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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身的罪过 ...

  •   淡淡的轻雾弥漫四周,朦胧了周围的一切。青石砖上铺着被雨丝濡湿的苔藓,每踩一脚都像踏在柔软的地毯上,绣着睡莲的布鞋,不知不觉已经被雨水浸泡得透湿。
      璟夕撑着油纸伞,迈着轻盈的步伐在蜿蜒的石板路上小跑着。趁着雾色迷蒙,穿行在早春盛开的山茶花丛里,她满心的欢喜止不住溢出眼角和眉梢,像一只灵巧的小鹿,飞快地绕行到了柯镇后的小山坡下。
      迎面走过来等候已久的忆风,仍然是一身玉白色的衫裤,洁净而秀颀,只有刚理好的分头,被微微的风吹乱了。
      “你来了。”他欣喜地说,从怀里掏出带着温暖体温的方方正正的糕点包,递给她,“从省城带来的莲子糕……”

      “啊!”璟夕突然惊醒过来,跃然而起。
      喘息了十几秒钟后,神智才恢复清醒,可梦里的场景依然清楚地烙在脑海中。
      一眼望见站在屋角的忆风,她扑过去就问,“我做梦了,我做梦了,我梦见你和我了。”
      忆风点了点头,“我知道,因为我就在梦里。”
      “你为什么会在我的梦里?”
      “不是只有你的梦,是我们的梦。”忆风努嘴指了指她的枕头底下,“我本来就附身在凤玦上,只要你的灵魂能回去,我就能跟着回去,重温往日。”
      “原来这是你让我把玉玦放在枕头底下的原因。”璟夕说。
      忆风又点了点头,“可惜你还是不习惯进入前生的记忆,所以没能继续下去。”
      璟夕注视着他,“那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这次忆风摇头了,“我也不知道。我说过,因为一些意外,我的前世记忆是不完整的。但你的记忆其实应该是可以弥补许多空白的。可惜你现在还无法进入前世的角色。”
      “进入前世的角色?”璟夕喃喃着,从枕头底下掏出玉玦,陷入了沉思。她有些困惑于这个建议,在梦中进入前世的角色,究竟有什么必要。这似乎是为了了却忆风的心愿,但她自己呢?
      她真的需要借助前世来完整今生吗?
      看到她神色踌躇,忆风补充说,“如果我和你的情缘了结,你也不会永远孤独下去了。”
      “可是,即使我和你的情缘了结,我这一生是不是也不可能等到你了?”璟夕终于想到很关键的一点了。
      忆风回答不上来,挠了挠头,“这个,我现在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这个回答让璟夕很失望,她扳着手指掐算,“就算了结了,你立刻去投胎,也至少要再过二十二年才能娶我。我现在都二十四了,到时就是四十六岁,哇,我们这忘年恋算不上惊世骇俗,也够抢眼了吧。”
      “你放心,不管你到时多大年纪,只要我能顺利投胎到你这个年代,我就算穿越千山万水,也要找到你,也要娶你,因为我命中注定就要娶你的。”忆风单膝跪在她床边,殷切地说。
      璟夕一脚就踹过去——当然踹了个空,但忆风还是摸了摸胸口。
      “命中注定个头!”她指着他破口大骂,“就因为你投胎不了,害的我要单身大半辈子,年近半百才能等到你来娶我。而且不管你残疾还是低能,我都命中注定要嫁给你?我这叫命苦哇!”她气哼哼地把玉玦一摔。
      “别摔啊!”忆风立刻扑过去,心疼地察看玉玦有没有被摔破,“这是我的命根子啊。”他几乎要哭出来。
      璟夕盘腿坐在被窝里,心里真不是个滋味。她活了二十四年,从八岁开始做梦,设想自己将会在未来的哪一天,能以什么样的方式,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邂逅自己人生中注定会携手到老的男人,然后经历一切热闹而庸俗的程序,让人生从辉煌渐渐圆满到平淡的白头。
      一年又一年的情人节,她满满的期盼被一次次泼冷水。她也不知道问题在哪里,她只知道自己是个好好的女孩子,乖乖的等着自己的王子。
      她曾经坚信不疑那个男人一定会出现。可结果呢。
      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开始悲哀地预见自己做老姑婆的前景了。可眼下这个鬼男友怎么办?真的等他到四十六岁?
