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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婚姻就是这么回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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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今年赵锦第三次回西二环的家,第一次是除夕,第二次是穆熙过生日。他在门口将衣服递给那个脸孔陌生他不知道如姓名的保姆,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客厅,嘴角浮起了一丝庆幸的微笑。
很好,看来今天穆熙不在家。
他回家,是为了找当年跟腾飞签下的合同。腾飞的老板胡一鸣跟老爷子七绕八绕的有那么点亲戚关系,所以当时授权给他们生产不过是给老爷子面子而已,合同就是在书房里签下的。没想到这胡一鸣居然大胆到如此地步,偷工减料也就算了,居然还改了配方来节约成本。
赵锦没顾得上喝小保姆端上来的茶,直接就冲到了二楼书房。
这书房从装修好以来,他进来的次数就屈指可数。赵锦在书房一通乱翻,书本被他扔了一地,七倒八歪地躺在羊毛地毯上,但是却没有合同的踪影。当时签好了随手一放,也过去好几年了,保姆都换了好几任,要再找出来还真不是件容易事。
他翻累了倒在太师椅上休息,看着这陌生的书房和满地的狼藉,突然有种做贼的感觉。
做贼?他打鼻腔里“哼”了一声。这些年,他确实活得像一个贼,有再多的钱,在花的时候总觉得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要赶紧花光才会有安全感。所以他可以一气交上四五个女朋友,给她们每个人一张信用卡,花不完那就请人帮他一起花。
他才歇了不到十分钟,就听到门口换鞋的声音,然后是窃窃私语声,两分钟不到,穆熙站在了书房的门口。
赵锦抬起眼皮懒懒地打量了她两眼,她进门还没来得及换家居服就跑了过来,现在身上穿着一袭红色的礼服,大概是刚从某个派对上赶过来。跟外人所设想的完全不同,赵锦的妻子,既不是人老色衰的黄脸婆,也并非贤良温婉三从四德。
从正常的审美来说,她姿色中等偏上,一双丹凤眼,在跟人说话的时候总爱斜睨着,有那么几分冷艳的风情。而此刻,她用她那双丹凤眼毫无风情地瞪着赵锦,口气更是一点也不三从四德:“我说你好不容易回趟家,一回家就跟拆迁办的没两样。我倒是无所谓了,爸爸要是知道了,可没你的好果子吃。”
前两年都还好一点,赵锦虽然一看见她那张高高在上的脸就不想搭理她,可两夫妻在面子上还算过得去。从去年雇人跟踪她查出来外面的那个小情人之后,一看见她就气不打一处来,赵锦今天心情不好,没心思跟她吵架,只是冷冷地道:“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
穆熙被他这一句噎得没话回敬,心有不甘地走进书房,把皮包一甩,在沙发上躺了下来。他越是不想看见她,她就越要在他面前晃,就是要试试看他有多能撑,总有一天他会撑不住去跟老爷子提离婚的。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爷子经济封锁。离婚?开玩笑。他们家是传统教育,夫为妻纲。先别说离婚了,自己作为一个女儿,从小就被赤、裸、裸地歧视着,连姓氏都没有资格拥有,可怜巴巴地随母姓。
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除非是赵锦休了她。可是赵锦也不傻,谁会为个女人放弃整座金山呢,有了钱,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倒是前些年,为了个女人他跟老爷子起过冲突,后来被老爷子强势镇压了。在老爷子眼里,男人有外遇那是正常消费,女人要是出了轨才是天理不容。穆熙躺在沙发上,感叹近几年赵锦身边的女人是越来越没有魅力了,居然没有一个是可以让他说出离婚这两个字的。
赵锦见她赖在沙发上不走,更加烦躁。同时脑子里灵光一闪,对了,她应该知道合同放什么地方啊!于是走到沙发前面问她:“腾飞的合同你见了吗?就是老爷子那个什么战友的儿子胡一鸣跟我签的那个。”
穆熙仍然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将他晾得差不多了才打了个哈欠道:“我就知道你得回来找这个合同,爸爸前几天来我这取走了,说是有用。”
“你说什么?爸爸来取的?他这么快就知道啦?是不是你告诉他的。”赵锦一惊,这个事情要是老爷子知道了,那后果就严重了。
穆熙一骨碌就翻身起来了,摆出了要吵架的阵势:“你当老爷子傻啊,药监局报告一出来就打电话给他了,不然每年的公关费都白花啊!我劝你该泡小明星泡小明星,该喝茶喝茶,少给家里惹点事儿吧!”
被这劈头盖脸的一顿训,却也不得不忍着,等她骂完,赵锦才问:“那他有说什么吗?”
