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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到最初 小九回到故 ...
一辈子不论长短,究竟可以有几种身份呢?
那些你无法预料的故事,那些赠与彼此的称呼和放在心里的位置,
在他们或你自己消失之后,需要多长的时间才会被全部带入土里腐化殆尽?
如果这一路上你拥有了足够在寒冷中抵御黑暗的温度,
你还会不会记得这温度的彼方,曾温柔地停留着怎样的一双手?
—— 序
Chapter 1 • Back to the Beginning
Broadcast I • 我是小九
BGM: Chris Garneau - Not Nice
“偶尔我还是会禁不住设想,如果那晚在舞台后面,在他突然抱住我的时候,我能把那些话都说出来,那现在的我们会不会有不一样的故事?还会不会,就这样失去联络了呢?”把背景音乐推大,我从手里的日记本中抬起目光,望向窗外。
今夜有雨,窗外更是看不到星空了,剩下的不过是彻夜不眠的路灯,守着车辆行人都渐渐稀疏的街头。屋内的温度让窗户起了雾气,雨滴轻轻地扣着玻璃,砸碎的小水滴跟随重力往下划出一条线,我伸手在玻璃窗上写下一行字:
I never will, be like you.
背景音乐渐渐进入尾声,我收回目光,靠近话筒,在合上日记本的同时讲出每晚的最后一句:“晚安,我是小九。”
回到这个小城的原因,我常常讲不清楚。但清楚的是,我会一辈子留在这里了。
尽管这并不是标签式的想法,但一切都太过熟悉的生活环境确实从来都不是我想要的。自独立开始,我就头也不回地去了不同的城市,在一个地方待上三年两载再辗转去另一个地方。因为我一直渴望着新鲜,渴望着一轮又一轮对自己的挑战,也因为害怕与人长久相处的灼伤与疲惫,所以总是在全然熟悉某一地之前离开。我想,这样,就可以过得简单一些。
那时候觉得在一个地方生活到老对我来说是不允许的,就好像早前自卑地以为自己是不可能真的实现辗转的旅程一般,最后竟然都被颠覆。但原本饱满的水,在经过一次次地蒸馏过滤之后,必然也消耗殆尽空余沉淀。
我得承认我是个感情胜于理智的人,但精力还是有限,一直为周遭的人放纵地燃烧感情,又在之后想要久久地存储所有的记忆,哪里可能有那么多精力去豢养。
一年前的那场大病之后,我终觉自己需要一个仪式,去放下一些早前口是心非无法放下的人和事,也需要一个轻松些的工作,好让我有时间来整理这发生过的一切。我就好像从水里捞起来的鱼,一直拼命挣扎着,在快要断气的时候重新回到了水里,才明白了呼吸的意义。
所以我开始做这样的一个电台栏目。因为是网络电台,所以不用我穿戴整齐装模作样进出办公场所,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费心于同事间的相处原则。加上开办这个电台的是一个旧友,熟悉我的脾气,几乎从来不干预,这让我觉得安心,整个人放松下来。
我给这档栏目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电台日记。每晚我都会泡一杯拿铁,在沙发里窝出一个舒服的姿势,打开电脑,挑好与故事相关或与情绪相符的音乐,对着话筒慢慢地把这些故事,如日记一般,读给与那些与我的过往无关,也不会牵扯进彼此世界的陌生人听。
栏目刚做了一个多月,对于网路上的留言我从不在栏目时段口头回复,也几乎从不通过帖子回复他们。但这段时间做下来,听众和留言居然有增无减,难得的是大家都纵容了我,安安静静地听,安安静静地写留言,没有人吵着要我回复。这让我开始越发喜欢这样的工作,也渐渐把更多过去的事整理出来,慢慢讲给这些陌生人听。
时钟在我说完晚安的时候走到零点,咖啡已经凉了,这几天都没能趁热把它喝完。我关掉话筒和电台客户端,房间里就只剩下背景音乐和雨声。
it’s always so clear,you never really hear, at all.
and I fear, that you won’t get better.