      “哎,你真的确定,我这辈子不会有别的男人来娶了?”她忍不住问。
      忆风想了想,摇摇头,“就算有,也不会是你命中注定的男人了,所以你们早晚会分开的。”
      “行了行了,”璟夕恼火了,“总之我这辈子只能嫁你,其他的男人来了一定会离婚或者横死是吧。我呸,我告诉你,你没本事和我同年龄一起投胎,是你自己的问题,没理由牵连到我。就算你和我一起出现了,你想娶,我还要考虑考虑呢。凭什么上辈子的事情就非要限制这辈子的人生。我决定了,如果我对你没有感情,我就算做老姑婆,也坚决不嫁。”
      说完她总算出了口恶气,不管忆风再怎么折腾,她倒头就呼呼睡去。
      一觉睡到大天亮。璟夕恢复了阿Q精神和小强式的自信,简单地梳洗化妆后,她兴冲冲地赶着早班车去上班。
      一踏进办公室,她突然想起来了,今天还像尾巴似的跟在她后面的忆风,昨天可没少在办公室惹事。
      既来之则安之,她趁着没人看见,转身对忆风嘀咕,“你今天可给我安分点,别再像昨天那样惹事了,不然我反而有麻烦。”
      忆风乖巧地点点头。璟夕放下心,又开始风火轮般转的一天。上午要处理一堆日常琐事,中午只有半个小时的用餐时间,之后老板召集全部人开会,讨论极其重要的一项合作项目。
      璟夕的老板最近接触到一位新客户,要进口大量的床上用品到加拿大市场,因为之前没有交易过,这位新客户极其谨慎,要亲自来国内市场查看。
      “因为这位客户不仅要到我们公司来访问,而且想参观我们在外地的原生产基地,所以需要我们公司派人陪同他一段时间参观。”老板说完,环视四周,期待有自愿者来报名做这个陪同。
      所有人都转头顾左右而言他。这种差事实在风险太大。陪一个从来没有交易过的新客户视察,万一陪不好,这笔大买卖砸了,老板肯定迁怒下来,自己的饭碗就保不住了。何况就算陪同顺利,这短时间要频繁出差去生产基地,风吹日晒的,太辛苦了。
      老板的眼珠子转了一圈又一圈,忽然就开口问道,“惊喜妹,不如你去吧。”
      “哦也!”全会议室的人都欢呼雀跃,纷纷鼓动着,“对啊对啊,老板英明,惊喜妹最无牵无挂,年轻有为,做这次陪同最合适了。”
      老板为自己的英明决定而洋洋得意。
      “不是啊,老板,我最近家里有些事情,不方便外出。”璟夕为难地说,顺便瞟着在会议室门外飘忽的忆风。
      “你能有什么事啊?”大家表示不理解,“你单身一人,既不用每天下班带孩子做家务,也不用操心老公有没有小三,甚至不用翻查男朋友的聊天记录,你简直太合适在事业上打拼了。”
      “是啊,惊喜妹,你干脆好好努力,发展事业吧。”老板语重心长地拍拍她的肩膀,一副把她当女强人的模样。
      所有人不由分说一哄而散,只剩下璟夕和她面前厚厚的客户资料。
      璟夕不情不愿地拿起资料,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办公桌,而是默默地走上了公司的天台。
      忆风闲着无聊,正在琢磨饮水机是个什么东西,他刚刚琢磨出饮水机的开关和家里的水龙头是一个作用的,就看到璟夕无精打采地朝楼梯口走去,于是立即跟了上来。
      璟夕把客户资料丢在脚边,趴在天台的栏杆上,一声不吭地望着碧蓝的晴天和悠悠的白云。
      “你怎么了?”忆风感觉出不对劲来。
      “为什么一个人单身,就无时无刻都是众矢之的呢。”璟夕哀怨地说,“我单身,所以我就要在情人节加班;我单身,所以我就要去陪客户到处参观——我单身到底碍着别人什么了,我单身也不是个需要改正的错误,更加不是个把柄,可以由着别人捏来捏去。”
      “是,他们有老公有孩子有男朋友需要陪,需要照顾。可那是他们的私事,和工作无关。我单身也不意味着我下了班就无事可做。我可以去逛街看电影或者在家休息,凭什么我单身了,就应该把我支使得团团转。”
      忆风默默地听着她发的牢骚,一言不发。
      “总之,在现在本应该开明的社会,一个人单身,就是不可饶恕的罪过,赤裸裸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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