人不能死而复活,但爱却可以。
小乔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对于这件事,我没有半点怨恨,倒是满怀感激——孩子是一个人生命的延续,我愿意在他身上去找寻他父亲的影子。我央求小乔把孩子生下来。这是个善良的女人,她答应了我。但条件是,我必须好好活下去。
我当然要活下去,因为有孩子。我要看着他长大,把自己剩下的爱全部给予他。
这年我二十五岁。而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三十四岁。
他给我留下了一幅遗像,一张CD,一个孩子。想他的时候可以看他的照片,听他的声音,抚摸他的孩子。就这样,我已经足够,已经感激。而且,我仍然像他。每照镜子,我就像是看到了他一样。他冲我微笑,对我说话,给我唱歌。我也冲他微笑,对他说话,静静地听他唱歌。
你活在了我的骨子里,活在了我的心里。
我的爱人,
我爱你。
永远。
之前要发表在实体上的文章………………兜兜转转还是发在了网络上,进入晋江的第一步。请期待之后的长篇《摘星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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