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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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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我从“周仿一”那章开始讨厌李泰的。
他一边说着“公私分明”,另外一边却提出损害了小玉的利益的条件。当然,我不是说是情人就应该无条件帮忙,而是他提出的“借用福禄寿千瓣莲,和五成翡翠的优先购买权”还可以接受,但是第三个条件“另外五成翡翠中三成的入股分红”,就极大的损害了小玉的利益了。毕竟小玉提出的“五个协拍名额”这个请求没有损害李泰的经济利益,这五个人进公司之前肯定会签保密协议,确保他们不会也不能泄露拍卖物品资料,而且这五个人是冲着能够就近观察古物这个机会来的,是以一种研究的态度来的。
这一章也是,分明就是强买强卖的做法,分明是“除了我,你再也找不到更好的买家”的态度,虽然这的确是事实,但是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的做法和许家的没什么区别。
我觉得情侣之间一涉及经济利益就很容易产生纠纷。像小玉和李泰,他们中间太多利益纠葛了,做朋友的话,大家有来有往OK没问题;但做情侣的话,我觉得小玉太委屈了,分分钟有可能会落得前世那样的下场。也许大人这么写是为了表现李泰是个成个的商人,但是,却让人觉得他不是一个合适小玉的恋人,他做的每一件事,最后总会有好处,总会得到经济利益。小玉的每一步都被他牵着走。他利用小玉对许家的恨,得到了“小玉绝不会加入许家公司”的承诺,可是实际上他自己抓住每一个机会,无论是拍卖会上的五个协拍名额,还是这一次的云南公盘,从中获利。他真的是一个太成功的商人了。小玉很可能会被卖了还帮他数钱。
咳咳,一时有感而发,啰嗦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