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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那个人 ...
恩……真是糟糕透顶……
从来都没有人告诉过我思念一个人究竟有多么的痛苦,亲身经历过之后才发现,这种感觉可能就只是比不能呼吸好上一点点。
啊,对了,我叫石君莎,女,初三快要结束的年龄。而这里是东城。
我说的糟糕透顶的感觉是源于某个人。我所处的村子里头的十字路口右侧的那间老平房里头的某个人。
今天是初三暑假的第七天。那个人消失了1年零3个月了。
我喜欢他的眼睛,深邃而又迷人。犹如星空的瞳孔宛若张合的黑洞。
这个十字路口是我上学放学都要经过的地方,右侧是上坡路,左侧是下坡路。
我家经营的是杂货店,是在左侧下坡路那头,不过大多数情况我都会选择走右侧的那条上坡路。
也不是不能回家。只是会耗我不少力气。
不过我乐意。
说起来最开始见到他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似乎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
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独自回家的日子,原本指天誓日自己一个人回家绝对没问题,还是一不小心迷了路。
不过感谢该死的迷路。
那一天晚上还是比较冷的,在小树林前还徘徊了许久,整个人差一点冻僵了,蹲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想着要不等老石过来找我算了。哦,对了,老石是我爸。
还是再说一次,感谢该死的迷路。那时候要不是迷路我也不会见到他。
他伸出来的手很漂亮,修长又白皙,“走吧。”他这么说。我有点踌躇的时候,他接话说:“恩?不走,你不走我就抗你走。”于是我就乖乖把手伸了过去。
其实当时真的很想让他抗我回去的。
完全是因为美少年效应啊。
不过直到最后我都没敢正眼瞧他一眼,就这样默默跟着他走到了分岔路口。
“这里就认路了吧。”轻放下我的手,说完就走向了老平房。他转身的瞬间我抬起了头,背影即使是在夜空中仍旧给我修长又白皙的感觉。
当时最让我激动得是原来他有留意过我。
除非是我花痴,要不然他怎么知道来到这个十字路口我就认得了路?那一天我为了第一次除了爸妈还有人在意而暗自高兴。
最后亢奋到特意去打听那个人的来历。城里长大的孩子,有假期的时候会来东城一段时间,我上小三时,他也仅仅是上初二,比自己大不了多少。
最重要的一点情报是,他叫龚臣峰。
初二的时候,那时候的死党推推嚷嚷说:“要不去告白吧”的时候,我才发现了自己,啊,莫不成我喜欢上这个人了。
等我意识到自己迷恋上这么一种感觉的时候我就被困在里面了。龚臣峰从那时候开始就没再出现。
也就是说我从初二开始窒息了一年。
所以刚刚就说了,糟糕透顶。
我怎么发现我这么多的东西都是第一人称……我勒个去!
这不是坑爹么!
实际上这货是我投稿不中的产物,于是放上网让大家分享一下:投稿不中就是此等货色(咦!)
等我上传完我去码今天的《我,三观正常》,沙拉你给我等着!(沙拉:可以的话请去死一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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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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