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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爱情是一个很简单的事,相遇是一件爱情的事。
“故事,谁没有呢?”
那是我到纽约的第三个夏天。
纽约就像是一个钢铁森林。
外面的人挤的头破头血流想要进来,无比向往又憧憬。哪怕代价断头削足。
而里面的人大多数都忙忙碌碌的看不到阳光。
在这座钢筋水泥的大都市里。
我,逃避着,在苍苍望望拥挤不堪的人群中。疗伤。舔舐自己的伤口。
曾经看过星座说,双鱼座是最有可能遇见王子的星座。
小时候我期待这个预言,心心念念的期待,有一天能与王子不期而遇。
我曾经以为容许是那个王子。
后来,长大了,我的希冀,被现实嗤笑蹂躏践踏碾碎灰飞烟灭。
在纽约的两年我一直很孤僻,尽量不去和任何人做过多的交流,不泡吧,不参加任何party。
每天上课,打工,回公寓。
刚开始还有人把我当成一个性格害羞的亚洲女孩。
他们很善良,甚至想要帮我融入环境。
有一次,班上最受欢迎也是最招人喜欢的Tina热情的拉着我去参加party,不断给我介绍朋友。
在我拒绝她无数次之后,她放弃了。
以后就再也没有人尝试着要接近我。
Josh是一个爱尔兰人。他有着惊人的身高,大卫一样的身材。他总让我想到真爱如血里面的eric。那么阳光,带着些许阴郁,我深以为那是他泡妞的招数。
NYU的建筑教授是禽兽一样的老头。
他喜欢折磨别人。这是他的癖好。
他自己设计过无数个知名建筑,手底下的作品随随便便拿出来一个都叫人名流千史,让人望尘莫及。
他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所以老爷晚年就在NYU任教。事实上他的教课方式很是,特别,特别到诡异。
一学期就能见到他不多次。布置作业都是他工作室的助手。
听起来好像很轻松,几乎没有人敢把他当做“轻松”的主。他的作业从来都不是简单地一个设计图。
第一次作业,他规定我们在限定一周内设计出一幢要翻新的居民楼。
太简单的作业。对于这些建筑高材生来说,easy-piece。
一周后,当我们交上作业。老爷把我们叫到那个公寓楼前。
在街道上,他向发狂一样,把我们骂的狗血淋头,然后所有人的作业被他当面撕的粉碎。
他像个疯子一样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愤怒狂暴的撕扯我们的作业,看着漫天飞舞的设计手稿。我承认有些恶趣味的开心。
后来他说过,学建筑,又没有想过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存在?功成名就?见鬼去吧!建筑不是一个工具,让你来通过它达到某个地方,功成名就。建筑应该是放在心里的一种信仰。信仰!没有信仰的你们都去x吧,没有信仰别提建筑!
我不记得全部,但是省略后他的脏话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认识Josh,是在一次设计合作课上。
第一次见到他,让人感受到一缕温暖。来自大不列颠的阳光。不过只有一瞬间。
他开口说了一句很煞风景的话:“SU,你很漂亮。”
使劲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给他。要不要这么狗血啊。
“我真不吃这一套,省省。”我头也不抬对他讲。
“哈哈哈”他大笑。
和他一起合作。那次是一起组队设计一座地下室,给老爷新买的别墅,我抽中地下室,本来还有些窃喜。后来发现这简直是灾难,因为地下室是老爷创作的地方,是他最喜欢待得时间最长的地方。
那次我和Josh革命战友般的感情彻底被磨练出来。
16个昼夜,没白天没晚上,我们挤在设计室里,手稿前前后后撕了10回,埋头在设计稿上,至少改了上千遍,抓狂,暴走,争吵。等到最后一次,两个人彻底不成人形了,颤颤巍巍将稿子呈给老爷,老爷看了一眼,抽着烟斗,轻轻哼了一声。
这就是过了。当时我叫上帝的心都有了。虽然我信佛。
后来,我才知道,当年老爷子对我们的作品欣赏得不得了。地下室完全用的我们设计稿。
那次之后我和Josh去大醉了一场,之后成为了朋友,不过,不知道是好还是坏,那次之后老爷子总是有意的难为我和Josh,分配给我们的任务就越加的难。
Josh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他的作品有一种行云流水的自然之感。而我的风格更多是古典的中国风,我们相同也不同,我们都崇尚自然,风格偏向简单大方。而不同的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让我们一起会争吵。不过一切都让我们成为一对非常适合的patner。
有一回,我们聊到灵感。
他小时候和他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在偏远质朴又美丽的爱尔兰。他的祖父母都是崇尚归回自然本真的倡导者。从小josh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就深深地受着他们的影响。英俊潇洒恣意随性的放羊祖父,慈祥贤惠勤劳的祖母。
他说他的根一辈子都在那,我说我以为外国人是信奉漂泊。
他笑笑说,所以我是不同的。
我对他说“心中有根是好的。不会迷失。”
他说:可能是因为我的问题,我想试试,能不能有办法让你开心一些。”
“其实你完全没有必要这样。”我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我以为你们外国人是最懂得尊重隐私。”
“所以这就是你到这边来的原因吧?躲避与跻身在陌生的环境?”
