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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我的写文生涯 ...


  •   首先解释题目:用“生涯”这种词明显是自黑,希望你们原谅。
      其次一句话点评此文集和写此文集的我:矫情逼写的矫情文,ps《超现实主义》不算,它根本就不叫文,它顶多是一串傻逼段子。
      然后说一下这篇文章的属性:励志总结,变相后记,意在让大家阅后充满信心。
      下面开始说生涯。

      ………………………………

      我很少跟别人谈起自己第一篇文的内容,虽然现在想来都觉得奇妙。那是我能回忆起的第一篇小说。也许以前写过,又也许没有,总之在它之前的,我全忘记了。
      那时我六年级,学一篇课文,具体内容早已忘光,只记得一对善良的渔民夫妇在一个狂风大作的夜晚,收养了邻居家的孤儿。老师把课文讲完,书本一合,说,好,今天的作业是写一篇练笔,大家续写这篇课文。
      于是小朋友们全往种田养成文上掰:小婴儿长大啦,为了报答养父母,他好好学习,每天都做好事,blablabla。当时我最好的玩伴,每天放学都跟我一起爬树的小姑娘则写出一篇奇幻文,说小婴儿长成一位少年,有天偷偷出海漂到一座荒岛,经历各种冒险后被养父母领回家,又过上了和谐幸福的生活。那文我看过,写得很好,天马行空,灵气盎然。
      至于我,当时花大力气构思出一个情节,自觉惊天地泣鬼神,班上无人可超越。假如把握得住,这次得甲++也是有可能的。就算只看篇幅我也赢了,就我一个人分上下两部分,必须得表扬。
      情节概括起来倒很简单:长大后的少年爱上了自己的养母,于是把养父刺死,欲娶养母,养母悲愤欲绝,自缢身亡。再简单一点就四字,杀父娶母。
      文章交上去,我沾沾自喜地等老师全班开大会表扬我,并当众朗读这篇才华横溢的习作。后来我果然受到了老师的召唤,屁颠颠跑去办公室,心想私下表扬也不错。
      结果这个一直都很和善的女人少见地板起脸问我:×××,你是不是乱七八糟的电视剧看多了。
      我被一下问蒙了,回答说没有,我不看电视剧。
      我心想每天放学我都忙得要死。我要先去吃东西,再去爬树,再去掏蚂蚁窝;回家要先看犬夜叉,再看圣少女,再看金鹰卡通,最后调到点播台,思考一小时要不要给它打电话,定十五分钟的水果篮子。我的生活如此繁忙,充满意义,哪来的时间和精力关注电视剧。
      于是我很委屈。
      于是老师又问:那你怎么写出这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呢?
      我又蒙了,被这个问题打击得不行。
      在挨了一顿说教意味明显的劝解后我把本子拿回去,摊开一看:甲-。
      我崩溃了。我瞎写也没拿过甲-,最屁都是个甲。
      当然我没有怪我们语文老师的意思。她是好老师,让我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受益到现在。再说,换位思考一下,面对一个三观都没生出来的十二岁小姑娘,自作聪明地写杀父娶母的主题,换我会批评得更狠。
      只是那时我不理解。我也更加不会想到,几年后当我知道古希腊悲剧,听说《俄底浦斯王》时,我能如此迅疾地联想到这篇幼稚的习作,并对童年的自己哭笑不得。我一定是早就从哪里看到了有关杀父娶母的只言片语,牢牢记在脑子里,然后炫耀般写出来,以胜利者的姿态,尝到了一次惨痛的失败。
      但同时我又为幼时的自己感到骄傲。这种不可逾越的母题都敢下手,字还丑得要死,好志气,好胆识。
      于是阴差阳错下,俄底浦斯领我走上了写文的道路。在立意上这已经算一个致高点了,而它也恰好预示着我会立马坠落下来。
      所以在初中,春心开始悄悄萌动的我,头也不回地栽进了玛丽苏的怀抱。