小心翼翼的声音,带着不安而卑微的感情,安静却忧郁的钢琴声有节奏地一拍拍撞击着我的心脏。在房间角落摆放着的白色电吉他,以及左手手腕上的符号,那些被灯光刺痛双眼的场景,你明媚却深邃的瞳孔,脖颈间淡淡的安心的香味,交错地抓住我的神经,一瞬间哽咽得有如一块大石头压在胸上,无法呼吸。
所有与你相关的,快乐的,难过的,疯狂的,沉默的,默契的,纠结的,真实的,又或是虚假的,若要真的把这一切整理成日记,哪里又是这一个月可以讲得完的呢?
这首铃声依然只属于你的来电,只是它再也没有响过了。
你现在,还记得我么?
Broadcast II • 化学反应
BGM: Damien Rice – Cannonball
这座城市在十年间也变得拥堵而惹得路上怨声载道,沿街的电梯公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把天空遮了个严实,玻璃大厦的反光总是干扰着鸟儿,寻不得自己的窝。
若是十几二十岁的年纪,见了这些变化多多少少有些惊喜,但如今的自己,却只是习惯了这一切,不作赞美与批评,那些好好坏坏的话,就留给聚餐时的年轻人喧闹叫嚣吧。
可能在自己的承担范围内去经历了自认足够多的变化之后,就再也无力点评,无所谓好或是坏,些许带着点佛家参透尘世的意味,只是,我是离不开恋恋红尘的。
早上还是按照惯例八点起床,尽管现在天气已经接近零度,雪又下不来,整个房间空洞干瘪地冰冻着。起来第一件事当然还是按下音箱的按钮,从有能力为自己购置一套好音箱开始,我就习惯了时刻听歌。前段时间把古典的碟暂时停了停,因为电台栏目的关系,开始一张张翻起从前的碟片来。
想来,大学那时候也很是耍赖,几乎没有正经买过几张碟,从苏那里拷来专辑,一张张导进iTunes,再恬不知耻地作福利分发给其他朋友。
S.,这个“苏”的首字母刻在左腕也有十年了,十一年前认识了这个人,接着发生一连串自己未曾预料过的故事。到现在,对他的定义也是很难一句话讲清楚的,在这十年间,我渐渐不再提及这个人了,尤其是对于新认识的朋友。
而最近突然生出的回忆和挂念,是因为他是我电台日记这一周以来故事的主人公。
一开始,我到底是怎样向电台那头的陌生人描述这个人,讲出那些故事的呢。
彼时我留着长长的头发,发尾处轻巧地蹦出两三个卷儿,没有刘海,自然的中分。因为也常常弹琴表演,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都说跟绮贞的感觉像极了,我也就为此一直保持着那样的形象没有做过新尝试。而彼时的苏,戴着黑框眼镜,刘海刚刚好遮到眉毛,偶尔不管理的时候会淘气地跳出几根,刺到睫毛,我喜欢他拿下眼镜对着镜子嫌弃那几根头发的表情。但我总是叉着腰坐在他床边,向背对我的他从镜子里做鬼脸,嫌弃他的自恋和臭美。
现在呢,现在的我剪了短发,像当时他说很喜欢的那部动漫里,穿着套头毛衫和衬衣的女高中生谁谁谁,但却全然不是青春可爱的模样。从前喜欢穿着短裙和帆布鞋,现在竟都放在柜底和角落不再光顾。这冬天冷的时候,我就裹了厚厚的羽绒服,若要出门便搭一双长靴,于家中自得清闲呢,就直接省去了拖鞋,把毛茸茸地袜子套在脚上。我现在提着水壶去给花草浇水都能一步拖成三步走,明明身体尚好年岁正当,却慵懒地不肯做个勤快的好姑娘。都没有想过,我也可以这么懒。
