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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为自己 但凡能成为 ...

  •   但凡能成为花花公子的人,都是有些过人的资本的。譬如出色的外表就足以满足人们“美即好”的原则。比如“发乎情,止乎礼”的优雅风度与潇洒不羁的风流多情。例如博学多才和丰富的阅历。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了解女性的七窍玲珑心。无论在哪个时代,具备以上标准的人无疑都是人群的焦点,或者说,是红颜绿袖的钦慕对象。显然,Tom Lefroy全部命中。
      从lefroy出现在那个“穷乡僻壤”的小镇开始,我就无意识将他跟达西先生作比较,一样的“傲慢与偏见”式的初见。但是,随着影片的进行,他们的偏离就越大。我反而觉得Mr. Wisley更像达西先生的原型—英俊,多金,面无表情,有一位挑剔严谨的舅母—完全符合一个英国绅士的要求。而lefroy是一个可以在一场激烈的拳击赛之后,拄着手杖与朋友谈笑风生的人。离经叛道,却充满了张力,也充溢了致命的魅力。所以,毫无疑问他吸引了简奥斯汀。

      不是每一对恋人都有一个美好的邂逅,就像不是每一段爱情都能“入土为安”。一个作家,难免有些孤芳自赏,但是,lefroy的出现随即冲击了简的自尊心。丛林间的视而不见,舞会上的挑衅,棒球场上的大显身手,还有书房里的偶遇,拳击场上漂亮的一击。谁也不知道简是沦陷在和lefroy争论道德标准的时候,还是在lefroy被打倒在地上依然优雅的说“信仰我所相信的”时候。如果说爱的条件是接触,那么他们恰好验证了这句话。但是纵然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个家族的事,尤其是在那个门第观念深重的维多利亚时代。对于了解简奥斯汀生平的人来说,即使不了解其中的百转千回,也知道最后的黯然错过。

      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结局未必不是最好的。简说“如果最后的结局是走向离婚,那还不如不结婚”。与其让对家人愧疚的煎熬,生活的困窘,和世俗的流言将爱情磨平,还不如让这份感情烂在文字里,或者融化在一个叫做简的小女儿的成长里。平心而论,lefroy符合所有少女情怀的元素,我爱极了简去伦敦时,lefroy从楼梯上滑下来又风度翩翩的站在门口的样子,但是他却独独不符合对于家庭的定义。古人云:吾心安处即吾家。相对于lefroy来说,Mr. Wisley反而更适合结婚。有牢靠的物质基础,对人的感情深沉而内敛,生性单纯,尤其是最后他违抗舅母的意志约简去河边走走,彻底摆脱了其懦弱的缺点。而lefroy其人,就像一座活火山一样,热情刺激但是缺乏安全感。

      简逃离了,在私奔的路上。一个作家,敏锐如斯,也许那个伦敦成功却婚姻惨淡的女作家给她留下了阴影,也许是预感到爱情在这样的婚姻中的脆弱,简选择了离开。在文学里畅游,却始终孑然一身。走向成功的门是极其窄,窄的只容一个人通过。

      一个真正的作家,其灵魂通常是孤独孑立的。内心幸福满足的人是不会写小说的。小说是生命的延展,是欲望的延伸。而作家往往又是警醒的,他们审视生命,审视自己。简最终成为简奥斯汀,这不仅仅是一个世界知名作家的代号,还是简自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成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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