穆熙毫不客气地甩他一个白眼:“叫你去美国找他。不然你以为我有病啊,放着好好的Party不去,专程就等在家告诉你这个消息,我打你电话你又不接。”
还好,既然老爷子叫他去美国,就说明这事儿还有得商量。要是真没得救了,估计现在就是让穆熙交给他一张去非洲的机票了,还是单程的。
赵锦松了一口气,不愿意继续待在这儿添堵,便绕过二楼的小会客厅,去了他自己的卧室。
名义上是他的卧室,但一直是被当做客房使用,这一点从卧室的家具配备看得出来,晃眼一看,还以为是进了五星酒店,干净得没有一点儿生活气息。
折腾了这大半天,他也确实是累了,从衣橱里拿了家居服换上,倒在床上闭目养神。
奇怪的是,他对这种酒店式的卧室有非常强的适应能力,没有丝毫不适应,甚至称得上是喜欢。在东边的那栋公寓,也被设计得像一个豪华的酒店,白墙、红木家具、为数不多的日用品,感觉像是随便收拾一下就可以离开的样子。
家的感觉?他垫高了枕头,并且换了一个舒服点躺姿,仔细地想了又想。曾经有一个小公寓,不到六十平,客厅还没有他现在的卧室大,凌乱,可是温暖。最重要的是,在那个小公寓里,他第一次体会到爱一个人的感觉。
他努力地在脑海里搜索,试图将有关那段日子的记忆整理出来,然后系统性地回忆一遍。可是却悲哀地发现,时间,真的是一把万能的黑板擦,当初那般地刻骨铭心,如今能记起的竟然只是那么平淡的二三事。
认识白苏,是在穆熙弟弟的开学典礼上。作为学校的N项教学设施捐赠者,他代表老爷子去剪彩。白苏就是当天的主持人。
她穿了一身略嫌大的蓝色晚礼服,不知道是从哪里请的化妆师,妆化得相当老气,刚开始赵锦还以为是学校花低价在社会上找了个蹩脚的主持人来撑场面呢!
在剪彩完要下场的时候,正逢白苏上场,大概是她第一次主持这样的活动,慌慌张张地往上冲,一不小心就撞到了赵锦身上。现在想起来,他都忍不住要笑,这小丫头,力气还真是不小,竟然将他撞倒在地了。
这本来是小事,赵锦当时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大概是学校大题小做,典礼结束之后,赵锦看见她一个人,还穿着刚刚那件蓝色晚礼服站在大厅里,冷得有点打哆嗦。见了他还是跟刚才一样慌慌张张,冲过来向他道歉。
赵锦觉得她有趣,就多打量了她一眼。这一眼过去,他立马就愣在了当地。这个女生,卸下了浓妆,长得明明就是他梦想中的样子。
称不上是漂亮,但是清秀得让人浑身舒爽。皮肤瓷白,一双细长的眼睛,看你的时候总是目光向下,像受到惊吓随时会逃走的小鹿,但如果跟你对视,一双眸子却又清澈坚定,简直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请求。
在那一瞬间,赵锦觉得自己爱上了她。
想到这里,赵锦嘴角仍是忍不住扬起了得意的笑容,在女人方面,他历来是所向披靡,白苏这样未经人事的小丫头片子更是不在话下。不出两个月,她就已经东四环的小小公寓里为他洗手作羹汤了。
赵锦又不由得想起现在的白苏来。说实话,他简直有点不认识她了。很显然,比起过去那个单纯莽撞的小丫头,如今的白苏出落得更有一番风味。然而每次看到她,他总觉得有什么不太对劲,或许是对当年的事情仍然觉得紧张,又或许,他想,难道自己还没放下她吗?
或许吧!不然以他那种谨慎的个性来看,怎么可能让这样一个定时炸弹生活在身边呢?
是的,谨慎!他在做任何决定的时候都经过千万次的推敲,反复论证之后才会挑选出自认为性价比最高的那个。在过去的三十六年中,他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成功地将他带入了更高的社会阶层。
这些决定包括:复读两年考入梦想中的大学、跟穆熙结婚以及跟白苏分手。
总而言之,短短人生数十载,赵锦希望自己的人生能是一条呈上升趋势的直线,而不是抛物线。
为此,他可以牺牲一切。
他还沉浸在过去,保姆已经将点心放在了床头柜上,还顺道为她的女主人邀功:“这是太太专门叫我做的汤圆,她说你最爱吃黑芝麻的。”
赵锦确实是饿了,爬起来一边胡乱往嘴里塞汤圆一边问她:“太太呢?”
果然是穆熙调教出来的,对她的行踪守口如瓶,立在一旁不卑不亢地答道:“太太出门的时候没有告诉过我。”
即便是她不说,赵锦也能猜得出来她的去处。这几年,穆熙是各大娱乐场所的红人,去年还风风火火地搞了个什么经纪公司,专门捧一些二三流的小明星。也罢,管那么多做什么,反正两人也互不干涉对方私生活。
不过,在吃汤圆的时候,他又隐约有点怀念初初认识的那个穆熙。当年,她是他师妹的时候,不像现在这样爱盛装打扮,只爱简简单单穿T恤与牛仔裤,是他赶也赶不走的小跟屁虫。他也不是不爱她的,甚至娶她的那一天,他在心底暗暗地发誓,这一辈子,只对穆熙一个人好。
婚姻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当初是结结实实地爱上了对方,后来又结结实实地恨上了对方。这究竟是为什么?
也许就是所谓的“凤凰男”该得到的悲剧结果吧!从刚开始的甜蜜与感激,到后来发自内心的自卑与憎恨。就算他赵锦本事通天也逃不过浩腾集团上门女婿这一称号,在外人看来,这是他成功的必要因素,也是唯一因素。
赵锦突然觉得他不怎么爱吃芝麻味的汤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