刚认识他的那会儿,跟他约好出去,从来都是他比我花费更长时间打扮,挑选衣服,整理包包和鞋子,然后喷好香水审查他的头发。当我在路口等了他二十多分钟,他才登着仙气,像宇航员在太空漫步一般走到我面前。要不是看他打扮得甚合我意,早不耐烦摔手机了。
第一次单独见面他就迟到了十分钟,然后穿件黑色小风衣,配着牛仔裤和帆布鞋,肩上居然挎了个黄色牛皮背包出现在我面前。这对于在那所大学看惯了满街民工打扮的我来说,相当得意外。而跟他晃晃悠悠终于到达吃饭地点之后,他从包里拿出一本安德鲁的《记忆的群岛》,我可就真的吓到了,尽管是满心欢喜地吓到了。
一直很希望有人能在生日或者节日送礼的时候给我书和CD,却一直鲜少有人发现我的这个嗜好。也许怪当时的我,在熟识的朋友面前实在太过一惊一乍,全然不像会安安静静一坐就是一天的人,所以礼物多半都是可以给三岁小朋友自杀的玩意儿。
我刚接过书他的电话就响起来了,是乐队的朋友。
好久不去回忆这件事,还是能清楚地想起来当时的对话。
他接起来问了几句“你们在哪里”“什么时候”之后,就笑着连续“嗯”了好几声,接着挂掉电话。当时我只猜中那是队长打来催排练的,却在第二天才知道他的“嗯”是回答了什么。
队长问,在吃饭啊?
苏答:“嗯”。
队长说,跟女朋友啊?
苏答:“嗯”。
反正解释不解释,都会被怀疑,然后被好事地起哄,所以苏一开始就基本不多说也不否认。这样的处事习惯后来还被运用到了在我们冰释前嫌的那一回。
那天是因为什么原因他完全不理睬我呢?很久之后我还问过他,他说他绝对没有不理睬我过,可是我却清楚记得他当时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是因为我开玩笑说他不用功读书,你看,我们那时候还会在乎这样的事情,还会因为CET4没能过而郁闷一整天。但其实,应该是因为我们都太过敏感,敏感到稍微一有温度碰触到我们的皮肤,就会应急地竖起锋利的刺。
没有想到他会生这么久的气,第二天我还带着相机去学校俱乐部看他们准备演出。我走到舞台帘幕旁边,看他们踩效果器拧话筒,看他拿着拨片低头刷弦。其他成员看到我都跟我打招呼,我也笑着跟他们聊天,之前排练的时候我几乎场场都在,所以大家很快都熟悉了起来。可惟独苏,那天一直远远地站着,不跟我打招呼,也不看我一眼。就好像完全没注意到我来了,背着琴忙得很。
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双手握成了拳,因为拨琴而留了指甲的右手,指甲深深掐进手心,不至于锋利到勒出伤口,却故意在制造紧绷疼痛的白印。我盯着他看了五秒钟,呆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感觉自己像是在悬崖边缘一般快要掉下去了。本打算转身走掉,在我行动之前他却出乎预料地放下琴走了过来。
他走过来,轻轻地抱住了我。
一瞬间,委屈化作眼泪涌到眼眶里,却始终没有落下一滴。
我说,累了吧。
他回答,嗯。
双脚终于踩实,那一瞬间我所有的温暖又回来了,像是可以为了使他看得见而奋不顾身地燃烧,去照亮这世界一般。
前一天的生气就那样用一个拥抱全然冰释,再没有多提一句。
