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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似曾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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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L城。打开电脑查看邮件。都是画廊、学校导师发过来的。
他把这边的大致情况,写成邮件发给母亲。当然最隐秘的部分,莫瑞没有写上去。也就是末一直隐秘喜欢着一个男人。他不是怕母亲接受不了同性恋。只是出于两点考虑 ,一是莫生前从未公布的秘密不能轻易示于他人;二,他想保持末在母亲心中一个完好无暇、按照正常规律明媚成长的理想化的儿子形象存在,同时也是莫瑞填补不了的那部分。
两天后,莫瑞整理好所有行李。
如果不是那一次偶遇,莫瑞就会回到美国,继续以往的生活,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但是命运就是这么巧然。
他在城南的咖啡厅。用电脑查看网页。
一个声音从头顶响起。
“嗯~~,是你。末。”
莫瑞抬起头,看见一男一女站在一旁。午后的阳光,像池水一样透明,波光粼粼。他看到一张照片上显现的面孔,还有画着淡妆、着装典雅的女子。
莫瑞心咯噔一下。
“好久都没联系了。原来你还在这座城市。”
对于面前这个男子,他一无所知,但是男子的语气与表情中都透着一种让人不悦的戏谑。
手机也联系不上。说完,男子抽出一张名片,下周我生日,Mori酒吧,欢迎前来助兴。
莫瑞接过名片。林一舫。Mori酒吧老板。
男子玩味地笑了笑。便拥着女友离开了。
“他是谁?”女人问。
“算得上是旧识吧,他还是一个同性恋呢。”
女人在旁边发出一串笑声。
闭上眼睛,用力呼吸一次,仿似耳边响起了呼呼的大风。那是23层高的大厦。
莫瑞把名片扔在餐桌上,极力控制住内心的愤怒。喝一口苦咖啡,他喜欢这种黑色的苦涩的味道。
除了那些照片,他对这个突然出现的男子一无所知,包括名字。决心回美国的他,决定暂缓计划。现在他觉得有必要弄清楚莫死于何种原因。
莫瑞注册了一个相当于Facebook的国内网站。找到林一舫的一些信息。和末就读于同一所高中,毕业于名牌大学。相册里是和各色女友与朋友在一起的照片,看来家境不俗。
Mori酒吧。
进去几秒之后,他就对这个酒吧产生了厌恶感,虽然这个酒吧与他的英文名字相同。
狂欢Party。尽是纨绔子弟,酒吧外一线停着高级轿车,气势十足。实力不足混迹其中的人只能献媚似的被其他人玩弄而博得情趣。
莫瑞在美国时,参加party也不多,看惯了男男女女的争奇斗艳和交易式迅速廉价的情感与□□。他在美国虽然接触的是开放自在的文明,但同时也受制于那个骨子里保留有古老传统的母亲的教养。所以自小在美国长大的期间,他也是和别人格格不入。但是也是因为这样神秘不露神色的性格,也让他得到周围的人的认可。
呦。看谁来了!
人群里几个人起哄。
迟到者,先罚酒!
他们把大酒杯一字排开,倒满红酒。不由分说地开始灌。
喝完了,就是给今天的主角脸面!
莫瑞淡漠地看着起哄的人群,不急不缓地说,
今天,我只是这里的消费者之一。不是来庆生的。抱歉。
不会吧!众人一片唏嘘。
这么绝情!
一些人笑着张开嘴,望向坐在沙发角落的林一舫。
莫瑞穿过舞池中混乱的人群,到吧台,点了一杯雪莉酒。
那边响起了五四三二一吹灭蜡烛的叫喊声。高唱着生日歌。
莫瑞感觉无趣。原来末的秘密传播得这样广,被一些人当成笑料咀嚼。
酒越喝越胸闷。不知过了多久,有人过来,坐在一旁。那人给了一个手势,酒保递上两杯纯蓝色的酒。
这是蓝色火焰,又称多瑙河之恋。一舫。
不是来庆生的,又怎么会特意挑在这个地方。男子笑笑,一个人坐在这里喝酒,不就是期望着我过来吗。
我问你,莫瑞抬起头直白地问他,你讨厌同性恋吗?
讨厌。
莫瑞讪讪地笑,豪气地将蓝色火焰一饮而尽。凉凉的液体倒进体内,却如火焰般灼烧起来,果然如其名。
你说谎。莫瑞。
凭什么这么说?