      ………………………………

      好了,以下真得触及到我内心深处那从未与人言说的黑历史了。其实我不想自爆来着,但本着『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的原则,我决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播撒爱与希望的种子,让大家对自己的文笔抱有生生不息的强大信心。
      是这样:初中时我有两个小伙伴,她们一个昵称叫饼饼,一个昵称叫果果。别问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含义不明还喜欢叠字的脑残外号,我会告诉你我的昵称是牛牛么。
      总之春心同时荡漾的我们仨成天厮混在一起,疯疯闹闹,无话不谈。不久以后,果果有了发春的具体对象;再然后,饼饼羞涩承认她也有了。就我没有,但这依旧挡不住我脑子里的旖旎幻想。
      那时我们班女生最喜欢看的杂志是《新蕾》。当时还流行几本书,大概全是韩国人和其他人写的,记得有《那小子真帅》,《狼的诱惑》,《麻雀要革命》,《龙日一,你死定了》等等等等。它们很长,有的还分一二三部,从我们班一个女生的抽屉挪到另一个女生的抽屉。我当然也看,一天一本,晚上举着小手电躲被子里,通宵看下来,头昏脑胀眼发酸。
      大概看完五六本后我不看了,对我另外两个小伙伴宣布,我决定自己动手写文了,还要把你们写进去,你们看看想叫什么名字。
      饼饼说那我最后一个字要叫饼,果果说我喜欢蓝色,那我要姓蓝。我说好好好,包在我身上。
      我又说,那你们男人要叫什么,快想快想。
      那时果果正喜欢隔壁班一个介于健壮与微胖之间的男生,他名字叫贝贝,果果觉得超可爱。又因为她男神是周杰伦,于是她对我提要求,说你把这两个名字拼一起,记得要姓周。
      我点头,和她一起拼了两个课间,拼出来我第一篇玛丽苏文的男配名。
      他叫周贝杰 。
      妈的,你能想象此时我打出这三个字的时候,脸上是什么表情么。我经常吐槽自己,从来不吝惜于骂自己傻逼。可面对这么个乡霸的名字,我连傻逼都骂不出口。
      但想想我又释然了。毕竟我们在周杰贝、周伦贝、周贝杰、周贝伦这乡村四兄弟里,选择了周贝杰。妈的,话说回来这四个有毛线区别。
      总之不管怎样配角一号就这么定了。我记得我还小心翼翼地问果果:你确定要叫这个?
      果果说嗯,就这个,我觉得蛮好。
      我半信半疑地哦了一声。
      然后是饼饼的名字。饼饼超有主见,牛气逼人地说,我要姓洛。
      于是她叫了洛小饼。
      那时的我还为她叫好,觉得这名字好可爱好个性好女生有没有。现在一看,草泥马,怎么这么像某种面食。

      最后是女主和男主了,双boss,两炸弹,要好好讲一讲。先讲女主。女主自然指代我了,不好意思,发生这种事我也不想的。
      女主是个仙气逼人的女纸。在我的设定里,她符合当下玛丽苏文女主角的一切性格特征,活泼善良优雅高贵温柔大方等等等等,在此不赘述,大家都懂的。偏偏那时我又最爱紫色,于是决定她名字里一定要有紫字。我在一堆自己喜欢的字里挑来挑去,各种拼凑,费尽脑筋,终于,我心中那不可撼动的第一位维纳斯,踩着下课铃声降临到了我的草稿纸上。
      她叫然紫凝。
      ……捂脸。取出这样的名字,我的写文生涯一片无悔。
      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这三个字是怎样被我拼在了一起。而且当时的我,还觉得它很灵动很好听。仔细想想,这他妈不跟『冰晶梦蝶-恋雪-觞紫雪丽纱』之类的玩意儿一个路数的么?
      幸好十四岁的我还尚余一丝理智,这位然小姐的头发不是七彩的,眼睛也不是一个红一个蓝,方圆十里也闻不到什么花香。但你们一定能猜到,没错,她头发是紫色的。
      ……捂大脸。啊妈妈伦家要退出文坛了啦,羞羞。
      (妈妈一巴掌甩过来:离文坛还远着呢你乱矫情个什么劲儿。)
      再讲男主。关于男主的名字我整整回忆了两天,憋死了自己都没想出来到底叫什么,连个姓都没想出来。那时我就觉得操,大事不妙,我到底姓了个多么奇葩的姓才想不起来。
      后来有天晚上我失眠,凌晨三点躺床上,回忆起了我的女神然小姐,然后,然后,我就像是被什么金手指点了一样,脑袋里灵光一闪,嗖得一个名字飞过去,被我拽住了它的尾巴。
      冷……冷……冷什么来着?
      噢噢噢冷银灰!
      我呆愣两秒,随即狂笑不止,枕头捶烂。
      真得就叫冷银灰啊麻痹!冷!银!灰!这个莫名其妙没有任何含义的名字已经让我彻底抛弃了作为创造者的羞耻,转而完全变成一种奇葩共赏的欢乐心态。你知道我现在有多开心么?敲键盘敲得飞起啊擦。
      我顺藤摸瓜地又回忆起我的取名思路。我的男神一定要是个面瘫;要冷得不得了,最好寒气直冒;当然,头发要是灰色的,这样才能体现他的冷嘛;哎呀为了更加一目了然地体现他的冷干脆姓冷好了(=ω=)。
      ——这尼玛!叫个!什么!事儿啊!
      由此可见少女都是没有逻辑的。或者说为了符合那略显操蛋的逻辑她们能把一切事物都拗成自己想象中的模样。请问现实生活中一个灰头发的十五岁面瘫少年到底帅在哪里,整个给人的气场就是欠扁吧。话说回来真有这样的少年么。
      至于为什么叫“银灰”,我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回忆了。彼时我已笑瘫在床上,脑洞大开,露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的内核。我又顺利想起了这文的主要内容和一些小细节,边笑边吐槽,边吐槽边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有那么玛丽苏的时候。
      以下为故事梗概。