整理好设备,我们从后台准备区下来,打算出俱乐部去帮乐队的成员们买点吃的,走在阶梯上的时候他突然跟我说,队友们今天问起来,问我是不是他的女朋友。我心里一惊,好奇而更多紧张地问他怎么回答的。他转过头看着我,半笑着说:“我就没做声啊。”一下子不知道该接什么话才好,我只好用笑掩饰着,跟他继续往前走,但感觉却非常微妙。
你哪里知道,当时的我是多么喜欢这些微妙的感觉。
就像中学做实验,看到硫酸铜氢氧化钠产生的化学反应。
这些叫做暧昧的化学反应。
Broadcast III • 人之相与
BGM: Damien Rice – Older Chest
我不断地在贴标签,给每一个我认识的人,每一件值得记住的事。而给苏的标签,无疑是与我有过感情纠葛的人中最多的一个,也许是因为自己第一次不计较地主动喜欢上一个人,第一次被一个人影响得那么深。总之,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将他的标签贴到不同的具体物件或抽象的存在上。
第一次遇到他,他走过来纠正我按弦的指型,戴着的白色贝雷帽;
第一次约着出去吃饭,明明知道会呛到,还是因为甜非要点的甜酒冲蛋;
第一次去他在校外租的小小房间,一起看的那部《(500) days of Summer》;
第一次在日光还算不错的下午去爬天台,靠在他身后闻到的CK One的淡淡香味;
第一次看他们演出,拿着他的相机给他们录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第一次送我生日礼物,他在我返校前擅自给自己用了的,尼日利亚海关的香味橡胶树钥匙扣……
其实,我们都在无意之中为身边的人存储着他的构成与意义。
尤其是在每个不同时段不同感情经历之中,我们所听到的歌曲。也许它们是散乱的,也许是规整的一张一张,但是在那段时间过去之后,再翻出来,当时的感觉依然清晰锋利。它存储了几乎所有你经历和体会的,包括了当时出现的人,发生过的事,当时的季节与温度,当时空气中的味道,当时每天吃过饭是否午睡,夜里是否因为一个噩梦而醒来。
它帮你毫不费力地存储了你的时间,但这一部分时间却因为你的经过和离开往往被自己的大脑蒙蔽,所以才会遗忘,我也是如此。
睡过午觉起来,我忽然想要做点心,得买烘焙的材料,想着正好也该把给妹妹的信寄出去了,于是拿了帆布包和购物袋就往超市走。经过药店的时候,在路上碰到一位多年前认识的阿姨,寒暄之余我才想起,初中时候的自己,竟然帮市里一所高中打过辩论赛。阿姨当时是记者,在现场对我进行了采访,直夸我口才好。
阿姨提了满满一口袋的中药,说是丈夫近来肠胃不好,买些不伤身的中药回去煎,给他调理调理身体。难得偶遇,阿姨满脸疼惜地连连问我,现在工作如何,是否成家。听到成家二字,心里还是刺痛,但我自知无法细细交代,便打了马虎眼说现在工作稳定,成家尚且不急。阿姨抓着我的手,点点头说,这就好这就好,回头过来家里坐坐,真是一晃眼十年就过了,你看阿姨都老了。我应允着跟阿姨拥抱告别,然后目送阿姨离开。
something in life may change,
something may stay the same, like time.