直觉。莫瑞看了他一眼。
林一舫眯起眼睛,定定地看着他。莫瑞看上去仍旧清醒,眼睛兴奋地发亮,其实这是他醉酒的症状。虽然保持笑容,其实意识已相当迷糊。
莫瑞醒来时,周围一片狼藉。更确切地说,赤****裸着从床上醒来,头痛欲裂,周围一片狼藉。莫瑞并不感到难堪,这只是寻欢作乐的发泄形式。事实上,莫瑞生活的另一面,避开母亲的那一面,也许比这更堕落,更糜烂。他穿上旁边的白色浴袍。内心有一丝警惕。也许会被人留有把柄,例如录下某些录像,在人群中传播。中学时代,就有几个勾心斗角的女学生录下一些□□的录像将另外一个女生弄得声名狼藉。但是莫瑞不担心,他对这些恶意的录像无感,这些不是他的软肋,要挟不了他。
仍然深夜。他倒了一杯冰水,到阳台。神色无恙地喝着。
夜晚的大风吹得人意识清醒。
沿海的L城,在黑色海域边际形成一片人类繁世光的领域。这里离地面很远,看上去地面繁华交错的一切如同另一片世间,也这样安静,远离尘嚣,如同上帝俯瞰的视角。
但是这是一个可笑的讽刺或隐喻,地面上的一切,地面上的世间,比悲欢离合更多。黑暗里,沐浴在霓虹之中,灯火焚城。
“再睡会儿,离天亮还很久。”
不知何时穿着白色浴袍站在身后的一舫。
“我想知道一些事。”莫瑞。
造成末自杀的主要原因不外三种,一是对一舫坦白自己的爱恋被无情拒绝而受挫,二是这种隐秘的恋情被其他人知道而遭到羞辱,三是来自生活其他方面。
但如果是第一种那又怎样,莫瑞最多上前揍这家伙一拳解解气,感情的事不必勉强,既然选择爱,就要能够承担这些后果,无怨无悔。
“你知道,我喜欢你。”莫瑞直截了当地说。
一舫有点诧异,
“这种事情即使不喜欢也可以做的。”
莫瑞随即意识到他说的内容。
“我是说,为什么你的朋友也会知道这件事?”
一舫用毛巾擦了擦湿漉漉的头发,坐在松软的床边,
“你喝醉酒无意对我表白的那次,他们都在场。”他顺势看向莫瑞,想从他的脸上捕捉到一丝害羞或者难为情的神情。但是莫瑞神情平静,若有所思。
在一舫印象中,末一直是一个内向漂亮的男孩,不喜欢与人相处,不过于聪明也不单纯到愚蠢,是个温柔清纯的男孩,和自己截然相反的类型。当然,这样不温不火的性格,也没在他生活里造成特别的印象。记得的是,有一次,自己的一个哥们指着不远处沐浴在日光里的末,迷迷糊糊地说,“觉不觉得他挺漂亮的。”一舫看了看,这个称为末的男孩漂亮他是知道的,但现在认真仔细一看,觉得这种漂亮很灵动纤细,不输于女孩子的可爱,确实吸引眼球。
但就是这样一个不喜欢与人相处的人,每次一舫的生日他都会必到。
直到有一次醉酒,这个人靠在他的背上,迷迷糊糊地说一些话。
一舫喝着啤酒一开始没在意,直到突然那人握住他的手,听到一段电视剧一样的台词,“好想,好想这样一直呆在你的身边。你知道吗,闻着你身上的气味我都觉得很满足.......”
一舫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本能地甩掉了末的手。
他不讨厌同性恋的。因为他也和不同的女人、男人上过床。每一段感情他都是认真的,处于热恋时期,会送许许多多昂贵奢华的礼物极为用心地讨得恋人的欢心,只是每一段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每一个和他在一起的恋人,几乎都会被一种幸福与不安感包围。相对而言,和男人交往感情会更强烈更激烈一点,但相对地,消退得也更快,就像火焰快速烧过只留下灰烬。
只是,一舫,他不会与末这样清纯、对感情认真的人交往,分手时会很麻烦。
那为什么现在又把他弄到床上去了呢?难不成我还真有点喜欢他?
一舫自嘲地笑了笑。
“你有没有用七年时间去喜欢过一个人?”莫瑞眼神空洞,怅然说道。从衣服兜里摸出烟盒,点了一根烟。烟盒上全是英文字母,美国精神,一种美国牌子,味道辛辣。
然后发觉一舫看向自己安静的眼神,便恍过神来,说道,“只是好奇罢了。”
开车送莫瑞回去,一路也相对无言。两人各有所思,但都觉得这样的相处淡然自在。一舫发觉眼前这个男人总能撩起他心里最深处的思绪。同样地,一舫也可以看出他近似冰冷的表象后面的破绽。
他一向是跟着直觉走的,如果想要得到更多,就会跟着这份感觉去需索。更何况,这个男人在床上可是相当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