      冷银灰冷少爷是个土豪,没错,就是传说中的优质高富帅一枚。他们家招女仆。别问十四岁的我为什么冷少爷家里只剩钱了还要到网上公开招女仆,这一点连现在二十岁的我都不晓得。当然我们勤工俭学的女神然紫凝就去应聘了,至于她为什么会被选中,我能说我当初设计面试的时候出了一道题叫你会不会炸鸡蛋吗。当然还有一道题叫你会不会补袜子。我擦他喵的我到现在都还没想明白到底是怎样的家庭需要补袜子这项技能,关键是我们然小姐居然会。我们然小姐什么都会,真棒。然后她过了老管家的初试,被老管家带去见少爷。这个时候男女主人公就要第一次见面了耶,此时冷少爷在做什么呢。我当然不会安排他去挑粪或者种地,我安排他去弹钢琴。于是出现了玛丽苏文一大经典场景:男主弹琴,注意,琴一定要是白色的,然后阳光洒在他身上,女主在旁边看,小心脏开始扑通扑通扑通……噢不对,我记得比男主还要高冷的女主然小姐没有扑通扑通扑通,怎么能第一次见面就扑通扑通扑通,那也未免太掉价了。于是高冷的然小姐高冷地走过去,在没有征得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居然跟冷少爷合奏了一曲,为什么冷少爷没有当场把自作主张的然小姐一钢琴砸死,这简直是个谜。总之他们就王八对绿豆看上眼了,怎么着吧。然小姐把这件欢天喜地的大事用淡定的语气电话通知了她的闺蜜洛小饼和蓝什么(对不住我特么实在想不起来果果的名字是什么我估计这名字更奇葩),洛小饼表示我靠你居然应聘上了冷银灰的女仆你知道他多帅吗他多牛逼吗他家多有钱吗blablabla,然小姐高冷表示什么我完全没听说过这个人耶你知道他态度有多差吗blablabla。之后就是一段莫名其妙的女仆打工生活,这个细节全忘光了暂且不表。总之后来又有一天,洛小饼说,我们去海南玩吧!然后她们一飞机去了海南。冷少爷此时已对然小姐动心,也收拾收拾跟踪狂一样地去了,还叫上了他的兄弟周贝杰和……呃,另一个男配连姓都记不起来,他一定是打酱油的。好吧,他们去了,玩了七天,从海南回来,准备上学,没了。
      我真庆幸这坑只写了个开头,否则我一定会羞愧死。
      关于这六人的海南奇幻之旅我只用一句话就搞定了:“他们渡过了愉快的七天。”因为那个时候已经不耐烦写了嘛哎呀(……)。
      总之饼饼捧着我的本子看到这句话的时候表情是这样:(=-=)
      果果不幸生得一个大嘴,所以她的表情是这样:(=O=)
      以上,就是我的第一篇玛丽苏文。
      由此可见,真的,谁没有少女过。就像上文提到的饼饼,继我之后摩拳擦掌也开了个坑,写她和她暗恋对象的故事。当她把本子传给我,让我看她描绘的初吻场景(有一棵树树下两个人女的踮起脚男的俯下身接吻,此处应有阳光呈标准四十五度角洒下正好泼在她脸上)时,这个短头发黑皮肤麻溜儿的跟个猴似的小妮子脸上居然泛起了两坨高原红,看得我唏嘘不已。
      同样也是这个小妮子,现在二十岁,已经成长为点评人家男友的时候会说“鸡|巴!是老子就直接脱裤子上了”的大人了呢,艾玛好欣慰。
      ——请问饼饼你和我的廉耻都到哪里去了啊老少女!你脸红的技能自从off了一回之后就再也没有on了吗?!
      所以少女都要好好调|教啊,你永远都不知道她能长歪成什么模样。