我没说话
我不习惯就这样,把自己的伤痛晒在太阳下。更不想要继续呆在一个所有人都知道我的难过的地方。我爱的人,我不忍心他们伤心,恨我的人,我不想被他们看笑话!
好像赤身裸体躺走在所有人毫不掩饰的目光里。好的坏的,我统统都不想去弄清楚。
所以我逃了。很鸵鸟。很不苏乔。
“你有故事,SU?”他澄绿色的眼睛,很温柔。
“别用你泡妞的眼神装无辜!”我玩笑般斥责。
他笑了。
“谁没有呢?”如呓语般,刺眼的太阳,我举起手挡住,阳光透过指缝一缕缕铺到我的脸上。
我不祈求着阳光更不期望着谁把我拉出着泥沼。
我自愿在世界里沉沦
没有等待,任何或者形式的救赎
我的生活平淡乏味的像一滩死水
这是张婉宁给我的评价。
张婉宁是我的初中同学,她6年前就出国。在纽约生活4年。
我记得我们初中的时候关系是很不错的,可是后来各自升入了高中就断了联系。
一年前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我来纽约了,她找到了我。
她从来没有说过她是怎么找到我的。也从来没有问过我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自从她找到了我,每个周六早上她都从她在城西的小公寓辛辛苦苦的跑到我家,帮我收拾屋子。
她每天都会给我打个电话,哪怕就是问我一句吃饭了吗?有几次我没接,她很兵荒马乱的满世界找我。
我知道她在担心什么。
所以一次
我抓着她的手,看着她的眼睛,很认真的说:
“我不会自做傻事,张婉宁。”
张婉宁突然愣住了。
“我知道你知道了所有的事情,大概是程苏苏告诉你的吧?可是我真的不会自杀。不然,一年前,你就不可能找到我了。”
“婉宁,我知道你是对我好。事实上除了程苏苏和、、、、,还有那大猪,阿屁,小婆,我知道他们都很担心我。”
“不至于,他不至于。谁都不至于让我挥霍我死鬼爹妈给的命。”
“婉宁,不用那么小心翼翼的。这里没有过去。我会好好的。”
看我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她愣了一愣。
“你神经病啊~谁担心你~我只是怕你被老黑给抢了!!然后我没有人蹭饭了好不好~!!!别把自己看的跟什么似的。哼~”
然后她看着我憋着笑,就扑上来呵痒我到求饶。
张婉宁在著名的时尚杂志Amor,这是一个拉丁时尚教主办的杂志。工作很辛苦,婉宁却很甘之如饴,我不知道为什么婉宁六年前会来到美国,好像是她家里出了一些事情。我从来也没有问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伤疤。谁可以、以关心之名去揭开那伤痛,何必去问?
我在纽约一家著名酒吧做服务生。
国外的服务业相较于国内是很高度发达的。做服务生如果做的好的话,生活是很有保障的,加上我并没有额外的支出,足够我的房租和日常花销。
一般情况我都上夜班,因为白天有课。周末我会做额外的时间,因为我没有任何约会,这让我的老板非常欣赏。实际上周末多做也是因为休息日美国人都是很慷慨的。我不贪心也不想要和钱作对
白天老板给我打电话让我今天早点过去说今天人很忙,会给加班费的。
下午一下课我就赶到了酒吧。
今天人很多,忙的团团转。
忙活到3点多,才得了一个break。
站在巷子里拿出来刚才一个亚裔男人给我的香烟。
他穿的很体面,应该是出差的生意人,他同我搭讪,聊起来,他拿出香烟,礼貌的问了我,我犹豫着接过香烟。然后他再次邀请我下班后出去,我婉言拒绝,转身去工作。
突然觉得,好累。两年多我都没碰过烟。那种感觉是那么轻松,是我一直不敢触碰的。如我是一种罪恶。
站在空无一人漆黑的巷子里,我想念那种滋味。拿出打火机。手微微有些抖,试了一次,两次,三次、、、手指是越来越抖,烟从指缝掉下去。
我无奈的笑笑,有些天意。
蹲下,捡起烟,后背抵在墙上,胳膊支着腿,借着些力量,终于点着了。
在烟雾中,我注视着zippo的火苗,好像拿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火光。吸进肺里的感觉,明明身体脑袋都应该是那么轻,却反而越来越沉。好想就这么一直坠一直坠下去。
不行。
必须继续努力扎进新的苦海。人生就是这样,一个泥潭,到另一个泥潭。从没有尽头。
如同这两年的每一日。好像脚上沾满泥浆,走在一个巨大无边的泥潭里,每一步都更加重。
我站起身,深呼吸两次
异国,一个人,黑夜里。
前方,没有光。
我还在期盼,谁来救救我?
容许说过,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独生独死,独哭独笑。没有一个人能强大到影响另一个人的生死,更别提什么拯救。
人生如戏,却永远比戏剧更精彩。
时光静好,与君语。
细水流年,与君同。
繁华落尽,与君老.
精彩要开始了,新生活。男猪就要来啦。
我想让你相信爱情,给你们幸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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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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