人之相与,俯仰一世。
这个道理早在初学那篇文章的时候,就明白了这句话将受用一生。可是,却没料到在自己尚未活到半百的年岁上,已觉得一世太长,故事太曲折。
十年前,我与你初识,自以为那便是一生唯一的感情。
以为那样的默契足够在余生所有的日子里快乐安心,以为我予你关心你回以温暖,彼此一个眼神就了解对方所想所感。我以为这就是对了,这就足够了,却不曾想过生活是一个圆圈,会绕着不同的圆心旋转,太过纯粹的感情是无法长久停驻的。而更大的问题在于,把彼此看得太重是无法给彼此足够的空间和氧气的。生活不是二人世界。
于是便选择了放下,既然相爱不如相知,那便去找一份身边的温暖与安心吧。有幸能醒悟过来这个道理,最终却握不紧点头的幸福。
虽然不知道为何要给我去遇到那样事,却最终不再抱怨不公。不管我愿不愿意,这些经历是必然要发生的,也必然要尽早接受。一直很喜欢的作家说,各种感情的矛盾和结局都是两个人的性格造成的,你的性格促使你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他的性格促使他做出那样的选择而最终这两种选择相互碰撞,才产生了矛盾与结局。所以除意外之外,我很少去怨恨和后悔,那些发生过的,都是我自己主动去造就的。而现在,即便是意外,我也不允许自己遗憾了。
买好烘焙材料我去了趟邮局,本来寄信是不用专门去邮局的,只是这次除了给妹妹的信件之外,还有要快递的生日礼物,正好邮票也快用完了,买些作后备。之所以快递选择了邮局而不是快递公司,是因为邮局就在我家小区附近,而收发室的方伯伯又是初中同学的爸爸,每次帮我寄东西都包裹得很细心。
“诶呀,小宋”,提着东西刚进门,张伯伯就招呼起来,“这是买了什么呀。”
“张伯好”,我把东西放在一边,从包包里拿出礼物和信件,“又来麻烦张伯啦。”
“嗨!说这些客气话,来我看看这次是要寄什么呀?”,我把信件装进礼物的盒子里递给张伯,他接过去掂了掂说:“这么轻?”
我笑了笑,说:“嗯,是条裙子。”
有能力自己买礼物开始,每一年给妹妹的生日礼物都是连衣裙。
说是妹妹,其实子佳与我并无血缘关系,只是我们自十二三岁相识到如今,已经相伴了十几个年头。年少的任性,成长的苦涩,喜欢一个人的甜蜜和失落,以及告别学园慢慢适应社会节奏的艰难,我们都与彼此毫无保留地分享着,分担着,早已经比亲姐妹更加密不可分。
虽相识很早,我却一直到了十九岁的末尾上,才有了机会去北京。
我生日那晚,北京下起了雪,我跟子佳牵着手沿着长安街往前走。恰逢新年期间,整个夜晚被起起落落的烟火照得很温暖,国家大剧院的灯光也映衬地一直变换着,从蓝到紫,从紫到红。
我们在天安门广场找了地方坐下来,我对子佳说:“今年到你过生日的时候,我要自己赚钱给你买白色的连衣裙,像我们以前喜欢的那篇文章里写到的那条裙子一样,‘播’的白色连衣裙。”
妹妹点点头,甜美地笑着。
当时的愿望,却拖到两年后才得以实现。
送过“播”的白色连衣裙之后,我开始自己设计和缝制,今年这条裙子选了暖暖的米色,加了一点点的勾花。不同于去年的心情,不同于那般热烈而鲜艳的红裙。
但我知道,子佳一定会非常喜欢。
不过因为自己生病耽误了些时间,估计到子佳手里也是要迟到了。
“对了,小宋呀,我都差点忘了,正好有事儿要问你”张伯伯刚称完重,一拍脑袋又埋首进信堆里找起来,他一边找一边跟我说:“前两天收到一封国外来的信,收信人的名字被雨水淋模糊了,只有寄信人的还算看得清。小刘说收信地址的那条街早就拆了,我就想着说你要是过来就问问你,看看能不能搞明白是要寄给谁的……呀,在这儿”,张伯伯拍拍整捆信件面上的灰,“这两天局里要装修,东西给我弄得乱七八糟的“,接着他抽出信来递给我,说:“喏,你帮我看看。不然人家大老远寄过来再给打回去了,多不好啊。”
我接过信来,黑色的英文飞舞在信封上,收信人名果然被雨淋得看不清,只能看出个开头字母。
我顺着字往下看,在寄信人的一栏赫然写着: Su.
一些故事的结尾却是另一些故事的开端,我认为每个人都是不平凡的。
因为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曲折,才羡慕别人的五光十色。
我把这些写下来,以纪念一些人和事。
P.S.每一章节都有配合的背景音乐,如果你们愿意也可以找来听听看,
在音乐的配合下文字会有另一种表情。
谢谢你的来访,希望你能在下面留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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