      好啦,反正它是一篇非常具有纪念意义的文章。在这之后,我还写了一些同人文。能记得的有我爱罗的,原创女主,超玄幻,想起来又要笑死。最经典的对话莫过于:“小爱~~~”“天哪这个女的怎么能这么叫风影大人!她是想死吗?!”“我就要叫他小爱!怎么不行吗!”“……啊好可爱(此处为风影大人心声)。”我实在不明白这个对话的逻辑,因为我爱罗大大才不会摆出痴汉脸,他会直接使出沙瀑大葬。至于最经典的场景,莫过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女主不知为何犯抽了,徒步,注意是徒步,徒步走到了鸣沙山旁的月牙泉边,开始……嗯……跳舞。才不是戏水呢哼唧。我特么也不晓得为什么她要跳舞啊这根本就不是我的错啊大半夜的又不是邪教做法她尼玛沐浴着月光跳哪门子舞啊卧槽!我宁愿她尼玛是身上痒去洗澡搓格子啊卧槽!总之她就跳了,而且她当然不会白跳,当然要被每天晚上都不能睡觉的风影大大看到,当然就打动了他的心,当然就被他抱了回去,当然获得了一个晚安吻——所以这再一次证明了少!女!是!没!有!逻!辑!的!
      嗯,这是一篇我写得很用心的同人文,因为它是唯一一篇我亲自给女主设计了服装的同人文。没错,这件衣服我画在了本子的最前面,重点是自然,主打是绿色,还缠上了亚当用来盖住小鸡鸡的那种叶子,真是美艳不可方物。哎呀,我真不愧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女。
      总之,这就是我奇幻且不可理喻的少女时代的写文经历了。现在回想起来连自己都感到震惊,这之后的人生我到底是遭受了什么才会被淬炼成今天这副模样,想想都觉得好可怕,抖抖。
      至于高中,那就没有什么好谈的啦。一入耽美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我也终于慢慢长成了一个禽兽,害羞捂脸。

      ………………………………

      其实关于写文,我还有许多是没说的。原本这篇文章有八千字,啰啰嗦嗦拉拉杂杂,还扯到了同性恋。写完放置一段时间再看,就觉得特么自己怎么这么招人烦,于是把一些见解看法全删了,不需要,也没必要。何必非得掏心窝子死乞白赖地跟人寻求一点共鸣,事后再看自己那副矫情逼的嘴脸,真是恶心得想吐。
      我的态度一直非常清楚:我写我的,你看你的,我们可以商量,但我绝不会无条件妥协。晋江是读者决定论的温床,偏偏我从不是读者决定论的拥护者,我看东西的时候不是,我写东西的时候自然也不是。众口难调,我按我的口味来,你喜欢就来,不喜欢换别家,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然,我一定会从读者的角度审视自己的文,而作为一个读者,我必须对自己严厉。我挑剔错别字,标点符号,人物台词的适口度,篇章结构,叙述方式,再苛刻一点,文采与内涵。所以就我看来,《畏途》幼稚到死。唯一能看第二眼的是《鲸》,还只是因为它具有某种纪念意义。要我批评《畏途》,我能分析出一二三来,事实上我已经分析出了一二三;但我觉得不用写下来,反省过了就得了。
      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有些事情不要太认真,或者不要在别人面前显露自己的认真,否则会尴尬,甚至令人生厌。说实话,谁会关心这些,你卯起来写文就完了。
      于是将会有第二个短篇文集,《白日梦》,同样正经写满十篇就结束。属性自然还是耽美,晋江分类就这些,我也没得选,它也不设个什么自由奔放任其发展类的,有点苦恼。至于什么时候开,没个准,等我被手头上两个大坑折磨疯吧。卡夫卡说一切障碍都在粉碎我,到我这儿是一码事,一切大坑都在折磨我。我也想得肺病大声咳嗽,咳出心肝脾肺肾,整个大地都在我的咳嗽声中瑟瑟发抖。这样我死了坑都填不完,但那也没关系,因为我死了,就像卡夫卡甩下三个长篇头也不回地死掉一样。
      啊,不能这样比,没羞没臊的,对不起。
      那就这样吧,在我的失言与忏悔中结束,也感谢各位的阅读。
      我撤了,新文再见,不见也行,就此别过。

      2014.03.02.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我的写文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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